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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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樱桃-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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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也没觉得自己成了什么名,没这种意识。

网上流传的说法是你“卖过假药,当过骗子,学过法律”……

■前两句是戏谑的说法,我没干过,一直在当好人呢。

我的确学过法律,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我喜欢曾在那里教书的诗人海子,我也写过诗,但不好意思拿出来示人。

还有谁对你有过影响呢,似乎你每次说的都不太一样?

■师承问题不好说,比如《聊斋志异》是个好作品,但现在对我的影响就难讲,我现在最喜欢马尔克斯。

如果真要说影响,我想说的是小学语文老师,小学四年级刚学写作文时有个老师说要把故事说明白,别说废话。这两句朴素的话到现在对我也是至理名言。

我可能有点野路子,比如景物描写我从来不写,对于人物最多说这人很胖或很瘦,我追求语言的效率。

这本新书的名字为什么从“多数人死于贪婪”变成了“伊甸樱桃”?并没什么犯忌的呀,另外伊甸园里的樱桃好像有点怪……

■出版社觉得“多数人死于贪婪”过于灰暗、晦涩,曾想过很多名字。

伊甸园是始祖居住的花园,在我想象中是有樱桃的。

小说写的是一个小伙子与一位神秘人物邂逅,获赠一支名贵的万宝龙水笔,随之便逐渐堕入一个“物质的陷阱”……有一点幻想色彩。

慕容雪村:多数人死于贪婪!(2)

为什么每一章节的标题都是名牌的名字,太符号化了吧?

■这部小说反对商业,不是做广告。底下有附注。我会把哪些人用过这种名牌产品写出来并将其价格换算成柴米油盐,比如维多利亚送给贝克汉姆的香水是向迪奥定制的,其价格够一个普通家庭用水300年;普京的一块名贵手表换成食用油能用上870年;另有一条无端豪华的内裤,6个中国农民从河姆渡时期开始干,一直干到公元

2005年都买不下来。

你曾表示有三大愿望,“出一本书,赚一千万,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小说便已出到第三本,其他方面也发生不小变化了吧?

■我也爱过钱,想用一个数字来限定人生,比如赚一个亿,而现在觉得钱没有什么用处,够用即可,比如一年五六万吧。现在追求的是意义,比如想当导演,甚至想过考导演专业的研究生。至于恋爱,不提了吧。

这些都是被自己否定的理想了,我没有感情的需求,不想向人倾诉也不想照顾谁,我离群索居,可能有一部分是天性吧。

(这不会是因为你被女孩甩过吧)我当然谈过恋爱,但不是因为被人甩过……我是想明白了,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你说自私也许有点吧。

生活中你是不是一个浪漫的人?

■不太浪漫。也没遇到追求我的,另外,我觉得追求慕容雪村也不是很有品位的事情,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的人。

我很愤世嫉俗,我认为人类活不过这个千年,我跟丈母娘要求的形象差得太远!

结婚是人类的发明,但不一定伟大。

我毫不妒嫉结婚的人……朋友中大部分人的婚姻并不幸福。

比起婚姻,我更不想要的是爱情,怎么说呢,就像你不喜欢老鼠,但跟老鼠相比可能更讨厌蟑螂。

但不少人羡慕你每每从一个城市“流窜”到另一城市,并习惯给那里留下一部小说。

■我很喜欢这种状态,但我离开一个城市就很难再去想念这个城市或里面的人。1996至2000年在成都,丢了8辆自行车;后来到深圳直至2001年,去广州呆了一年后又去深圳。有书《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但我没说深圳是地狱……天堂未必是好词。因为其实理想状态离我们很远,我们只能过不理想的生活,这就是人间。

2004年来杭州,这两天我就去拉萨了。西湖是美,但我对杭州的感觉不是特别好,在这里找一个人聊天是困难的。

我现在拉萨租的房子,从窗口便可看到布达拉宫,更远处有雪山。此前已去看过拉萨,一到那里便感觉自己变成了少年,对什么都有了兴趣。在拉萨可能会强化我关于灵魂和转世的写作计划。

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以来,你大刀阔斧地写都市,对都市文学又怎么看?

■省会一级的都市,我就没去过海口和台北了,但我不敢当都市文学的代表。我写的东西不太反动,不太违禁,也从不作过分的细节描写。

你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专职写作的?

■2002年。我觉得要么给老板好好打工,要么好好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既然不能兼顾,就只能辞职专门写作了。

据你小说改编的话剧反响也都不错,但还是有人苛刻地说你的作品几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后来的作品是没有《成都》在网上轰动、同时出了书又卖得好,但畅销不太重要。

作为作者,很难作自我评价。我是说过《成都》仅能得十几分,《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二十分,这一部新作会比前面的好。其实每当写完了再看或是修改时总会觉得很差很恶心,写完了评价就不高了。

作为一名网络文学作者,你几次批评自己写得太粗糙,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才是你的野心呢?

■我非常勤奋,每年读一百本书以上,如小说,哲学,我喜欢柏拉图。

我不赞同网络文学这个词,但我觉得网络文学作品肯定会更多,更好,如果说这一百年里中国会出大文豪,那首先肯定是出现在网络上。

我就是觉得现在的作品离自己的期待还很远,谈不上有什么野心,也没什么假想敌,或者说搞创作只能以自己为假想敌……

第一章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25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总以为自己有两层楼那么高,其实决不会比北大的双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这笔值多少钱,糊里糊涂就收下了。不过我可没发现自己有哪一点像他,我虽然长得不太像人大代表,毕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轻,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换,我还真就不大愿意。当然,他要有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另说。天知道我多想当个有钱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特别像李嘉诚,再说李嘉诚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吃饭,再说,嘿,我倒是认识李嘉诚,可惜李嘉诚不认识我。

 过了不久,我就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每天拿着那只笔写写划划的,感觉确实是好写,又流畅又顺滑,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顶部还镶了一块玻璃,每当太阳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闪一闪地发亮,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纪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支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支笔上下端详,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开了口:〃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这话一听就不是好话,我心想这老板是吃错药了吧,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这样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说实话,我做梦的时候倒是有不少钱,可惜政府不准那钱流通。就我这模样,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200元,只有手里的包算是高级皮包,因为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买的,值40元呢。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支笔出了问题,但一支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支派克卖二十五,这支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顶天了。我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个二百五,怎么就成了有钱人?

第2节: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捱,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床上激励自己,想秦琼卖过马,孔子断过粮,老梵高都差点饿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况且我兜里还有几百块呢。不过心里确实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个头在路上撒摸,想要是能捡个钱包就好了,说来可怜,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错位了,糊了一头膏药,也没看见那个该死的钱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早饭没吃,又忙活了一个上午,我又渴又饿,看别人在那里大吃大喝,肚子响得像有千军万马在那儿擂鼓,恨不能等他们走了过去舔盘子底儿。顶着大太阳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卖菠萝的,花一块钱买了根盐水菠萝,几口咬嚼下肚,感觉稍微舒坦了点。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

 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高级皮包。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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