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声闷响,那刀便断了。
“老板,你这是怎么回事,卖假冒伪劣吗?”假冒伪劣,这是什么词,闫枫倒是第一次听说,不过也不觉得惊奇了,他听过她很多稀奇古怪的词语,也不在乎这一个。
“你你。”老板的黑色胡须都被气得立了起来,这可是他的得意之作啊。
“看来你的刀不外如是呢。”丑丫头偷笑,她只是用来一点点力气,这刀子就断了,这样不能怪她吧。
“我就不信了。”老板拿出另外两把,他店里就这么点好东西。
“当!”闫枫一副意料当中的表情,就知道是这个样子,刀倒是好刀,只是用在了不该用的人手上。
“你这刀,我真是没法说哎。”一副长吁短叹的模样。
“看着你这么宝贝你的刀的份上,这银子你拿着。”倾儿说完转身便走。这老板估计都伤心上好'TXT小说下载:。。'久,这银子就当是心理安抚吧。
“姑娘这是要看刀吗?”既然你要玩,我也陪你玩好了。
“是啊是啊。”倾儿本来打算落跑,就怕被他识破,没想到,他竟然没有认出自己。
“刀,我倒是没有,不过我那里有一把绝世好兵器。”当然是绝世,浅尝能不好吗,天下排行第一的武器,用起来时剑气凌厉,寒光逼人。
“哦,那是什么?”倾儿当真不怕被人卖了,就跟着人家走了,闫枫无奈的摇头,他能做和评价呢。
“浅尝。”闫枫低头在她的耳朵说了两个字。
倒是倾儿瞪大了眼睛,这个可是天下奇兵,都在他手上,不是传言在夏倾的手上,他是夏倾,醉楼的老板?可是他明明就叫闫枫的啊,还是他骗了自己,不会的吧。
“此话当真?”
“当真。”
两人到了醉楼,闫枫带她进了四楼,给她展示了浅尝。
只一眼,她觉得那把剑特别的熟悉。
漂亮!突然想到它是天下人都为之相争的利器,便想到了那句话:越是漂亮的东西越危险。
“我将它送你如何。”闫枫看着她眼中深思的表情,她爱玩,总是要兵器防身的。
“送我。”倾儿看着他,这人莫非是认出她来了。
“你?”还以为自己把他给骗了,没想到又被识破了。心里有些愤愤不平,刚刚就该想到,不然,凭他闫公子,怎么会对着一个丑丫头说话。她就从来没见他和别的女子说过话。
“是啊,送你,我们顺便讨论讨论你身上的银子是怎么回事。”闫枫笑着,倾儿却感到了危险的气息。
“呵呵,呵呵,我不就是给你借点吗?”这醉楼不是他的吗,不就在他的掌柜不小心睡着的时候,偷偷的借了一点去用吗,这么有钱的人,不会计较这个吧。突然她的脑海中闪现一句话:越是有钱的人越吝啬。
“呵呵,是吗,只是借借吗?”闫枫皮笑肉不笑,她自己是这醉楼的主人,倒是要做借借的勾当。想起来又好气又好笑。
“喂,是兄弟就别这么计较了好吗?”倾儿说着拍着闫枫的肩膀,一副好兄弟讲义气的架势。
闫枫只是看了她一眼,便转过头去,丝毫没有不计较的姿态。
对了,他从来都是吃软不吃硬的。
“闫哥哥,你就别计较了。”倾儿改变态度,用来讨好的方式。
“好了,好了。”闫枫听不得她撒娇的声音,简直让人受不了。他宁可她把他杀了还好。他又能说什么,那些醉楼的财产都是她的,只是她自己不记得罢了。
“这么说就是你不生气了,那么我们去看看那个雪国第一才子住的地方吧。”倾儿说道,那个为了家国死掉的傻瓜,这雪国的人倒是矛盾,既然不反对称为天朝的一员,却又对雪辰公然祭祀,极致崇敬。
“你想去?”不是说,那个雪辰是一个傻子吗,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要去,难道是想起什么来了吗?想到这里闫枫不禁苦笑,他答应带她出来,不就该有这样的觉悟吗,他总觉得,有一天,她终是会想起天歌的。
“嗯嗯。”倾儿眯起眼睛,笑看着闫枫点头。不知道为什么,她心底就有一种很深的渴望,仿佛她前世就和那个叫雪辰的人牵扯上了。
“你说,我上辈子是不是和雪辰的情深不渝的一对。”倾儿这样问,与不是事出无因,她总觉,自己听到雪辰的名字便会揪心的同,虽然她总是口是心非的说他是哥傻子。
“上辈子。”闫枫重复了一遍,不是上辈子,就是这辈子的事,只是你忘了,所以到你那里去了,倒是成了上辈子的事了。
第八十三章
天雪。
那是一座竹子圈起来的院子,竹子长得蓊蓊郁郁。墨一般漆黑的竹叶,倒像是中国最典型的中国画。
“那是墨竹。”倾儿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她并没有见过这些东西,但是看到那竹子的时候,便在脑海中划过那个认知。
“是雪辰的知己为他种的。”倾儿是雪辰这一生中,唯一的知己。
“他的知己还真是个厉害的角色,知道将这小小的竹苑做成一个温室。”竹子虽然经风霜。可是这天雪总是严冬,也不能养活这些竹子,只有较高的气温才能看到枝繁叶茂。
闫枫只是点头,他的知己确实厉害,才华横溢却又倾国倾城。温室这个词,他也听倾儿提起过。
“你为什么不问他的知己叫什么名字。”人家都说聪明人喜(…提供下载)欢和聪明的人交朋友。
“这你就孤陋了吧,这天雪上下,哪个不知道,这雪辰一生的知己便是夏倾。啊~”说完这话,倾儿倒是住了嘴,夏倾是醉楼的主人,这个她倒是有听说,根据自己的推测,面前这个人极有可能就是夏倾。
“怎么啦!”闫枫因为听到她的话,倒是有些凝眉,他都不知道,她才进城多久,便听说了这么多。
“哎呀,你不会这么小气的是不是?”倾儿有肩膀撞了闫枫的胳膊一下,谄媚的笑道,顺手见手中的东西藏进了自己的袖子里。又想到自己之前的猜测,要这个人真的是夏倾,那么,之前她说了那么雪辰是傻子之类的话,他能放过自己吗,要知道这传言,夏倾和雪辰的友谊。
“呵”闫枫倒抽一口气,开始被这丫头误会自己是夏倾,这会子,她到真的这么认定了。他却私心的不想解释,就让他有这么一点私心吧。
闫枫这样的表情倒是很少见,她心里猜测,他是不是又在想方设法的找自己的麻烦。
“只是不知道你这穿上女装是什么感觉,哈。”她同时也听说了,那个雪辰死的时候,是在城墙上,他一生的知己,是着黑色女装。
“你放心,我说这话,绝对没有贬你的意思,我知道的,这传言多半都是不可信的。我发誓真的没有多想,真的。”倾儿将右手举在自己的头上,伸出两根指头,倒像是发誓的模样。
见闫枫依旧没有说话,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怎么是多年,管他呢,反正觉得和他认识了很多年很多年。这个时候只有转移话题,然后,趁机开溜。
“呀,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忘了呢!”故意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她要说的舞林大会的事,倒真有其事的,她自己本身也是想去看的,现在却是用这个事来转移闫枫的注意力。
“你还没有听说吧,这舞林大会要举行了。”说得煞有介事,生怕闫枫怪责,边说边往后边退,好像理他远一点便安全一些。
听她提到舞林大会,闫枫的心,倒是更纠结了。
他原本以为,她贪玩,玩累了,便会知道回去,他们还住在雪峰,知道老死。可是,她竟然提起了舞林大会。那个地方,那个人。
前些天闫枫便知道了,天朝新皇继位,天歌被留在天朝朝歌,只为守孝。因为天朝繁荣,是兵家必争之地,所以历年来,不过四国为何人统治,这舞林大会定然是在天朝朝歌举行的。那么她去舞林大会,便会去朝歌,而天歌,此时就在朝歌。
倾儿不知道面前这冷酷的家伙,到底在思索这什么,她只是有一个念头,便是拔腿就跑。
倾儿对武功是没有概念的,她只知道,这闫枫每次要抓她来修理的时候,她都跑得和飞起来一样,她也不疑有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什么真功夫。只知道自己是因为逃命的本能所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听过这样一句话,人在频临死亡的时候,都是有无穷的潜力的。虽然闫枫要修理她还不至于死那么严重,她却跑得比任何时候都快。
闫枫再抬头细看,这倾儿以及跑出了视线之外。
心里喃喃念叨:如果,我说不行,你是不是可以留在天雪。可是,这毕竟是奢望,你们不论在什么情况之下,不过你忘了他多少次,最后总是会相遇,然后义无反顾的爱上。
闫枫准备掉头会醉楼,只是无意间摸了一下自己的口袋,才发现,自己的包已经干瘪,银去钱空。
这个丫头,自己可谓是千年道行一朝丧。自己下雪峰的时候怎不该煮了隔壁大娘家的鸡,害得这丫头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若是下次见到她,问起这件事,她肯定有吐着舌头说,自己人的钱不算偷之类的话。
天朝朝歌,天越灵堂。
黄袍男子走进,再走进,终于在那个一身雪白的人面前停了下了。
他之所以留下天歌,是一种私心,他自知,风轻辞是一个不好对付的角色,所以天歌有必要留在这里。
天歌鬓角全白,脸色除了有些苍白,倒是泛着柔和的线条。
“你明知道,我留下来,心却死了,何必要让我做这些。”天兮和天歌一样,都是不信命的人。天兮不信命,是因为这老天爷欠他太多,所以认为老天爷迟早会还给他。天歌不信命,是他不敢,他从来不想承认,他和倾儿的缘浅福薄。
既然有缘,既然相遇,便该相守,一直到老。
“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