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洛修曾经给我们留下线索了,而且我相信你已经发现。洛修留下没有写完的那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还需要我说吗?”
熊储不得不承认文杰说的也很有道理:“文大侠说得不错,不管从哪方面分析,万福楼和莫九娘都脱不了干系。而且现如今能够发现的线索,也全部指向万福楼和莫九娘。”
“既然如此,我们现在就要做两件事。”文杰突然站起身来:“洛修的遗体不能放在万福楼,要立即运回来安葬。另外,我们需要重新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争取有新的收获。”
三个人来到洛修当初藏身的裂隙,在夕阳照射下终于显露出全貌。
裂隙的石壁两侧全都是斑斑点点的血迹,没有写完的半个字,在夕阳光线的直射下更是触目惊心。
“你看见过这半个字,我昨天也看见过。”文杰用手摸了摸半个字:“上面两个十字,这下面还有一竖,难道不就是万福楼第一个万(萬)字的上半部,也正是莫九娘的莫字上半部吗?”
熊储摇摇头:“莫九娘来到万福楼的时候,洛大侠已经不在牛杂店了。所以,这半个字属于万福楼的可能性比较大,应该不是说的莫九娘。”
香奈儿接口说道:“杰哥、八郎兄弟,我洛大哥用最后的力气写了半个字,这是我们最后的线索。现在的各种迹象表明,万福楼脱不了干系。我的观点是从长计议,首先把大哥接回家安葬,然后追查真正的凶手。”
熊储总觉得哪里不对,但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不过香奈儿提议首先把洛修弄回家安葬,这是的确是头等大事,所以熊储点点头:“家里的事情你们回去安排,我负责把洛大侠送回家。”
莫九娘是一个知冷知热的女人。
熊储昨天突然追出去,放下了洛修的尸体没有管。但是晚上回到万福楼的时候,洛修已经被装殓在一口褐红色的棺材中,就停在万福楼的大堂里。
万福楼里面发生了凶杀案,自然不能对外营业,所以莫九娘一个人在棺材旁边喝闷酒,万福楼的账房、小二们围坐在另一边闲聊。
“你终于回来了。”莫九娘看见熊储进门,赶紧拍了拍桌面:“过来坐下陪大姐我喝杯酒,然后告诉我发现了什么。”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熊储抹了一下嘴巴:“那个人的身法太快,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追上。不过也没有白费功夫,在水寨镇找到了我洛修大哥的老家。现在他已经死了,我要把他送回家安葬。对了,我要谢谢老板娘帮我收殓大哥的遗体。”
莫九娘喝了一杯酒,看也不看熊储:“说话没有半点儿诚意,我也懒得计较。你的结义大哥死了,而且是死在我的店子里,我自然有责任和义务做一些事情,谢谢这两个字就不必了。你不把我当仇人,就真的谢天谢地。”
最近发生的一切都显得波诡云谲,熊储总觉得有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
作为一个杀手,熊储知道这不是一般的暗中打量自己,而是被一头狼盯住的感觉。
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仿佛随时都有可能被人刺一剑,这种感觉非常不好。
熊储有些心神不宁,就更没有心情在万福楼停留,决定连夜把洛修的棺材送回水寨镇交给文杰和香奈儿。
“你要走就走吧,反正客栈里的大车现成的。”莫九娘看了熊储一眼:“需要安排人给你赶车吗?”
“不用,我亲自赶车送大哥一程。”
当杀手的人因为有时候需要职业掩护,基本上什么都会一点,赶大车自然不算什么难事,所以熊储丢下一句话就往客栈后面走。
因为自己的呼雷豹还在后院,这次离开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回来,宝马一定要带走。zhongshengzhixiaoxiaonongjia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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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九娘终于站起身来叫道:“老蒲,赶紧给我兄弟预备大车和牲口,大家搭把手把寿材装到车上去绑紧。这路上坑坑洼洼的,夜路很难走。”
老蒲,就是万福楼客栈专门给客人伺候马匹、牲口的,熊储对他比较熟悉。
这是一个微微驼背,看起来满脸皱纹。据他自己说才不过四十来岁,但是熊储看他好像六十多岁了。
此前牛杂店每天凌晨杀牛,熊储送牛肉过来,其他的人还没有起床,就是这个老蒲搭手帮忙。
“小兄弟,你的这匹马可非同一般。”老蒲把呼雷豹牵过来交给熊储,有些羡慕的说道:“我在这里伺候牲口也有些年头了,这么雄骏的宝马还真不多见,小兄弟真有福气。”
呼雷豹已经通灵,和熊储差不多声息相通。
熊储坐在车辕上赶车,呼雷豹就在右侧自己走着。缰绳就扔在马鞍桥上,并没有拴在大车上。
说实话,二更天的时候,一个人赶大车并没什么不妥。
在二更天的时候,一个人赶大车走在荒山野岭,而车上就是一口装着死人的棺材,说起来都让人幕拧�
熊储看见过太多的死人了,而且是各种不同的死法,所以他心里倒没有什么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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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离开彭婆镇十多里以后,熊储发现被一头狼盯着的感觉又来了,而且和万福楼里面的感觉一模一样。
这是一个杀手的直觉,并没有什么理由,反正熊储就察觉到了。
这附近山里有狼,熊储自然是知道的。
但是现在还没有开春,即便有狼也不会轻易出来。
再说了,在万福楼的时候就已经察觉被人盯着了。
即便狼出来了,也不会跑到万福楼里面去,更不可能单单盯住自己,并且一路跟随自己到这个荒郊野外。
既然不是狼,那就只能是人,熊储并不相信还有什么其他的妖魔鬼怪作祟。
“吁——”拉车的骡子闻声停住。
熊储决定不走了,因为自己坐在车辕上,一旦发生变故就很被动,所以干脆停下来,看看究竟是什么人在靠近。
奇怪的是,大车停下了,熊储按住剑柄站起身来以后,被人盯着的感觉突然消失。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有刺骨的寒风拼命往脖颈子里面钻,让熊储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看了一眼在黑夜里黑魆魆的巨大棺材,一切都没有异样,熊储暗吸了一口气,只好继续前进。
可是走了不到三里地,被狼盯着的感觉再一次出现。
熊储前后停车三次,这个过程也就反复了三次。
熊储现在已经完全明白,自己身后有一个人跟着,而且专门盯着自己。
这个人究竟是谁?K
0086、半路伏击
彭婆镇,距离水寨镇五十里,而且深更半夜沿河而走,道路难行。
因为总感到有人在后面盯着,所以熊储走走停停,转眼两个时辰,结果还没有走出去二十里。
就这种速度,比蜗牛快不了多少。要想赶到水寨镇,估计要到明天中午了。
杀手虽然有耐性,但是杀手更有脾气。
杀手的脾气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存在的。
杀手有超越常人的感觉,一旦感到自己受到威胁,脾气会经常发作。
杀手的脾气一旦上来,耐性就要摆到次要位置。
熊储是杀手,而且还是一个很年轻的杀手。
年轻人就沉不住气,香奈儿前不久还批评过。
一旦耐性退到次要位置,脾气就不是一般的大。
平常人的脾气来了,可以找到很多办法来舒缓情绪。
但要想消除杀手的脾气,平复杀手的心情,办法并不多。
不是不多,而是很少,少到只有可怜的一个。
这个办法就是杀人,把所有的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
就是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和没有江湖经验,才造成洛修会被人灭口,熊储的心情本来就已经足够糟糕,一股无名之火始终没有发泄出来。
现在有一个家伙在暗中纠缠不休,纯属火上浇油。
熊储让马车走了二十里,其实考虑的并不太多,他能够使用的办法也只有一个。
这里刚好是一条笔直的路段,长度大概有十里路,这是熊储走过三次的路段,所以记得清清楚楚。
熊储此前走走停停,确认自己的感觉是一个方面,等待这段路才是关键的另外一个方面。
逐步降低骡子的速度,只要不停下来就行。
这个过程并不难,仅仅三个呼吸的时间就够了,然后熊储做了另外一件事。
把缰绳固定在车辕上,让骡子自己笔直朝前走,就是熊储想出的办法,唯一能够摆脱目前被动地位的一个办法。
不需要熊储亲自控制马车,他就可以做作很多事情。
比如说从车辕上溜下去,然后爬到了大车下面的车轴那里。
把黑色貂皮大衣脱下来绑在车轴上,熊储身上就剩下一身白色劲装,然后掏出一方白色手绢把头发包好。
马车就这么缓缓地在辚辚车声中走了,车轮轧过冰凌的声音显得非常清脆,一切都很正常。
杀手的感觉会错吗?当然不会。
马车走出去五十余丈,一条白影终于出现了。
这条白影并不在路上,而是在大路东侧躬身疾行。
虽然高抬腿,轻落步,双脚落地几乎无声,但是这条白影前进的速度丝毫不慢。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擅长追踪的高手,而且干这行经验十足。
咻――
非常突兀地,那条白影越过一个小山包的瞬间,竟然从雪地里飞起一道红色暗芒。
仿佛一道匹练,恰似一道闪电,笔直射向那条白影的咽喉。
因为那条白影躬着身子,咽喉部位和地面成平行状态。从雪地里飞起的白光一闪即至,距离咽喉就已经不到三寸。
原来,熊储把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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