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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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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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旖旎的一夜开始了两个人的缘分,从那以后,她和他在红楼中尽情的放纵。

叶欢没有抗拒,站在了那里,感受着她的温柔。

过了很久,解青丝站了起来,开始用手,然后轻轻的在叶欢的耳边,用王鸥蔓的语气说道:“叶老师,我很喜欢你。”

解青丝现在拥有的是王鸥蔓的身体,声音自然也是,如果要模仿王鸥蔓,绝对是天衣无缝。

解青丝感到叶欢身体猛然一惊,随即用双手按住了叶欢,用洁白的乳鸽贴在了他的脸上,然后一路向下:“叶老师,让鸥蔓好好的服侍你吧。”

叶欢已经分不清谁是谁,只知道温暖再次将他包围。

他感到两腿之间有着温热的液体,他捧起了解青丝的脸,那上面已经布满了泪痕。

…滴滴的眼泪彷佛晶莹的珍珠,叶欢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深深的悲伤,他知道解青丝是多么的爱女儿,现在却主动的做这种事情,为的是什么,他自然很明白。

往事一幕幕清晰出现在叶欢的面前。

白知霜、谢梦落、蓉蓉……那些爱他的人,那些担心他的人,自己为她们做过什么?大侠,狗屁大侠……爱家人,爱朋友,让她们快乐,为她们做任何事情,这才是最重要的。

难道道德伦理能够比得上她们的笑容吗?

“青丝,我再问妳一句,妳后悔吗?”叶欢将她抱在了怀中,手握住了那柔软的鸽子,另一只手搂住了解青丝的腰。

解青丝坚决道:“不后悔,我决不后悔!”

叶欢温柔道:“那就让我好好疼妳吧。”

“那可不行,我现在可不能给妳,你要先过了我娘那一关。”解青丝娇笑道。

她如同鱼儿一样从叶欢的怀中滑出,一把抓住了那条祸根,过了很久很久,浴室中再也没有声音。

“青丝,辛苦妳了。”叶欢搂着解青丝的腰,两个人躺在了一起。

“喜欢吗?”解青丝笑得非常的快乐。

叶欢看到解青丝红苹果般的脸蛋,恨不得啃一口,虽然没有做最后一步,但解青丝将他折腾的很辛苦,她一会是青丝,一会儿又扮演王鸥蔓,让叶欢有时候甚至分不清谁是谁。

这让叶欢体会到一种禁忌的乐趣。

“谢谢妳,青丝,遇到妳是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叶欢由衷道。

“不,我遇到你才是。”解青丝靠在了叶欢的怀中,说道,“带着鸥蔓去苗疆,让一切随缘,好吗?”

“好,但是妳千万不要做傻事,比如出家或者躲到别处,不然我会很生气。”

解青丝点点头,把头埋在了叶欢的怀中,再也不想那些让人心烦的事情,她将今生交给了他。

第十章 我欲成魔

王鸥蔓坐在马车上,从中午等到了晚上,看着远处的晚霞,绚丽的晚霞如同最美丽的织锦,但王鸥蔓却很伤心。

“骗人。”她轻轻的说着,眼眶有些红:“说好了要和我一起走,现在却偷偷的离开,叶老师是大坏蛋。”

她把头埋在了怀中,努力的不让自己哭出来。

今天是约定好的日子,叶老师要和她一起前往拜月教。

当妈妈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鸥蔓有些不知所措,她不是和叶老师说好了吗,娘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建议?

“小家伙,妳想到了哪里去了?”

面对王鸥蔓的质疑时,解青丝只是轻轻搂着她,刮着她的鼻子:“鸥蔓,我要留在这里帮助蓉蓉,根本走不开,而且,江湖中认识王鸥蔓这张脸的人不少,妳觉得叶老师带着我去,会不会对他的声誉有所影响?但妳不一样,妳继承了我的内力武功,是叶老师的一个好帮手。”

王鸥蔓有些迟疑:“可是,娘……万一,万一路上……”

“万一什么?”

王鸥蔓脸红的厉害,被娘挠着胳肢窝,最后不得不说出自己的心思:“万一叶老师变成大灰狼怎么办?娘,我不是不放心叶老师,但女经中说孤男寡女本来就不应该在一起,男女授受不亲,相处间难免会有肌肤相亲之事,叶老师以后要娶妳,万一我们两人之间发生了尴尬,那多不好?”

王鸥蔓柔声细语的说出了自己的担心,让解青丝不由得长叹。

解青丝不会告诉女儿,叶老师如果变成了大灰狼,那么就让他吃掉好了,这样会吓跑王鸥蔓,她只能从别的方面来劝解:“叶老师如今正在人生的低谷,鸥蔓,恐怕只有妳能帮他走出去。”

王鸥蔓很好奇:“为什么?”

“因为妳是一个心肠很好的孩子,懂得为他人牺牲,却又有坚持。”那天在浴室中,叶欢接纳了解青丝,但也打破了他的原则,而在与叶欢的谈论中,她感到了叶欢的变化。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她希望叶欢凡事保全自身,但又不希望他不择手段,最终走向歧途。

叶欢此去苗疆,并非以武功与蛮力取胜,相反的是需要有人提醒他。

好说歹说,解青丝终于成功说服了王鸥蔓和叶欢一起去拜月教,但看着女儿脸上那抹开心的笑容,她突然醒悟过来,女儿也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心思。

为了近日的旅行,王鸥蔓做了很多的安排,但叶欢却一直没有出现,只剩下王鸥蔓等在这里。

“谁是大坏蛋?”

王鸥蔓听到了叶欢的声音,立即破涕为笑:“叶老师,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蔓蔓,叶紫蔓,快叫一声姐姐。”

叶欢也笑了,他走到了王鸥蔓的面前,离的很近,看着她。

王鸥蔓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感觉面红耳赤,觉得呼吸很急促,整个人都发软。

这个大坏蛋,自己再也不理他了。

曾经王鸥蔓最大的快乐,就是和叶老师在一起。

在洛阳的日子里,王鸥蔓经常找机会出现在叶欢的身边,她并不奢求什么,只要能够待在叶欢身边,那就心满意足了。

这一路的旅行,非常的愉快,王鸥蔓驾驶着马车,行驶的又快又稳,和梅兰芙一起旅行相反,叶欢根本不需要理会后勤,每天只要好好的吃睡就可以了。

因为赶路的缘故,他们有时候还会错过旅店,但王鸥蔓却将旅途变得比在家中还要舒服。

有一次王鸥蔓将马车停在路边后,很快就找到了不少蘑菇和野菜,并作出了美味的佳肴。

蓉蓉三人组之中,蓉蓉有领导才能,玲玲细致冷静,但一起出门的时候,一定会叫上王鸥蔓,因为大家都离不了王鸥蔓。

王鸥蔓除了会利用野菜野味做出美食之外,衣服破了,她身上的针线包就起了作用,她擅长各种生活技能,让大家少了很多的麻烦。

这一天,两人赶路赶累了,停在路边休息。

“这样会不会很累?”

看着王鸥蔓勤快的收拾着杂物,叶欢不禁问道。

“不累,我很喜欢做这些事情,过去在家中,爹常说这些事情都是下人做的,可是我不那样认为,因为蓉蓉和玲玲她们也喜欢我做的菜和衣服,而且……我也不会做其它的事情。”

王踏蔓的头慢慢低了下来,三姐妹中就数她最平庸,文不成,武不就,她能做的就是帮助她们,但在长安之变中,她却害玲玲变成了残废,她一直对此感到很内疚。

“但蓉蓉和玲玲出去玩的时候,一定要叫上妳,因为离开了妳,她们就什么事都没有办法做了。”

看到了王鸥蔓的神情,叶欢连忙安慰道。

“叶老师,我们走吧。”王鸥蔓轻声的说着,目光无比的柔和,摸了摸怀中的信封。

娘临走的时候,给了她一封信,告诉她,如果有事情无法决断的时候,就可以拆开。

昌江楼是新竹城最大的酒楼,其中一味松花鲈鱼非常有名,南来北往的客人都会到这里品尝,蜀地的变乱并没有影响到这里的生意。

昌江楼的陈掌柜满面笑容的迎接着一批客人,殷勤的招呼他们到楼上的雅座。

这批人总共有八位,为首的是一名青年公子,剑眉修目,英俊非凡,他身后跟着四名侍卫以及三名老者,连侍卫的脸上都有傲气。

这群人有骄傲的本钱,他们是金陵沈家之人。

金陵沈家是千年世家,门中高手如云,虽然名号不如武当少林等响亮,但就连宗师高手也不敢轻视沈家。

前朝大乱之时,数十万乱兵围攻金陵,结果沈家家主带领三百子弟兵夜袭敌营。

一夜之间,乱兵的统帅连同大将四十二人,被割掉项上人头——这是能改天换地的力量,乱世中甚至能成为天下之主。

这群人中为首的公子,就是金陵沈家最受宠爱的三公子沈远石,这次前来蜀地,算是沈家将实力向蜀地伸展的一个尝试。

但对于这个三公子,昌江楼的陈掌柜心中有些不屑,因为昌江楼是长生帮的一处产业,陈掌柜对沈三公子也有所了解。

江湖中人称沈三公子急公好义,却很少有人知道此人好色。

好色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沈三公子却喜欢良家女子,江湖中曾经有数起采花案与他有关,但却没有证据,而指证他的人也都会失踪。

红袖盟曾经调查过此人,却无功而返。

沈远石虽然好色,但却非常的聪明,不该碰的人绝不碰,而且手脚很利落,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对他下手恐怕会揭起腥风血雨。

陈掌柜隐藏着心中的想法,一边招呼着沈远石,一边带着他慢慢走上了二楼。

当沈远石正准备走入雅间的时候,脚步却突然停住了。

他看到了不远处有一男一女正在用餐,就是那名女子让沈远石停了下来。

绝色——这是沈远石对那女子第一眼的感觉。

他浪迹花丛数十年,见过无数女子,但眼前的这名成熟女子最是让他枰然心动,鹅蛋脸白里透红,会说话的眸子无比明亮,淡黄色的衣裳,勾画出那玲珑浮凸的身段,纤腰丰乳,美艳如花。

沈远石看那两人风尘仆仆的样子,而那名男子衣着也很普通,不像是习武之人,于是向着身后侍卫使了一个眼色。

他本不是急色之人,但这种绝色怎能错过,这里不是金陵,沈家在这里没有势力,这两人一旦离开酒楼,人海茫茫,也许就没有再见到这美人的机会了。

“怒江双煞,想不到在这里见到你们。”沈远石的手下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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