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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拖到现在才来更新。大家也知道的月底了,工作是最繁忙的时候,什么麻烦事都聚到这个时候一起冒出来。让人都快忙疯了!月底要盘点了,简直快要把我给忙晕了。整天都是早出晚归的。
第九十二章 剑与剑(一)
人不能什么都不管就由着自己的性子去做。因为你不仅仅只是为自己而活着的。看着水中的倒影,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天做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呀!自己酿出的恶果,终究还是需要自己吞下去的。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那敏感的情人呀!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否则他一定不能接受这个连我本人都差一点都没有接受的事实了。
“你有什么打算?!” 珉瀹有些无奈的看着我。
我身上的衣物还是我问他所借的呢!我现在还能怎么办?!我摊了摊双手,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苦笑着,看向他。“我现在还能怎么办?!红13楼看来是没有办法回去了的。我可不想给悦朗做出一个不好的榜样,让他心里面对魔法这种东西留下阴影。要是他以后都因此不愿意再接触魔法,那我岂不是白费心机了吗?!况且说了,你认为我现在这副模样,还有人能够认得出我究竟是谁吗?!”
“要不是我认人一向都不是靠外表的话,我也不敢肯定你究竟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一个人。” 珉瀹也同意我的看法。“你总不能一直呆在我这里吧?!要是被悦朗看到的话,就更加的说不清楚了。”
“我还是出去避一避的好。”我翻着白眼,无奈的摇着头。事到如此,我还能有其他的打算吗?!还好,我平时也时常突然的消失,否则还真不知道该找个什么借口才好呢!“你只要告诉他们我外出就可以了。”最幸运的是,我平时最常用的东西都带在了身边,否则我也很难走到哪里去的。
就这样,我不得不外出去避一避了。
……
在通往巴德罗斯大陆上最强大的帝国——瑞菏帝国的首都风歧查一间名叫昆仑的酒店里迎来了一个身披轻便斗篷一脸风尘仆仆的年轻人。对于人来人往的川流不息的酒店而言,每天都要迎接很多这样来了又走的客人,要不是这位客人实在是太特殊了,否则酒店的老板轩辕狐仍然会在数年之后依旧记忆犹新。
“老板!给我来一盘炖肉外带一杯上好的青朗姆酒。”那年轻人进入酒店后无视店内的人声鼎沸的热闹场面径自走到了柜台前,对正在檫着杯子的老板说道。
“去准备!”老板转个头,对一旁的跑堂说完后,就低头依旧檫拭着手中的杯子。
当年轻人要的东西摆到了他面前后,年轻人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端起食物到其他的桌子上去吃,而是旁若无人的就坐到了柜台旁的高脚凳上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吃饱后,无视老板目瞪口呆的表情,将杯中的上好青朗姆酒一口饮尽,用衣袖往嘴上一抹,说道:“真是爽呀!”他的动作无意中将身上的斗篷给带开了,一头明亮的淡紫色的发就这样如同瀑布般的泄了出来。
好俊秀的一个孩子呀!一头明亮的淡紫色的发,淡紫略带金色的很特殊的双眸很是无辜的看着酒店的老板,就算是一身在普通不过的便服也不能遮挡住那年轻人身上自然流露而出的高贵的气质。这一定是哪个贵胄家的少爷偷遛出来的吧?!老板心中暗自想道。但是在这龙蛇混杂的地方,他一看就知道是好人家出身的少爷就很轻易的成为了有心人眼中的一块肥肉了。可惜了这好模样呀!
果然,就有人开口了。“小子。把你的钱借给大爷花花吧!”
“我为什么要借钱给你?!我又不认识你。”年轻人轻皱眉头,不解的看着走向自己的人。
“要是没有钱,就用你的身子抵,大爷我也是不介意的。只要你愿意将本大爷伺候得舒'炫'舒'书'服'网'服的,那钱,本大爷不要也是可以的。”那人调笑着,大摇大摆的越过一张又一张的桌子。
“真是太大胆了。原来有‘巴德罗斯大陆上最强大的帝国’之称的瑞菏帝国的首都风歧查的风气和治安其实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的嘛!原来所谓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还是相当的有道理的呀!”年轻人若有所思的说道。手一挥,带起斗篷,顺手将斗篷之下的剑也给亮了出来。
“哄!”剑一亮出来,就惹来众人的哄笑。因为那剑看起来像是用一块乌黑的木头雕刻而成的木剑。
“这种小孩子的玩具,你还是拿去吓唬别人吧!”那人很是不以为然的笑了笑,继续向前走。
“哦!原来是这样的呀!”年轻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如同出水芙蓉般的美丽,震惊了全场,更让人吃惊的还在后面。只见年轻人将手中的木剑很随意的向那人挥了又挥,木剑所散发出来的充满了杀意的剑气就将那人给撞了出去老远。
“呵!”那人捂住自己的胸口,呵出了一口鲜血来,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那已经面无表情的年轻人。“这就是所谓的‘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那年轻人冷冷的说道。在场的所有的人都被这一骇人的场面给惊呆了,不知所措的瞪大了双眼,店内安静得连根针掉到地面上的声音都可以听到。
“鞠苘可不喜欢除了我之外的人说他是把木头剑。所以,不要去惹怒他。”年轻人又说道。
这个年轻人就是我们的主角千流纤雪是也。而她身旁所佩带的奇怪的剑就是传说中的“灭世神剑”鞠苘。至于她为什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其实还是要从她自身说起。无聊的千流纤雪突发奇想的想要改进曾经给巴克斯的那种可以改变性别的药剂的维持时间。结果呢?!还真给她给研究出来的,但是一次无意的尝试,让她性别也发生了改变,而且这种改进后的新药,药效时间为半年。在药效过之前,我们可爱的主角只能以男性的身份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于是反复思量之后,千流纤雪觉得实在是有必要外出避一避。
反正也要到外面去。于是好奇的她决定到巴德罗斯大陆上最强大的帝国——瑞菏帝国看一看那把与“灭世神剑”鞠苘齐名的被瑞菏帝国皇家所收藏着“创世神剑”。于是她(现在是他了)就以一个吟游诗人的身份来到了瑞菏帝国,因为他自身有一定的音乐才能,所以也不怕被人拆穿。但是他却没有想到,那把与“灭世神剑”鞠苘齐名的被瑞菏帝国皇家所收藏着“创世神剑”又岂是一个普通人所能见到的?!想要以一个吟游诗人的身份看到那神剑其实比蹬天还难。
第九十三章 剑与剑(二)
想的永远要比做起来容易。事实往往与所希望的相违背,这是我所得到的经验。在四处碰壁之后,我才真正的意识到了自己的天真。虽然从事吟游诗人这个职业的人不是很多,也可以说是相当的稀少,不过,从事这一职业的多为男性。而且除非是相当的有名气的吟游诗人,否则达官贵族们是很少邀请没有任何名气可言的吟游诗人为自己家所举办的宴会助兴的。因此想要以吟游诗人的身份接触到贵胄其实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的容易。
我心中很是懊恼。我也曾经考虑过以一个佣兵的身份去接触那些上流社会的名人,结果发现以我的能力,简直是在白日做梦,虽然有“神灭世剑”鞠苘在手,但是几乎是剑术白痴的我,几乎可以说是不能发挥其本身的十分之一的威力,说实在的,没有办法挤身于高手之列的我,自然就不可能有接触到那些人的机会了。我也曾经考虑过,干脆就以一个大魔法师的身份招摇过市算了,反正大魔法师这个身份无论在任何的地方都是相当的受欢迎的。但遗憾的是,我现在其实不是原来的我了,也就是说,现在的我徒有大魔法师的能力却没有得到魔法工会的认证,不被认可的魔法师能够做的事情其实是相当的有限的。
我该如何办才好呢?!我抱着我那临时购买的竖琴坐在广场的雕塑下发着愣。
“你可以为我唱一首歌吗?!”一个抱着脏兮兮的绒毛小熊的小女孩突然跑到我的面前,对着发呆的我说道。“这个给你。”她那摊开的同样脏兮兮的手上,一枚铜币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那光滑而干净的铜币,想必是那孩子存了很久才攒下的吧?!我抬起头,笑了。“你希望听什么歌呢?!希望把这首歌曲送给谁呢?!”
“我的爹爹。今天是他的生日。”她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羞涩的笑了。“他很喜欢听人唱歌的。我想满足他的这一个愿望。喏!他在那边。”她指了指她的身后,那是一个同样有些衣衫褴褛的男子,身旁是同样衣衫褴褛的妇女,但是他们的脸上却看不到贫困所带来的苦难,而满是对生活的期盼与满足。
“好呀!”我微笑着看着这个小姑娘。缓缓地拨动手中竖琴。
“谁 拨乱了棋盘 散落的俥马 在华夏的 土地征战 血 流淌出界限 却分割不了 一张炎黄 勇敢的脸 战 带厚重的尘烟 十四人之前 图腾上还 插着锈剑 简 祥瑞落成画卷 指南车推向 北斗之下的阪泉 衣裳单 单衣不御风寒 蚕丝牵 扯落一田稻穗乱 西陵女 握璋器跪向昆仑那一边 今夜 长河月圆 宜洒酒祭天 赤炼神洲逐战 战火灼天 桃都建木都斩断 明朝十日重显 问谁能射出 后羿弓中的残箭 荒神逐鹿求战 一手蔽天 傲笑群雄颜 也许生死一线 血顺手中剑 华夏沧海桑田 填满千年 雨飞雾漫一场烟 翻开旧历一篇 问谁又能 撑开混沌化江山 轩辕刺血题书 龙背击鼓 正襟天下乱 一宿寒山飞虹 葬心中纪年”
这首歌曲我只是在梦中朦胧的听过那么的一遍,此时却能一字不差的全部唱了出来,心中不得不说其实是相当的佩服自己的。而且我也能感觉到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