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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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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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里惊人?你觉得惊人是因为你歧视同。我跟你说,同可美好了,你是没看过写同的小说……”雷萌萌说出了兴致,抱着小说指给蓝菲看,“喏,你看,这是陌上花开迟的新书,写的就是两个女生的故事,可好看了。”

    “走开走开,谁看你那破小说。”蓝菲推开雷萌萌,扯来一片化妆棉,蘸着卸妆水,擦着眼皮。

    “什么破书?我跟你说,你今天还必须看了!”雷萌萌又笑嘻嘻攀了上来,“看不懂的地方我教你。”

    “啊!救命啊!走开!”蓝菲笑骂。

    余韵在一边,微笑看着她们,有些出神。

    “姐妹们,我回来啦!”随着一声宣告,吴小迟如一阵风般卷进寝室,提着一大袋吃的,“咦,你们在说什么呢?”

    “小迟!”蓝菲伸长脖子笑喊,“快来救命啊,雷萌萌这个色女疯啦!”

    “呀,韭菜盒子!”雷萌萌盯着吴小迟手里的塑料袋,惊呼一声,扑了过来。

    吴小迟一个漂亮的回身,闪开了如饿狼般的雷萌萌:“韭菜盒子是专为余韵买的,没你的份,要吃吃别的。”

    “偏心。”雷萌萌拉下嘴角,一边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一边拉过吴小迟手中的塑料袋,兴奋地拣其他零食。

    吴小迟早已把韭菜盒子拿了出来,一边递给余韵,一边笑:“人家余韵帮我洗衣服了,你帮我什么了。”

    余韵接过韭菜盒子,脸通红。

    文理学院旁边的韭菜盒子出了名的好吃,余韵尤其爱这个。只是很不好买,就因为买的人多,每次都要排老长老长的队,还经常排了半天只等到两个字:卖完!

    吴小迟笑笑:“这可是我排了一下午的队买回来的,算谢谢你哦。”

    余韵一愣,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份韭菜盒子,算报酬么?等价报酬?

    她突然发现,每次她为吴小迟做什么,她都会回报她另一些东西,似乎,从来不肯欠她。

    吴小迟已经好几天没见过白纯了。

    就连本周末约好回家,白纯都爽约了。

    电话里,白纯说:“不好意思啊,我要照顾聂军,这个周末没时间回家了。”

    “哦。”吴小迟在电话里应着,“没关系。刚好我这周末准备跟同学去爬山,也没时间回去。”

    “嗯。那挂了哦。”

    “嗯。”

    “拜拜哈。”

    “拜拜。”

    吴小迟没有问聂军怎么样。她自己打的,她清楚:不会真正有性命危险,但也够他缝几针了。

    只听电话里白纯的口气,吴小迟便大致猜得出状况:想来白纯回头照顾聂军,让聂军“感动”了,所以暂时没有去跟别的女孩培养感情。而白纯,守着那点“回心转意”,似乎也很满足。

    吴小迟叹了口气,关掉手机,点燃一根烟,将笔记本电脑塞进大大的帆布包里,背起出门。

    幽静的树林里,安静得只听见风的声音,和噼里啪啦打键盘的声音。

    吴小迟十指翻飞,在键盘上敲打着一个个键符。

    她的旁边,已经丢了十来个燃尽的烟蒂。而不远处,那辆单车安静地停着。

第167章 香香公主() 
金老爷子笔下,美女众多。

    一般来说,很难说谁更美。

    但,只有一人,却是公认的最美。是的,没有之一!

    这个人,就是香香公主!

    或许我这么说有人不信,但在金老爷子的书里,却是写得清楚明白!

    其他美女,不管是谁,最多让男主角发呆、窒息。但唯有香香公主,能让几千士兵同时窒息,并且让那群兵士自愿放下手中的兵刃,因为觉得在这么美丽的女子面前,不该有杀戮……

    我去!

    按这个情况,这香香公主在战争中的威力,只怕不下于核武器了==因为她能让所有男人为他放下兵刃啊!这绝对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美!

    而在这个穿越世界,我居然有幸见到了!

    原本,我是不知道自己见到的这个人是香香公主的。

    只是不自觉魂飞九天外,鼻血滴答滴。

    是的,我见她的那一刻,整个人就呆掉了。纵然穿越见过的古风天然美女无数,可我依然震撼于造物主的神奇!天啊,那嘴巴!那鼻子!天啊,那下巴,那皮肤!天啊天啊,尤其是那额头!那眼睛!!

    第一次,我领略到什么叫“多一分嫌厚少一分显薄”,那是真正的完美!

    香香公主……

    我知道,这个女子,一定是香香公主。

    纵然我不知道她是谁,我也能直接推断出她的身份。因为郭芙没有美到这个程度、小龙女没有美到这个程度、黄蓉没有美到这个程度、赵敏周芷若都没有美到这个程度……我见过的任何一个超级美女,都没有美到这样让人窒息*的地步。当然,东方教主的霸气之美另有一番*震魄,但那是超越了容颜本身的,不再讨论范围。

    总之,她那完美的容颜和曼妙的身姿,让我只能想到一个人,那就是金庸笔下第一美女,香香公主。

    我遇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李可秀府上。李可秀,也就是李沅芷的父亲。

    而香香公主,就在李府洗澡。

    我擦擦早已泛滥成灾的鼻血,好奇:香香公主不是应该在大草原么?为什么会在李可秀府上?

    将《书剑恩仇录》的原著情节在脑中飞速过了一遍:香香公主是生活在大草原的回民,根本是不踏足中原的,就算陈家洛与她巧遇,也是在去回族找霍青桐报信的路上。书中,如果不是刻着她容貌的宝瓶送到乾隆手里,让他对瓶子上的佳人产生了浓厚兴趣,点齐兵马出征回部,将她生生抢了回来,只怕她一辈子都只会在大草原。

    那么,现在香香公主为什么会在李可秀家里?

    难道是李可秀抓住了她要进贡给皇上?

    可是不对呀——

    我再度擦擦鼻血,发现:她洗澡分明洗得很惬意,在一桶花瓣水里,边洗边唱,一点看不出被掳来要进贡给皇帝的样子。

    难道香香公主其实喜欢皇帝?不可能吧!

    难道她跟李可秀有一腿,所以被李可秀金屋藏娇?我去,更不可能!!

    那到底是这么回事?

    我在屋顶边擦鼻血边抓耳挠腮地想,那边,却有一人在敲门:“香香,好了么?”

    我大惊,听声音,分明是李沅芷!

    脚下一软,差点摔下屋顶去。

    话说这腿是之前受伤了的。刚穿越那日,余鱼同上来舔我腿,被我误以为是非礼一脚将其踹飞,后来才知冤枉人家了。原来我腿上受了刀伤,并且伤口似乎有毒,那日余鱼同应该是想为我吸毒。

    不过之前他脱我衣服肯定是为了非礼我,踹得也不算冤。

    那日被李沅芷从红花会救出后,惊魂未定,还是她发现了我的伤势,给了我一瓶解毒金疮药,敷上才慢慢好了。

    如今虽然大好,但横竖留了点后遗症——碰到李沅芷就腿软==

    “芷姐姐,等一下,马上就好。”香香公主欢快哼着歌,起身……

    随着鼻血“噗”的一声,我再度腿一软。

    这一次,彻底从屋顶滚了下来。

    好吧,不是碰到李沅芷就腿软,是碰到美女的果体就腿软o(╯□╰)o唉,这后遗症。。咋整、、你说咋整。。。

    “什么人?”李沅芷亮剑的声音。

    我吓了一跳,生怕她放出几枚金针探路,赶紧尴尬回头:“别,是我!”

    “骆冰?”

    “哎,嗨。”我尴尬挥挥手,“又见面了,真好。”

    李沅芷却只是微微一笑,冷哼:“又见面了,你的脸皮又厚了。这次改直接爬房顶来偷/窥了!”

    我被当面说破,老脸一红:“那个,我也不是故意的。这不刚好遇上了嘛。。”

    李沅芷又是一声冷哼:“刚好遇上,你就一直待在上面看得不下来?”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好色的。

    但是,“什么叫‘脸皮又厚了’?还有,什么叫‘改直接爬房顶’啊?我以前脸皮可不厚,也没干过偷/窥这种事……”

    我弱弱地据理力争。

    唔,虽然现在是我不对,但我可不是惯犯。

    于是,李沅芷的冷笑冷得彻骨了:“还不算‘又’?你忘了当时是怎么哄骗我脱衣服的?哼,还说什么按摩……你每日摸我的时候,暗搓搓在想些什么,当我不知道呢!”

    “……”我骇然,不敢再说话。

    好吧,我承认我是惯犯==

    不过,想起李沅芷当初被我天天摸的果体,唔——鼻血又下来了。

    “芷姐姐。”香香公主已穿好衣服,如幻花般飘了出来,斜倚在李沅芷身边,歪头打量着我,“这位姐姐是谁?”

    李沅芷扭头顺着香香细长的脖子往下瞥,鼻血缓缓流下。

    我震惊,指:“你,你你你,你也暗搓搓想……”

    “闭嘴!”李沅芷打断我,“唰”地亮出长剑,“赶紧走!还有,不准透露香香公主的行踪,不然我一剑杀了你!”

    分明是恼羞成怒。。

    ——我在心里默默吐槽。

    不知为何,一想到李沅芷对香香居然流鼻血,莫名就不开心了,成心捣乱:“我就不走。你有长剑,我有双刀。论武功,鸳鸯刀骆冰,未必打不过李沅芷吧?”

    更何况,我还有曾经霸绝武学之巅的眼力与感悟。

    李沅芷哑然,半晌,重又扬了扬下巴:“这可是在我家里!只要我一声喊,府上的兵卒一拥而上,你别说双刀,就是十对双刀,都不够乱枪戳的。”

    我也不甘示弱:“你当我傻呢!你要是敢一声喊,就不会刻意将这个偏僻小院的所有家丁支开了。你比我更怕有人进来,因为香香公主不能曝光,对不对?”

    这下,李沅芷只剩哑然了。

    我看着被我戳中心思的她,再看看在她身边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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