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严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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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严洛-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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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那个陌生的外国人目光炯炯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面皮原本就薄的穆苏已经是红透了脸庞,很是尴尬。
  
  “科曼,这个是我宝贝女儿;怎么样,漂亮吧?和我结拜之后她可就是你的大侄女了,要给见面礼的呀。”穆青云看着科曼那直了的眼神,老奸巨猾的他还能不看出来科曼在想什么?
  
  “不、不、不,穆老先生,你是长辈,我应该喊你一句穆叔叔的,怎么能和你结拜呢?真是折杀小人了。”科曼马上就反应过来,好不容易才遇到让自己心动的人,怎么可以因为这称呼问题而失去追求心上人的资格呢?绝对不可以,马上就将之前对穆青云的称呼,由“老穆”改为“穆老”,还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小辈,希望穆叔叔多多照顾。
  
  又担心怠慢了自己的心上人,马上转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为自己打了打气,就走到穆苏面前,跪半膝,行了个吻手礼,用十分正式的语气说,“美丽高贵的女士,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来自英国的科曼。诺顿。莱斯伯尔,你可以称呼我为科曼。因为仰慕神秘的东方,而来到华夏做客。不得不说,在我见到你的那一刹那,这真是我这一辈子下的最正确的决定了。请允许我冒昧地向你表达我对你的无上爱慕。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这将会是我无上的荣幸。”
  
  穆苏听得是满脸通红,像是触电般地将手抽了回来。她身为一个传统的华夏女性,什么时候收到过这种热情直接的告白,一时间有些慌神,干巴巴地应了句,“你好。”就急匆匆地进了屋,顾不上不礼貌地躲进了卧室。
  
  除了俞笙和严莫,严洛几人都是目瞪口呆,想不到外国人行为如此开放,行动如此迅速。严莫是小孩子自然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是舞着小手,想靠近科曼,让他抱。嘴里不停地喊着,“狗狗、汪汪……”小莫,你是有多喜欢狗狗?科曼,你是有多像狗狗?而俞笙则纯粹是面瘫,除了在严洛面前,其他时候即使心里翻江倒海,脸上也是不露声色的。
  
  科曼面色如常地整了整衣服,脸上没有任何的尴尬之色。想到刚才穆苏那布满红晕,风情万种的样子,忽然就笑得格外灿烂,吸血鬼别的不多,时间是最多的,亲爱的穆苏,你准备好接受我的追求吧。当然,作为一个绅士不会让女士为难的,我科曼。诺顿。莱斯伯尔一定会让你感受到我的爱意,进而接受我的。
  
  本来严洛打算让科曼去住旅馆的,不过科曼说了,他现在好不容易才找到命定之人,肯定是要时时刻刻地出现在她周围,免得穆苏忘了他。严洛默然,其实妈妈才不会忘记你呢,给她一个那么大的“惊喜”,要忘记你真的是很困难啊。既然决定要采取紧贴跟人政策,所以科曼就打算在四合院旁也买个房子,即使是以后有什么事情也好照应,他要的就是穆苏那边发生什么事情,第一个就能想起他来。
  
  科曼自从说了要追求穆苏以后,并没有马上大张旗鼓地对穆苏展开行动,而是先找人了解一下穆苏的喜好。他自然是知道以穆苏的美丽,虽然带着两个孩子,却并不会缺少追求者,他也将那些人当成了平等的对手,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条件而轻敌,毕竟他还不知道穆苏的心意。
  
  挡在他面前的有三座山。
  
  一是严沛轩这个前夫。他作为一个吸血鬼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这么长的时间,见过的人也有千千万,不过像严沛轩这样的不是没有,但是也极少的。看得出其实穆苏已经不再对她那个前夫抱有希望了,虽然说他是穆苏的初恋,不过女子的初恋和男子不一样,男人或许会将初恋埋在心底一辈子去怀念,女人却只会爱着最后一个爱的人。如果穆苏爱上他,他就会有信心让她完全忘记她的前夫。
  
  二是靳国华,严洛的干爹。虽然看上去严洛和他很亲,而穆苏又是个顾忌到孩子的女人,不过看得出来,严洛和穆青云他们都没有插手的意思。靳国华喜欢穆苏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调查到的资料也表明靳国华正在一点一点蚕食穆苏的生活,想让穆苏习惯他从而接受他。或许可行,不过现在他出现了,那么靳国华的打算就没有那么顺利了。在科曼看来,一个男人追求了一个女人两年了,还在原地踏步没有丝毫寸进,连当事人都不知道你的心意,可以算是很失败了。他的观念中,感情是要自己去主动积极争取的,而不是等对方发现。毕竟她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如果不说,即使猜到了,也不可能就和你一起,难不成要穆苏主动和靳国华说,“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同意我们在一起吗?”这么傻缺的事情,谁会去做?万一自作多情怎么办?没有说出口,就随时能否认。所以科曼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的心意,给穆苏留了个印象,让她看出自己以后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追求她,而不是像那个靳国华一样,陪在穆苏身边那么久,也只让穆苏以为是干爹关心干女儿的情意。
  
  三则是,穆苏本人了。说到穆苏是个传统的东方女子,他很欣赏这一点,温婉又坚强,但是保守和固执又是让自己不能前进的阻碍。不过即使这样,科曼也觉得穆苏的保守固执也可爱得紧。这样的女子一旦倾心,那么就是一生一世,他不是那种毛头小子了,也没有兴趣玩什么感情游戏,他只想找个喜爱的人一起环游世界,悠闲得过日子。如果爱人愿意,他会让爱人拥有永恒的生命。如果不想承受那种永生的折磨,他也愿意和爱人一起变老。
  
  前两座山对科曼来说并没有太大的阻碍,反而是对穆苏他有些棘手。毕竟再优秀的人在面对自己心上人的时候,总是会做出一些蠢事来的。至于严洛和穆青云他们会不会反对,科曼甚至会打包票,只要穆苏喜欢,哪怕是女人他们也会同意的。而且以自己的条件,不说别的,能保护好穆苏,不让任何人欺负她,就已经足够了。
  
  不说科曼如何行动迅速地买房子、装修,开公司,入驻京城。只说靳国华第一次见到科曼,他就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
  
  靳国华以为只有自己会看到穆苏的好,也以为穆苏的世界里只有自己这一个选择,想不到严洛出个国也能带回来一个英国贵族。
  
  而就快开学的严洛和俞笙可不管靳国华内里的纠结和科曼蠢动的“芳心”,因为他们就要离开家人,出去读书了。
  
                      
作者有话要说:穆苏妈妈要和谁在一起好呢?(ˇ?ˇ) ~~




☆、第四十六章 到达

  
  因为要追求和保护心上人,科曼很没义气地抛下了自己的“主人”留在了京城。对于这个情况;严洛自然是欢喜的;有什么事情自己和俞笙不能马上赶回来,也有科曼在这里帮衬着;这样一来;她就更放心穆青云他们的安全了。
  
  而其他人想要送他们一起去GZ,不过在得知科曼已经在GZ做好了一切安排后;还是被严洛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辞别了依依不舍的众人,在留下足够科曼修炼半年的黑水后,严洛和俞笙踏上了去GZ的飞机。
  
  GZ是华夏的特大型和主要城市、副省级城市;GD省省会、华南经济、文化、科教中心,交通枢纽。也是历史上最悠久、最大的对外通商口岸,世界著名的港口城市,更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被称为华夏的“南大门”。
  
  它历史很悠久,是一座有22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始建公元前214年,最早建城时的叫任嚣城。GZ的文物古迹众多,也有许多传说流传下来,就像它的别称“五羊城”。传说周朝时广州连年灾荒,民不聊生。一天南海上空飘来五朵彩色祥云,上有骑着仙羊的五位仙人,仙羊口中衔着五色稻穗。仙人把稻穗赐予百姓,并祝福此地永无饥荒。仙人离去后,五只仙羊因为依恋人间而留了下来,保佑当地风调雨顺。百姓为感谢五位仙人,在他们留守的地方修建了一座“五仙观”,观中有五仙的塑像,伴以五羊石像。
  
  这里气候宜人,因为是南亚热带季风气侯,它也是全国年平均温差最小的大城市之一,具有温暖多雨、光热充足、夏季长、霜期短等特征。全年水热同期,雨量充沛,利于植物生长,也因为花团锦簇,树木四季常青有着“花城”的美誉。
  
  GZ还号称“千年商埠”,历史上一直是中国最重要的的商业中心之一,商业种类繁多、行业齐全、辐射面又广、信息灵、流通渠道通顺。
  
  众多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人文景观,色、香、味、形俱全的粤菜及中外各色风味饮食,这里的粥、粉、面、饭、享誉盛名。而GZ菜又是中国八大菜系之一,菜谱有上千种,为它带来“食在GZ”的美称。
  
  总而言之,这里是一个古老又有活力的城市。
  
  在他们来GZ之前,科曼就下指示让手下将学校联系好了。六十三中是一家全国性的重点中学,同时也是一间住宿制的学校,管理很严格,只有周末才能离开学校内。严洛和俞笙先去班级里面报道,然后分别去宿舍将行李整理好。现在还没有到正式报名的时间,两人的宿舍都暂时只有他们自己一个人。
  
  弄得差不多了,看着时间两人决定去校外走走,也正好去科曼给他们在校外准备的公寓,一个可以让他们周末在校外留宿的地方。
  
  学校旁边的环境也很好,周围基本上都是一些知名的大学,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年轻的大学生进进出出,树木繁绿,花朵盛放,路上很整洁,没有什么车子,略略可以看出后世大学城的雏形。不得不说这儿确实是一个学习气氛浓厚的好地方。公寓离学校很近,不过是几步路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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