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霓坐车去了山里,这仿佛成了她的习惯,只要有什么烦心事就会独自一个人到山里看星星。她喜欢那种感觉,那经常会让她回想起小时候方凯带她到大山深处看星星的情景。会让她感觉到他的存在,会让她觉得他一直都在她的身边,一直陪着她,从来不曾离开。
吃完饭,方凯把书焘送回家后便独自驾车进山了。他从来没带书焘去山里看过星星,首先书焘不喜欢,再者,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这样做。
“谁?”听到脚步声,咏霓吓了一跳,深更半夜的,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状况。
“你是谁。”
“你是人是鬼。”她看着远处的模糊身影,心里吓得要死,可语气却是很凌厉。
那个身影不断的向她靠近。
“小姐,我是人。”声音冷淡,没有一丝感情。
她看清楚了他,她的心跳不禁加快了频率。
“你是方凯。”
“你怎么认识我?”
“我是方氏的职员,今天下午刚见过。”
“你是下午茶水间那个和书焘一起说话的职员吧!”
【你还记得,我以为那时你眼里只有她。】
“对呀,没想到你还记得。”
“对了,这么晚,你一个女孩子干嘛跑到山里来?”
“你呢?”
“我,来看星星!”
“为什么没带祝小姐一起来?”
她转头看着他,他只是呆呆的望着天空,脸上有她不敢确定的浅淡的笑。
“她不喜欢山,不喜欢山里的星星,可在我的记忆里,她好像是那么的喜欢在山里看星星。谁知道呢?”
看着他看星星的样子,她仿佛在一瞬间已经确定,那就是方凯,那个曾经的她的方凯。
【对,祝书焘很喜欢在山里看星星,你怎么会忘记呢?我即使书焘,你看看呀,你难道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你呢?”
“啊?我喜欢在山里看星星。”
“不是问这个,为什么一个人到这里来。就是喜欢看星星,你也该找个人陪着,才对呀?”
“习惯了,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是我一个人,这样一边看星星,一边怀念他。”
“你爱的那个人吗?”
“也许吧!不知道!可他现在应该不爱我了,因为他的身边有另外一个女人,而且就算我和他做得那么近,他却也不记得我了。”
他看向她,正好与她看他的眼神相撞,连个人同时慌张的收回眼神。
“那样的男人不值得爱。”
“值得!他会陪我看星星。”
他转头看她,看着眼前这个满脸笑容,但眼中似乎溢满忧伤的女人,他感到很心痛,好想给她一个可以依偎的肩膀,止住她的忧伤。
“看,快看呀!那是猫星座,是我的小白猫。”
{“看呀!方凯,快看呀,那是猫星座,我的小白猫。它在天上正眨着眼呢,我的小白猫正看着我呢!”声音不停的在他脑子里反复。伴随着画面,一个女孩,快乐的女孩,在和一个快乐的男孩一起跳,他们的快乐是那么的张扬,是那么的强烈。他们在山顶,漫天的星星。}
第二章 艳遇
他的头痛的厉害,就像是要炸开了一样;不仅痛,还沉,用尽了力气也抬不动,他只得放弃,微微睁开眼,可眼前的世界也是那么模糊。他隐约看到一个身影,熟悉却也陌生。
“方凯,你醒了,你总算醒了。”
声音他是熟悉的,夹杂着哭腔。他的脑子也仿佛是在瞬间清醒了。
“书焘?我这是在哪儿呀?”
“你这是在医院。昨天晚上有人发现你晕在山顶上,打了急救电话,你吓死我们了,知不知道?”书焘抱着他哭了起来。
“你说我晕在山顶上?怎么会?”
“我怎么知道?”
“爸妈呢?”
方凯环顾了四周,才发现病房里只有他和书焘。
“我让伯父伯母回去休息了。”
“哦。”
“你怎么去山里了?”
“没什么,不过,我好像记起了一些东西!”
正在给方凯倒水的书焘听到这句话,猛然心一紧,手中的杯子就调到了地上,“啪”一声,好像梦醒的警钟。
方凯忙从病床上下来,抓着她的手,“没事吧!有没有烫到。”
“没……没有,你告诉我你想到什么?”
书焘反抓住方凯的双肩,脸上是方凯从未见到过的慌张神色。
“对不起,记忆太久远了,我又忘了,不过……”
他觉得应该对她道歉,那是属于她的记忆,他却总也记不起来。
“不过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记起来而已。”
她脸上的神色渐渐平静了,平静的出乎他的意料。
“阿凯,既然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那些记忆没有就没有了,不要再强迫自己去记起来了。”
“怎么可以?那些记忆是和你一起度过的,是我们共同拥有的美丽记忆,怎么能让它就那么消失呢?”
“我们的共同记忆很多,那些忘记也没有什么。”
“不行,我们之间的每一个记忆我都不能忘,好了,别跟我争了。”
她无奈,脸色煞白,那些记忆,她多么希望他能永远忘记。
“你说有人发现我晕倒在山上,谁啊?”
“不知道。”
他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
“你也回去休息吧!我没什么事。”
“不行,一声说你突然晕倒可能和十几年前那次发烧有关,不可小看,要住院观察,所以我要陪着你。”
“听话,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昨晚肯定一夜没睡,都有黑眼圈了,让别人看了还以为我们吵架你哭了一夜呢!你眼睛都充血了。乖,回去休息好再来陪我,我在医院呆着有医生也有护士,没事的。你这么累,我会心疼的!”
“嗯,那好,我先回家休息一下,下午再来,顺便给你带晚饭来,你也要听医生话,知道吗?”
她环着他的脖劲,眼神中充满了关怀。
“知道了,未来老婆!”
她吻了他一下,笑着走出了病房。
他的脑子里混混沌沌的,想不起任何关于昨晚的记忆,他拼命的去回忆回忆……
“方先生,你感觉怎么样?”
“头很重。”
“关于昨天晚上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我想可能忘记了。”
方凯用手揉着头,似在回忆着什么。
“医生,我的情况很严重吗?”
“不会,一般而言人的记忆是存在关键点的,比如对自己而言特别重要的事或者特别在意的人。你之所以想不起来,可能是还没有碰触到那个记忆关键点。又或许是你的身体不配合,也有可能是心理上的原因。”
“心理?”
“我一直觉得失忆的病人对那段记忆存在着本能隐藏的倾向。”
“本能隐藏?”
“对,就是说,对于一个失忆的人来说,丧失的那段记忆在现实生活中是所不了解的,不论他是否想记起,都会同时存在着一种恐惧感。昨晚你应该记起了一些事情,但出于本能的,潜在的恐惧感,你可能就会选择将它自动隐藏。”
“会吗?”
“这种事情,即使是作为医生也是不好说的。”
“那还能记起来吗?”
“因人而异吧。也许遇到关于那段记忆中最重要的人,会有一些帮助。但不需要太在意,毕竟那段记忆对你现在的生活影响并不大。而且,有时候,失去一份记忆未必不是件好事。”
【记忆中最重要的人?不应该是书焘吗?可为什么……昨晚,我们好像也没有在一起。难道?不会的,不可能,一定不可能。】
咏霓一个人走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双休日,柳灿阳那个色女早就和男朋友约好了,所以也顾不上她。她是应该回家看看她妈的,可对于之前发生的事,她怕自己会控制不住要问她。她不知道自己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答案,而且她害怕。
她有想过去医院,可她又怕与他或她碰到,她不知道自己该以怎样的一个立场出现在他们面前。昨晚她把他送到医院,知道他失去记忆后,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再去追究些什么。当书焘出现时,她只能默默的离开,他知道,至少现在,有些东西是该埋葬的。
“你为什么抢我的包?抓贼呀!小偷!”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太过倒霉,这种光天化日之下遭抢的事居然也会让她碰到。她追着抢包的人,可惜高跟鞋不争气,一下子将她摔在地上。
“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帮我追小偷,他抢了我的包。”
“小姐,他们是骑着摩托车的好不好,难道你想让我的两只脚去追两个轮子?”
瞬间,她真的不知道她遇上了什么人,抬头,他穿着体面,面容清秀却阳刚,还有一点痞痞的帅气,坏坏的笑,可他却是个恶毒的家伙。
“你难道不能帮我一下吗?算了,和你这个陌生人在这废话黑不如我自己去追。”
“自己追?”他低头看看她的脚,坏坏地笑,“就凭你这双高跟鞋,连站都站不稳。”他又瞥了一眼她的手。
突然间,她发现自己从地上站起来后稳稳的没有摔倒,是因为她的手紧紧的抓住了眼前这个陌生人的胳膊。
她一下子松开了自己的手,却不想摇摇晃晃差点再次落地,多亏了他的胳膊再次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支撑着她。
“喂,你干嘛?占我便宜呀!”
“拜托,小姐,你搞清楚状况,我是在帮你耶!”
“帮我?帮我怎么不去追抢我包的人?”
“那根本不现实,好不好。我的两根棍怎么可能追的上两条圈呀,还是带马力的。”
咏霓无奈,只得认命了。
“那现在怎么办?”
“是你被抢,又不是我,干嘛问我。”
如果不是在大街上的话,看着他说话的那个无所谓的样子,咏霓真恨不得给他两拳头。
“是因为你所以他们才跑掉的。”
“你蛮不讲理哎!明明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