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思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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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思在长安-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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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灭顶,连挣扎也不愿。
  “当日给你这珠子,注入我的法力时,未曾预料今日的局面,我本想救你助你,却不料反而害了你。”莲生的话语在我的耳边响起,虽然不大,却清晰的传入了我的耳中,我勉强止了啼哭抬头一看,莲生正在我的面前。她像是一尊观音,那么的美丽圣洁,我像是看到了希望,忙抱着她的腿问:“莲生,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办?”
  “我不能帮你选,但是无论你怎么选,我都一定为你达成。”莲生扶我起来,用我见过最严肃的表情对我说道。莲生她帮不了我,是的,她不是我,没有办法替我选择。当我被动承受死亡的结局时,我有一种淋漓的痛快,当我发现张默翟在为我徒劳的消耗生命时,那剜心的疼痛才开始发作。
  “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忽然看到这场面,我……我不知该如何是好。让我想想,等我理清思绪,我得好好想想。”我挣脱莲生搀扶我的手,费力的自己站稳,对鬼差和莲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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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 前世今生
更新时间2011…3…3 21:59:05  字数:2270

 我茫茫然的起身,浑然不觉的穿过门窗与墙壁,不知去何处。等我再次看到那个身影的时候,才知道不知不觉间,我又来到了张默翟的身边。我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吸引着我,无论身处何方,都要向他奔去。
  “默翟…张默翟……”我在他身侧轻声的呼唤,而他却浑然不觉。我伸出双手想要拥抱,手臂却什么也抱不到。我颓然的坐倒在床前,依靠着床檐,抱着双腿,悲伤的看着张默翟。他依然似雕像一般的,默默守在病榻前,像是一座黑色的雕像,坚固,冰冷,不可动摇。我看着张默翟,凝视着他的双眼,那像是一个黑洞,而我被深深的吸引。
  默翟,我已经死了,放弃我吧。听你妈妈的话,回长安去,娶个漂亮老婆,生几个不知好歹的娃娃。居庙堂,忧天下,勤王事,劳疾苦,这些才是你该做的事,不要为一个小女子而神伤沉沦。我自顾自的说着,也不管张默翟是不是能听到,也不管时日如何流转。我先是不知疲倦的说着张默翟永远也听不到的情话,我告诉他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告诉他某一次我生气其实是我在吃飞醋,我还告诉他,我好喜欢好喜欢他拥抱我的感觉,我告诉他,能遇到他是我的福分。
  我还告诉张默翟,我想和他过一辈子,与他四方宦游,生几个孩子,然后教养成像他那样优秀的人才。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张张的笑颜,有襁褓中的婴儿,有蹒跚的孩童,还有渐渐老去的我和他。张默翟在我的眼中越来越大,直至占据了所有的视野。渐渐的,眼前黑了,那蹒跚的孩童变成了另一个小孩,穿着塑料的凉鞋,扎着蜻蜓小辫子,咬着嘴唇,脸颊还嘟囔着被一个中年人抱着。那人留着传统的寸头,白色的衬衫,眼下的黑痣,那是我的爸爸,全世界我最爱的爸爸,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再让我叫他一声“爸爸”。
  阳光再次映入眼帘,初冬的太阳到了中午终于让大地有了一丝暖意。阳光从窗棱的缝隙中倔强的穿了进来,温暖的挥洒在了张默翟的身上。我戚容更甚,挣扎着蹒跚起来,在张默的发上虚吻。
  亲爱的,对不起,我爱你。
  ×××××××××××××××××
  “爸,你好烦哦,我就是不喜欢吃苦瓜啊!”我看到桌子上的那盘子苦瓜炒肉,感到万分的恼怒,臭老爸,明知道我不吃还偏偏要炒,这下好了,肉也是苦的了。我生气的把包仍到椅子上,哼哼唧唧的用魔音功抨击老爸。
  老爸把电视调到动物世界,然后坐到饭桌上,看也不看我一眼:“不吃算了,下次自己做,我做给你饭吃还要嫌,世上没有这本书卖。”
  “哦,哦,哦,别人说两句就要罢工,爸爸好小气哦!”我从椅子里跳起来,坐到饭桌前,很郁闷的看着菜,好吧好吧,苦瓜炒肉吃不了,总算还有个素菜可以吃嘛。
  “苦瓜吃了清热,本来这两天就该吃苦瓜嘛,你懂不起哇?”我明明已经服软吃饭了,可是老爸却不放过我,开始反击,数落我起来。
  “臭老头,坏老头,笨老头。我就是不要吃苦瓜,就不吃。”我一边委屈的吃着炝炒的小白菜,一边开始对老爸进行人身攻击。
  “喂,我问你哦,那个事情咋个办呢?”老爸说话了。
  “啥事?”
  “你小姑给你说的,给你介绍的朋友,去不去?”我无比的囧,居然又是相亲这一档子破事,谁要相亲啊,我可是独身主义者!
  “你的事不了,我死了的不得闭眼。”老爸继续说。
  “你自己想,你老大不小了。”老爸还说。
  “那天路上碰到你妈,她也在问你耍朋友没有。”老爸就是要说。
  我拼命刨了几口饭,怒视着老爸,囫囵吞下后放下碗筷,淡定的起身。
  “哼。”
  我回房了。
  我机械的打开电脑,看了看开心网,又瞅了瞅最新的美剧,提不起兴趣。又翻到在床上,抱着枕头滚来滚去。我确实是个独身主义者,我认为女人如果摆脱婚姻的魔咒便可以更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能力,创造更多更高的社会财富。可是一旦结婚,成为男性的附庸,生了个孩子,那作为人的属性,变会彻底的丧失,“某人的老婆”,“某人的妈妈”这两者会分别成为其第一和第二属性,女人也就失去了身为一个社会人的价值。当然,我的这些道理也曾经试图更老爸说过,可是得到的反应比刚才我给他的还差。我至少还傲然的给了个冷哼,而我老爸则直接一言不发当没听到。
  “呃,咖啡虎,你说我要不要结婚啊?”我怀里抱着山寨咖啡猫的毛绒玩具,咬着它的耳朵问道。
  要不要结婚呢?我想其实大多数人结婚或者忙于结婚,都不过是出于一种从众心理,一件事大家都做自己不做,就觉得忧心忡忡,根本没想过自己干嘛要结婚。而我呢,则属于脑子抽了,非得想清楚自己干嘛要结婚的那种。我想来想去,也没有出于自己的意愿的结婚诉求,我没有遇到一个想要和他结婚的男子,请注意我的用词,我说的是想和他结婚,而不是像和他过一辈子。按照现在的离婚率,一辈子很渺茫,很多人甚至在结婚头一年便闹离婚了。
  但是,如果我不结婚,要是我忽然像上个月那样出现意外,死了怎么办?上个月,单位组织秋游,我失足落到水里,差点没命,还好有个路人英雄救美,不然我就真的挂了。虽然被及时救起来,但我还是九死一生,在一面做了七八天的植物人,据我老爸说,那钱啊,花得跟淌水一样的。
  说到救我的人,我不得不八卦一下,据说异常的帅,非常的帅,可惜当时我已经昏死过去,被帅哥搂搂抱抱也没感觉,甚至连帅哥的样子都没看到。而且这帅哥还做好事不留名,把我救起来后交给同事便自己走了,没带走一句感谢。
  “如果是那个人,说不定还不错哦,咖啡虎,对不对?”我幻想着,这一场劫难,成就了我和帅哥的姻缘,为了找到自己的恩人,我四方寻觅,终于在灯火阑珊之处,找到了他,原来他不但正直帅气,更加年轻有为,年少多金,慷慨大方,于是我们郎情妾意,两情相悦,他爱我朴实真挚,我爱他英勇无畏,他爱我善良执着,我爱他温柔体贴,我们共同谱写一曲辉煌的恋歌……
  “滴滴滴滴滴滴。”
  QQ的响声打断了我的思绪,真烦,隐身都有人找。额,系统消息,油价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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