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倒是个自来熟,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在林枫旁边坐了下来,打开酒坛倒了一杯,喝了一口,舒服地长长出了口气,然后便跟林枫谈起了话来。
“嘿,哥们,你好,我叫魔多,是哈姆特城的城主之子,见到你可真是缘份啊!真想不到,在这么个小城里,也能见到你这种高手,真是难得……”
林枫瞟了这个说起话来就滔滔不绝,甚至连他说话的对像地反应都不理的家伙一眼,明智地决定……不理他。
不过这个叫魔多的家伙,却并没有如林枫所想的那样,碰个冷钉子,就会老老实实地闭上嘴巴,而是丝毫没有注意林枫那张扑克脸,自言自语一般地说了起来。
“嘿,你看那些可怜的家伙们,简直就像是一群小丑,圣战就要开始了,他们恐怕还在做着去建功立业的梦吧,真是可笑,只怕到时最先死的,就是这些头脑里面缺根筋的家伙……”
“哥们,你是去失乐城么?那里可是好地方啊,听说……”
……
当林枫不紧不慢地把那坛酒喝完的时候,这家伙已经滔滔不绝地讲了近半个小时了,那边的半殴事情也结束了。
“服务员。 结帐。 ”林枫淡淡地说了一句,随手丢下一块蓝色地晶体,那是他在那几个被他干掉地守卫身上找到的,是这支种族所用地货币。 然后,林枫就起身向外走去。
那服务员一见桌上那蓝色晶体,眼睛都笑眯了起来,丝毫也不记得之前林枫对他那冷淡的态度了。 不停地对着林枫离去的背景鞠躬,嘴里说着谢谢惠顾之类的话。
林枫走了没几步。 那个与他同桌地家伙,酒还没喝几口,便丢下一块晶石,向林枫离去的方向跑去。
直把那服务员乐得嘴都合不扰了,立马抢上前去,将那桌上地晶石抢到手中,篡得紧紧的。 这些扣了那两坛酒的钱后,可还能剩下一大笔啊,老板又忙着自己的修炼,这些按惯例就是算他自己的了,都顶得上他平时干两三年的活了啊。
林枫是真的无奈了,这个脑子似乎有点问题地家伙竟然又跟了上来。
“嘿,哥们,看你去的方向。 是失乐城吧,哈,你也去为了琳娜小姐去的么?真是巧啊……”魔多大大咧咧地说道,浑然没看到林枫一头的黑线。
林枫真的很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出生的时候,就被门夹了脑袋。 自己才刚走出酒馆,连城都没出呢!
不过随即,林枫的注意力就被这个男子说到的琳娜吸引住了,对于这个女人,他可是记忆犹新呢,那强大地实力,让他到现在都有些惧怕。
于是,林枫改变了原本准备不理这个脑袋里缺根筋的家伙的想法,想从他那里多掏出点信息来,而似乎。 这事情挺简单的……
“嗯。 是啊,我也是去失乐城。 琳娜小姐真是美啊!”林枫一副感慨不已的样子说道。
“那是,族里第一美人啊,几年前,我在失乐城的祭典上见过她一次,当真是美得让人无法形容啊,你知道不,当时我可是半天都没能回过神来,我敢发誓,我是真地爱上她了,天啊,我可是无数次梦里都梦到她成为了我的女人,那真是妙极了……”魔多一见林枫终于跟他说话了,顿时更加兴奋起来,不停地说了起来,让林枫都快插不进话去了,只能无奈地选择了沉默。
“真是太幸运了,”魔多一脸兴奋地接着说道,“我真没想到,一向对男人不加理睬的琳娜小姐,竟然公告天下,要在十天后在失乐城里面选择一名优秀的男子共结良缘!哦……我的天啊,真是太美妙了……”
“咳咳……”林枫咳嗽了几声,打断了他的话,奇怪地问道:“那个,魔……魔多,你不是说你是哈姆特城城主的儿子么,怎么,你不管你城里的事情么?一个城里,要处理的事情应该不少吧,更何况就要……”
“哼!说起这个我就生气!”魔多狠狠一挥手,一脸恼火地说道,“我父亲都老糊涂了,他太偏心了,尽向着我大哥那个废物,比我早出生了好几百年,现在的实力却那么弱,我一个能打他俩,真不知道我父亲那老家伙在想什么,竟然想把城交给他!还不让我插手城里地事情!我哪点不比那个废物强?哥们你说是不是?”
“呵呵,是啊。 ”林枫干笑了两声,应付了过去,心里却是恶劣地想着:‘就你这个白痴,你父亲要是把城市交给你,那他才真地是老糊涂了呢!还说你哥是废物,只怕你除了力量比他强点,哪点都不如他吧!’
听到林枫这么赞同他的说法,魔多心情大多,那张长得很有些小白脸味道地脸上,笑得五官都快全堆到一起了。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这个哈姆特城二公子,那话多得只怕连那传说中废话多得能让人自杀的唐僧都惭愧得要跳楼,一路上嘴就没停过,不过这样也不错,虽然废话占了绝大多数,不过有用的信息也不少。
例如琳娜的事情,林枫就从他嘴里给掏出来了。
原来,与林枫在堕落之城大战了一场后,琳娜竟然在全族内发布了消息,说是将在九月七日,在失乐城,也就是秘魔一族的王都,挑选合适的男子,与之共度一生。
回想起来,当初处于敌对立场,加上林枫本身就是个对美女抵抗力惊人的家伙,也就没怎么注意,这时想想,那琳娜还真的是个纯世尤物呢,连索菲娅这个大陆四大美女之一的大美女,与她相比,都要差了半分。
再加上,琳娜那惊人的魅惑之力,连林枫这等意志坚定得让人发指的家伙都会着道,她那对男人的杀伤力,简直就是从小孩到老头,通杀啊!只有一点让林枫比较惊奇,那就是琳娜这等妖媚无比的女子,竟然至少十万岁以上了,还是处子之身!
当然了,林枫可没有抱什么希望,去抱得美人归什么的,这简直是在扯淡,双方可是敌对关系啊。 如果他那时身份败露了,只怕那女人第一个就冲上来把他干掉!
林枫还没兴趣尝试下,能在数万年前,一人独抗七名六阶神族的实力,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不过林枫倒也觉得这是个机会,以琳娜的魅力,前去失乐城试图一亲芳泽的强者,应该不少吧,那么,通过这一次机会,他大概也能估算一下秘魔一族的实力到底有多强。
于是,这么两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就这么走到了一起,向着失乐园赶去。
这一路上,林枫还真的是没有感到半点寂寞,因为魔多这个家伙,差不多总能惹出点事来。
遇到那些实力弱小的,那还没什么好说的,在这么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那些实力不济的人,怎么也不敢挑战这有两个相当于五级神族的实力的强者。
不过那些同样为了琳娜而去的人,就不一样了。
强者为尊,那些没有实力的人,自然是不敢对琳娜这种绝色美女有什么非分之想,要知道,秘魔族最缺的不是别的,正是女人!
基本上,秘魔族里面,男女比例是恐怖的5:1,这还不算,这只占了六分之一的女人里面,还有九成九是那种绝对恐龙一级的,就算是长相同样不咋地的秘魔族人,也绝对对那些女人产生不了什么兴趣。
什么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别开玩笑了,秘魔族里都是些什么人啊?秘魔族这个名字虽然是神族给起的,但这个魔字,可不是凭空就能捏造出来的!
在大部分情况下,那些为数不多的女人,干起杀人放火等事时,可以说是比起那些男人更为强悍,而平时,在她们身上,也看不到半点女人的温柔等优点,将她们看成男人倒是更好一些。
而另外只占了女人百分之一的,却是恰恰相反,她们都是那种绝对的美女,随便一个,都可以称得上是绝色,而且妩媚、温柔……这些才是真正的极品女人!
不过这种极品女人却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一亲芳泽的,实在是那数量太少了,六百分之一啊!基本上,被那些位高权重的,或者是那些绝对的高手们一瓜分,那就啥都剩不下了。
最重要的是,琳娜还声明了,她只会选择单身男子,这一下就把那些早都身边美女多多的上位者强者们给排除在外了,那么,可以想像,那些还在单身的,实力也够强的男子,会有怎样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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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混乱平原第五卷大陆风云第九十五章节街头斗殴 第五卷 大陆风云 第九十五章节 街头斗殴
冲动越是大,那么,那些怀着同样目的的人,撞到一起的时候,自然是互相看着都觉得不顺眼,而想要趁机消灭一些竞争对手的人,更是占了大半,也只有魔多这个脑袋里缺根筋的家伙才会邀人同行了。
而这一路上,林枫也发现,魔多这家伙,不单是行事大大咧咧,没脑子,还脾气爆躁,就如一个火药桶一样,一点就着。 还没有到失乐城,他就已经跟人起了六次冲突了,每次都是靠了林枫的帮忙,才将实力并不输他多少的对手给击败。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路,他们也就碰到了六个前往失乐城的人,还都是单人前往。
他们打斗,与林枫没有什么关系,对林枫来说,他们打得越狠才越好呢。 借着这个机会,林枫还好好地侦察了一把敌情。
相比于光明神族的那些鸟人来说,秘魔族里的战士,在实力上显然要更胜一筹,虽然在生命力上,比不上一向以不死小强闻名的光明鸟人,但是强大的爆发力,力量中带着的可怕的腐蚀力,以及比光明鸟人要强得多的战斗技巧、战斗意识,都可以让他们在单挑的情况下,轻松搞定与他们同一级的光明神族。
“哈哈,到了,达诺,看见没,这就是我们族的王都,失乐城了!够雄伟吧,哈哈哈哈……”由于两人实力强悍,一路飞去,都没有耗费多少工夫。 就到达了失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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