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的也是实话,凭她的能力想要做出一桌满汉全席那是不可能的,这一桌子也就是些时令新鲜菜肴,看起来普通家常,只是多了几分精致。
“这个肉味道很好啊,你放了什么炒的。”方仲南是个食肉动物,一坐下来就不客气地挟起一块肉。
“茭白啊,这是茭白烧肉,你看不出来?”
“我知道,我是说你有没放什么秘制酱料之类的。”方仲南好吃好玩,尝到喜欢的菜肴就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哪有什么秘制酱料?我做菜从来不用味精和鸡精。”季青凌笑道。
不仅是方仲南和王凌吃了一惊,就连天天吃她做的饭的傅梓君也有些意外,这三人虽是君子远庖厨,可也都知道现在人做菜鲜有不放味精鸡精调味的,只有沈复言从头到尾心不在焉,闷不吭声地低头吃饭。
“不放味精和鸡精,竟然能有这么好的味道?”
“真正的好味道就是食物的原味啊,为什么要用那些化学产品来影响食物的味道呢?像饭店烧一种菜要使用几十种调料,大家就以为美味是用调料调出来的,其实那些食品经过保险、储藏、运输,中间经过冰冻啊或是添加防腐剂啊,食物的原味受到了损伤,只能用浓重的调料去掩盖。如果我们用的是最新鲜的食材,只用油盐来烹饪,味道就已经足够鲜美了。像这道茭白烧肉,茭白是农民自己种的今天刚拿出来卖的新鲜货,肉也是土猪肉,不吃饲料不打抗生素不含瘦肉精,吃到嘴里不会觉得很油腻,你们觉得这道菜好吃,其实这就是食物的原味啊。”
她这番话听得三人齐齐一愣,就连沈复言都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眼神十分复杂。
“看不出小季还是美食家啊。”王凌感慨地说,“这个年头会做饭的女孩子已经不多了,像你这样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更少了,梓君,你真是好福气啊。”
傅梓君微微一笑,神色颇为自得,其实连他自己都有些意外,他知道季青凌做菜好吃,可没有想到其中竟有这么多讲究,这些看似简单的饭菜,她用了多少心思,让他怎能不动容。
方仲南是个好吃的,直接就把崇拜写在脸上了,“这个桂花糯米藕呢?怎么做的?”
“这不是道很寻常的时令菜么?”季青凌被他热情的眼神看得有些吃不消,“这道菜做起来不难,就是有点麻烦,做的时候得有耐心。从最开始泡糯米,到往藕孔内灌米,到煮藕时慢慢待其成熟,都是要花时间,急不得的。”
沈复言勾起唇角,笑意苦涩,这道菜是他母亲的拿手好菜,也是他最喜欢的,曾经和季青凌提过桂花糯米藕的做法,那时候的她就很嘴馋,曾经以为有机会为她做一次桂花糯米藕,最终还是没有这样的缘分。
心里想着,口中香甜的糯米藕也变得苦涩了,他的神情尽数落在傅梓君的眼里,却只是不动声色地抿了一口杯中酒。
“这桂花糖很香啊,怎么弄的?”方仲南还在大大咧咧地缠着季青凌问着这道菜。
“是自己买了桂花回来做的糖桂花,你要是喜欢待会儿带一罐走。”
“可以冲水喝吗?”
“当然可以,但你要喝?”季青凌狐疑地看着方仲南。
王凌也忍不住好笑,“你一个大男人喝这个?别给我丢人。不过小季的菜的确做的好,又家常又精致,比外头饭店的厨师强多了。”
“是啊,你要是去学厨师专业,肯定比现在强,搞不好已经是世界级的名厨了。”方仲南笑道。
季青凌沉默了几秒,脸上三条黑线,“你是让我去新东方报个班吗?”(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法语老师
“你可别小看厨师啊,要真能把饭菜料理出食物的原味,也是一件很风雅的事情,我有一个老友开了个客栈,不仅住人还做私房菜,去他那儿吃饭不准点菜,凭着他的心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每天只料理两桌饭菜,那个预定能排到半年后去,多少人想去吃一顿都吃不上,且不论赚钱与否,人家常说他才是真正懂得吃的大家名士。”王凌认真地说,他平时没有吃家常菜的机会,却对吃十分感兴趣,比一般吃货多了一丝风雅,不过距离老饕还有些距离。
“这么厉害?王老师,什么时候也带我们去吃一顿吧。”方仲南立刻双眼放光。
“行啊,下个学期我去江南h大讲课的时候把你们带上,可以顺道去拜访拜访他。”王凌竟然好说话地一口答应。
“不在我们a市?”
“他嫌吵,喜欢在江南小城里过日子,可也不乏从大城市去的客人专门就为了吃他做的一顿饭,他的客栈基本也就是招待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
“做饭也能做得这么牛?用的是什么山珍海味?”
“山珍海味?你就俗了吧,”王凌哈哈大笑,“和小季一样,都是最普通的家常饭菜,现在越是普通越是地道的饭菜,越是有人趋之若鹜。不是有句话叫做,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见他们或是微笑不语,或是若有所思,王凌越发有了兴致,“为什么说越家常的越精致?因为自己家做饭菜总是舍得用最好的材料,就像小季今天做的饭菜,肉是土猪肉。蔬菜是时令鲜蔬,讲究的是一个‘真’字一个‘鲜’字,你在外头的饭店里就一定能吃到这么真材实料的东西吗?我看未必。我那位好友就更加精细了,他闲来无事就全国各地地跑,在各地寻找最好的食材,甚至在农村雇人为他种蔬菜稻米,听说最近他为了吃特地在郊外开垦了一个农庄。所以他用的食材都是最最上乘的。才能够用最朴实的东西做出最顶尖的味道。”
“王老师说的是,就像是《随园食单》里的菜肴,那时候根本没有什么味精之类的添加剂。照样能够让我们现在读起来还唇齿留香。”傅梓君点头称是。
季青凌看了他一眼,《随园食单》正是她最近在看的闲书。
“不错,不错,”他们听得入神。王凌也有滋有味地啜了一口杯中酒,“好东西就算是想象都能让你唇齿留香。喝着这杯酒我就想起他在院子里酿的酒,那叫一个香啊……”
“他连酒都自己酿?”方仲南咂吧着嘴,一脸向往,他家在法国也有一个葡萄酒庄。可那种产业和自家酿酒又是两个概念。
“那可不,他说自己做的放心,糯米是他朋友自己种的。不用化肥农药,用是水是山泉。酒瓶是他自己设计好去龙泉找窑烧制的。”王凌不嗜酒,可对那自家酿的酒却念念不忘,“可惜去年我向他要的一坛酒都喝完了,今年得多向他讨一些。”
“竟有这么风雅的人。”季青凌也听得悠然神往。
不仅是她,连傅梓君都来了兴致,“王老师什么时候去拜访他,也捎上我吧。”
“梓君,你这个大忙人也有兴趣?”王凌哈哈大笑。
“原本以为我们家青凌的手艺已经令人叹为观止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高人,我也想见识见识,回来监督青凌让她更加努力进步。”傅梓君神色淡然,让人看不出他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
“什么叹为观止啊,我这手艺也就只能在家里炒几个菜,和人家怎么能比?”虽然傅梓君对她的手艺不吝赞美让她挺得意的,可也架不住他这样一晚上猛夸,脸皮还算薄的季青凌被他变相的赞美闹得一脸尴尬。
“看来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这话还真不假。”王凌带着笑意频频点头。
方仲南一脸恶寒,这还是他记忆中的傅梓君吗?这么肉麻的话也说得出口?确定不是故意秀恩爱吗?
沈复言的眼神更加黯淡,整个晚上他都没有任何存在感,苍白透明得连他自己都觉得多余,只要有傅梓君在的地方,季青凌永远都不会注意到他。
傅梓君微笑地和季青凌说着话,眼角的余光却掠过方仲南和沈复言,方仲南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话不算多,却属他吃得最多,一边猛吃,一边还时不时抬头看看他们那眉目传情的小模样,再配合时不时的恶寒表情,显得很有喜感。
而沈复言……他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记忆中季青凌在认识他之前,和他走得很近,是个差点抢走他老婆的潜在情敌,只是今晚在傅氏夫妇的恩爱攻势之下,他只能借酒浇愁,傅梓君得意地暗暗挑眉。
认识她再久又怎么样?娶到她的可是他。
“你怎么了?”季青凌关切地看着他,这样诡异的表情都不像他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娶到你很幸运。”傅梓君低声道。
季青凌觉得傅梓君的脸皮有越来越厚的趋势,这种话当着这么多人他竟然也能说得出口,她却红着脸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
方仲南差点将嘴里的菜喷出来,“你们两个也是够了!整个晚上都黏黏糊糊的,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季青凌你以后请吃饭,别让你老公作陪行不行啊?”
王凌大笑,“你要是嫉妒,就把你女朋友也带来啊。”
“我还小嘛,”方仲南摸摸脑袋,“王老师怎么不催师兄。”
“你怎么知道我没催?你别看小沈温和,骨子里固执着呢。”
众人的目光聚集到沈复言身上,他的脸色却苍白勉强,在众人的注视下十分尴尬,“大家还是吃饭吧……”
季青凌想到沈复言前女友的事,以为他是为此不快,连忙打圆场,“我还有一个甜点没上,你们等一会儿。”
傅梓君低头不言,只是轻啜着杯中的酒。
暑假到了,方仲南很快如约就给季青凌找了个法语外教,小伙子年纪和季青凌差不多,中文名叫李大海,这名字虽然普通,可他不仅长得帅,气质还十分高贵,身上那股法国男人独有的浪漫热情,让季青凌这样心有所属的人也不禁为之脸红心跳。
最可怕的是这个法国帅哥还会说中文!中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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