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富队长看到林子君捂着额头的样子,吓了一跳:“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赶紧出去透透气就好了,一开始都适应不了这个。”
林子君没有坚持,也没有解释什么,就捂着额头出了院子,往河边走。
在陡坡上,他还差点滑倒了,幸亏拽到了身旁的一棵小树。
站在河边,林子君回想着刚才脑海中出现的那一幕,大约十秒左右的画面,觉得不可思议。
这是什么情况?
是特殊能力么难道?
他很自然地想到了这一点。
可是,如果是特殊能力的话,为什么会在这时候出现这种能力呢?
回忆曾经看过的各种穿越、玄幻提到过的现象,林子君继续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如果这的确是一种特殊能力,应该就是重生带来的,那么就可能是有条件限制或者触发条件的,甚至这种能力在某种条件下可能还会逐渐加强。
但是,怎么才能触发这个能力呢?
或者说,怎么才能找出触发这个能力的条件呢?
想了一会儿,林子君想的脑子更加疼了,也没想出来个所以然。
唉,这事儿有空再想,还是想想这个案子吧先。
刚才的这个画面太有用了,这就是破案的线索啊!
林子君回到小院时,海大富还在堂屋门前踱来踱去的思考。
海大富的思维方式与常人不同,是跳跃式的,在分析案情和审讯的时候非常有用。
这一点,前世的时候林子君就深有体会,所以,也不想去揣测他在想什么。
林子君找到现场勘查的技术员高志强,问道:“死者旁边的小方桌上有啥东西没?我刚来的时候看见桌子上是空的。”
高志强回答:“桌子上本来就没有东西。”
本来就没有东西?林子君眼光一亮,立刻明白了。
自己刚才看到的画面,说明这个行凶的犯罪分子肯定是死者所熟识的,并且死者还请他一起吃饭喝酒了。
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犯罪分子突然行凶杀人,然后还在杀人后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了,显然也是要隐藏其和死者的关系。
那么,他和死者的关系应该有很多人知道才对,欲盖弥彰么,此地无银三百两!
他会把东西带走吗?还是扔到哪儿去了?
林子君想起上警校的时候,教官讲课时说的话:心理主导行为,作为一名侦查员,很多时候,要把自己带入到犯罪行为实施的时空去,分析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从而发现案件线索。
那么,这个犯罪分子行凶杀人以后,收拾现场的时候,为了尽量避免引人注意,把东西带走的可能性很小。
结合小院的环境,门口就是护城河,犯罪分子很有可能把桌子上的东西扔进护城河里去,而且,应该不会走远,毕竟,走的越远越有可能被人发现。
刚才林子君到河边的时候,发现河岸很陡,自己还差点滑倒。
犯罪分子扔东西的时候,有很大几率会落下一些东西,只要能找到它们,就能和刚才“看”到的画面互相印证,就能做出熟人作案的推断。
这个推断还是很合理的。根据这个设想,林子君把从门口到河边这一片的一个扇形区域作为搜索重点,并开始仔细搜寻。
其他侦查员还在外围进行调查走访,技术员也在现场进行仔细勘察,没有人注意林子君在干什么,毕竟是刚参加工作的新人,并不起眼,估计林子君坐在一边晒太阳都没人会在意。
林子君按照“z”字形的路线进行了搜寻,搜寻得很仔细,几乎可以说没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突然,林子君在陡坡的中下段靠近河边的一棵树下有了发现,这棵树的树根旁,真出现了一粒花生米!
而且,就和观察死者时看到的小方桌上的花生米相似,应该是本地常见的五香花生米。
“有了!”
林子君有点小兴奋,这说明,自己看到的那个画面是真实的,也的确是熟人作案。
按着这个线索查下去,破案指日可待!
可是,随即,林子君又有些犯难了,这个情况,怎么跟别人说呢?
总不能说自己看到死者临死前的桌子上有这种花生米了吧?
这个,打死都不能说,不打死,更不能说
第4章 重大嫌疑人出水()
林子君思来想去,最终决定见机行事,在案件分析会上找个机会提出来。
再是新人,总可以发言,提出自己的见解吧?
林子君知道,虹城刑警队是有这个传统的,而海大富作为一个优秀的刑警队长,更加重视每一个队员的意见。
看完现场,也进行了初步的调查走访之后,海大富带队回到了队里。
果然如往常一样,海大富队长召集全体人员开会,案情分析会。
首先,由法医王俊杰介绍尸体检验情况:死者年龄大约七十岁,系头部受锐器击打致死,伤口深达骨膜,身体其他部位没有其它伤口。死者胃内有已溶物,生前应该有进食行为,死亡时间应该在十二月上旬。
然后,由技术员高志强介绍现场勘查情况:根据现场痕迹可以认定,死者所住堂屋即是第一现场,也就是案发现场。死者身高一米六五,从其头部伤口和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足迹来看,犯罪分子为单独作案,其身高应该比死者高五至十公分,也就是说在一米七到一米七五之间。
之后,是外围侦查员反馈调查走访情况。
死者曹某某,是孤寡老人,没结过婚,独自一人居住,性格外向,身体健康,平时靠收破烂赚钱生活,没钱的时候就去要饭,人缘尚好,没听说跟谁有矛盾。
最后,海大富队长总结:这起命案,杀人动机不明,要从死者的关系人入手,扩大走访范围,进一步梳理其社会关系,着重了解案发前后死者的情况,会后分组安排人员划区包片开展调查。
林子君在会议桌一角,一直等到最后也没找到机会发言,急得不行,心道:还真是瞧不起新人呢,看来得单独汇报了。
散会后,林子君主动找到海大富队长的办公室,请求任务。
海大富笑着说:“小伙子积极性挺高啊,行,你和王亚伟去河对岸走访,看看能不能查到什么线索。”
林子君撇撇嘴:“海队,案件分析会上不是说了么,死者生前可能有进食,不就是吃饭么?我想,有没有可能是和熟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什么特别情况,导致发生命案呢?”
海大富很意外地看了林子君一眼,笑着说道:“当然不排除这个可能,你能这样想,很好。那这样吧,你和王亚伟就按着这个思路去查,查到有线索破了案我给你请功。”
林子君心里明白的很,海大富其实并没拿自己的话当回事,他又不象林子君能看到死者临死前的画面,怎么可能轻易就把侦查方向给改到这方面呢?
不过是不肯打击新人的工作积极性罢了。
但总算是师出有名了,林子君还是很高兴地给海大富敬了个礼,学着电影里的香港警察一跺脚,喊了一嗓子:“yes,ser!”
然后转身,大步走了出去。
在林子君的记忆中,海大富的话,那是一口吐沫一个钉啊,就从来没打过折扣!
他只当林子君是新手,工作劲头高而已。
但林子君自己的心里是有底气的,这立功是没跑了。
他找到王亚伟,把刚才海大富的话转述给他听,王亚伟自然不知道情况,还以为是海大富分派的任务呢。
两个人骑着单车就去案发地附近调查去了。
再怎么不正规,调查范围总还是要定的,总不能跑几十公里外去调查吧?那不合情理。
两人初步查看了一圈,又问了几个村民经常买菜的地点,便以案发地为中心,由近及远,把一公里范围内的摊点和食材店作为了调查的重点。
经过统计,在这个范围内,对外卖小菜的摊点和小店一共有七家。
于是,两人从最近的一家离案发地仅二百多米的一家摊点开始调查。
每到一家,问的问题都很简单,首先就是认不认识受害人,不认识的话就拿照片出来给被调查人辨认;认得受害人或者见过照片上的人,就问问最近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有什么情况可以提供。
就这样一连问了三家,被调查人竟然都认识受害人,但都说受害人欠了些帐没给,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来买过菜了。除了受害人欠钱,都提供不出来什么有用的线索。
查到第四家,一个距离案发地大约七八百米的摊点的时候,有了令林子君兴奋的消息了。
摊主不但认识死者曹某某,还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
大概一个月前的一天傍晚,曹某某来买了老三样:一袋五香花生米、一碟炒好的绿豆芽和一瓶最便宜的本地酒厂生产的长脖大曲酒,说有个老朋友从淮上来了,晚上要请他喝两杯。
曹某某买的酒菜一共十二块钱,但身上只有一张十元的,还差两块钱。本来说好了第二天拿来的,结果一直也没有来。
要不是知道他手头拮据,欠的钱又少,摊主早就上门去找他要了,小本生意最怕的就是赊帐和欠帐。
这个摊主的话同时证实了,林子君“看”到的画面是真实的。
两人把这个情况在笔记本上记下来之后,王亚伟便打算收工,回去向海大富汇报。
林子君死乞白赖地又拉着王亚伟去案发现场转了一圈,装模作样地分头找了一会。
然后,林子君大声叫王亚伟过来,从最初发现花生米的地方把花生米又捡起来了一遍。
这是个重大线索!
必须回队里汇报了!
两人赶紧赶回了队里,找到海大富,由林子君向他汇报了发现的线索。
海大富听完汇报,心里那个高兴啊!原本只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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