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妻在手狂妄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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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妻在手狂妄爷有- 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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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连尹置若未闻,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瞳孔死寂。
  “赫连小姐,其实你已经很棒了,你今年才十几岁,有这样坚强的面对心里已经不错了,要知道,有些人是伤在常用的右手的,这样对病人大大的不便,但有些人还是可以战胜这个关卡,让自己的手重新恢复如初……”
  赫连尹走出病房的时候。
  已经傍晚了。
  她大脑一片空白,将无力的左手轻轻垂至身侧,脸色正常。
  不管她的手伤得多重,她不想让朋友担心她,因为让别人担心也是没用的,成熟的人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这样暗暗地告诉自己,走向于舟,笑容温和却单薄,“等很久了吧?”
  于歌摇摇头,将手里的塑料袋子递给她,“这个给你。”
  “是什么?”
  赫连尹右手拿着病例单,想抬起左手去接他的袋子,却发现自己的左手完全不听大脑的控制。
  她的脸色不自然一白。
  而后,又恢复了平静,用拿着病例单的右手去接袋子,沉默不语。
  “这是大果冻,小时候于舟很怕进医院的,所以我总要买好大果冻,在他看医生之前拿给他,鼓励他要勇敢一点,向阳一点。”
  赫连尹一愣。
  于歌双手插兜,面容看起来淡淡的,却隐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怜惜,“其实无论你的手怎么样都好,都要怀着一份期望。想想我弟弟,其实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知道自己的结局是什么了,但他仍然不放弃,我们家也不放弃,所以他健健康康地长了这么大,并且以后,都会健健康康老去。”
  “你们觉得他那样是健康吗?”赫连尹的声音静静的,于舟天天吃药,肤色苍白病态,算是健康吗?
  “那不然你认为呢?难道病了就没有追求生的权利了?这么多人爱他,不放弃他,为什么他要放弃自己?活着也许是很无趣的,但是死了就连无趣都感受不到了,病了也许是痛苦的,但是放弃了时光就不会再来了,与其一蹶不振,不如孤注一掷,如果努力了还是失败,证明你为自己做过什么了,没有放弃自己,没有向命运低头,想想霍金,想想张海迪,为什么他们可以,你却不可以?沉沦在病痛中,到底能给你带来什么了?只有痛苦对吗?所以你要摆脱这层痛苦,活在你的精神之上,这就是上天对你的磨砺,你只有走出来了,才能真正战胜心魔。”
  望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感受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刺骨的冰冷和抗拒,他心里突如其来的难过。
  “你是不是知道了我的病?”盯着他关怀的眼瞳,赫连尹心中窒息的痛意渐渐褪去,变得有些清醒,是啊,于舟的病自胎中带出,病了十几年,上医院的次数不在少数,可是他从来没放弃过,向阳地活着,美好得活着,单纯地活着。
  他可以办到。
  她为什么不可以?
  也许是因为于歌的安慰。
  又也许是联想到了于舟的病。
  她觉得自己心里没有那么痛苦了,第二波病痛从心中淡去,她战胜了心中的障碍,发现自己越来越容易接受自己的状态了,不管怎么样,人要向阳地活着,不要因为病痛就放弃自己,因为放弃了也只能得到更深层次的痛苦。
  “刚才医生告诉我了。”于歌没有隐瞒她,“我知道你这样的人更愿意知道真相,所以我不瞒你,医生都告诉我了,让我好好安慰你,生活之事,不如意十之八九。赫连尹,努力夺得第一块金牌吧,得到了,就是你从现在开始累积的第一个成功。”
  赫连尹没有答话,静静地看着他,一时之间,竟觉得眼前的少年美如天使。
  
  第117章  哥哥思念
  
  三天后便是冬令营的决赛。
  在此之前,班主任任磊带他们一群人去拜访了当地名俗文化,因为发生了赫连尹的事情,任磊心中有了个警醒,特意交代同学们身上不要带着包,这边的飞车贼很多,遍布集市每个角落,带着包的外来客,一不小心就会成为飞车贼的目标。
  赫连尹已经很久没出门了。
  每天就是培训班和寝室,偶尔上上医院,别无其他的娱乐。
  对于可以出去游逛的消息,她还是打从心里感到开心的,微微收敛了黯淡的神情,收拾了下自己。她擦了脸,坐在一面红色的廉价镜子前,让同寝室的张莉莉帮她把头发扎起来,张莉莉跟赫连尹都是一个班的,成绩优异,性格直爽,最难得的是她还很善良,见赫连尹的左手不方便,经常主动帮她放放蚊帐,倒倒洗脚水,她的关怀让赫连尹感动,赫连尹想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报答她。
  张莉莉站在她身后为她盘发,她用梳子梳了好多次还是扎不起来,赫连尹的头发太韧太滑,很难盘起来,最后没办法,张莉莉只好提议说:“尹同学,要不我帮你扎两个麻花辫吧?你的头发太韧了,盘不起来呀。”
  经过两年的时间,她的头发已经长及腰处了,此时映照在镜子中,投射出一股沉静乌盈的光泽。
  “也可以。”对于盘什么头发,赫连尹没什么意见,只要不披头散发挡着视线就可以了。
  于是张莉莉将她的乌发分成两边,扎成了两条可爱活泼的麻花辫。
  镜子里。
  那张沉静的脸仿似回溯到了她初到赫连家的样子,长发如缎,眼珠乌黑,端坐于椅子上,散发出沉静疏离的味道。
  她的眼镜还没带上。
  三分深沉七分模糊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张莉莉手中的梳子掉在地上。
  目瞪口呆。
  “天呐,尹同学,你好适合扎麻花辫,有一种民国少女的味道。”
  赫连尹眼珠静静的,伸手拿过桌上的眼镜戴上,镜中人的脸瞬间清晰了起来,她笑道:“还好啊,我感觉我自己像个书呆子。”
  “不,一点也不像,你像是个洞悉一切的反动青年。”
  “反动青年?是那种电影里,经常拿着抗议牌子在街上反动黑暗势力的那种女孩吗?”
  “没错。”
  赫连尹身上的那种睿智从容,是从体内散发出来的,没人可以模仿得了,她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就像陈年佳酿,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浓烈香醇,让人不沾已轻轻微醉。这种气质浑然天成,不用去特意去挖掘和表现出来,只要静静地站在那里,便能成为众人的焦点。
  扎好了辫子,赫连尹换上一身白衣,眼珠明净,纤尘不染。
  她将桌上的小夹子和发圈收进柜子里,坐在床上等其他同学更衣换鞋,几人收拾妥当后,三三两两地结伴下楼,男生们和班主任早等候在女生宿舍楼下,见到大家集合了,班主任吹响了手里的哨子,合影,点名,整装,交代,出发。
  于歌长身玉立,伫立在男生群里,俊美的五官分外招眼。
  他呆呆地看了赫连尹良久,低头微笑,“你扎辫子还蛮好看的。”
  这年代的男生多有辫子马尾癖,辫子马尾癖的意思就是男生们迷恋着扎辫子或者马尾的女孩。对于干练的短发,男生们反而觉得没那么好看,可能男生喜欢的风格多是以清纯温柔的女孩为主,就像女生喜欢干净温雅的男孩一样。
  所以说于歌是个有福的人,赫连尹初中两年都是短发,到了高中留长了头发,而于歌刚好在这时候遇见了她,看见了她温柔恬静的模样,真真是从心底里感到她很漂亮,人很漂亮,灵魂很漂亮,思想很漂亮,脑袋很漂亮,总之,一切都很漂亮。
  “谢谢。”赫连尹淡淡一笑,没什么反应。
  “不过你为什么总穿着白衣?你现在的左手不方便,白衣又那么容易脏,你就不怕脏了没办法手洗吗?”从赫连尹罹病以来,她就一直穿着白衣,于歌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穿,有什么含义?
  “前些天,我无意中翻到一本课外书,书中标了一种练功方法。里面说,学功夫的人,讲究警觉敏锐,任何物体靠近时都必须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及时地发觉。穿白衣就是为了锻炼自己的感官,如果白衣服哪里脏了,说明感觉不够灵敏,我也算有点功夫的人,现在左手如此脆弱,我得练练这门功夫,这样有尖利物什靠近时,就能及时降低对左手伤害。”
  没想到她恢复得这么快。
  还开始研究对左手保护的办法了。
  于歌微微一愣,“没想到你还挺养生。”
  “以前没这种思想,后来左手受伤了,感悟了太多事情,就开始学着去渗透一些道理,既来之而安之,既然手注定要毁掉,我只能尽自己所有能力来保护它,毕竟它也是我身上的一块肉,伤的疼了,我都会不完整。”
  于歌赞同地点点头,“我越发觉得你强大了,简直就像一个无法预估的宝藏,里头藏着太多让人惊叹的好东西了。”
  “别太崇拜我,书看得多了,自然就有了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路是人走出来的,想活得不一样,靠自己。”
  “哈哈,没错呢,只是你这功夫,是从武侠小说中学来的吗?我常看那些刀光剑影的武侠事件,踏雪无痕,剑出人死,难道你信这些?”
  她轻轻摇头,“踏雪无痕,剑出人死这些固然都是假的,是出于作者的幻想,偏离了现实世界的轨道,我不会学那些的。我是从一本武打学员手册上看见的,据说那些功夫打星就能办到,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总之我觉得是一个不错的提议,穿着白衣,我可以练练的我感官知觉,蛮好的。”
  “其实我觉得武侠小说里的世界挺好的,看似刀光剑影的血腥世界,其实快意洒脱,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武力来一绝高低,赢了就是真理,不用攀比比较,不用勾心斗角,不用相互利用,只要有一身武功,走遍天涯海角,受人爱戴,多么风流不羁。”
  “你一个女孩子还想着风流不羁?”于歌突然觉得赫连尹的野心其实很大,她的内心有岩浆一般滚烫炙热的强大报复,像男孩子一样的报复,不,甚至比男孩子的心性还要更加强烈,仿似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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