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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批早期的佛教传道者,在他们设法把这新的外来思想传达或“翻译”给他们的中国听众,使其明了其真意时,碰到了嗣后所有那些把外来思想介绍进中国的人所碰到的问题:怎样挑选某些中国的词,即那些已有其确定意义的中国文字,使之赋有新的意义,而不致在翻译过程中难以捉摸地更改了外来思想,也就是实质上把它们汉化了。例如汉字“道”在道家和儒家那里已经用得很多,但或许也可用来表达印度的佛法,或表达瑜伽派教义,或表达大彻大悟的思想,而道家的“无为”; 也曾被人用来表达涅盘。其结果至少是把意义解释得极不明确,如果不是把原意冲淡的话。
外来的抽象思想用汉字表达后,很难避免某种程度的汉化。此外,中国人也抵制外来的价值观。正如阿瑟? 赖特所指出的,“佛教给予妇女和母亲以较高的地位,这在早期佛经译文中被改掉了。例如‘丈夫供养妻子’变成‘丈夫支配妻子’,又如‘妻子慰藉丈夫’变成‘妻子敬其丈夫’。”
第4 世纪及其后侵人华北的夷狄信奉了佛教,其部分原因在于佛教对他们所接管的旧秩序来说,也象他们自身一样,是外来的东西。佛教僧侣教导大众要养成驯顺的习惯,这使他们可以成为夷狄统治者的盟友。对那已经逃到南方的中国上层阶级来说,佛教给他们那个旧社会的崩溃提供了解释和安慰,这在理智上是能够打动人心的,在美学上也是能够令人满意的。在社会遭受若
政治传统121
难的时代,皇帝和普通老百姓都向宗教寻求解救。当短暂的隋朝(589…618 年)和初唐(618 …907 年)的统治者复兴了强大的中央政权之后,他们奉佛教为国教。伟大的佛教艺术品、雕像和石窟寺就是从这个时期传下来的。在中国这一段信佛时期和较晚信基督教的中世纪欧洲的对应时期,我们都可在其僧侣和寺院制度的作用方面,在其各教派的成长以及教会和国家的关系方面,作一番颇有成效的比较和对照。例如,佛教寺院曾作为旅客接待处、伤心人的避难所和施舍之秘。寺庙也是大地主,在政府中占有半官方的地位。
佛教经过一段初期的引进和采用之后,接着就被接受并独立发展。中国本土的佛教曾受道教广泛影响,并反过来也影响了道教。迎合中国人需要的新派兴起来了。今天,由于其对东方技术的影响而最出名的一派叫禅宗,他们是想通过参禅(闭目静坐默思)来求得悟道的。关于印度佛教、夷狄人侵者、本土道教,以及其后中国佛教的成长、兴盛和衰落等因素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以上所讲的一切也许是可以充分说明的了。把佛教在中国的作用与基督教在欧洲的作用相比,可看出在政治方面有显著的差异。在唐代重建强大的中央政权之后,儒家在佛教影响下逐步以新儒家学说(理学)的形式重新振兴起来。但朝廷官员终于设法把佛教置于严密的控制之下。佛教很少破坏政治传统,因而政府在削弱寺庙的经济权力时没有碰到多大困难。在9 世纪臻于极点的几次对佛教的迫害,部分是为了不让寺庙保有土地并更便于征税而引起的斗争。但是,中世纪中国并没有产生足以与西方相比拟的那种佛教和政府之间的斗争。不管是佛教还是道教,都未能摆脱世俗权力的约束而取得独立地位。在最近几百年,僧道和寺观仍然是分散的,他们依靠地方上有限的资助,但缺乏有组织的信徒团体或任何全国性的管理机构,并且在政治问题上是消极的。
儒家由于坚决排斥宗教组织,就比较容易地能够在伦理领域和宗教生活的一个主要方面、特别是敬祖的家庭祭祀上,取得了主宰的地位。正如C?K?杨所指出的,佛教和道教作为“制度性”的宗教是削弱了,但在世俗制度里“分散的”宗教活动方面得到了补偿。不仅每个家庭和家族举行尊祖敬宗的祭礼,而且每个行会和社团都各敬奉它们的庇护神,同时官员和士绅则举行政府规定的祭祀大典。因此,近代中国对基督教的抵制,不仅有思想意识上的、而且也有制度上的原因——反对不受官方控制的任何有组织的教会——这是很自然的。上文强调指出的某些政治和社会制度,大体上趋向于形成旧中国的专制政府。由于东西方大多数帝制政府直到晚近都是专制的,上述的情况本来不必诧异,也并非中国的一个污点。今天值得提出的问题是,中国的政治经验能否不但给专政而且给民主提供鼓舞——当然,这里民主和专政二词要按中国的方式来理解和说明。这方面有两个传统是与此有关的,一个是士大夫传统,一个是农民传统。
中国的人文主义
在受教育的上层阶级里,有一个强烈的而又确实令人鼓舞的传统,即儒士文人负有直言不讳反对失政之举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宋代一位改良家曾留下一句名言(无疑带有佛教色彩): “士必先天下之优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明末件旨的士大夫当众受廷杖,没有法律保护他们。然而17 世纪初东林书院的儒生仍猛烈抨击宦官乱政,不惜因此而身受刑戮。中国历史上不乏根据原则痛贬时弊的英杰,不过他们的原则与我们的稍有不同而已。所以我们讲中国的人文主义传统时,必须注意社会价值观上的差异,因为这种差异使它同西方传统截然不同。
这些不同的价值观可以从中国文学艺术的丰富遗产中看出来。唐诗和宋代山水画代表了当时胜于欧洲社会的一个社会,一个迄今西方尚未超越的美学水平。但是,即使只是肤浅地看一下个人在中国文学艺术中的地位,我们也可发现他的地位是不如在西方那样突出的。总之,中国的传统之所以是人文主义的,在于其关心的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人,在于其所重视的是现实世界中人与人的关系,特别是行为问题。
中国关于人口,密集的社会和家庭生活的长期经验,产生了一套公认的行为准则。个人必须首先接受“竹器和蔬食”(与我们的铁器和肉食不同)这种物质生活标准。这培养了他的俭朴美德。正如在多数农民社会中那样,他珍视个人的诚实、勤奋和节约。他也接受佛门所提倡的满足于微薄的享受和克欲的美德。中国古语说,“知足者常乐。”最后,中国人生活上的一个特点是特别关心礼节。个人承认社会风俗的力量并使自己屈从于这些习俗。他敬老,尊祟前辈,俯首听命于家庭。在所有这些社交形式中,都有严格的纪律。
中国式的人文主义包括关心个人尊严的问题,但那是从社会的观点来关心的。“面子”是个社会性的问题。个人的尊严来自行为端正,以及它所获得的社会赞许。“丢面子”来自行为失检,使别人礁不起自己。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中国的人文主义承认某些人比别人更有天赋——人类的本性是好的,但他们的能力并不相等;中国没有“人各有其不灭的灵魂”之说。相反,端正的行为是顺应等级社会的行为,其中有些人凭其他位主宰了别人。儒家道德生活的中心思想“仁”或“仁爱”,虽然具有逻辑性,但显然缺乏基督精神,因为它要求按等级来爱别人,先爱自己的父亲、子女和朋友。? 事实上,中国的人文主义是上层阶级所享受的一种奢侈品。对于那些不学无术的人,并不太指望他们会洛守社会关系中筋行的种种细节。
这一切都意味着,一个人行为的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和安定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是不受赞扬的。他既不是唯一的、永存的,也不是世界的中心。人类的适当研究对象是人类本身。重视个人的自我表现,很容易流于放纵和无政府主义,所以中国的传统强调社会行为。妥协和容忍,达观和幽默感,关于人性的透彻了解,通过律己而养成的品格,所有这些形成了个人所追求和社会所赞许的部分道德结构,使每个人在他的社会生活里获得动力。
这种礼教习俗因其关怀人的事务,当然可以称之为人文主义的,但它也助长了家长式统治,并容许了高度的专制主义。官吏的任务是操纵百姓而不是代表百姓。皇帝及其官员对经济生活中的财物以及对于从业人员,都具有范围很广的特权。他们随意制定了盐铁的国家垄断,控制了各种货物的生产和分配,大规模地、无情地征发摇役和兵役,禁止集会和一切未经许可的结社,并且一般是在并不担心有什么更高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实行统治的。但由于中国社会事事处处都照顾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安宁,这种专制主义有所缓和。尽管有关于专制制度的种种理论和办法,中国的传统仍然明显地没有把国家置于人类之上。它不是国家至上主义。但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并非在于理论,而是在于环境,是由于政府和统治阶级始终是表面上的,仅仅是整个社会的上层。他们必须时时牢记“天视自我民视”。同时群众中间还保留另一种政治传统,它不是家长式的控制,而是暴力反抗传统。
民间教派与农民起义
中国国内及国外的现代研究工作,正开始对儒家统治阶级底下中国民间宗教经验这个汪洋大海进行深人探索,而这方面的文字记载则出之于统治阶级的文人之手。这个领域为今天的马克思主义统治阶级所轻视,被当作“民间迷信”,而其各式各样的信仰和做法确实是五花八门,特别是由于其因地而异,更显得花样繁多。中国村民希望通过信仰和仪式,在祸福无常的生活中寻求生活的意义和保障。农民的宗教作为中国民间文化的一部分来说,它自然受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