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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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第7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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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老爹跟韩信,则比较机灵,一看苗头不对就溜出长城,投靠了匈奴。

    韩信是先到的草原,而他们老卢后来。

    这两家自然而然的,就亲近了起来。

    卢家跟韩家也算是姻亲。

    譬如,卢它之有个女儿,就嫁给了韩颓当,而韩颓当的姨妈,则曾是卢它之的一个姨母。

    韩颓当跑回长城内,归附汉朝后,卢韩两家,也未曾疏远。

    甚至,比过去往来的还要密切了。

    而在两年前,韩颓当更干脆派了个族人,乔装打扮,混到了他的东胡王的领地里。

    专门干起了渗透匈奴部族和传递消息的活。

    老实说,卢它之也不确定对方真是韩家人。

    只知道,对方是能直接跟长安联络的细作。

    上次,卢它之被单于庭排挤,就是靠了他传递消息,居中协调云中郡帮忙,才让卢它之过关。

    过了一会,一个穿着羊皮袄子的中年男人,被带到了卢它之面前。

    “韩贤侄……”卢它之挥退下人后,将一封已经写好的密信,塞到了此人手中,严肃的道:“请快马将此信送到云中东城候之手,事态紧急,事关重大,某就不与贤侄多说了!”

    这人接过信,立刻塞到怀里,对卢它之拱拱手,也不多问,干练的道:“既是如此叔父大人安排一支放牧队伍,小侄混在其中,从造阳那边入关!”

    造阳在上谷郡的什辟县。

    这同样也是一个汉朝控制的,但暴露在长城之外的城市。

    走这里,虽然要绕路,但胜在安全。(。)

    ps:    等下还有~

第794节 动员 一() 
制约程不识的唯一桎梏,其实就是资历。

    他从军的时间太短了!

    从四年多前,他才开始在虎贲卫里崭露头角,然后,被剧孟选拔,提拔为助手。

    现在,他只是一个一千石的虎贲卫尉丞。

    想要成为将军,在理论上,他起码还需要打磨十年,慢慢累积资历和威望,然后再去地方,担任都尉或者校尉,迁升到郡尉,最后才能被提拔为独当一面的大将。

    但是……

    现在是封建社会。

    皇帝的意志决定一切。

    正如东方朔所说——用之则为龙,不用则为虫。

    皇帝说你行,不行也行!

    而且,简拔人才,慧眼选能,这也是世人对皇帝的要求。

    但,程不识的资历,确实是硬伤。

    尤其是他要去统帅句注军跟飞狐军这样的老牌劲旅。

    这就好比,你穿越重生,回到西元两千年,成某个欧洲富二代,家里面丢给你一个足球俱乐部去。

    这个俱乐部恰好是什么ac,巴萨,皇马一类的豪门。

    你当然知道,最佳主教练人选是谁。

    但,问题是,俱乐部里的球员,估计会对你选择的人嗤之以鼻。

    穆里尼奥?什么鬼?

    趁早死远一点,哥可是金球奖的候选,需要名帅来辅佐哥登上欧洲之巅。

    现在,刘彻固然可以将程不识推到将位上。

    但句注军跟飞狐军的头头还有下面的司马校尉,能服气吗?

    在平时,程不识或许能慢慢花时间,调、教和驯服下面的丘八们。

    但是,在战时。恐怕没有时间。

    所以,程不识只能作为副手,担任参谋或者副将,给人打下手。

    刘彻需要选择一个有名望,战功赫赫,能让下面的丘八大爷们服服帖帖。不敢造次的大将!

    以这个标准选人,在排除了老将后√√,,其实可选择的人选,就那么几位了。

    在斟酌再三后,刘彻做出了决定。

    想要扶程不识上位,那就得选个好脾气,能听人劝的将军。

    还有谁比大农令直不疑更合适?

    “以大农为前将军,虎贲卫尉丞程不识为破虏都尉,前往雁门。统御诸军!”刘彻做出决定,对众人宣布,这就是在告诉众人,以程不识为先锋官了。

    对此,诸位将军相互看了看后,纷纷拜道:“唯陛下之命!”

    直不疑,资历够了,履历也够了!

    甚至。可以说,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至于程不识当先锋。皇帝劳资要给自己的心腹攒军功,谁能异议?

    刘彻闭上眼睛,在心里犹豫半响后,道:“传朕旨意,命雁门郡守及郡尉,严守军国机密!”

    刘彻做出了一个痛苦的抉择:“敢泄军情者。杀无赦!”

    这个命令,其实是将马邑之外警戒和巡逻以及为汉室放哨的那些士兵与部族牧民的性命送到了鬼门关前。

    可能会有多达两千人,因此丧命。

    但,自古慈不掌兵。

    对将军来说,所谓的士卒。其实就是一串串写在奏报上的数字而已。

    而对皇帝来说,遥远的边塞上的军民,更只是一串没有意义的数字。

    皇帝以天下为棋盘,用冷酷无情来统治世界,实施自己的政策。

    为达目的,放弃士卒的性命,算不得什么。

    旁的不说,罗斯福故意放纵山本五十六偷袭珍珠港,丘吉尔保守秘密,坐视着考文垂被德军轰炸。

    胜利,自古以来,统治者就从来不惮于牺牲某些个体。

    但刘彻到底不是铁石心肠,他心里面,为此依然很内疚。

    但,刘彻很清楚,假如他下令撤退马邑外的军民,那么,匈奴人可能就不会傻乎乎的撞到包围圈里来了。

    历史上,武帝的马邑之谋,前期策划不可谓不完美。

    但就是因为军臣在路上,抓到了一个汉军亭里的军官,导致一切付之东流水。

    匈奴人立刻远遁,跳出了包围圈。

    三十万汉军,在马邑城下,苦等数日,不知道多少和人力物力,全部打了水漂。

    这还不算,因匈奴走脱,导致汉匈之间,陷入数十年混战,因此而死者,累积数百万。

    强盛的汉王朝甚至差点被战争拖垮!

    “战役发起前,马邑城中的军民,也不许告知!”刘彻接着断然再次下达一个将数千人的生命,送到危险之境的命令。

    但,他必须如此做!

    马邑城里生活的可不仅仅是士民,还有的商人。

    这些商人的节草,刘彻完全无法保证。

    在过去的历史上,马邑城里,二五仔可不是出过两三个。

    胜利,总有些牺牲,不可避免。

    “诺!”将军们齐身而拜,牺牲,在这个时代,跟吃饭喝水一样,寻常至极,甚至没有人有人什么感觉。

    “陛下,细柳营以何人统兵?”丞相周亚夫问道。

    现在,细柳营当然是有都尉的。

    但是,屯驻跟作战,那是两码事情。

    一个好的都尉,并不一定就是一个好的将军。

    更何况,现在的细柳营都尉卫弛,明显的资历不足。

    平时靠着周亚夫的照看,当个都尉,统帅细柳营,别人还不会说话。

    但是,想要领兵出征,挂个将军衔,你看看,其他将军列侯答应不答应?

    周亚夫都可能会被人喷成狗,说他任人唯亲。

    但,假如是刘彻的命令,那就不一样了。

    天子简拔之,拜为将军,托以军国大事。

    这是佳话。也是慧眼识英才的典型模板,没有人敢不服!

    刘彻跟周亚夫相处了这么久,自然也知道,周亚夫的话里的意思。

    卫弛,刘彻见过几次,还曾经亲自视察过他带的细柳营。

    总的来说。这个乐平候的庶子,能力和军事才华都是不错的。

    甚至,以刘彻来看,跟义纵大抵也是伯仲之间。

    他缺乏的只是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既然如此,刘彻自然乐的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依旧以细柳营都尉卫弛为将,拜为前将军!”刘彻淡淡的吩咐着。

    “诺!”周亚夫闻言大喜,他这辈子,就培养了两个他看得上眼的年轻人。

    一个是卫弛,另外一个就是义纵了。

    严格的来说。义纵还是因为有天子加成,但卫弛就不一样了,在周亚夫眼中,这是他的关门弟子,未来细柳营的掌门人。

    他的那些儿子与之相比,其实就是土鸡瓦狗!

    …………………………………………

    送走将军们后,窦婴却死皮赖脸的留了下来。

    “大将军,还是灌夫来求情?”刘彻看了看这个表叔。面无表情的问道。

    “如今国家有事陛下许灌夫戴罪立功。上前线为轻兵都尉……”窦婴硬着头皮拜道:“大丈夫便是一定要死,也当死国事,捐躯沙场,马革裹尸,岂能死于刀笔吏之手?”

    刘彻横着眼睛,看了看窦婴。

    这话。让刘彻听着有些耳朵疼!

    灌夫,刘彻承认他确实是个好汉。

    讲义气,不怕死,敢为朋友两肋插刀。

    但……

    他做的那些事情,却是人渣才会做的事情!

    堂堂两千石的代国丞相。闹市中纵马狂奔,践踏士民!

    事后不思悔改,反而掩盖罪行,对苦主打击报复,乃至于上刑罚。

    再加之前世这货的种种行为刘彻确信——这就是个无药可救的渣渣!

    灌夫要是不死,迟早窦婴要被他拖累而死。

    刘彻真的不想让窦婴重蹈他前世的悲剧。

    但,这些话,却不适合对窦婴说。

    “卿一定要救灌夫?”刘彻冷冷的问道。

    “陛下,灌夫,义士也!虽触法,但请陛下念在其有功社稷,且如今正是用人之际,许其戴罪立功……”窦婴不愿回答刘彻的问题,反而顾左右而言它,咬死了灌夫现在还有用,应该命令他戴罪立功的这个点。

    这是很符合如今士大夫贵族对官员贵族犯法问题的看法的。

    老刘家玩刑无等级。

    堂堂列侯两千石,犯法居然跟泥腿子一样,要接受法律的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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