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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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谪仙-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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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营的脸色为之一变。

    任甄在拿自己的命来赌,这样的对手,很可怕,十分可怕!再加上任甄手里的那把剑……

    从许营的脸上已经找不到最开始时的自信。

    “轰!”

    从剑刃开始散发出荧色的白光,一点点向外扩散,那火球渐渐被白光所吞噬,直至完全消失。

    一看机会来了!

    任甄不假思索的提剑朝许营的身上刺去,与此同时,数根神针也像雨帘一样刺猎猎的朝许营的身后刺来。

    “唰!”

    一剑!

    “唰唰!”

    两剑!

    许营的动作的力量和敏捷程度明显不如方才,最重要的,被任甄几次不屈不挠的强攻,他的体力明显受到了影响。

    百密总有一疏!

    一只神针刺入了变色龙的下腹。紧接着数十根神针像找到了突破口一样,纷纷朝着变色龙扎去。只听“噗哧、噗哧、噗哧……”一根接着一根,从许营的体内穿出。

    许营迅速瘫软下来,表情也随之变得狰狞。

    任甄终于满意了!

    他可以歇歇了。

    把剑插入地板中,喘着粗气望向这个已经奄奄一息的敌人,本以为他会兴奋得跳脱衣舞。

    事实上,他没有!

    除了心有余悸之外,更多的是庆幸,庆幸手里的是一把九劫剑。否则,躺在这里的人,就是他!

    战场上永远看的是结果。不管怎么说,他赢了!

    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他把手伸进口袋里,刚掏出如意乾坤袋,还没来得及动手,只见眼前有一阵风刮过过。

    风迷住了眼睛……

    下意识的抬手挡了挡。可等他再次睁眼时,许营已被一个黑色的身影掳走,消失在酒吧的另一头,旁边的醉汉也已不知去向……

    这个不知从哪杀出来的程咬金,身手极其了得。抱着那一百多斤重的许营,依然跑得比兔子还快。

    来不及思考。

    连忙提着剑赶紧追上去,一直追到门口,任甄问那些围堵在门口的保安和不愿散去留着看热闹的人:“有没有看见有人出来?”

    茫然的看着浑身是血的任甄,他们纷纷摇头,一口咬定:“没有!”

    这时,那个胖妹兴奋的指着任甄激动的尖叫:“英雄,他就是那个英雄!”

    甚至还从挎包里掏出了纸笔,给任甄递上,眼巴巴的恳求道:“给我签个名吧?”

    眼睛里闪烁着无数颗小星星。

    其他人也都围拢了上来,想看看英雄什么样。

    此时的任甄身上都是血,手里还提着把剑,前后左右都被人围着,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一脸尴尬的他,心里暗骂道:“到底是哪个天杀的,居然敢抢我的人。有胆你出来和我单挑!王!八!蛋!”

    无比沉默的把剑悄悄放回到了七窍玲珑乾坤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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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重要的决定:搬家

    莫名其妙成了英雄的任甄没有感觉到喜悦。相反,他很郁闷!

    许营受了这么重的伤,就算没有被收,应该已被破了道行,任甄一点也不担心会有什么奇迹发生。只是那个黑衣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救许营,他倒是觉得需要认真的思考思考。

    忙碌了这么些时间,却仅仅是得到这么一个结果,他并不甘心。但对于目前的形势来说,敌人在暗他在明,难度比想像的要大。这次的失败已经说明他过于心急和轻敌了,所以他决定先把许营的事情放一边。

    至于想要提高仙术,却又苦于得不到菩萨的开光之物,他暂时还没有什么头绪。

    除非,找到南斗星君。

    可是,哪里找得到神仙?就算他找到了,估计最可能的结果是被某某某君奚落一番,然后劝他放弃。所以这件事,他也决定压后。唯有另一件重要的事,他是觉得必须要马上做的,而且越快越好。

    这件重要的事,就是搬家!

    之前有小妖找上门来,他就已经很不安了,可那次他毕竟赢了,妖也不会轻举妄动。但这次不同,变色龙是何等厉害的角色,他的同党万一找上门来,他并没有十足的胜算。自己一个人无所谓,可他不得不考虑麦麦。

    想了想,他给大眼打了个电话。

    之所以相信大眼,是因为大眼砸了贺东升的酒吧。和自己敌人作对的人,不会是自己的敌人。再加上,自从有了行为心理学技能后,他对自己看人的眼光越发自信。

    想信,大眼会帮他。

    “我是任甄。”

    刚说第一句话,大眼就像中了奖一样的哈哈大笑不已。笑了半天后,才得意的道:“终于打电话给我了吧?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找我,什么事?”

    “那我不说了。”

    直接把电话掐了。

    刚挂不到十秒,电话铃声大作,刚一接起来,任甄就听到大眼像机关枪扫射一样的语速:“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好不容易打个电话来说不了两句直接就挂我电话。这南田除了你任甄可没第二个人敢这么对我了阿。”

    没怎么喘气。

    “说完了吗?再说,我又挂了。”

    “你个臭小子……好,不说了。你什么事?”

    “帮我找个两房一厅,环境好点,最好附近要有商场和很多小吃点。对了,还要带家电、家具。”

    “这好办阿,话说你怎么不花钱买一套呢?现在买一套两居室环境好的话也就一百多万。”

    “不买,先租,以后再买。”

    “那成,你什么时候要?”

    “越快越好,最好第二天就能住进去。”

    “好办,等我消息吧。”

    两个男人的对话,总是如此简洁明了。

    两个小时候后,大眼再次打电话过来。

    “现在有一套不错,就是价格高一点要三千五。”

    “就他了!帮我和房东说要了。”

    “你不先来看看?”

    “不看!明天你过来帮我搬家!”

    再次……

    把电话掐了!

    电话那头的大眼,抱着电话,还在大骂:“你小子,tm怎么又挂我电话?你到底是住哪阿?”

    “麦麦,咱们明天搬家。”吃饭的时候,任甄看似随意的提了一句。

    “为什么?我们在这里住得好好的。”

    “地方太小了。”

    “不小!够了!小区的人很好,我还和……”

    任甄看了麦麦一眼,麦麦没有再说下去,看来眼神比语言好使。“来,吃菜!”

    往麦麦的饭碗里夹了一筷子。

    麦麦挑起了眉尖,往嘴里送了一口饭,犹豫的道:“那晚点再搬行不?”

    “不行!”

    “那王阿姨那边怎么说?”

    “暂时不说,晚点再告诉他们。”

    “好吗……”

    麦麦妥协了。

    妥协……

    这对以前来说,不可能发生的事,最近却越来越常发生。

    突然发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任甄什么时候成了这个家的家长了?难道她不她?想到这个,她也觉得有点郁闷。

    ……

    ……

    大眼办事还算靠谱,第二天一大早问清楚任甄的住址后,就开着那辆二手大奔过来了。

    “这是你媳妇?就这点行李?”他留意到任甄只拿着一个不大的行李包,麦麦手里拿着上次从大妈那里买的破盒子。破盒子现在用来给麦麦装一些头花之类的。

    “这是我妹妹,东西够了!”

    说这话的时候,任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当初两人来南田时拎着两大麻袋的情景,不由得咧嘴笑了笑。

    大眼看不明白这笑的含义,反而越发觉得任甄古怪,斜着眼又看了一眼麦麦,问道:“那换洗衣服呢?”

    “到时候再买。”

    无奈的摇头。

    这个任甄搬个家搞得像逃难似的。幸好他不是第一天认识这个家伙,否则一定会把任甄当作疯子。

    到了住的地方一看。还不错!两房一厅,干净整洁,小区环境也好,没什么可挑的。任甄和麦麦都很满意。

    大眼扔过来一串钥匙和一份购房合同,“钱帮你交了一年的房租,从你那二十万里扣的,所以你就别给我了。顺便告诉你,我也住这个小区,没事可以找我,有事不要找我!”

    “放心,有没有事我都不找你!”

    “你这个玩艺有点意思,还真像是个老东西。”大眼被麦麦放在茶几上的手饰盒吸引住了。

    “你才老东西呢!”

    大眼白了任甄一眼。

    觉得这个人怎么好话赖话不会听,老东西是古董的意思,当然除了他这种有文化的人,一般人也听不懂。

    没有和任甄计较,专心看这个手饰盒,越看越觉得里面有名堂。一时没忍住,他冲任甄道:“你这个东西不如卖给我吧,我挺喜欢的。”

    “卖给你?你以为这是古董?”

    任甄不以为意的笑笑,这个破玩艺?这次要不是麦麦坚持要抱到新家,说不定他早就扔掉了。

    “我是说真的,卖给我吧。”

    “我也是说真的,不卖!”

    “那要不然这么着,我帮你拿去估个价,要是价好了,我帮你卖了。”

    任甄见大眼这么认真,不想为了一个破盒子扫了对方的兴致,于是把手饰盒往大眼怀里一塞,“拿去,拿去,随便估价,要有人愿意买就帮我卖了,但是有一条,我就不卖你。”

    他这么说是怕大眼吃亏,但大眼却急了:“卖给我怎么了?你是不是怕我把你的古董吞了?”

    “不怕!要怕我就不给你拿去卖了。”

    “你!成!等着!”

    拿着东西,大眼狠狠的摔门而去。

    任甄无可奈何的耸了耸肩。他之所以答应让大眼拿盒子去卖,并非是认为这盒子真的值钱,而是大眼想让大眼死了这条心。

    大眼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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