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最终也没有得到,哼,她宁愿毁去,也不会便宜了其他人。
这一次,她要咸鱼翻身,就必须要赌一把了,而她的目标,很简单,还是以前看中的那个,温家的二少爷温世远,对于温世远她是势在必得,哪怕是用尽下流做作的手段,无所谓,只要她最终能够成为温家少奶奶成功的报仇了就行。
蓝羽欣,小贱人,走着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跪着求我的;在她心中,还径直的就是把蓝羽欣当作是仇人,认为一切都是她的错,从来都不反省自己又做过一些什么。
想要接近那个除了面对蓝羽欣时稍微好些,对着他人来说,几乎都是接近于自闭的家伙,哼,她想到了办法,不,其实她一直都知道该如何去做,只是以前不屑一顾,现在是没办法,被逼急了,必须要如此去做了。
蓝芷欣知道,温世远心中永永远远的,只会住着一个女人。
棉质的白衬衫,牛仔布的长裙,这样的打扮,对于原来的蓝家千金来说,是不屑一顾的,可是现在,哼,蓝芷欣望着镜中那个女人陌生的眉眼,不得不惊讶感叹于现代医学技术的发达啊,真的是完完全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了。
此刻,只怕是她站在蓝之成面前,那个蠢货也认不出她来吧?正好也就方便了她行事,哎,现在被逼到这个份上,她也已经顾不得自尊顾不得说什么以前多风光之类的了,一切都是狗屁,有钱有权才是最重要的。
她可是废了老大的力气才做到如今的,而且是在妈妈面前打了包票的,要不然,以蓝夫人的自私冷血如何会为女儿做这么多?
爱女儿是一方面,要她出钱却是不可能的,实在是蓝家现在的情况好像不在她的掌控范围之内了,连亲生儿子都不怎么听话,而那个男人逼得死紧,非要她给出一个承诺。
这个时候,蓝芷欣想出了法子,可以给她搞到一大笔钱,足够让她们母女下辈子衣食无忧过着奢华的生活,于是蓝夫人也就决定赌一把,帮蓝芷欣这个忙了。
那个男人还是很有本事的,连这个都可以查出来反正如果是温世远喜欢,她愿意投其所好,只要是最终的结果如愿,中间过程波折一点,她也无所谓了。
除了脸蛋面孔穿衣风格改变了,以前那一头性感的波浪长发也全部被拉直了,清纯飘逸的荡在脑后,纯粹的素颜没有化妆,对着镜中的女人,不,女孩子,蓝芷欣露齿一笑,她现在还真像那个小贱人十八岁时候的样子啊。
特意挑选了一本《围城》,出门的时候,再从路边的花店买了一束颜色淡雅的康乃馨,蓝芷欣将花朵捧在怀里,慢慢的来到目的地——一个幽静的小公园中,随便的找了一张长椅坐下,沉默安静的看着书。
公园里真的是很安静,除了偶尔路过散步的老人小孩,几乎没看见其他人应,蓝芷欣一直眼神飘忽的四处张望寻找着,都有点着急了。
幸好,这个时候她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大小姐,人快到了,你做好准备,之前我会按照计划行事配合你的。”
蓝芷欣满意的挂断电话,戴上一副斯文的无框眼镜作为装饰,哪怕是这样一身清纯的打扮也掩饰不住她原本就精致漂亮的五官,揽镜自照,她很满意,然后才收好化妆镜嘴角勾起一个满意的弧度继续假装看书。
做好这些没多久,果然,温世远就出现了,牵着一只看起来拙拙笨笨的大狗。
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先去小公园遛狗一圈,然后才会开始一天的行动计划,这是温家二少爷除非下雨下雪才会改变,要不然是雷打不动的固定计划。
这是征信社的人探查的结果,蓝芷欣只当他是心地善良所以喜欢小动物,却不知道,温世远之所以这么做,仅仅是因为小的时候,蓝羽欣对他说过一句话:
“如果以后我有钱有闲,我一定会养一只狗狗,每天去公园遛狗。”
羽毛说过了,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因为这个,所以温世远才会如此的。
温世远兴致勃勃的遛狗,身后跟着的两个保镖可以说是百无聊赖的打呵欠,他们少爷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晚睡早起,每天六点就要起床晨运遛狗,可怜他们这两个夜生活丰富习惯了下半夜睡觉的人,六点起床是他们的人生噩梦啊。
可是又不敢不来,现在社会治安不好,二少爷品性单纯善良,要是出了一点什么事,他们可是要迟不了兜着走的。更何况,温家开出的薪水极高,他们少爷除了不爱说话,实际上是一个极好相处的雇主,他们也舍不得丢了这份工作啊。
眼睛余光瞄到了前面的那一人一狗,蓝芷欣装作是不小心的模样,掉了一份食物到地上,那正是狗狗最爱吃的,还散发出一种诱狗的味道,哼,小色狗,看你的了!
据调查,这只狗没有被阉割,而且目前正处于发情期。
温世远牵着小狗,呃,不,大狗狗慢慢走着,不知道怎么回事,有几个晨运的男人路边他的身边,其中一人竟然莫名其妙的跌倒,而且居然是不小心,刚好手上的匕首割断了大狗的结实的狗链。
狗链断了,而狗狗自然是赶紧往前跑了,它早就闻到了一股好闻的足以让狗兴奋的味道了,看着自己的爱狗突然就撒欢跑了,温世远愣住了,身后的两个保镖也吓醒了。
奇怪,他们天天陪着少爷出来遛狗,差不多快三年了,为什么今天突然就链子断掉了,不会出事吧?
蓝芷欣正在努力的低头看书,突然就感觉到腿边热热的,原来是那只大狗正抱着她的大流流哈利子。
温世远气喘吁吁地追了过来,首先看见的就是坐在那里低头看书的女孩,不由自主的,他马上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灿烂无比。
蓝芷欣抬头,两个人视线相对,温世远的表情开始变得尴尬起来,不是羽毛,不是她的羽毛,又怎么会是他的羽毛呃?这会儿蓝羽欣只怕在家里伺候老公孩子,哪有时间出门啊。
不过这两个人低头的那一瞬间,给他的感觉很像、很像。
温世远没吭声,后面的两个人尴尬的笑了笑,赶紧上前去拉那只笨狗,可是,它似乎不肯离开,还是继续死抱着美女的大腿不放。
天啊,两个人觉得无比的丢脸,再怎么样,这只狗也算是豪门贵族豢养的宠物,它可是属于堂堂的温家二少的,竟然如此的不懂礼义廉耻,随随便就抱着一个女人的大腿发情,呃,这似乎不太好吧?
“小姐,对不起啊,你再忍耐一下,我们马上把这只笨狗拉走。”
两个人手忙脚乱的,用十分强硬的态度,才总算是把那只大笨狗给拖走了,它却是依旧狂乱的叫个不停,不断的挣扎,模样似乎有些反常,温世远微微眯起双眼,他只是单纯,但并不是笨蛋。
蓝芷欣白皙的小腿上留下了一些黏黏糊糊的东西,要是以往,路人甲乙丙丁,温世远不会理会的。可是这个人不一样,这个女人像他的羽毛,他怎么能任由随意地污秽玷污了他的羽毛?
温世远赶紧蹲下身子,从口袋里掏出纯色的棉手帕,十分抱歉的帮她擦拭干净。
也许,这一辈子,蓝芷欣都没真心喜欢过一个男人,对她来说,只是单纯的好感,或者是名利的利用罢了。她曾经和许多人在一起过,也都上过床,可是从来没有一丝一毫的留言,都是转身就走。
当一个男人没有利用价值了,她往往会毫不留情的一脚踢开。
哪怕她曾经真的对温家兄弟有好感,接近他们,却也只是为了他们背后所代表的利益,温家少奶奶身份的诱人价值罢了。
可是现在,当温世远蹲在她身旁,掏出手帕为她擦拭小腿上脏污的痕迹的时候,阳光下他的发丝泛着金黄的光泽,俊美到极点,紧抿着唇角,一脸认真的表情,没有任何邪念,只是这么简单的动作,反而是让蓝芷欣失神了。
用干净的手帕帮她擦拭着,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接近她身边,只是为了这么单纯的目的。
“没事了,不用这么麻烦了,先生,你快起来。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带你的狗狗去宠物医院看看,看这狗的样子,平日里应该很乖巧可爱的。”
这是蓝芷欣的计划之一,装作是不认识,以另外一种身份单纯的去接近温世远,而她知道,温世远就会喜欢她这样的单纯“善良”的女孩子的。
如果她太过于主动,反倒是会把他吓跑,这样正好,一次次的偶尔,让她一次次不着痕迹的靠近,时间长了,他肯定会记住现在的“她”,对“她”有好感的。
温世远呆呆的看着蓝芷欣,好熟悉的笑容,好乖巧的模样,跟羽毛……天啊,真的是好像,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或者说,这个世界上会有第二个羽毛?
如果是羽毛……如果是羽毛……温世远真心觉得为难了,都怪这只笨狗,把人家搞成是这样,如果是羽毛,哼,如果它敢这么对羽毛,他绝对要杀了这只笨狗。
可是现在,这样似乎也不太好?他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那两个保镖,打了一个手势,那两个人马上明白了,立刻走了过来。
“小姐,刚刚真的是很不好意思,我们少爷想要请你吃饭,顺便让你给你买一身新衣服以作赔偿,你看如何呢?”
如果是换作以前的蓝芷欣,她肯定是欣然同意了,能让自闭的温家二少请她吃饭,可喜可贺,跟以前相比,天大的进步啊。
但是现在不了,几乎是死过一回,在牢里吃足了苦头的她,已经开始学会了,放长线钓大鱼。
“不用了,小事一桩,你们也不要放在心上,我家就在这附近,我回去换身衣服就得了。而且这衣服洗洗还能穿,又何必浪费呢?”蓝芷欣礼貌的微笑,说完之后,飘然的转身离开。
只留给那些人一个迷人的背影,因为她知道,温世远绝对是一个不一样的男人。
也许有的时候,男人喜欢女人热切的纠缠和追求,因为那样会让他觉得有成就感、大大的满足了男人的虚荣心,但是温世远恰好相反,他根本就不喜欢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在他的世界里,也许,只需要他一个人就够了。
蓝芷欣很满意现在的状况,反正蓝羽欣已经名花有主,不可能跟温世远搭搭缠了,正好,她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