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王:公子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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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公子倾国-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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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王仁信的名望越来越高,关于他的传言越来越神。而这样的状况正是我喜闻乐见的,因为只要王仁信的名声响亮起来也就意味着我越发可以容易地找到他,坏一点想,即便找不到他,也能更多的知道关于他的消息。
  
  如此憧憬着,我在歌舞坊穿梭时无意得知,领军封大人的女儿将要到护城河边赏蔷薇,因为约了与他定亲的男子,所以这件小儿女的爱情约会被城里的富家子弟传扬开来。
  我在领军大人门口守了两日,终于有幸见到封小姐的真容,于是提前做好准备,策划着在她赏花时来一场偶遇,顺便套出王仁信的下落。
  
  特地将压箱底的湖蓝色的半臂齐胸襦裙找出来穿上,刻意让自己看上去很像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诚然我本就是个小姑娘,但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样子还挺有难度。早晨出门时对着铜镜龇牙咧嘴了半天,也没想到如何扮演,真是伤脑筋。
  等了大半天也没见到封小姐的踪迹,更别说他的情哥哥了,好吧,就算他的情哥哥出现了,我也不认识。
  我想,若他的情哥哥跟别的姑娘出现,不知道会不会上演一出狗血爱情戏……
  
  自小以来,还未见过这么大片的蔷薇花,我发现自从我来到这里后,见到了很多从未见过的花朵,真不知这算不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寻了一片晨露不多的草地,我将竹篮挂在蔷薇枝头,弯腰坐下歇着。竹篮里落着两朵蔷薇花和五片蔷薇叶,做戏做全套,总不能两手空空跟封小姐说“我来折花”,别说她不信,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如此大费周章,其实只为了一个关于王仁信的消息,也许封小姐根本就不知道,我原本想拿些钱财套套领军大人府上侍从的话,可王仁信那样神出鬼没的人,又怎么会让路人甲乙丙知道他行踪呢,所以我不得不将赌注下到了封小姐身上。
  
  等待的过程总是很无聊,而这些日子我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无聊,各种蹲踞,各种跟踪,自己都快变成不折不扣的间谍。虽然忙来忙去没太大的收获,不过这总好过于半点线索都没有,起码我没有太多的时间用来胡思乱想,用来思念那个人。
  
  阳光明媚,身后是一株粗壮的老槐树,素白的小花精致典雅。
  靠着靠着我便觉得眼皮酸涩,上下打架,为了不错过封小姐赏花的时间,我起得很早,收拾妥帖出门走了多半的路程都没见到晨曦爬出来,现在困得顶不住也情有可原。我想,我就稍稍的眯一小会儿,应该无碍大事的吧……
  
  我是被人推醒的,睁开眼睛,混混沌沌反应过来自己身居何处时,最先看到的是遮在天边那朵暗黑的乌云。
  这世上恐怕再也没什么比睡觉还误事的事情了,黑云压城风雨欲来,封家小姐长了三头六臂现在也已经回家去了!我恨不得痛苦流涕,就这么起了个大早却被一个觉给耽误了,真不知是顾此失彼还是命运不济?
  
  “就要下雨了,姑娘还不尽快赶回家去?”一个轻佻地声音横亘过来,我才想到方才有人推我的肩膀,悲愤的视线将将移过去,鼻子痒了一下,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打到他脸上,登时间,那双琥珀的眼眸闪过冷光。
  “抱歉,没忍住……”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叫醒我的人居然是不久前在歌舞坊遇到的那个青衫男子,不过现在他的穿着一件牙色长衫,宽大的袖口上竟然染了一片蔷薇色,也不知做了什么。我见过他的真容,他却没见过我的真容,所以我很坦然。
  擦了擦自己的鼻子,抬手正要帮他擦脸,被他嫌弃地挡开了:“男女授受不亲!”
  讪讪收回手,确实是我欠考虑,以前跟高长恭在一起时从来不避讳什么,以至我都快忘了古代和现代的礼仪要求不尽相同,从今以后,必要多加注意了。
  
  大风吹起衣角绸带,云头越压越低,大有天地合一的气势。我撑着树干站起来,满身愁楚,心里反复着一个念头——没带伞,怎么办?
  想到出门时提了一个竹篮,或许可以用来遮遮雨,可竹篮哪去了……于是我开始寻篮子。
  
  “你找什么?”
  我回头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目瞪口呆的表情,道:“竹篮!一会儿先用来遮雨!”
  他摇摇头:“你不用找了,竹篮被封小姐带走了。”
  “啊?”
  “她来折花,忘记带物具,恰好看见一个空置的竹篮……”
  
  我哭笑不得,所以竹篮被封小姐顺手牵羊了?那么也就意味着我可以打着取竹篮的旗号找亲自上门拜访封小姐了?一个竹篮,一个见面的契机,这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么?一定没有啊!
  似乎有哪里不对,我意识到后挑了挑眉问:“你认识封小姐?”
  男子不明所以:“如何?”
  “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要出嫁了对不对?”他点头,我继续说,“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的头饰盒是巧匠王仁信做的了?”他又点头,我已经眉开眼笑,“那你一定知道王仁信在哪喽?”
  
  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浇落。我顿时傻眼了,这雨怎么说下就下啊,不成落汤鸡都有鬼!
  连缀成线的雨水从眼前流动,恰好遗漏掉我站的位置,仰头一看,竟然是把油纸伞,男子弯着嘴角笑道:“不认识。不过,在下还是先送沈姑娘回去吧。”
  他竟然有伞?他竟然有伞!
  
                      
作者有话要说:  囧,上一章标题取重了……改过来了。




☆、第四章  不知(上)

  
  日头还在,我从歌舞坊出来,想到沈易不在家里只我一个人,索性直接奔去赵大娘住的院子。
  杏枣芬芳,四只母鸡正悠闲地啄着嫩草,进去时,赵大娘恰好端着半碗清水从正屋出来,见到我顿时弯起眉眼:“阿昀,今日回来倒比前几天早了许多。”
  
  我擦了擦庭前架菜的木板坐上去,又丢了两颗小石子欺负母鸡,心里还是有点郁闷:“有人包下歌舞坊做寿,嫌弃说书不热闹,三绕两绕就把我轰了回来。寿星是位大官,当家、老板都惹不起,我这小老百姓自然更惹不起!”
  赵大娘挨着我坐下,一边撒手里的草子一边说:“这做官人家的规矩多,老百姓能不惹就不惹,你就权当在家里歇几天,明日大娘带你出去转转。”
  
  心里倏地一暖,我点点头,冲她笑了笑。
  侧着头追寻墙头那抹余辉,深深吸了口气,我想,歇着当然好了,不仅不用做事还能悠闲的睡觉,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母鸡吃饱喝足,溜溜达达都回了鸡窝,赵大娘拿了一颗煮熟的鸡蛋给我:“我说阿昀啊,这都好几天没见到沈易那孩子,他……是不是走了?”
  我剥鸡蛋皮的手顿了顿:“大娘……他没说。”
  
  不仅赵大娘怀疑,我都开始怀疑沈易真的走了,自打那晚告别至今,他已经失踪了十天,想到他离开前所说的毫无可信度的话,我觉得他就此不告而别的可能性确实很大。其实本来就是萍水相逢的关系,不过是借住几日罢了,就算真的不打招呼离开其实也没什么不对。
  偏偏是这样的关系,我和赵大娘却自然而然地记挂起他来,仿佛我们与他真的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心里突然隐隐地痛起来,多么遥远的词汇。
  
  “阿昀你别太担心,那娃娃看看挺精明的,应该不会出大事。”
  “但愿他不是遇到什么麻烦……”
  
  其实沈易本身就是个麻烦,怎么能有比他自己更大的麻烦呢?麻烦撞上麻烦,结果肯定不是负负为正,而是更大的麻烦,他一个我都无能为力,更何况是天大的麻烦。
  沈易年岁比我小上一些,但做起事来绝对比我靠谱得多。小事他完全可以自己处理,至于大事,就算有我在,大概帮不到他反而给他添乱,所以我还是一心一意思考自己的事情吧。
  
  照常挑出蛋黄后我才开始啃煮鸡蛋,自小就不爱吃蛋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记事以来就再没吃过。赵大娘放下手中的活计,甚是惊异:“你怎么把蛋黄都剩下了?”
  如果说不喜欢,她一气之下连蛋清都不给我吃了那可怎么办,所以我说:“给沈易留的,他非常喜欢吃蛋黄。”
  
  “嗳,你吃你的,我特意给他留了三颗蛋呢……他要是再晚上几天回来,可能还会多三四颗。”
  “可我还是想留给他啊……留或不留总归是我的一份心,我有这份心,大娘理应该支持我的!”
  赵大娘皱了皱眉,一阵见血:“沈易不是没回来么……等他回来这蛋黄也都坏了,留着就是浪费。”
  我:“……”
  
  世人总觉自己比别人聪明,孰不知别也会觉得自己比你聪明。绕来绕去,败下阵的那一方才是不聪明的人,我看着赵大娘和蔼的脸,终归是吸了吸鼻子,然后决然地捏起鼻子对着蛋黄张开口。
  我想,这笔账一定要算在沈易头上,他要是能早点回来,我就不用吃鸡蛋黄了啊……
  
  …… ^ ^ ……
  
  很多事情,由不得人深究,亦由不得人全部明晰。若知道得太多,反而会招来祸端,害人害己,正所谓杀人灭口,不留后患。
  所以,当沈易满身是伤,步履紊乱地奔回来,用虚弱却冷然地目光看来,并警告我什么都不要问时,我点头乖乖地闭上了嘴巴,下一刻,沈易赫然倒下。
  
  我手忙脚乱将他扶住,而手下却是一片濡湿,颤颤的抬起手,指缝都是鲜艳妖冶的红色。沈易的衣服已被鲜血浸湿,因为颜色深,才不觉得明显,可沿着衣角滴落在地上的血,宛若一朵盛开的血色玫瑰,绚烂到令人晕眩,淹没所有的感知。
  我不晕血,可还从未见过这么多的血。未知的恐惧慢慢爬上心间,侵吞了理智的思维,其实我本来也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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