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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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1625-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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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路却知道自己没傻,他把这些情报全部综合起来,大致明白了真相,自己在前世肯定是淹死在江中了,灵魂却飞到了明朝来,附身在了一个也是刚刚淹死的,和自己名字很像的长工身上。有趣的是,从水面的倒影可以看到现在的样子与以前的样子也相差无已,还是那么英俊帅气,唯一的问题就是稍稍变黑了一点。 

郑晓路天天在屋子里装着傻,但来看望他的人还真不少,被自己救了性命的13岁小屁孩郑俊材,未来的地主家接班人,居然天天往自己屋子里跑,各种点心、糕饼被他抓了一大堆来,统统堆在郑晓路的床前。这个郑晓路倒是能理解,换了自己在未来救了一个人,出院之前,被救的也得来送点水果点心什么的,以示谢意。 

但不能让郑晓路理解的是,这地主家的大老爷,居然也天天跑来看望自己,还拉着自己三个女儿,走马灯似的来探望。换成在现代,你救了一个人的命,人家口头谢你几句,包个红包给你,或者送点水果什么的,基本也就尽到情面了,然后就转身消失,保证你一辈子也不一定再见到一次。但这古代人,心肠儿还真直,你救他家一个人,那家人还真把你当成宝贝了。 

郑晓路仔细想了想自己看过的小说,好像讲到救命之恩的,也就《水浒传》最靠谱,那书也正好是明朝写出来的,书里的角色的想法,估计挺合自己的时。《水浒传》里救人一命,就会被人家当成一辈子恩情记在心里,拿命回报也是合情合理之事。想到这里,郑晓路才终于释然了。 

这天,郑俊材又来送糕点时,郑晓路终于决定不再装傻了,这傻也不能装一辈子不是,总得想法给自己在古代也混条生路出来。 
看到郑俊材进来,郑晓路摇了摇头,装出很迷茫的样子看着郑俊材,小声地问道:“少爷?你拿点心给我做什么?” 
那郑俊材少年心性,一听郑晓路叫出了少爷,顿时大喜:“你认得出我了?” 
郑晓路装出迷茫样子道:“什么认得出认不出,你不就是少爷吗?咦?我们两个不是在湖边玩儿嘛,怎么突然回到家里来了?” 
郑俊材一听这话,只道郑晓路的记忆恢复到了水淹之前,当下大笑数声,伸手拖住郑晓路,道:“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快跟我来!”郑晓路随着他走到院里,郑俊材却脚步不停,直向大堂奔去。 

郑家老爷子郑煜城此时正在大堂上喝茶,只见儿子拖着郑小路,登登地跑到自己面前。郑老爷子还没开口,就听郑俊材大声道:“爹,郑小路清醒啦!” 
老爷子一听这话,登时心中一喜,这郑小路是他10年前从人贩子那里买来的孩子,自己亲自取的名字,虽然在家当个长工,但老爷子平时也把他当成半个家人看待,见他恢复了正常,心里颇为高兴;把那茶壶向墙角“呼”地一下扔了出去,提起老胳膊老腿,三步并两步,跑到了郑晓路的面前,伸手挰着郑晓路的肩膀,左盯盯,右看看,未了还不放心地问了一句:“真醒了?” 

“老爷,真醒了”郑晓路装了个乖。 
老爷子顿时大喜,一把拉着郑晓路的手,道:“多亏你救了我的孩儿啊,我老来得子,就靠他继承香火,若不是你救得他性命,我百年之后有何面目去见地下的列祖列宗。” 
郑晓路心里大是腹腓,他装傻之时老爷子另外三个女儿都来看望了自己几次,虽然自己装着傻,没仔细打量,但也知道三个女儿都还长得不坏,这老爷子此时这番话说得,就好似那三个女儿不是他生的一般。 

其实这倒不能怪郑老爷子,郑晓路是个现代人,没觉得女人不能继承香火,但在现代的农村,仍然有很多家庭的家产是传子不传女的,别说明朝这个时代了,那时候女人都要嫁人,嫁了就不算是自己家的了,只有儿子才是自己心头的肉。 

郑晓路正在心里腹腓着老爷子的重男轻女,却听旁边的郑俊材道:“爹,郑小路大哥救了我的性命,我已不能再将他当成家里的长工来看待了,我原与他结为兄弟,不知爹可能应允。” 

郑晓路心里咯噔一声,心想:“我看《水浒传》里那些人,动不动就结成兄弟,原来明朝这时代,就流行这一口啊,连这小小孩子都学这般动作。”本以为郑煜城老爷子不会陪他儿子胡闹,却听老头子笑道:“如此甚好,小路这孩子也是我养大的,我本当他是半个儿子。我又从小教你为人要知恩图报,重情重义,你小子平时虽然顽劣,但却不失大节。”老爷子转头又向郑晓路道:“你今年是19岁吧,和我大女儿岁数相当,我便认你做个义子,也算不占你便宜,你可愿意?” 

郑晓路脑袋一蒙,这也来得太快了吧。他有所不知,明朝人喜好结义,那施耐庵在写《水浒传》时,颇受了当时社会风气影响,所以他笔下的林冲鲁志深等人,都是一见面就结为兄弟,这却是当时社会风气使然,现代人觉得太快了,但在当时却是理所当然。 

郑晓路见对方热情难禁,又想自己穿越来之后本是个长工身份,这一旦和郑家少爷结了义,认了郑老爷子为义子,身份却就截然不同了,这等机会,怎可错过,当下郑晓路和郑家少爷就着堂前结义拜把,免不了说了些什么同年同月同日死一类的套话,又向郑老爷子递了茶水,磕头认了干爹。 

编者按:第一节完毕,按照穿越传统,我得交待一下穿来的是个什么人,因此用了点字数,看官莫怪,若是不爽,跳过也成。这第一节我知道喜欢认真看的读者朋友也不多,毕竟各书都千篇一律,我也无法跑脱那套路,因此,我尽量精简,原本准备粗描一下的三位小姐,也都没字数去提,以后我们再慢慢写吧,这第一节,就这样吧! 

另外,本人写书喜欢讲究个合理性,除了穿越不需要理由,别的事情,我都喜欢有个交待,因此,本书可能成长稍慢,因为主角要大杀四方,也得有个合理的发家条件,我可不能搞什么虎躯一震,八王之气四射,就人人臣服哦。 



第一卷 起成都 第二章 二小姐的马桶

想像中的丫鬟仆役,没有!

这郑家虽然是个乡绅小地主,但也真应了个“小”字,老爷子的老伴死了几年了,下面三位小姐,一位小少爷,,一个在家里打杂的郑婆婆,一个照顾少爷的云姐儿,然后就剩下八个长工,一家总共就这么十来口子人,真算不得豪门。不过这样的家倒也清爽,没那么多规矩,郑煜城虽然没考中过什么秀才举人一类的,但也是读过几本书的,彼有点气度,对家里的几个长工还算和善。

郑晓路现在成了少爷的义兄,老爷的义子,自然也不再叫他出去种地和养猪,原本他负责那几亩地,就分给另外几个长工种着。大小姐天天在绣花,二小姐天天在绣花,三小组天天在绣花,小少爷天天在老爷监督下读书,郑婆婆天天做家务,云姐儿天天跟着少爷后面护长护短,这么一下,郑晓路成闲人了。

这天中午,郑晓路坐在院子里,开始追思自己在现代的狗腿生涯。隔壁班的班花,有一次被自己堵在教学楼的过道里,郑晓路当时得意的笑,那班花听说过川农流氓的传说,吓得脸都白了。她长得眉清目秀,苗条纤细,本来是个极好的美人胚子,就是被郑晓路的痞气一吓,有点花容失色。郑晓路压得很近地对那班花说:“不错,很漂亮,就是鼻子有点塌!”

班花大怒,像对别的男生一样一指掐过去,又有点不敢,却见郑晓路围着她转了一圈,伸手撩了她一缕头发放在鼻子边闻了闻,又道:“呀,头发有点香,就是用的洗发液臭了点,把头发都搞臭了。”这下班花的脸都气绿了,她用全身力气向郑晓路大骂道:“你这个臭流氓,难怪你永远交不到女朋友。”郑晓路在她的大骂声中飘然而去,他在笑,但心里很不爽。他家太穷,不敢交女朋友,因此他伤害自己喜欢的每一个女人,让他们离自己而去,这是种无奈,也是种现实,无法逃避。

充满黑色幽默的回忆,突然被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小路,你来一下。”郑晓路抬头,看到一个俊俏的女孩站在自己面前,她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布衣,衣服上绣有些小花,但并不俗气,一张脸很干净,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准确的来说,是郑晓路喜欢的类型。

“哦,二小姐!”郑晓路认得这是二小姐郑佳怡,今年17岁,按理儿自己现在已经是老爷的义子,19岁的自己显然应该是长兄,但这二小姐却并不叫他小路哥,而是只叫了个小路,郑晓路知道终究身份有别,就算人家真叫你小路哥,心里仍然只把你当个长工来看待。于是郑晓路也不托大,乖乖应了一句“二小姐”,就屁颠颠地跑了过去。

二小姐也没拿正眼瞧他,只是吩咐道:“柴房里的柴不够用,工人们又都出去种田了,郑婆婆交待要去砍些新的回来,不然今晚就没得烧了。”

郑晓路心里一阵懊恼,果然还是拿我当长工看的,这一缺人手,不还是得把我赶去做事吗?看来结义这东西,不靠谱。郑晓路有心发发痞气,但仔细想了想,这才穿来古代,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被赶出家门,吃哪儿睡哪儿去?人在屋檐下啊!郑晓路在柴房捡了把柴刀,又找了一根捆柴的麻绳,摇摇晃晃地向山上行去。别看他是个现代穿越来的大学生,这砍柴的事小时候却没少做过。老家穷啊,父亲有时候忙不过来,也会叫他去砍柴,他三岁大就把山窝里跑了个遍,十来岁的时候就背着自己砍的柴禾满山乱跑了。真要砍柴,谁怕谁呀!

这明朝的自然,却还没有被破坏,满山都是大树,不象现代那会儿,山上稀稀拉拉,哪有几颗像样儿的树木。郑晓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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