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戾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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戾枭-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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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两点多钟,叶晨和赵钦来到了位于东区的很隐秘的藏匿在一片平房区后面的二层小楼,说这里是健身房倒不如说是藏污纳垢的据点更贴切,整栋楼的外表像是经历数十个年头摇摇欲坠的危楼,里面却是富丽堂皇,整个一楼被打通,承重柱子足足有十多根,涂着红油漆,各种器材整齐排列,大门正对着的是个吧台,此时两个模样水灵清秀的女孩正唧唧喳喳的说着什么,见到赵钦后立即及若寒蝉,对于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板,两个还在上大学的小姑娘很是敬畏,紧张的叫了声老板。

赵钦点头示意了一下,给两个水灵妹子介绍了叶晨,让她们叫叶少就行。那俩妹子也是个心思玲珑的妞,她们在这里上班将近一年时间,真没见过神出鬼没的老板亲自带谁过来,更别说带了个比她们还小的男孩来,两人猜测着叶晨的身份的同时,嘴上跟抹了蜜一样甜甜腻腻的喊了声叶少。

直接让叶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也不是个喜欢摆架子的人,笑眯眯的说道“我叫叶晨,以后叫我名字就好了。”

两个妹子见这位比她们老板来头更大的男孩这么好说话,胆子大了不少,其中一个叫段紫衫的女孩更是色胆包天的朝叶晨抛媚眼放电,要不是赵钦在场,估摸着这位绰号缎子的妞能直接饿虎扑食了叶晨,待他们往里面去,段紫衫旁边的女孩早就注意到了段紫衫的异样,笑嘻嘻的问道“缎子,想老牛吃嫩草?”

段紫衫不恼不怒,哀怨道“我是想啊,问题是人家连正眼都不看我,小溪,你说那个陈晨是什么来头?”

被称为小溪的女孩透着一股子精明世故样,这样的女人是叶晨最不喜欢的类型,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女人太精明了不好,男人有压力,而且还容易红杏出墙,身为本市人,家里亲戚也有混黑的小溪突然想起了家里混的最好的二叔两年前离开重阳市去南方淘金时曾提起过的一个名字,骤然大惊,脸色骇然,喃喃道“不会这么巧吧?”段紫衫听到身边闺蜜的话,问道“什么这么巧?”

小溪神神秘秘的看了看周围,确定没人之后,小声说道“缎子,我劝你一句,千万别打那个叶晨的主意,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牧峰社的老大秦牧的干儿子。”

从小在重阳市长大的段紫衫生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知道的事情也比普通人多很多,在她上高中的时候就总听身边的一些典型坏学生提起将来要去牧峰社做什么做什么,当时不懂牧峰社是个什么存在的她跑去问她老爹,得到的结果让她大为失望,但也从她父亲口中得知了一些关于牧峰社的事情,听到小溪的话,段紫衫彻底放弃勾引那个叫叶晨的男孩,老牛吃嫩草的计划未出师便身死。

第105章我是他二婶

叶晨和赵钦上了二楼,站在最里面用钢化玻璃围成的练功房外,透过玻璃看着练功房里三十几号爷们互殴,正大光明的进攻也好,阴损下三滥的手段也罢,能够打倒敌人,就是好招数。十五分钟时间,互殴结束,全场就剩下一个站着的男人,约莫二十七八岁的年纪,剃着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虽然胜利了,但光头男人付出的代价也不小,身上的衣服印满了鞋印,脸上有着几处淤青,嘴角挂着一缕干枯的血迹,让他那张粗犷的脸平添了几分狰狞。

站在叶晨身边的赵钦朝里面的光头男人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出来。光头男人轻轻点头,随后走到一旁摆放着用来休息的沙发旁弯腰拿起放在上面的白色毛巾,擦了两下脸上的汗水和血迹,走出练功房,来到外面,光头男人朝赵钦喊了声老板。似乎对于这位衣食父母并没什么感激之情,也没有那些个打手们该有的恭敬,平平淡淡,就像是面对陌生人一样。

赵钦不以为意,说道“周雄,收拾东西,跟我出去几天。”

叫做周雄的光头男人点头应了一声,没问去哪,也没问去做什么,转身朝二楼另一侧的宿舍房间走去。

周雄走后,赵钦带着叶晨来到一间十五平米左右的房间,叶晨坐在沙发上点燃根烟,接过赵钦递来的矿泉水,放在身前茶几上,笑道“赵哥,这地方不错啊,什么时候搞得?”刚坐下的赵钦听到他的话,苦笑道“小少爷,这里是你十二岁那年让我弄得,说是培养些死士出来。你怎么忘了?”叶晨闻言,仔细想了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大窘,干笑道“事情太多,给忘记了。”

“小少爷,晚上去青天黄泉的事情,你是不是再考虑考虑?”赵钦没有继续刚才那个话题,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没必要死抓着不放,没完没了的招人厌恶,眉头微蹙问道。

叶晨挑眉说道“没什么需要考虑的,我这刚走了几天,一群跳梁小丑又出来蹦跶,真搞不懂干爹到底在想什么,好不容易清理干净了重阳地下世界,现在又多了个新锋汇,也不去管,再者,新锋汇在云南的势力不小,上次吞蒋虎地盘的时候被他们瓜分走了一部分,现在把他们在重阳的分部灭了,一部分原因是我想解气,另一方面我不想将来在云南和新锋汇开战的时候还要担心重阳这边。”

赵钦听后,没再说什么,小少爷想做什么,要做什么,他一句话,自己去执行就可以了,其他的建议能听进去更好,听不进去,他也没办法。

………………………

毛可欣参加完同学聚会,开车回到与秦家相隔半个小区暴发户气息十足的独栋别墅,这里对她来说不是家,只是个住的地方而已,三层别墅,只有一位她父亲毛鑫军安排的四十多岁的阿姨和几个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保镖,毛可欣出生后不久母亲就去世了,父亲毛鑫军没有再娶,一门心思扑在生意上,生意是越做越大,钱越来越多,正所谓有得必有失,毛可欣是名符其实的超级富二代,但她从八岁起就自己一个人住,从公寓换到别墅,住的地方越来越大,零花钱越来越多,毛可欣却是怎么也开心不起来,要说起来毛可欣的性格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毛鑫军长期不在她身边造成的。回到家里,担任了近十五年保姆的吴姓阿姨笑容满面的迎了过来,毛可欣小脸发白目光有些呆滞的没搭理吴阿姨,径直上楼,吴阿姨见到毛可欣这幅模样就知道从小就跟在她身边算得上半个女儿的毛可欣受了委屈,心疼归心疼,但她没有去打扰毛可欣,吴阿姨知道,每当这个时候毛可欣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自己一个人安静待着。

凌晨一点多钟,本该在包养的情人家里风流潇洒夜夜笙歌的毛鑫军突然来到了别墅,左臂绑着绷带挂在胸前,右腿还有些跛,脸色阴沉蕴含着怒气进了门,让吴阿姨去把毛可欣叫下来,吴阿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见到衣食父母的老板受了伤还很生气的样子,也知道是出了大事,急忙将还没睡觉躺在床上发呆的毛可欣叫了下来。受了委屈十分不爽的毛可欣听到一年到头也就能见到寥寥几面的父亲大半夜跑过来而且还受了伤,心底深处的那根弦轻轻拨动,拿了件外套披上随着吴阿姨下楼,不论对毛鑫军有多大的怨恨,终究是化不开拆不散的血亲骨肉,父女连心,无论脸上装的多么无所谓,心里还是不好受,坐在毛鑫军旁边,毛可欣微微低着头,掩饰着她红了的眼眶。

毛鑫军虽然有钱,却仍是抽着几块钱一盒的便宜烟,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穷苦人出身,不能忘本,他过的朴素近乎穷酸,但他给自己的女儿却都是最好的,女儿富养,这是他对临死前妻子立下的重誓,一如既往的和蔼可亲,露出充满慈祥父爱的笑脸,说道“欣欣,爸这么晚来打扰你休息了,爸先跟你道个歉。”

毛可欣最讨厌的就是她老爹这幅样子,从小到大,毛鑫军就没对她发过脾气,一次都没有。即便她因为讨厌老爹花重金包养的南方小情人整天在她眼前晃悠而泼了硫酸给那个狐狸精毁了容,事后毛鑫军解决完了也只是对她说了一句‘你不喜欢她可以和爸说,爸立马让她滚蛋,千万别再这么做,她毁不毁容无所谓,你要是不小心受伤了,爸以后死了都没脸去见你妈。’那一次,毛可欣暴跳如雷的爆粗口骂了毛鑫军这个口口声声念着自己母亲却在外面风流快活的父亲,摔门而去,回到独居的公寓,将所有的衣服全部剪成布条,然后一个人蜷缩在房间角落中嚎啕大哭。那一年,她十三岁。时过境迁,父亲依旧没有任何改变,毛可欣慢慢的了解了父亲那独特的父爱,却死活不愿承认。听到毛鑫军的话,声音很轻很平淡的说道“有事赶紧说,说完请你离开,我还要睡觉。”

毛鑫军已经习惯了女儿的冷淡态度,笑容温和道“那件事我已经解决完了。”

毛可欣霍然抬头望着她从搬出那个家开始就没叫过一声爸爸的父亲。她似乎知道了,父亲手臂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了。

“好好休息,过些日子爸闲下来,带你出去旅游旅游散散心。”毛鑫军站起身,夹着那根燃烧了一半的香烟,离开了。

直到毛鑫军离开别墅,毛可欣都不曾开口说过半个字,更别提谢谢二字了。跑回楼上的房间,毛可欣躲在被子里,无声哽咽。

小区大门口,一辆宝马一辆奔驰撒肩而过,奔驰车内后座上坐着秦牧和秦武父子二人。秦武看着宝马车左拐消失后,才回过头来,有些唏嘘道“都说毛鑫军不喜欢他亲生女儿,八岁就给赶出家门了,自由放养,今儿我才知道,原来这家伙还是个慈父,敢为了自己闺女低头道歉,最后连自残都玩出来了。”

坐在他身边的秦牧面容平静,没说话,在他看来,毛鑫军是个八十分的商人,一百分的父亲,值得敬佩。这种事要是放在秦牧身上,别说是低头道歉玩自残,就算是为了儿女去死,他也会义无反顾。秦牧与毛鑫军见过几面,没什么交集,各赚各的钱,素来是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很了解毛鑫军这个人,但通过今天的事情,秦牧了解了一部分的毛鑫军,这个男人,是个为了女儿会变成疯狗的家伙,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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