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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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封门- 第7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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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小女孩嘴角微微扬起一丝笑意,轻轻捏嘴,吹了一声口哨。

    “吖!”

    就在这时,一声高亢的鹰鸣在天空响起,震得人耳膜生疼。

    紧接着,一个庞然大物便遮蔽了天上的太阳,在地上投下一个巨大的阴影,急速落下。

    “轰!”

    下一刻,战台尘土飞扬。

    等灰尘微散,人群全部瞪圆了眼睛,木鸡一般呆呆的看着战场上的庞然大物。

    那是一只鸡!大的像牛犊一样的鸡!

    它浑身铁羽,锐眼如鹰眼,就像一把锋芒到极致的冷刀,鸡冠更是如同剑齿龙剑骨一样,鲜红竖立,最耀眼是它尾部的七根彩羽,就像是传说中的火凤羽毛。

    这一刻对在场的赌徒来说,就像是神话时代的凤凰降临。

    更令人恐惧的是,它如铁钩一般的鹰爪狠狠的嵌入钢筋水泥浇筑的战台,就像抓豆腐一般,整个战台裂了个七零八碎。

    “妈呀,这是什么?”瘦猴吓的一屁股坐到地上。

    熊三也好不到哪去,吓的差点没昏过去,他没见过这个大家伙,却听奇门法事行的人提起过。

    说有一只贼鸡天南地北到处找食,奇门界的仙山都被它光顾遍了,什么青城山,龙虎山,崂山等等,宝草灵药损失惨重,山上的道士更是气的吹胡子瞪眼。为此,他们还破天荒的联合发布了对贼鸡的通缉令。

    原先他是根本不信的,开玩笑,这么多的大势力谁敢得罪他们?简直是找死!

    可现在来看,那只贼鸡是真的存在,弄不好就是眼前这只!

    更恐怖的是,贼鸡竟然受小女孩召唤,那这小女孩是什么身份?

    “完了,踢到铁板了,还是超级大铁板!!”熊三大脑顿时一片空白,冷汗如雨般哗哗的直流,“扑通”一声便跪下了。

    是真怕呀,在奇门得罪那些神通广大的势力,会比俗世惨百倍!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甚至连超生都会出问题!

    战台上,七彩鹰环顾左右,最后鹰眼居高临下的锁定了它的对手,那只小斗鸡,鼻腔“呼哧”一声打了个响鼻。

    小斗鸡被吓的白眼一翻,倒地上两脚朝天,浑身抽搐的如同烂泥一般。

    “我错了,饶命啊!饶命啊,再也不敢了!”熊三回过神,立刻磕头如捣蒜。

    “用蛊?”小女孩很可爱的眯了眯眼,说:“老实交代,你们是怎么用蛊骗人的。”

    “是是是。”

    熊三立刻竹筒倒豆子一般将他这些年如何用蛊行骗的骗术说了出来,一点都不敢隐瞒。因为他很明白,这时候能决定他生死的不是那些赌徒,而是眼前这个小女孩。

    人群听他说完,气的个个头顶冒烟咬牙切齿,恨不得吃了他,但碍于小女孩的威势,却无人敢乱动。

    “哼,你也算奇门中人,不思进取,反而招摇撞骗,我马月儿今天替天行道!”小女孩指着熊三训斥道,有模有样的,然后对七彩鹰喊了一声,“把他们两个丢到塞北去修长城,废物利用。”

    七彩鹰得令,震翅刮起一阵狂风,猛的从战台扑向熊三和瘦猴。熊三和瘦猴顿时吓的面无人色,惊叫:“不要啊,那里有蛮鬼,饶命啊”

    但七彩鹰根本不由他们,一爪抓起一个,鹰鸣一声振翅冲向云霄,消失了北方的天边。

    小女孩见此,这才满意的拍了拍小手,对少年道:“洪安哥哥,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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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新书首章试读:

    第一章:琴盒女尸

    寻常人收礼物,或温馨或浪漫,哪怕算不上惊喜,至少也是善意的祝福。

    可我二十岁那年收到的礼物,却是结结实实的惊吓和诅咒。

    因为,有人给我寄了一具女尸!

    从此我的日子便步步惊心,诡事不断。

    我叫孟磊,自小没见过父母,是爷爷将我一手带大的,在我十七岁在县城读高二那年,爷爷也去世了。

    学业无以为继,我便辍学回乡开了一家电子产品店;经过三年打拼,算小有成就,在乡里买了一间门面,经媒婆介绍还定了一门亲。

    故事,就从我收到尸体的那个盛夏开始说起吧。

    记得那个夏天特别热,大旱,自阳春三月之后就滴雨未下,一大早乡里拉闸限电;我店面朝东,晒的实在熬不住了,便拉下店门去后面冲凉水澡。

    才冲了一半,门口忽然传来皮卡的鸣笛;这声音我熟,是邮政送件的车,前几天我在网上进了一批电子配件,应该是到了。

    于是我急忙穿衣服出去收货,拉起卷闸门后发现,外面竟然围了一圈的人,男人们指指点点,大姑娘小媳妇则掩嘴窃窃私语,一出现,所有人便齐刷刷把目光投向我,眼神有些吊诡。

    “快件送达,签收一下。”邮递员冯德亮递过来一张签单,他是唯一面无表情的那个。

    我有些纳闷,但也没多想便先把单签了。

    可等我签完去提箱子的时候却愣住了,快件包装比平时要长很多,细细一看竟像极了一口棺材,虽然并没有真棺材那样宽大,但长度却是差不多的,形状很好辨认,一头大一头小,分量也比以往的寄件重了很多。

    我暗骂发货的人脑袋进水了吧,把包装搞这么诡异。

    费了一大把力气把箱子提上二楼仓库拆封后,我愣住了,牛皮纸包裹的里面,竟然真的是一口“棺材”。

    它非金非木,上面布满了细密的白色纹路,看起来格外妖异;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它比较扁平,还是翻盖的,不像棺材,反倒像琴盒,很秀气。

    我莫名其妙,想了想干脆拆到底,在琴盒侧边摸索了一下,找到一个镌刻着符文的铜扣,拉开,缓缓翻开盖子。

    之后,我彻底被惊呆了!

    里面竟然躺了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特别好看。

    容颜惊艳,肌肤白皙胜雪,就像刚刚煮熟的鸡蛋白;修长的睫毛微微曲卷着,像两把小刷子;红唇微薄,如绛嫣红。

    身上穿的是一件连体的丝绸红衣,曲线完美的就像是经过无数工匠精雕细琢的艺术品,发丝根根晶莹,就像是蚕丝一般。

    如此惊艳和美丽,若能睁眼嫣然一笑,绝对是人世间一等一的绝色之尤,足以满足男人对女人的一切幻想。

    轻轻一闻,还有一股淡淡的兰花香,是她的体香。

    但我却激灵灵打了个冷颤!

    理由很简单,这人不管是死是活自己麻烦都大了,活人就是贩卖人口,要是死了,自己更是百口莫辩。

    命案啊!

    我第一反应就是有人想陷害我,平白无故收了个人,不是陷害是什么?自己做生意不可避免的会得罪同行,弄不好就是他们干的。

    我一时间六神无主,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惶惶不安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先探探人是死是活再说。

    我伸手去探她的鼻息,发现没有,又去摸她的颈动脉,也没有动静,而且身体很凉。于是我又去抬她的手脚关节,发现活动自如,一点都不僵硬。

    这让我有些迷糊,如果是活的,怎么会没有脉搏和呼吸?如果是死的,尸体凉成这样居然不僵?

    难不成不是人?

    仿真?

    我脑海中电光火闪,网上好像有一种仿真的硅胶娃娃,用来摆拍摄影或者做衣装模特的,皮肤和肢体完全拟真,只是她的拟真度似乎高的有点离谱,竟看不出一点假来,太黑科技了。

    我不敢大意,又在她身上到处摸索了一下,发现真的不像是死去的尸体,手感很好。这样我悬着的心才慢慢落下来,心说应该是哪个做女装生意的朋友填错地址了吧?

    可搜肠刮肚,我一时间也想不起来会是谁这么马虎,无奈之下,只得先放一边了,要是真寄错了会有人来要的;今天赶集,忙生意要紧。

    仓库货架没那么大空间,我就把琴盒盖上推进了床底下,下楼做生意去了。

    忙了一天的生意,到了晚上快睡觉的时候,我又好奇的把她从床底下拖了出来,这里摸摸,那里捏捏。

    看着她曼妙无比的身段,心里不免升起一点正常男人都会有的冲动,真的太美艳了。

    我所不知道的是,这世间越美丽的东西其实越凶险,一旦被缠上,这辈子都难以脱身。数年后大难不死的我每每回想起这一幕,依然心有余悸。

    战争很残酷很血腥,却有一种东西叫做暴力美学;这种美,实是世间最邪恶的东西;同理,灵异也是一样的。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现在我还一无所知。

    无知者无畏,等过足了手瘾,我将她推回床底,睡觉去了。

    这一夜我睡的很不踏实,梦里总是梦到床底下的红衣娃娃对我笑,而且嘴上阴凉阴凉的,就像喝了半宿的凉水一样;半梦半醒的,也不知道睡着了还是没睡着。

    第二天,我是被发小曹楠的电话吵醒的:“磊子你干嘛去了,都中午还不开门,今天赶集你忘了?”

    我看一眼手机时钟,顿时一激灵,居然十二点了。

    “靠!”我直接从床上跳起来,自己以前早上都是七点就醒的,今天居然起晚了足足五个小时。

    匆匆挂掉电话,我立刻冲向厕所洗漱,今天是镇上赶集的日子,生意最旺,绝不能偷懒。

    为了节省时间,我蹲厕所连带刷牙,风卷残云,可等我对着镜子洗脸的时候,却被吓了一大跳。

    自己的脸色非常的昏暗,就像抹了一把草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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