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妖精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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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妖精那些事儿- 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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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情剑客无情剑》,又叫《风云第一刀》,是古龙大师的名著之一,也是叶笙从小就很喜欢的武侠小说之一。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小李探花李寻欢,人称“小李飞刀”,名满江湖,在百晓生的《天下兵器谱》中排生第三,天下武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其实,严格来说,小李飞刀并不属于暗器。

    所谓“暗器”,是指那种便于在暗中实施突袭的兵器,而小李飞刀从来都是光明正大发出来的,只不过它速度够快,快到人躲不开罢了。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小说,是从李寻欢回到关内开始说起,他一回来就遇到一系列的杀劫,期间险象环生,精彩绝伦,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江湖中人为了抢夺金丝甲,一个接着一个死去;而每一个死去的人,无论出现的时间长短,都会带着一个故事,也许只是寥寥几句,却能让人记住有这么一个人。

    现在,就让我们跟随叶笙的脚步,重新走一次李寻欢曾经走过的路吧!

    至于周莹莹和艾静,还有那些学生,目前正在调查跟快活王有关的事情,暂时不会跟在叶笙的身边。

    叶笙怀疑,快活王很可能是来自魔界的四大魔神之一,而《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那些成名人物,譬如上官金虹,也很可能是来自魔界的魔王。

    因此,叶笙将自己的一些毫毛交给周莹莹等人防身,又帮所有学生都兑换了《王者荣耀》中的英雄战衣,这才让他们一起去调查快活王的真实面目。

    不管怎么样,在这个叫做“水浒世界”的奇特时空中,如果不将三大魔头和四大魔神赶回魔界,重新封印,那么这个时空绝对不会恢复当年的宁静祥和……

    一旦三大魔头和四大魔神彻底得势,那么这个时空将会变成人间炼狱!

    “走别人的路,创造自己的道。”

    现在,叶笙就是要走李寻欢走过的路,创造属于自己的“小叶飞刀”……

    ※※※※※※※※※※※※※※※※※※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

    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叶笙打了个呵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舒服地伸了个懒腰。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没有人赶车,但是拉车的是一匹已通灵的白马,立即停了下来,用柔和的目光注视着叶笙,就好像一条忠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此时,叶笙发现,在车辙旁居然还有一行足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

    脚印很深,显然这个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筋疲力尽,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叶笙长叹一声,喃喃道:“这种天气,想不到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过了一会儿,手指已经冻僵,他才走回马车中。在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叶笙拿起一块,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雕刻的永远是美丽的女子。

    这些美丽的女子,不但已占据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身体……他雕刻出来的女子,有时是周莹莹,有时是聂小倩,有时是青凤,有时是……有时是艾静。

    周莹莹和艾静,虽然至今还没有跟他发生过那种最亲密的关系,但是早已深深铭刻在他的心里、骨子里,永远无法忘怀。

    或许,以后她们会离开;或许,以后她们都会跟他在一起。但是,不管怎样,“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显然,叶笙并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他也很清楚,自己永远不会只为一个女人而活着。但是,纵然对方青春已不在,容颜已苍老,他依然会是不离不弃。

    他是这种性情的人,就绝对不会勉强自己伪装成“专一”的君子。因此,他虽然很喜欢金庸和梁羽生的小说,却更加欣赏古龙小说中的人物。

    “走别人的路,创造自己的道,做最真实的自己”……这才是最最真实的叶笙。当他可以走出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时,他的道就成了!

    ………………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时风中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却是叶笙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响马嘶声,却绝不回头!

    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着一件很单薄的衣服,背脊仍然挺得笔直。

    他这个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苍茫天地间,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叶笙才看到这位少年的脸。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缝,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起来更瘦削。

    这张脸,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仿佛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是,这也是叶笙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够成熟,却已有一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叶笙的目光中有了笑意,推开车门,轻声道:“少年,上车来吧,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谁知这位看上去冷冰冰的少年,连看都没有看叶笙一眼,脚步更没有停下来,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本章完)

第140章 孤独少年() 
    叶笙微微一笑:“难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腰边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肉还白,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叶笙笑了:“原来你不是聋子,那么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忽然开口了:“我喝不起。”

    听到他居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叶笙连眼角都有了笑意,却没有笑出来,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淡声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么?”

    叶笙点头道:“够清楚了。”

    “好,你走吧。”

    叶笙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好,我走。但是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缓缓道:“好,我请你。”

    叶笙大笑着,马车急驰而去,渐渐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但他的脑海中,仍在想着挂在那位少年腰间的那把剑。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把剑,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在很多人看来,那只不过是小孩子的玩具而已,但叶笙很清楚,这玩具却危险得很,还是不要去玩它的好。

    ………………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叶笙来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先在饭铺里找了一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而他的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那位少年的脚程似乎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其实,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

    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时,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那么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过了一会儿,叶笙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着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其中那个紫红脸的胖子,叫做“急风剑”诸葛雷。他来到这个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此时自然没有将叶笙放在眼里。

    这三个人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

    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笑声忽然停顿了,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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