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笑的是,每当她喝得烂醉的时候,就自称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
她说的话,自然没有人相信。
………………
“不……不!这不可能是我!我绝对不会变成那样!”
看完那个幻象之后,魅魔女皇林仙儿,突然歇斯底里地狂吼起来!
“跟我走,那种下场自然不会出现。”
此时的叶笙,竟然宛如恶魔一般,发出充满诱惑的磁性声音。“毁灭之王”巴尔,已经被叶笙用通天塔降服,因此他随时可以借用巴尔的魔力。
在暗黑魔界中,魅魔女皇虽然也是来头不小的恶魔,但是跟三大魔头和四大魔神比起来,她还是有点距离的。
或许,只有远古大魔神皇蚩尤,才能令三大魔头和四大魔神臣服。只可惜,早在多年前,大魔神皇蚩尤就已不知所踪,否则暗黑魔界也不会变得越来越混乱,毫无秩序可言。
若是大魔神皇蚩尤仍在,魔族也无须潜入人界,借助人类的躯壳而苟延残喘……在很久很久以前,魔界原本也是个很美好的地方啊……
直到墨菲斯托、巴尔、迪亚波罗这三大魔头掌权之后,魔界才渐渐变成暗黑魔界,越来越混乱,越来越丑恶……
在很久很久以前,眼前这个魅魔还不是女皇,只是一个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而已!
此时,听到叶笙充满诱惑的磁性声音,林仙儿原本全是深黑色的眼睛,竟然慢慢恢复原样,茫然道:“你要带我去哪里?”
“一个没有仇恨,没有悲伤,只有欢乐的地方……”
此时的叶笙,身上充满着悲天悯人的金色圣光,就像是一个神……但,他这个所谓的天神,却是借助邪神巴尔的力量来伪装的。
“……好,我跟你走。”林仙儿凝注着叶笙的眼睛,缓缓点了点头。
她一点头,立即被通天塔收了进去。
这个来自暗黑魔界的魅魔女皇,终于彻底落在了叶笙的手上。只要一进通天塔,没有叶笙的允许,她再也无法出去。
不过,以她现在的情况,待在通天塔中,或许会更开心,也更舒服吧!
叶笙原本以为,林仙儿就是四大魔神中的“痛苦女王”安达利尔,因为暗黑魔界中的女性恶魔虽然很多,但出名的并没有几个。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林仙儿的本尊,竟然是以魅惑之力而闻名暗黑魔界的魅魔女皇,就连叶笙以前也被她欺骗了。
那么,真正的痛苦女王,究竟在哪里呢?她占据了谁的躯壳?
“搞定!”叶笙微笑着打了响指,然后就宛如烈日下积雪消融一般,很快就变成了一滩水,又很快就被蒸干了。
叶笙的这个分身,竟然是由雪水变成的,并没有去阻拦阿飞。因为,他很清楚,阿飞一定要去经历一些事情,才会真正成长。
叶笙既想保护阿飞,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却又想锻炼他,让他可以坚强地面对一切事情。
这种奇特的感情,就像师父对徒弟,父亲对儿子一样!
为什么叶笙会对阿飞有这种奇特的感情?
有些事,会不会冥冥中早已注定?
(本章完)
第333章 锐不可当()
阿飞没有剑。
但是这不重要,因为他忽然又有了勇气和信心。
路旁有片竹林,站在这里,已可看到金钱帮的家院。阿飞砍下一段竹子,从中间剖开,剖成三片,削尖,削平,撕下一条衣襟,缠住没有削尖的一端,就算做剑柄。
他的动作很迅速,很准确,绝没有浪费一分力气。他的手,始终很稳。
此时,孙小红竟然也来了,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瞧着,仿佛觉得很新奇,很有趣。但她还是不免有些怀疑,拿起一柄竹剑,掂了掂,轻得就像是柳叶。
她忍不住问道:“用这样的剑,也能对付上官金虹?”
阿飞沉默了半晌,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去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绝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叶笙,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一声:“一个人在做他最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我不懂。”
“你最喜欢吃什么?”
“什么都喜欢。”
“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吃。”
她笑了笑:“但若有很多人在旁边眼睁睁地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吟着,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做一种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就杀了他。”
“为什么?”
“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会留着慢慢地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只不过“空虚”这两个字,她也说不出。
孙小红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惟一的敌人就是叶笙,杀了叶笙,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时的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我杀了他,绝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不过,他走得并不快,因为他要先作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的身子渐渐松弛,这正是在做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石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一共十八个黄衣人。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卫,当然也都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挡了你的路,你又能怎样?”
“就得死!”
那人大笑:“你连条狗都杀不死。”
“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的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一共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有点担心,因为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一臂之力,但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什么,竹剑偏偏没有被削断。她明明看到判官笔已点着了阿飞的穴道,但也不知为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而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但,一分就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就像是一只穿飞在花间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以及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发暗器时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是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但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保护阿飞。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阿飞用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臂下刺,往胯下刺,从耳旁刺,也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
地趟刀!
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阿飞的身后也似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刺入了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飞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器,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却同时兼带着“撕、挂”两诀的妙用。
无论谁只要被它沾着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而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阿飞本该向后退跃。
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
谁知阿飞却像是偏偏想不通,身子偏偏向上迎了上去。
孙小红眼角瞥见,几乎已将失声惊呼。
就在这刹那间,阿飞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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