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云听的口瞪目呆,望了一会公孙策,才说道:“姐夫果然英明如炬,连这么点细微的差别都能发现。怪不得姐夫能坐拥河东,成为我们现代人中的先驱楷模。青云佩服,很是佩服!”
“府里每天剩余的馒头很多,有时候我们一家子早饭都是重新馏热的馒头。他给你半夜拿来一个刚蒸好的新鲜馒头,你不觉得奇怪么?”公孙策说着,当着李青云的面,将馒头一掰为二。
李青云自从见到公孙策,处处被公孙策打压欺负,心中对他很是畏惧。但再畏惧,他也是一方人主,该有的气度还是要保持。
可看到公孙策掰开馒头,他竟然手一抖,将手旁的茶杯撞翻,他手忙脚乱收拾好茶杯,一脸歉意望着公孙策。
望着馒头中间的小纸条,公孙策呵呵一笑,看了一眼纸条上的内容,只有十一个字,却将他两个机密泄露。盯着李青云,他将纸条塞进馒头,递给李青云。
“姐夫,我……”李青云望着公孙策塞进自己手里的馒头,手脚发凉。
公孙策杀伐果断是出了名的不留后患,他生怕自己成了公孙策眼中所谓的后患,当场被斩杀。
他不认为公孙策想杀自己,会顾忌李青玄的感受。可能杀了他,李家残余势力反而会主动去依傍李青玄,借住李青玄转而靠向公孙策这棵大树。
他对所谓的家族凝聚力看得一清二楚,核心不外乎名利。这样的乱世里,名的作用还得不到体现,所有人都在重利,为了利,无所不为,可以说是肆无忌惮。
“别说我冤枉你,把我换成你,也不会把手上势力全部交出来。起码要留一手做预防,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是默认的。所以我不怪你,可你太心急。”公孙策与李青云对坐,他的目光却是俯视。
“上面有两个机密,想看就看看,我想我们有必要相互深入沟通一下。我喜欢你姐姐,不想让她伤心。”
“我不在的时候,府里的事情都是她在打点,那时候两三千人的吃喝问题都压在她肩头上,而秦国给我的俸禄虽然丰厚,养一二百人可以,可有三千多张嘴要吃饭!”
“乱世初降,人心不定,比世道还要乱。她给我稳定了最初的那三千多军中家眷,对我的帮助很大。你又是她唯一的弟弟,看在她的面子上,这次我不计较。”
公孙策很是感叹,他言语间,李青云好像感受了自己姐姐的幸苦,两眼含泪,欲落不落。
“记住,也仅仅是这次,下不为例!”公孙策说罢,拿起另外一个馒头,掰开,夹着菜,吃了起来。
“姐夫仁厚,不计青云过失。来日,青云必厚报于姐姐和姐夫!”李青云拿起那个刚蒸好的馒头,眼泪滴到馒头上。打开馒头,学着公孙策将菜夹到馒头里,再合拢盖住,对那张小纸条视而不见,吃了起来。
“你是青玄唯一的亲人,你好好活着,光大李家,就是最好报答你姐姐的方式。我这人重感情,你可以对我一肚子坏水,但你没实施前,你依旧是我亲人。如果是外人,腹诽心谤,诛杀连坐!”
公孙策说完,吃起了第二个馒头,李青云嘴里嘴里咀嚼着纸条,嚼成碎末,一口吞下,拿起第二个馒头吃了起来,虽然他已经饱了。
吃完,公孙策起身收拾好餐具,喊来虎卫提走。临走对李青云说道:“我的两个机密现在在你肚子里,泄露了别怪我辣手无情!”
李青云一张脸五彩缤纷,苦笑不得。自己这个姐夫还真是非同一般人,临走还要吓他一吓。
他送公孙策到院门口时说道:“姐夫,那个雇佣兵本事过人,性格很是坚毅。他家眷就在我那里,等我把他家眷送来,你如果信得过,就让他在你手下做事。就像姐夫你说的一样,现代人之间最好还是不杀就不杀,更何况是一个人才。”
“好,你早早安歇。明天我送你回河西,在我这里,就是你第二个家。”公孙策拍了拍李青云肩膀,自己将院门合拢,带着虎卫离去。
听着门外远去的脚步声,李青云仰天望着圆月,苦笑一声,长长叹息。
“我姐夫是个真英雄,我姐姐找了个好男人,这是我姐姐的幸运,也是我的幸运,也是我李家的幸运。你说呢?”
身旁李存孝点头说道:“泾阳君,确是世之英豪,百年难有。”
“那我呢?和我姐夫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真不知道,在乱世以前,他是个怎样的人。我自小受到严格教育,刻苦学习。成年后虽然有家族作为后盾,可我很多东西都是自己拼搏而来的。”
“主公贤明,能用人。比起泾阳君,多有不如。”
“举个例子,说说我和姐夫之间的差别。”两人边走边说。
“以三国为例,泾阳君若是孙策孙伯符,那么君上就是孙权孙仲谋。泾阳君末将接触不足两日,但能深深感受到泾阳君无处不在的锐意和大气。”
“一个是开阔,一个守成,果然比不得。”李青云虽然这么说,可他依旧相信自己会将公孙策超越,因为他有南斗气运加持。虽有坎坷,但终究会走的比公孙策远。
而李存孝无心的比喻,让他想到孙策的早夭。加上公孙策与孙策的类似,他越发认定,公孙策走不了多远。心中很是惋惜,脸上显露出哀容。
“主公,今夜变了。”李存孝突然说道。
“哪里变了?”
“主公多了一份担当,似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
李存孝虽然是沉睡了一千多年的神将,心思虽然慎密了不少,但单纯质朴是本质,很难改变。质朴单纯的人,对人的感觉,很是敏锐。
“姐夫以现代人的生存和传承为己任,更何况是我?这样的乱世,我有各种资源和旷世机遇,哪能居于其下?乱世虽惨,却是一个大时代。这样的时代里,必须要争,要大争!”
“姐夫那样的兵家传承者都在奋命大争,何况是我这样的星宿传承?”李青云说罢这句话,徒然发现,整个天地似乎变得更为宽阔。没了以前那种约束,有了一种自在,仿佛鸟出笼,鱼入海。
他似乎,有一种安心的感觉。这对他来说很难得,在乱世以前都难得,更别说是在乱世。
“末将愿为主公大业粉身碎骨,肝脑涂地!”
“我们君臣联手,一定不会比我姐夫差多少!今夜你早早安歇,这里是我姐夫的府邸,如果这里都睡不安稳,想来天下间,也就没了我能睡踏实的地方。”李青云关门前说道。
李存孝神情一愕,还是抱拳说道:“末将领命!”
从他开始跟随李青云,对于李青云的谨慎深有感触,对于刚才李青云的转变,除了惊愕外,还有些欢喜。他认为只有这种大气,才是做大事的一种表现。
公孙策返回刘雅蝉的小院,见刘雅蝉还未睡。很是心疼,脱衣吹灯,躺在刘雅蝉轻轻拥着她,抚着刘雅蝉的小腹。
“今夜你多心了,这里是你大本营中的大本营。李青云敢有什么小动作?”刘雅蝉在公孙策怀里,很是安心。
“赶紧睡,是我多心了。”公孙策一笑,嗅着刘雅蝉发间清香,这让他心安。为了这种心安的感觉,他可以安心杀掉任何破坏这种感觉的人,从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嗯。”
第六十七章 残兵志坚
三月十五,公孙策与李青云道别于耿县东北二十里的汾水渡口。
李青云手下五百赤甲飞虎卫一水亮堂堂镀银明光甲,身披大红披风,隔汾水目送公孙策沿汾水朝东北进发。
望着五百明光铠骑士,李青云和部下心中的激动久久不散。他本以为公孙策给他的明光铠最多就是明光铠模样的二流水货,没有想到都货真价实的好东西。
有了这五百明光铠骑士,万人规模的战场,他就可以一锤定音!
有了这防御性能优越,又很轻便的明光铠护身,这些飞虎卫骑士更如虎添翼。生命有了保障,杀伤能力自然倍增。
傍晚,公孙策快马赶到平阳城,骑鹿随行的张彩霞到了平阳城前,掏出纸笔,写了几句:灵武元年三月十五,君入平阳见富平君董卓。
郭亮见了急忙跑来要求加上他的名字,想到郭亮的身份,张彩霞继续写到:富平侯世子亮随行护卫,与君有兄弟情义,恩若手足。
平阳城虽然是郡城,但规模还比不上正在扩建的夏城,只是个边长一里出头,城墙不高的矮矬城。
董卓在府中等待,接引公孙策的是董卓女婿牛辅。平阳城中街道宽阔,除了偶尔的巡哨外,很少看到自由民,就连奴隶都少。
令公孙策等人奇怪的是,大街上居然有乞丐,说是乞丐有些不妥。他见这些人衣衫褴褛,一个个虽然身有残疾,但污垢满脸上的眼眸,很是犀利。
“君上,这些俱是百战勇悍之徒!”成廉警惕望着这群乞丐,这些人衣衫褴褛,但人人有刀。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应该都是天兵,因为战争而伤残。就没有人给与他们应有的抚恤和尊严么?”公孙策扭头问郭亮,前行的队伍随即驻足。
他平静的语气中满是愤怒,天兵神将是一体,看到这些伤残天兵如今的窘迫,他想到了神将以及自己这样的传承者的将来。
郭亮也有些不解,望着那些蓬头垢面,持刀而坐的伤残天兵,又见了他们浑身残破的衣甲皱眉说道:“大哥,这些天兵应该晋国的,只是不知道怎么会流落在平阳城,而且老头子还给予他们佩刀的权利。”
“老子不是晋国的兵!晋国的兵都死完了,我们是平阳人!”一个面容枯瘦的天兵双手持刀插在地上,支撑自己站了起来。
公孙策等人一看,原来刚才这个天兵盘坐靠墙,没有发现他膝盖以下的两条小腿被齐齐削去。这个天兵双手各持一刀,作为拐杖,辅助两条残缺的腿站的笔直。望着公孙策等人,他眉目间尽是淡漠。
“你很坚强,我喜欢你这样的人!”公孙策说完,身旁疤脸跳下战马,掏出一壶酒,递给双腿残疾的天兵,随即疤脸歉意一笑,抽了自己一耳光,连说抱歉。
因为断腿天兵双手各柱战刀才能站稳,双手被固定根本无法接酒。疤脸最是敬重这样的战场勇士,更敬重这样身残志坚之人。所以抽了自己一巴掌,为自己的行为赎罪。
“阿弟,过来。”断腿天兵扭头对一名睡在地上的天兵柔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