《并不遥远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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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遥远的往事-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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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志义的爹心里打算着,就跟荆志国的爹商量。荆志国的爹真是个读书人,过得了富贵生活,也过得了清淡日子,没了钱,几年下来,在面子上也不是太讲究了,既然哥哥有此心意,哪有不同意的理儿?但自家一帮子孩子,就别都去了,一个不去也不好,就让国子去吧!荆志国在他家排行最小。两家的当家人商量好,八月十五这一天,头晌儿早点儿动身,晌午在鸿滨楼吃饭,下半晌儿逛街,晚上就可以回荆家沟了。

    中国人的祖先也真是能耐,能把这四时节气掐算得那么准,到了啥节气,那天儿立马就不同!到了中秋节这一天,那可真是秋高气爽,天高云淡,天地之间了无凡尘。

    荆志义家有钱,当然也得养那么一挂花轱辘轿车啦!要不咋叫有钱哪!荆志义的爹这一趟那一趟地打理生意,没有车哪行!荆志义家的花轱辘车由一个名叫狗剩儿的二十出头儿的本家小伙子赶着。平日不出门时,那狗剩就赶大车干别的活儿。狗剩儿大概在家父母精贵,起了这么个小名儿,意思是狗吃剩的,没有人或是啥稀得要,好养活的意思。早早地,狗剩就把车套好,按照荆志义的爹的吩咐,先到荆志国家接上荆志国的爹妈和荆志国,再回来接上荆志义的爹妈和荆志义,起程了。

    荆家沟到覃庄有四十里地,道路还算平整,也走了三个来钟头,进了城,到得那鸿滨楼门前时,已是晌午头上。正好,稍事歇歇,净净手,开席。吃过了饭,让那狗剩儿跟着,一行人就去逛街。中秋节日,又是一个好年儿,那覃庄街市上熙熙攘攘,好不热闹!荆志义的妈和荆志国的妈给当家的和孩子买了鞋袜汗衫,又给自个添了些个脂粉布料之类,一应物品都是荆志义的爹出钱。预期的项目基本完成,众人也走得有些个累了,看看天色已晚,荆志义的爹还想让大伙儿到鸿滨楼吃了饭再往回走。荆志国的爹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只金壳怀表,看了看,说,哥,这都四点半了,天都要黑了,还是别吃了,还有四十来里地哪!荆志国的爹说这个话,其实是有些个过意不去。虽说是亲哥俩,但毕竟是各过各的日子,这一天,人家又是请吃饭,又是出钱买东西,真是脸上挂不住。荆志义的爹一听荆志国的爹说出这个话儿来,也伸出手去从怀里掏出一只怀表来看了看,说,可不,这秋上天儿黑得也是真快!行!那就往回走吧!

    要说荆志义的爹和荆志国的爹,那可真是有钱的主儿,尽管荆志国的爹这时有点儿倒了架,但以往的威风并没有完全荡尽,就是俩兄弟怀里揣着的那怀表,可就值了钱了!那可都是西方国家瑞士出产,纯金表壳,上面还刻着图案和谁也看不懂的七拐八拐的洋文。怀里能揣上这样的怀表的人,那得是啥人!这两块怀表是荆志国和荆志义的爷爷在世时,有一次出了趟远门,用在那北平的古董铺子里淘弄出来的一个元朝时的瓷碗跟一个洋人换来的。那两块怀表是一对儿,从里到外都是一样儿的。

    出了城,天就黑下来了,还好,八月十五月儿圆,朦朦胧胧的还能看得见前面的道儿。再说,那拉车的马,在这条路上走了也不知有多少个来回了,认得回家的路,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前走。

    约摸走了有一个时辰,就到了覃庄与荆家沟两下当腰儿的地儿了,这地儿名叫茨沟。茨沟是个不大的小村子,也就那么三十几户人家儿。因为人家儿少,大田也少,村周边有些个耕地,再远一些个就都是荒野丛林。这地儿也没啥沟,只是有点儿起伏罢了,之所以叫茨沟,大约是和村南的一大片槐树林有关。那槐树开起花儿来,白花花的一片,那槐花的香气顺着风,几里以外都能闻到。槐树有刺儿,那最初到得这旮哒的人估计能识得俩字儿,但也不一定识得太多,就把刺写成了茨也不是没有可能。还有,就是这茨字还是一种茅草的名称,由此引伸为荒芜也是有可能的。两下儿相比较,这后一种情况倒更符合实际,就是茨沟这地界儿相当荒芜,虽然相对荆家沟那块儿来说,这儿可就算是一马平川了。这一带人烟较稀,草木丰盛,除了荒甸子就是丛林。这条道儿,荆志义的爹和荆志国的爹走的次数那可多了去了,从来也没出过啥事儿,也没听说别的啥人在这条道儿上出过啥事儿。可这一回,真就出了事儿了!

    这天拉车的马是一匹黑马,长腿儿长脖儿,长样儿十分漂亮,荆志义的爹那是相当喜欢,每次出门都是由它来拉这花轱辘车。走着走着,那黑马就在车前打了几声响鼻儿,就象人的鼻孔有时有些个不太通畅,使劲从鼻腔往外短促而有力地喷气儿那样。那狗剩儿虽说年青,可也算是老车把式了,一听那黑马鼻孔朝外喷气儿,知道前面出现了啥情况,这黑灯瞎火的,难不成碰到了啥鬼魅?便使足了力气把那鞭杆儿足有一丈来长的鞭子在月光下的空中甩了个脆响儿,啪!还可足了劲儿地吆喝了一声,驾!一来想吓阻那尚不知晓的危险,二来也是为自个儿壮威助胆。天空那皎洁的圆月照耀下的荒野影影憧憧,这时,美好已经不再,只剩下可怕。狗剩儿又甩起那长长的鞭子,啪的一声脆响刚刚在天空中散播开来,那黑马却仰起长脖儿一声嘶鸣,两条前腿腾空而起,车辕被带着向上撅起,坐在车里两侧的两家六口人齐齐地向车厢后部跌去,摔滚到一处,那坐在前檐板上的狗剩儿差点儿就摔下车去。狗剩儿手脚麻利,眼睛也快,伸手去拉车前檐板上的车闸,手一抖,没有拉住,就在这一瞬间,他看见了前方十来丈远的丛林边缘,几个高大的黑影静静地站立在那儿,黑暗中鬼影一般,有啥东西在月光下从那几个黑影处闪出寒光。想来,那黑马就是被这几个黑影所惊吓,又被那寒光刺着了眼睛,才惊惧地一跃而起的。狗剩儿看清了,那是几个骑在马上的人,手里的家伙儿在月光地里一闪一闪地发亮。

    胡子!

    胡子是啥?胡子就是土匪。

第四十七章 奔逃() 
咱们这个国家实在是太大了,一样的事儿在不同的地儿会有不同的说法儿,一样儿的东西在不同的地儿会叫出不同的名字,对土匪的叫法就有若干,啥长毛,响马,滚马,山大王,草寇,胡子只是土匪的叫法儿之一。这还不够,还有叫啥白脖儿,棒老二的,怪不?总之是不一而足。东北这旮哒管土匪叫胡子,是不是因为胡子整天打家劫舍,避险藏匿,没有功夫捯饬自个儿,整天胡子拉喳的,人们索性就称其为胡子,也未可知,那历史上是否还有啥深层次原因,就得啥专家学者们去研究解读了。

    情急之下,狗剩儿想调转马头,往回跑,可那马虽说已是壮年,走过的路也不少了,但却没有见过这阵势,失了常,嘶叫着腾跃之后,便使足了全身力气,拉着花轱辘车飞也似地朝着那拦在前面的一帮子人冲了过去,瞬间就到了那帮子人的跟前。那狗剩儿虽说就是一年青长工,但见识却不同一般农民,为啥?因为他是车夫。江湖上有句话,叫做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车,车夫,船,船夫,店,开店的,店小二,脚,脚夫,搬运货物的,也就是搬运工,牙,这里的牙可不是治牙的牙医,而说的是那时的牙行,也叫牙纪,也就是联系勾通个事儿窜笼个事儿啥的。想来,啥人贩子媒婆等等也应划归其内。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说的是江湖上这些个行当上的人都不是啥好人,这当然说得有点儿过,但这些个人在江湖上混日子,走南闯北,不好调弄不说,其中的一些个人确实也干了一些个见不人的勾当,这倒是事实。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个人由于见识多了,相对其他行业的人来说,可能处事经验就更多一些个,应对能力也就更强一些个。那狗剩儿就隶属于车船店脚牙这些行当中的第一个行当。狗剩儿这时也是急中生智,没有再次拉闸,而是扬起那长杆鞭子,来了个快马加鞭,狠狠地抽了那马一鞭子,那已经受了惊吓的马激愣了一下子,撒开四蹄飞一样儿地向前狂奔。一般说来,狗剩儿这时应该磨回车来往回跑,但那马受了惊吓,已不听使唤,还没等你把车磨回来,恐怕那帮子胡子发现车要往回跑,早就冲到了跟前,如何跑得掉!

    骑着马在那丛林边缘等候着的真就是一帮子胡子,这时都一身黑衣,手里都拿着锃亮的家伙儿,腰里还别着短枪。最开始,他们没有想到那花轱辘车上的人会发现他们,他们站在丛林边缘,几乎同那丛林的黑暗混为了一体,很难分辨,可没想到事儿坏在了那匹拉车的马上。他们以为,对方发现了自个儿,一准儿会调头往回跑,没想到那车竟然朝他们冲了过来,速度还不比寻常,转眼就到了跟前,有些个意外。骑着马站在道当腰的是胡子头,一看车冲了过来,就赶紧闪在了一边,那花轱辘车就从他们的身边冲了过去。出现了意外,那帮子胡子气得是大爆粗口,那胡子头一伸手就拔出了插在腰上的枪,朝天比划了一下子,想开枪吓唬吓唬,他还没整明白,这时那拉车的马已经受到了惊吓,他越吓唬反而越坏事儿!好在那家伙是个惯匪,又多少有点儿相信鬼神之事,他猛然想到,这旮哒地处荒野,真要惊动了啥鬼魅,出现了啥意外,不但劫不到财,反而会坏事儿,于是就没有开枪。从这点上看,人世间啥人啥事儿都是有所忌讳的,再胡作非为的人也不是任啥事儿任啥时都可以胡作非为的。诶?煮熟的鸭子竟然要飞!这帮子胡子岂能让就要吃到嘴里的肥肉丢了,拨转马头开追。那胡子骑着的马可不是一般农家的马,那叫战马,主要用来骑乘而不是耕田,跑起来轻快,嘚嘚嘚地蹄声一片,那要是平时,听上去会觉得十分好听。几匹马载着一帮子胡子几步就到了那花轱辘车跟前。可这时,那车已经进了桑树林。桑树叶子肥厚茂密,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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