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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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 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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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入浮屠大 法能颠倒生死,周治过不了那一关,但他也不会让周天宗活著离开京城,而就算是周天宗赢了,他也会选择破碎虚空那条路。

“叶欢,这是我们最後的机会。”

秋高气爽,宜出行。

解青丝静静的吹著洞箫, 周围寂静一片。

箫声呜咽,述说著她的故事,却没有人能听懂。

不远处, 叶欢、蓉蓉还有明玉三人,坐在了碧眼金雕上。

长安她不去了,她要留在这里,万一有变, 她就是蜀地的定海神针。

没有人知道她的心思, 包括叶欢。

那天拒绝了叶欢之後,虽然这两天,大家有时也见面,但却没有交谈。而王鸥蔓发现娘违背了诺言,也不见叶欢。

她的心思很简单,叶欢和娘如果不成, 那她也宁可不要幸福。

“你为什麽要这样做?”

姐姐明玉问过她, 但她却只是摇头。

其实, 他也知道。

苗疆之行,他已然改变,但这种改变对他来说,真的是好事情吗?

他需要人的提醒,而不是千依百顺。

当周围的人都围著他而改变的时候, 她宁可他保持自己!

如果从苗疆回来的他依旧是原来的他,那麽她会主动投身於他的怀中。但现在,她却选择了退缩。

正是因为爱你,所以才暂时的离开你。让你明白, 让你清醒。

这世上,还有人会有坚持, 她宁可放弃与你, 也不想你变成别的人。

你现在很成功,苗疆之行得到了最大的收获,武功突飞猛进, 而身边丽人无数。

但叶子呀,你是否明白,这样下去,你总有一天,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人不怕犯错,但怕的是不认错!

妻子拔下了丈夫心中的刺,但她宁可化成一根刺扎在了他的心中。

叶欢,你是否明白, 我爱你,所以希望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鸥蔓将苗疆发生的一切都说与听,女儿高兴与叶欢的温柔, 但解青丝却看到了叶欢的变化。

一种让人心凉,让人恐惧的变化。

成都城中,她把床铺的松软,每日里打扮美容, 等著他的归来,她已经做好了接纳他的准备,但现在, 她宁可不要!

再见了,亲爱的人,我是如此的爱你。

你会明白我的爱意,我会永远的等著你。

碧眼金雕腾空而起,蓉蓉紧紧的抱住了叶欢。

这三天里,蓉蓉分别接见了几名重臣, 并向他们讲出了自己离开的打算。

当然, 她没有说真实的理由,只是伪造了一份天子周治的诏书,并言自己此去长安,只是为了和周治商谈一些事宜──假诏书伪造的天衣无缝,明玉手中有很多盖了章的空白诏书。

明玉一方,仓促的离开长安, 不少士兵和官员的亲眷都落在了长安。虽然周治放了一部分人, 但还有不少被扣在长安。

火枪还有拜月教之事,压下了大臣们别的心思,而蓉蓉此去长安,更有充分的理由。

就像是元慎,他的父母都在长安, 而几位大臣的子侄也是一样。

那份伪造的诏书中,天子周治表示愿和明玉谈判, 允许明玉割据蜀地,并放出诸位大臣的亲眷。明玉要做之事,就是让安息都护府的展青霜退位,并出兵攻击诸王。

群臣当然拼死反对,但蓉蓉却成了很好的演员。

她泪水涟涟,衣襟湿透,言长安一败,自己责任极大,连累那些忠心於她的人。

如今有机会报答与他们, 自然要去做。

最终,蓉蓉勉强的说服力群臣, 前往长安。或者说,她不顾群臣的劝说,强行的离开。

碧眼金雕上只有三个人, 叶欢、蓉蓉还有明玉。

地面上的景物越来越小,而蓉蓉和叶欢的距离却越来越近。

她突然唱起了歌来,那是小时候从爸爸那里学来的。

“在一万英尺的天边, 在有港口的房间,在讨价还价的商店,在凌晨喧闹的三四点,可是亲爱的你怎麽不在我身边, 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

她的声音如同天空中的阳光一样的响亮甜美,其中浓浓的深情让叶欢为之心颤。

“亲爱的,你怎麽不在我身边?”

解青丝放下了手中的洞箫, 凝视著天空中的碧眼金雕。

是呀,亲爱的,你为什麽不在我身边?

她的箫声并不是说自己的故事,而是问, 问亲爱的那个人, 为什麽不在她的身边,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时间来浪费?

“在下叶欢叶子才,妾身谢梦落, 今结成夫妻,愿白头偕老, 今生今世,永不分开。”

一艘大船,沿著长江缓缓向东而下,解青丝凝视著江水,却想起了他。

外面的人,都说他是个木头, 但只有几个亲近的人, 才知道他有著浪漫的一面。他称她为亲爱的,会变著花样来取悦自己。

烛光晚餐,花朵相送,有时候她都觉得肉麻,但更多的是感动。

往日的点点滴滴涌上了心头,都是那样的甜蜜。

可是亲爱的,你为什麽不在我的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有一次,她回到了家中, 发现他正系著围裙,挥舞著锅铲为蓉蓉准备午餐。那时候, 他在嘴里,哼著这首歌。

那句话像雷电一样的击中了她,使得她靠在了门上,久久不能动弹。

在一万里的海外, 在午夜梦回的寂寞中, 时时刻刻,她都想念著他。

但亲爱的,为什麽你不在我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章渝【天剑歌】 > > 第十集 生死相随

第八章 相伴君旁…2

一万尺的高空上,阳光灿烂的云端,这里是两个人的世界。

“蓉蓉,别抱这样紧,你都是大人了……好了,你就像是树袋熊一样,真让人丢脸呀。”

碧眼金雕上,叶欢笑了笑, 手指刮了刮蓉蓉的鼻子,表示无可奈何。

明玉被忽略了,此时,他心中只有蓉蓉。

亲爱的,我很高兴,你能在我的身边。

他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芥蒂。从牙牙学语的小人儿, 到牛皮糖一样的花骨朵,从骄傲腹黑的小姑娘, 到权倾天下的天後,她依旧是她。

他不会因为她的疾病、苦难和落魄而嫌弃与她,也不会因为她的成就、权力和武功而献媚与她。他和她已经携手走过了十年岁月, 没有什麽能将两人的关系分开。

她坚持去长安,虽然让自己很烦恼和不满, 但心中怎麽会没有高兴?

为什麽她会跟自己一起去,因为她爱自己,她不想和爸爸分开!

就算是成了天後,也是这样。

身边的妙人儿大声的唱著歌曲,就像百灵一样的婉转,如同画眉般的动听,就像是所有爱唱歌的, 所有快乐的人一样,为亲爱的而唱,为美好的未来而唱。

什麽是快乐?

人活著,就是为了快乐而活著!

她紧紧地搂住了爸爸的脖子, 一刻也不愿意松手。

“亲爱的,我要你在我的身边!”

什麽人,能让她毫无戒心, 什麽人,可以让她甘受委屈, 还有什麽人, 能让她称呼为亲爱的?

小狐狸霓裳来到了洛阳的时候,蓉蓉当时很生气。

为什麽这个坏狐狸,敢这样的说?

亲爱的,我爱你,这句话是那样的直接,是那样的快乐,是那样的代表了天下间所有爱著的人的心声!

这句话,应该属於她,应该她先对爸爸说。

搂住他脖子的时候,骑在了他身上的时候,当她生病陪伴在身边的时候, 当她犯错被训斥的时候。

亲爱的,我爱你。

这句话就是这样简单,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白天黑夜,亲爱的,你要在我身边!

前往长安城的官道上,一队马车正在缓缓行进。队伍中的第三辆马车中, 一位丽人凝视著远处的城市。

“不要入京, 你可以好自为之。”

那个人将她留下,然後飘然而去。

为周天宗服务十二年,蓝采妮有了自己的班底,而武功也一日千里,只差一步就为宗师。

她只需要静下心来,安心习武, 三年後就能跻身宗师, 开宗立派,成为一方势力。

周天宗放她走,对她来说是一个解脱。她并不欠周天宗什麽,十四年前,她被周天宗所救,然後为他做事。

十二年, 期间出生入死,好几次差点命丧黄泉当年约定好十年,结果她为周天宗服务了十二年。

离开了剑阁之後,蓝采妮在洛阳等了周天宗一个月。

但却没有他的消息, 而好几次发消息到长安,却如同石沈大海。直到前天, 有消息传来, 周天宗让她到长安。

“不知道王爷在长安过的如何?”

离开周天宗的日子里,她才发现,自己变成了笼中鸟, 就算是门虽然开了,也不愿意飞出去。

马车在官路上缓缓的行驶著,然後突然停了下来。

“华山派陈新平,请蓝夫人下车一晤。”

知道她入京消息的人不超过五个,而了解路线的更少,心中有著不祥的感觉,蓝采妮行动没有任何的拖延。

一掌击破马车壁,身体向著路边的树林中冲去。

不管什麽情况下,不打无把握之仗,先避开,看看到底是怎麽回事?

身形刚掠出一半, 突然有一种极为危险的感觉。

一道凄厉无匹的剑气直扑而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刺向她。

身体向後退去,蓝采妮手中的长鞭挥舞而出。一道道的圆弧展开,她就像是盘旋其中的仙子。

蓝采妮的鞭法脱胎於天蚕九变, 能在天下鞭法排名前三位,她凭此可以越级挑战宗师高手,就算是不敌, 也能全身而退。

但这次,蓝采妮的脸色却变了。

天蚕九变,但对方却来来回回只有一剑。

简单、快捷,没有人任何的花巧,甚至每一剑的手法、劲道和角度都是一样,但却破开了蓝采妮的防卫。

她连抽繁复无比的九九八十一鞭,但对方却只用了九剑。

至简至平剑法, 却在她衣衫上留有两处剑痕。

对方的剑法太狠太准太快,虽然未曾伤到皮肉,但她已经落在了下风。

这种感觉,只有和周天宗切磋的时候才有,对方的武功,远远的超过与她!

“华山陈川?”

这时, 她才看清楚面前之人。

面容冷峻, 眉心一点红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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