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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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暮-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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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还驶出去很长一段路,最后终于停住了。那几个孩子没有料到会出这么大的事情,在车子里浑身发抖,几个小时后被警察带走了。 

后面发生的事情,我非常清楚。杜越远和我都受了伤,我伤得更重一些。杜越远打了求助电话,拖着腿爬到我身边,抱着我退到了路边。他的腿和额头都受了伤,往外汩汩的冒血,和着眼泪,看上去真是触目惊心。 

医院那么近,救护车和医生五分钟之后就赶到了现场,立刻抬着我们上了救护车,与救护车反向而来的,还有顾卓。他飞奔着跑着来,满头都是汗水。因为稍微晚了一点,他没能上得了救护车,于是跟在车子后面一路跑到了医院,终于在我被送进手术室的前两分钟追上了我。

濒临死亡使人清醒,非常的清醒,刻骨的清醒。一瞬间,世界上每件事情都看的清清楚楚。我忽然明白了顾卓做每一件事的缘由。他对人性了解的太通透,几乎是在他把钥匙丢出去的那一霎那,他大致看到了结局,只是,他没有想到,我会去推开杜越远。他向来聪明,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此举不会受到任何法律上的惩罚。

除了我。的 

顾卓抓着我的手,沿着走廊医院走廊一路跑来。在外科手术室前,病床稍微停了一下。走廊顶上的灯光晃的我眼睛都睁不开,隐约听到顾卓撕心裂肺的大声吼,文简,别睡,别睡觉,你看看我,看看我啊。我真的很想见他一面,于是用尽我最后的力气睁开眼睛,看到他的脸近在咫尺,依稀可见墨色的眼睛和眉毛,而具体的表情……看不真切了。

我对着那张看不清表情的面孔微笑了一下,缓缓伸出手想摸一摸确认一下,可手在空中没了力气;依稀中感觉手贴在温暖的脸颊上,于是我轻轻的说:“顾卓,我就快爱上你了,但是,来不及了。” 

那么高的一个人就在一瞬间瘫软在地上。

这是我活着的时候,对顾卓最后的印象。

一个人若是活着的时候,往往为太多的事物牵绊,看不出清楚世界的本质和运行的规律;可是死去之后就不一样了,灵魂得到解放,也没有时间的枷锁,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拦我看得更高更远,几乎无所不知。

在我死去的一霎那,我想到之前的一个梦境,在梦里,杜越远和林诩要结婚了,我在他们的婚宴上,心口疼得厉害,低头一看,原来胸前空了一大块,竟然是心脏被人剜走了。现在才明白那个梦境的寓意。 

不不,并不残酷。那个梦只是一个温和的提醒,却并不残酷。老人家会告诉你,人死之前,你总会接收到很多关于死亡的信息,让你实现有个准备,那个梦就是其中之一。却也有别的解释,因为已经死了,也就不在乎肉体的感觉了,自然感觉不到那种预示里的残酷性。于此同时,我欣喜的看到了林诩移植了我的心脏——她得以延续了一段时间的生命。

再成功的心脏移植手术都会不客气的带来很多后遗症,林诩的身体本来也不够好,手术后依然要吃大量的药,还要忍受许多的痛苦,虽然熬过了两三年的时间,但是终于不能再负荷全身血液的循环所需要的动力,她的身体再次垮了下去,这次垮下去,再也救不回来了。

有人说心脏移植之后会变成另一个人,这个我不清楚,但手术之后林诩的确变得很像我,非常像我,连说话做事的风格都像,她有了我的很多记忆,她跟我父母和亲人朋友聊天的时候,能准确的回忆出我小时候发生过或者做过的事情,例如我什么时候拿了数学竞赛的一等奖,我什么时候在课上打瞌睡被老师抓到等等等等,那都是我从未告诉过她的;起初是林诩和杜越远一起去我家看望我的父母,三年后是杜越远一个人去,风雨无阻,这个习惯,他坚持了很多很多年。

为此,我非常感激。

那段时间发生了太多的故事。每一件小事我都记得。

我记得林诩浑身麻醉之后被人推进了手术室,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接受了心脏移植;醒过来后她问是谁的心脏,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人告诉她,某天她忽然明白了,她木楞楞的站在房间中央,猛然一把捂着胸口,就那么毫无预兆的,嘴角溢出了一缕一缕的血丝,然后整个人摔倒地板上;我要去搀扶她,可是手却穿过了她的身体。

我还记得杜越远在医院里抱头坐着,眼泪从脸上滑下来,滴到了地板上,湿了好大一快地板;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在他心底到底还是留下了一些影子,过往的岁月从来不是风过无痕的。

我还记得顾卓在雨里跪了一天一夜的情形。其实那时候我一直在他的身边,我跟他说,我早就原谅你了,我不怪你。可是他永远不可能知道我在他身边,他永远不可能听到我的话。我知道,从此之后他是不能爱上任何一个人了。他跟以前的那些朋友都断了联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每天晚上都会梦到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就像个小孩子一样,看着我的照片嚎啕大哭。我那时候就坐在房间最黑暗的角落里,默默看着他,心里想,如果我也能流泪就好了。再后来,他事业很成功,跟一个长得很像我的女孩子结婚了。

我还记得,林诩去世的前两个月她已经彻底分不清楚我跟她的区别了,她那时候心脏病又复发了,浑身虚弱,杜越远把她搂在怀里,拿着我送给她的那套诗集,给她念诗: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林诩听着听着就泪如雨下,昏昏沉沉中她跟杜越远说,我要把我的事情写下来。

杜越远吻着她的额角,拖过电脑笔记本,轻声说:你说,我写。

林诩苍白的脸上浮现出消失许久的微笑,她说,小说的名字,叫《长暮》。

'完' 

这是第一篇我差点就改结局的小说,写到最后我太难过了。以前的小说,也写死了很多人,都没有像今天这样难过。

这个小说,从最开始,我就是打算这么结尾的,不论大家相不相信,大家看到的样子,绝对是本来的样子,也许突然,但绝对没有仓促,绝对不是为了结局而结局。之所以叫《长暮》,也是来源于古诗十九首里的那首诗。诗里说: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寐。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贴出来时我知道将会被拍死,但是还是贴出来了,用越来越坚持不下去的义无反顾啊,几乎要动摇的义无反顾贴出来了。我不能操控文字,或者是文字里人物的命运。我的语文从来很烂,我是半路出家开始码字的,水平极其有限,错误疏漏的地方不是一处两处。因为知道自己水平不够,所以非常小强,一点都不怕读者的拍砖,能有人看,能有人拍已经很好了。我也从来没因为别人的言辞动摇过,想过修改情节,但是这次我几乎要动摇了。

昨天跟最好的朋友聊天时说,我真是难过。

她说,既然这样,你还写出来干什么?

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都已经发展成这个样子了。

总之,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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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吧,不改了。

决定了,再也不改了。

真的,真的感激大家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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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如昨日》

作者:皎皎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引子

这段时间,我总是梦见慎为。他还是我们最后一次相遇时的模样,他穿着干练笔直的深色学生装,领口扣子闪烁着金属的光芒,他在街道那头对我微微笑着,探着身子伸出手来;他的样貌我看得真切无比,尤其是那双丹凤眼,狭长而明亮,瞳孔深不见底,微笑不语的时候更是打动人心,我仿佛受到了蛊惑,于是跨近了一步,同时伸出手去。

就在那么一个瞬间,喧闹声忽然在我耳边炸开,侧过头去,只见无数学生举着横条游行而过,他们宛如涌流,硬生生的将我和他分别开来。我叫他的名字却无法出声,我急得泪眼模糊,待双眼能再视物时,枪炮声犹在耳边,略一低头,只见地上血流成河。



在街上偶一拐弯,我看到了那家气势磅礴高耸

入云的五星级酒店,随后,我再次看到了慎为。酒店门口的侍者小心翼翼扶着那辆高级轿车的车门,弯下腰恭敬的拉开了门。那里并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两个身穿西装表情沉稳的中年男子,他们三人正在交谈,而他微笑颔首,看上去风度翩翩。

我抱着书歪着头看了他一眼,赞赏之情油然而生。看来上天依旧眷顾他,他还是那么的英俊,不论是外表还是气质都那么出色,浑身上下有着一股只属于成功者的洒脱昂扬。他现在的生活必定顺心顺意。我以前从来没有机会见到他这个样子,甚至根本想象不到。

尽管气质上尽管相差这么大,可我还是毫无缘由的一眼认出他,这使我感到震惊。更巧合的是,在他一脚踏进酒店大厅的那一瞬间,他忽然侧过头来,盯着我所在的方向看了一会,然后朝我走过来。我由此判断,他也认出了我。

正式清晨时分,街上空寂无人,长街不见尽头,我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到了一股记忆中的味道。酒店四周绿荫环绕,空气中洋溢着一股清新的草树味道。清晨凉爽的空气往往预示着愉快一天的到来,我希望,今天也不例外。

他来到我面前,就像我刚刚打量他那样打量我,我不语,静静的迎着他的眼睛,没有开口。终于,我听到他低沉悦耳的声音:“你好,好久不见了。”

我说:“是的。”

“要不要一起吃早饭?”他问我。

我点头。我们之间有太多的话要说,也有太多话可以说了。

距离我上次见他,时间已经过去了九十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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