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都说梦是反的,千万要是反的啊。
再怎麽担心,时间都是不等人的,签售会的那天总是要来临。
潘瑶练了一个月的字,可是现在却手心冒汗,完全不知所措。手捏成拳,紧紧的握著,这个样子,惟独少一个安慰宽厚的手掌。
潘瑶坐在车里,好奇的看著窗外的情况。商场的门前少说有上千号人,人人手里都拿著本书,正在保安的号召下排成队。潘瑶的心忽然松懈了许多,那个梦果然是反的呢。可见,程瑾绝对不会来的,潘瑶看著张阿姨笑笑,看见她和程瑾长的很像的眼睛,心里莫名发慌。
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公布过自己的照片,潘瑶的长相可谓是一个颇大的噱头。主办方还玩了个小花样,在潘瑶之前找了几个跟潘瑶年龄差不多的人假扮潘瑶,引来书迷的一阵欢腾。潘瑶在偌大的牌子後面看著前方的景象十分有趣,这里有点像演唱会的後台,潘瑶听著手机里周杰伦的歌,想,杰伦在後台是不是也一样看著芸芸众生非常有趣?
终於吊足了胃口,潘瑶出现了,顿时人群沸腾了,潘瑶甚至听见了吸气声,向来对自己没什麽自信的潘瑶有些动摇,难道是自己长得太不符合他们的标准麽?
事实是,大家都觉得潘瑶长得漂亮。
也是,除了潘瑶基本上这里没人能往那方面想。
等秩序安排好了,潘瑶跟读者通过喇叭说了些话後,签售正式开始了。
说实话,对於第一次签售的潘瑶来说,人太多,量有点大。索性潘瑶的心情是愉快的,间或还听读者说上几句,也没太觉得辛苦。
有些读者是隔壁城市的,专门坐车来参加签售,有些是帮外地的亲戚来的,更多是从头到尾一直支持潘瑶的读者。一时间潘瑶眼睛有些酸,看著大家眼睛里露出的欣喜潘瑶握著笔的手攒的越来越紧了。
心里很乱,可能跟周围丝毫不流通的空气有关,那个梦虽然刻意去遗忘了,但是那感觉从不曾消失,惶恐的心一直没平静过,潘瑶有种要发生什麽大事的错觉。
千万不要签售会出什麽事啊。
可是除了签售会还能有什麽事呢?
第四十六章
後面因为时间不够了,潘瑶不能一个一个的跟读者交流,为了签完所有的,潘瑶甚至连头都顾不上抬。
看著递到眼前的书和各式各样的手,潘瑶一阵怅然,原来自己也有这样的一天,也有人拿著自己的书,站在大幅的海报下面等著。很奇妙的感觉。
虽然时间来不及了,但是潘瑶还是在写上读者要求的话。
“写,笨妞吧!”这声音十分熟悉,潘瑶心自发的颤了下,没有意识的抬起头。
眼前的人让她有些恍惚,不自主就想起那个梦,那个这段时间一直缠绕著她的梦,忽然间潘瑶有点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了,看著那些焦急等在後面的人,不确定起来。这些人真的不是事先安排的?
好像知道潘瑶想的,程瑾低声笑了。
“快,笨妞,写啊!”这句话很有歧义,也不知道是在叫潘瑶笨妞呢还是让她写笨妞呢。潘瑶想想低头在书的扉页上写了笨妞俩字,这可能是潘瑶今天写的最没自己风格的字了,潘瑶在程瑾的面前好像就没什麽风格。
接下来的时间潘瑶都闷闷的,她脑子里一直想的都是程瑾嘴里的笨妞。她偷偷的溜号分析过程瑾这一举动,有两种可能:
第一,程瑾是张阿姨叫来撑场子的,这个举动潘瑶非常郁闷,有这一个人撑场子谁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人一样是撑场子的,想想潘瑶把这个想法否决了,这个想法的正确率1太低。那麽多人张阿姨至於让自己那个非常忙的儿子跑这一趟挤在人群中好半天演一出龙套麽!
第二,程瑾有一个昵称笨妞的女生了。这个想法更郁闷,潘瑶虽然觉得自己和程瑾肯定没戏了,但是喜欢他这些年,一直单恋著,付出这麽多肯定不喜欢程瑾被人抢走。
後来的半个小时,潘瑶一直纠结在笨妞的身上了。以至於最後结束时别人都以为她累坏了,一边说她第一次签售支持这麽长时间不容易了,一边忙不迭的要把她送家里。
潘瑶一点都不累,她就是心情不好,心理上的不爽完全掩盖了身体上的不爽。过了硕大的广告牌就是大门了,潘瑶却看见程瑾一手插在风衣的兜里一手拿著那本刚刚签过名的书。皱眉,是想补签麽?
“一起吃个饭吧!”
潘瑶看看程瑾,看不出他的脸上任何表情,这个人好像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不是总把自己的心思放脸上。
“累吧,吃饭之前先去坐坐吧。”
潘瑶疑惑的看著程瑾,可能因为真的累了,也可能因为想了很久勾起了压抑了那麽多年的感情,此时心里想的却满满的都是那个笨妞,笨妞笨妞,我是胖妞,又胖又笨怎麽就喜欢上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
潘瑶摇摇头。
“去吃饭吧,我饿了!”
潘瑶绝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答应的一句话忽然改变了生活的轨道,向著一个她原来根本不敢想象的方向飞速发展开去。
程瑾看潘瑶脸色有些白,也就没问潘瑶想吃什麽,直接开著那辆马自达带潘瑶到前几天刚发现的台湾菜馆。
这个菜馆十分讲究情调,椅子有秋千式的,潘瑶一进门眼睛就离不开了。程瑾看潘瑶喜欢,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潘瑶记得看过一篇文章里面说过,男人一般带情人坐在黑暗的角落,点上烛光,而窗边只留给真正的老婆。想到这心情莫名的好了。
程瑾现在颇有些时下流行的腹黑成功人士的味道,坐在带著绿叶和红花的秋千上居然能这麽和谐,潘瑶不禁有些发笑,本来只好了一点的心情又提高了不少。
因为没到吃饭的时间,程瑾没有直接点菜,而是要了些店里特色的小吃。刚刚潘瑶其实非常累,又被那麽多人围著一点新鲜空气都没闻到,现在脑子里面有些浆糊,而且确实饿了,看著程瑾要的都是清清爽爽的小吃喜欢的很,也不客气直接开吃。
程瑾却什麽都没动。
看著潘瑶吃。
眼神带著捉摸不透的深邃。
看的潘浑身不舒服,放下筷子,尴尬的喝了口饮料。
“喏!”程瑾递给潘瑶一本书,居然是刚刚那本。
潘瑶有些茫然,大眼睛看著程瑾,带著迷雾的样子很可爱。程瑾轻轻叹口气。
“笨妞!”说著把书硬塞到潘瑶手里,“你喜欢我,一直?”
这句话太直接了,潘瑶可算不迷茫了,但是还是羞的很,不如迷茫了好,这麽直白,让潘瑶怎麽回答。
“说你笨妞还真没冤枉!”程瑾悠闲的喝口茶,“喜欢为什麽不说,万一我也喜欢你呢,我不知道你喜欢我,不就白白错过了。”
潘瑶像听这绕口令一样的话很有趣般,低著的头抬起,苦笑了一下,那表情,莫名的心疼。
“初中那会儿你不是知道麽,也没错过啊,到後来不是连朋友都没得做麽,是我失去了。”
潘瑶果然是写书的人啊,都这个情况了,这话说得,还这麽文艺。
“那不一样,这麽多年人怎麽能不变呢,就算不变,也不好说做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就是自己本意。”
潘瑶有些堵,这些话是不是在说自己怎麽著都不对。
“你就想说这些?”
下一句是,那我听完了,可以走了吧。
“当然不是,我想说,我们在一起吧,我好像挺喜欢你的。”
潘瑶有好一会儿脑子是不灵光的。
“不对不对,情节不应该是这样的,你回来了还带了个漂亮的未婚妻,我还喜欢你,却不敢说,只是想了解你主动接近你,你未婚妻还来警告我了,我应该放弃了。不是这样的,错了错了。”潘瑶脑子显然挺乱。
听了潘瑶的话程瑾笑了,藏蓝色的衬衫和初中的时候他那件风衣颜色接近,轻易勾起了回忆的感觉。
“你主动接近我了麽?”
潘瑶摇头。
“那不就得了,我没有漂亮的未婚妻!”
潘瑶看看书,还想说不是这样的。程瑾抢先一步,他可不允许潘瑶再胡思乱想下去了,天知道这个小说家会想出而且沈迷於多离奇的故事情节。
“你是你书是书,你不在书里,书里的也不完全是你。所以书里的东西不代表所有,你那书里我都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的负心汉了,我可不是这样的人。”
潘瑶被这句话逗乐了。
“没有,不是这样的,你没好好看!”
“恩,我错了,回去再补几遍好不,这些都不是你该说的,你该回答我,到底答不答应和我在一起?”
本来程瑾以为潘瑶会想很久,没想到潘瑶想都没想就点点头,很坚决,很虔诚,仿佛是教堂里听完神父那些誓言样的话语後的承诺。
忽然想到什麽。
程瑾有不好的预感。
“是不是以为我看你漂亮了才喜欢你的?”
潘瑶看著程瑾,眼睛里分明写满了明知故问──难道不是麽?把波澜不兴的程瑾堵的没处说话。
想了好久,拿起菜单点菜,点多多的,把你养胖,你总不会怀疑了吧!
一顿饭吃得甚欢,但是程瑾总觉得哪里不对,好像潘瑶有点不像她了,说话太成熟了,不对,也不是太成熟,反正就是不像就对了。而且过程未免也太顺利了,不是程瑾自己找不自在,也不是他嫌弃潘瑶了,就是单纯的觉得潘瑶的状况完全不像谈恋爱。
程瑾开车送潘瑶回家,这个时候天才刚刚擦黑,这顿饭吃的著实早了。
程瑾现在身份不一样了,自然大大方方的跟著潘瑶上楼。葡萄显然是整个事件里面最高兴的一个,仿佛多久没见了似地,委屈地扑在程瑾身上就不下来了,认潘瑶怎麽叫怎麽哄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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