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说:“你就说秦素是重度贫血,需要住院观察,费用我出,让她不用担心。”
叶知秋觉得这个主意倒是不错,有些犹豫的问:“她会不会接受啊?”
“那你就想办法让她接受。”丁飞羽有些恼火,总不能什么事都让自己做吧,他挥了挥手里的化验单:“急诊的大夫未必专业,我去找血液科的大夫看看。”说完不再理会叶知秋,自己顺着楼梯又上楼了。
每一层的楼梯上面都写着本屋楼的医疗科目,一直到四楼,才看到血液科的字样,丁飞羽走出楼梯间,看到前面有个穿白大褂的走了过来,依稀还是个熟人。
丁飞羽连忙抬手打招呼:“张院长。”这个大夫就是给高月兰看病的张玉芝。
张玉芝抬头看了看丁飞羽,迟疑着问:“你是、、、、、、”
丁飞羽赶紧自我介绍:“前天晚上我妈心脏病犯了,后来上六楼那个。我是她儿子。”
张玉芝这下想起来了,这几天上六楼的就那么一位,还是自己收治的,想记错都难,就问:“你母亲不是出院了吗?你干什么来了?”
丁飞羽赶紧把手里的化验单拿出来,把情况简单的说了一下,请张玉芝给看看。
张玉芝有心说自己是心脏病专家,血液病不是长项,又觉得丁飞羽这个人挺客气的,她做了二十多年医生,知道病人家属的心情,他们总是害怕被大夫骗了,希望找个信得过的人看病,就接过了化验单。
她毕竟干了二十多年的医生,看看血常规的化验单还没有问题,一眼就看出这个人的确是严重贫血,红、白细胞和血红蛋白都少到了临界值,怪不得急诊的大夫让她马上住院。但是张玉芝与其他大夫的区别就是她年纪够大,对于医患双方的心理比较了解。知道医生是本是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收治病人,有收错没放过。把小病当大病治最多被骂心黑,把大病当小病治耽误了病人,那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但是对于病人来说,一旦听说自己的亲人得了绝症,那种心理压力是非常大的,很可能会有人承受不住。所以经常发生误诊后没什么大事,病人家属一样告医生的事,不是病人无理取闹,实在是当时吓得不轻,所以要事后找茬。
白血病比较有名,病症比较明显,张玉芝也不陌生,就仔细询问了一下秦素现在的情况。丁飞羽刚才只是在病房匆匆看了秦素一眼,那里知道?好在他昨天对这位可爱的小妹妹多看了几眼,搭着记忆力好,倒也说了不少。
张玉芝想了一下,对丁飞羽说:“病人的病症不明显,只靠这张化验单还不能确定是不是白血病,但是从血液指标上来看,病情的确很严重,我看你还是听大夫的话赶紧住院吧。”
丁飞羽要听的就是这句话,立刻说:“我想带她去省城看看,又怕她身体经不起在路上长时间的颠簸。”
张玉芝这才想起来面前这个人家里很有势力,不用发愁花钱,想了想说:“出租车肯定不行,你可以找救护车去,救护车里都有大夫,最差也是有经验的护士。车子也稳当一些,车上还有急救设备,去省城三个多小时,应该没什么问题。”
丁飞羽马上顺竿爬:“那能不能麻烦您和下面的大夫说一下,让我们转院啊?”
张玉芝看着丁飞羽叹了口气:“病人还没住院呢,办什么转院啊?直接联系救护车就行。”
丁飞羽愣了一下,拍拍脑袋,发现自己今天的确笨得可以。
于是两个小时后,一辆喷涂着“成水市第一医院急救”字样的白色救护车就从第一医院出发了,不但拉走了秦素的家人,也承载了很多人最的的希望。
第二卷结束,敬请期待第三卷:斑驳。其实在本来的计划里,第三卷应该是“记忆”的,后来随着构思越来越清晰,发现这个名字并不能完全代表接下来的十万字,就准备改成“斑驳的回忆”,等到打到这几个字的时候,突然发现前两卷都是两个字的名字,就把后面的三个字砍了。从命名原则上来说,名字应该优先用动词,其次是名词,这次用的形容词,也有技穷之叹,一笑
第一章 蓝叶
今日两更,匆念
成水通省城的高速公路是九八年修的,二百八十多公里长的道路,最高限速一百二,在几个弯道处最低限速八十。所以从成水去省城,走高速也得三个多小时,这让丁飞羽一个劲的抱怨,限速八十的公路也能叫高速公路?
他在医院联系了救护车,带一个护士到省城的医大一院要七百元,如果需要使用设备和药品价钱另算。尽管大家都有心让老秦太太留在家里,但是她老人家说什么也不肯在这个时候离开秦素。张保贵和丁建章是他们那一带公认的热心人,要不然老秦太太也不会接到秦素晕倒的消息后第一个去找张保贵。现在丁建章不在,张保贵自然义不容辞的跟着去。张雨和秦素都是女孩子,也跟着一起去方便照料。有这三个人就把救护车塞满了。
丁飞羽作为众望所归的移动ATM当然也不能不去,但是救护车里塞不下了,张保贵就决定让他和叶知秋坐汽车去省城。对于张老爷子的安排,没人敢有异议,顺利通过。其实张保贵心里明白着呢,这三个年轻人一个是女儿,一个是女婿,剩个叶知秋是跟丁飞羽来的,丁飞羽不在成水,他也没意思,还不如跟着一起去。他倒不是怕人少了照顾不了秦素,光是秦素有自己和张雨就行了。他怕的是老秦太太也垮了,那可就麻烦大了。又不能不让老秦太太去,只好多带几个人备用。
医院的救护车和所有占垄断地位行业提供的服务一样,得先交钱。丁飞羽付了车钱,看着救护车缓缓开走,转头问叶知秋:“坐过跑车吗?”
叶知秋翻了个白眼:“你不会是现在想买车吧。”丁飞羽叹了口气:“我的确想买辆车,但是现在肯定来不及。”说着话,他已经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开始打电话。
所以他们现在就坐在篮叶的车上,以每小时一百一十公里的速度奔驰在高速公路上。呃,或者还要慢点,因为篮叶总是在不停的减速超车,那辆栽着秦素的救护车早就被她甩在了后面。
叶知秋没想到丁飞羽身边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他第一眼看到篮叶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短发的亮丽女孩和自己是一类人,她看他的第一眼看的是他的手。对于一个资深的战士来说,最危险的不是任何一种武器,而是对方的手,因为任何攻击都需要用手来发动。所以当他们面对陌生人的时候,首先注意的一定是对方的手。
叶知秋对于赵灵儿那样的女孩子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爱,但是对面前这个美丽得一如人间祸水的女孩,却只有自觉的警惕。这是一个久经杀场的战士对于能与自己相匹敌的人物的感觉,甚至不需要什么眼神和神态。蓝叶也没有用“冰冷的眼神”或是“毫无笑意的目光冷冷的注视”之类的动作。相反,她微笑着向叶知秋打招呼,叶知秋甚至能看到她一侧面颊上露出的酒涡。
但是他能从蓝叶的身上感觉到一种死亡的气息,他想信蓝叶对他也有同样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比面比李善的时候更加强烈,那是一种多次经历过九死一生的搏杀,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人才会有的印迹。他根本不用去查这个女孩的资料就能确定,她不是什么间谍或是杀手,她是一名战士,一名最优秀的战士,甚至比自己还要优秀。
显然蓝叶对于叶知秋的看法和他对她的看法一样。两个人既然不是战友,坐在同一辆车里就都感到很不舒服,所以车上的气氛有些沉默。丁飞羽开始的时候还没话找话的跟两个人聊天,但是很快就放弃了——他可没有说单口相声的天赋。
坐在蓝叶的身后,叶知秋的旁边,他百思不解,这两个人和自己单独相处的时候都是有说有笑的,怎么凑到一块就谁也不说话了,抛开异性相吸的原理不说,俩人的职业都差不多,应该有共同语言才对啊。
既然已经超过了那辆载着秦素的救护车,丁飞羽也不就再着急,途中经过一个高速公路的休息区的时候,他进便利店买了一件黑色的套头衫,正式结束了自己光膀子的历程。
从休息区走出来,叶知秋看着丁飞羽那件胸前印着一个被箭穿过的红心问他:“你好像喜欢黑色。”
“是啊。”丁飞羽毫不掩饰的说:“这是宇宙本源的颜色,我们从那里来,回到那里去。”
“太深奥了,幸好大多数人不这么想。“叶知秋可没心思和他玩思辩,随口说道。
丁飞羽则很认真的回答他:“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本能的抗拒必然的归宿。”
“那么你呢?”叶知秋觉得丁飞羽的表现有些奇怪,转头问他。
丁飞羽指了指自己的套头衫:“既然是必然,我为什么要抗拒?那根本就是白费力气。”
“不是说科学家都比较喜欢挑战吗?”叶知秋有些奇怪:“或者说你和别人不一样?”
“不”,丁飞羽说:“我们都一样。其实我们的工作就是发现宇宙中已经存在的规律,并且遵循它,顺便让人类生活得更好一点而已。”他打开车门,把手里的东西扔到后座上:“我们接受挑战,但是那个挑战应该符合规律。想像力虽然重要,但是我们更加注重可能性。”他钻进车里,向留在驾驶位的蓝叶说:“你好像心情不好,不下去散散心?”
蓝叶在后视镜里向他嫣然一笑:“我心情很好,坐稳。我要开车了。”
五分钟之后,丁飞羽向叶知秋忏悔:“我不应该说她心情不好。”
“是啊。”叶知秋很有同感,不论是谁,坐在一辆在限速一百二十公里的公路上跑二百公里的速度,路上车流还很密集的车上,都不会有好心情的。
这个时候,丁飞羽和叶知秋都在庆幸自己没有坐到副驾驶的位子上。丁飞羽还有空沾沾自喜了一下,他现在坐在蓝叶背后,是传说中最安全的位子。
幸好除了这两个男人之外,还有人对于蓝叶的疯狂感到了不满,使用车内通话系统警告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