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清和冰灵亲眼目睹恩师的疯狂举动,惊恐万状。她们不敢劝,更不敢拦,凭她们的能力也不可能拦得住。照妖镜化为齑粉,红绢也倒下了。她们这才发现师父已经气绝身亡,整条舌头都被咬烂了。
“哦,还好。”灵魂出窍后的红绢看着自己透明的小手,放下心来。
她步出太虚观,置冰清、冰灵两个哭倒在她尸体上的徒弟于不顾,以她们的资质根本不可能承袭太虚观的衣钵,她决定尽快忘掉她们。
凭着记忆,她朝地狱的方向走去,同路的亡灵远远的避着她,生怕被她周身散发出的紫气扫到。进入地狱之门时,红绢看到守门鬼吏眼中的惊讶和恐惧,从那一刻起她不再怕这些阴间的执法者。
“前世因为你使用卑劣手段盗学仙术,我促你阳寿。这一世你本来可以好好修道,再等50年,即使不能位列仙班,至少可以寿与天齐,现在放弃了,不觉得可惜吗?”阎王的语气仍然倨傲,但比以前客气多了。
她低低的声音道:“一个老丑婆的样子,有什么可惜的!”
阎王笑了,“人类就是人类,总被表面的东西遮住眼睛。下一世你大概会去寻求长生不老之术吧。”
“我不会。”
“还嘴硬。”阎王脸上轻蔑的表情一览无余,人类得到了力量和财富后,就想永远拥有它们,过了这么久他看得太多了。
“我不会。随便你信不信。什么长生不老,什么得成正果,我现在明白了,都是浪费时间。”她的眼睛越来越深邃,似在回忆往事,“它们都不是我想要的。”
阎王皱皱他很有型的银白色的眉毛,“为什么你到现在都不死心?”
“人死可以转世,心死还可以活吗?哀莫大于心死。”
“你找不到他的。”
“没有找过怎么知道找不到?莫非你知道他在哪里。”
阎王张张嘴,没发出声音,他看见红绢眼神里的期待和唇边一丝微笑,差一点儿着了她的道儿,人类有了几百年的经验还真是危险。
“找不到郑彦,我就去找那只火狐狸。”
“何必呢?”
“请不要说我母亲已经死了几百年,轮回转世都好几圈了,也别说妖怪吃人是千古不变的自然法则。我绝不原谅它们母女。”她攥紧拳头,眼睛中复仇的火焰熊熊燃烧着。
阎王看着她,叹口气,寰宇之内除了遇到恶人和触怒神仙外,最可怕的就是招惹了这种人吧。
奈何桥上,再见孟婆,她眼中红色的火烧得正炽。孟婆默默递给她一碗汤,她看着那双蓝色的眼睛,把汤倒了。“当啷”蓝边磁碗扔在案子上。孟婆面无表情,没吭声,旁边的鬼吏皱皱眉也没吭声。
她靠近栏杆,看看黑洞洞的桥下,跳了下去……
正传 七世06
第六世 大家族(公元1852~1981年)
这是一个大家族,人口多达二三百,红绢作为主人第八房小妾的女儿,从出生到八岁,只近距离见过父亲六次。在嘈杂的人声和冷漠的目光中,红绢和母亲过着百无聊赖的日子。空虚寂寞使母亲爱上了鸭片,过早的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之路。葬礼后,红绢失踪了。过了三天,父亲才知道,而此时她已在千里之外。
红绢借土遁来到四川。八百五十七年了,是去见母亲的时候了。
还是那座青山,还是那座山洞,红绢拨着比她还高的茅草,向山洞走去。母亲的坟还在吗?是不是早已被风沙和雨水抹平了。想到她死无全尸的母亲,红绢眼睛模糊了,“娘,孩儿不孝,让您一个人在这里呆了八百多年,孩儿早该来看您……”
洞口一座大墓引起她的注意,它用汗白玉砌成半球形,占地半亩,黑色长青石制成的墓碑上用楷书篆刻着:“慈母唐百华之墓。”
它还活着!瞬间,愤怒替代悲伤,红绢一掌打断墓碑,破墓而入。拉出紫檀棺材,里面唐百华的骨肉俱已成灰,只有火红色的皮毛尚存。如果当年听从郑彦的话吃了唐百华的肉,将皮毛做成裘皮大衣,它就不会有缅怀母亲的机会。她的心好痛,撕碎了毛皮,不解恨,又放了一把火,将一切焚毁。
红绢在山洞等了七年,不见小狐狸踪影。根据它留下的蛛丝马迹判断,它大约一百年来一回。人类的生命如何能与妖怪相比,寻找郑彦的念头和斩妖除魔的责任感迫使她尽快做出决定。十六岁,她下山了。
漫无目的,除了买干粮和衣服需要与人接触外,她只找荒山野岭走。渴了饮山泉,累了就地休息。
一天正午,红绢正在杂草里午睡。一根细竹竿扫在腿上,她还没出声,拿竹竿的大叫一声,跌坐地上。红绢只好支起疲倦的身子。那人看清楚了,胡撸着胸口说:“吓死我了。你不是死人呀?”
红绢笑了,摇摇头。
“那你没事儿躺在野地里干嘛?”
“走累了。”
“你一个小姑娘,放着大路不走,走这没路的荒山,脑子没问题吧?”这人管得还挺宽。
“大叔,您呢?”
“我怎么跟你比呀,我是粗人。”
红绢看此人骨骼清奇,前额宽广,“大叔,您是有福之人呐。”
“这话我爱听。活了三十多年还没人这么说过。”他指指身后的四匹骆驼,每匹都负载着沉重的货物。“我是赶脚的,它们就是我多半个家当。”红绢不明白,既然运载这么多的货物,为什么不走大路?“大路绕远。走一趟大路的工夫能走小路三趟。”这是要钱不要命呀。
“荒山野岭,没有强盗也有鬼怪,一个人走很危险。”
他笑了,“这座山除了茅草连棵树都少见,哪个笨贼在这儿劫道,非饿死他不可。至于鬼,咱平生不做亏心事,怕什么鬼。”红绢正要纠正他错误的观念,他又说:“万一遇到了,也不必怕。遇鬼莫怕,但与之打,打不过,大不了跟它一样。我就怕蛇,一个人毒倒了,没人管,所以拿根竹竿扫着走,打草惊蛇嘛。”
红绢愣了一下,笑了,没再说什么。
二人结伴而行,边走边聊。此人名叫陆石虎,四十年前他祖父带子侄从河北逃难,沿途乞讨到了京城。不久,贫病交加的侄儿去世。父子二人靠打短工艰难度日。陆石虎兄弟两个,长兄早亡,为了支撑一家老小的日常用度,他便干起了运输。
“我就不信,我们家就该祖祖辈辈受穷,非活出一个人样儿来给他们瞧瞧。”
红绢点点头。
他说得兴起,“等我有钱了,在城北盖一所大宅子,多生几个子孙,也成一个大家族的样子。到时候,你一定要来看看。”
红绢又点点头。
走过荒山,就是大路。分手时,红绢想给他画一道平安符,他大大咧咧的不要,只得作罢。
齐红绢斩妖除魔的历程继续,时光流逝,渐渐把这个人忘了。
三十年后,她偶然来到京城,想起陆石虎,便一路打听着往城北来,那里果然有一所大宅。刚想问是否陆府,忽听背后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一个十七岁左右的少年满头大汗跑来。有佣人看见,“二爷回来了。”
少年气喘吁吁进门,话没出口,喉咙发甜,“哇”吐出一大口鲜血。
红绢看他面色潮红,本就防着这招儿,马上托住他的头向后微仰,并将身体放倒取左侧卧位。吐血止住了。
院子里一阵骚乱,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被人们簇拥着赶来,正是陆石虎。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人们把少年抬进屋子。
红绢运起阴阳眼,看到他肺部红肿一片,肺痨。
“咱家的骆驼被逃兵抢走了。”少年说的第一句话。
“几匹?”陆石虎问。
“百十匹。爷爷,您快叫人追呀。”
人家有枪,追有什么用。陆石虎好言宽慰一番,让他好好休息。
“令孙的病很重,您要有心里准备。”听完红绢的话,陆石虎长叹一声,“可是他就要成亲了。”
陆家与岳家的婚事,由于陆家二少爷陆风平的病情时好时坏,更因为岳家决不退婚,直到陆风平二十一岁才告完成。岳家大小姐岳贞雪进门,温婉娴淑,娇小可人,夫妻相敬如宾,感情甚笃。红绢看在眼里,心里计算着陆风平大限的日期。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总要棒打鸳鸯?
美好的生活只过了两年,陆风平终于大病不起。十个兄弟中,只有大哥陆风扬和三弟陆风继娶了亲。他找来两兄弟。“大哥,老三,我了解她,她是个烈性子,我死后,她绝不肯往前走,你们要是新生了孩子,就给她一个,她一个人太冷清,日子没法过啊。”
三兄弟相对垂泪。陆风继说:“二哥放心,绝不能让你这支血脉断了。”
陆风平进入弥留之际,气息若有若无,岳贞雪握着他的手,啜泣不止。红绢看到无奈的灵魂几次起身,几次躺下,留连不去,痛苦不堪。
再这样下去,亡灵终会变成游魂,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红绢狠狠心,吩咐陆家人将岳贞雪拉开,带到将死之人听不到哭声的地方。灵魂才安静的去了。
风华正茂的孙儿走了,孙媳妇哭得昏天黑地。年愈古稀的陆石虎深受打击,他固执的认为是那百十匹骆驼要了陆风平的命。
“土地,把骆驼卖了换土地,能换多少就换多少,土地不会动,谁也抢不走。”
不出三年,陆家成为京城郊区最大的地主之一。
红绢不关心陆家的产业扩张,她只关注岳贞雪的命运。这个可怜的女子,越来越清瘦了。她跟陆石虎说过几次,将岳贞雪送回岳家,听任她改嫁。陆石虎并不是保守之人,也不忍心扼杀一个女孩子一生的幸福。但是岳家不同意。岳氏当家人,岳贞雪做私熟先生的大伯修书一封,“岳家乃书香门第,我家的女儿三贞九烈。既然嫁了陆家,生是陆家人,死是陆家鬼。陆家弃妇,岳家无她容身之地。由她自生自灭好了。”
不久,陆风扬和陆风继的妻子都生了孩子,一男一女。陆风继恪守前言,女儿出生的第二天,他将她抱进二嫂屋里。看着新生儿清秀的小脸儿,岳贞雪丧夫后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过了两年,陆石虎去世。红绢也呆得厌了,再一次踏上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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