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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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溶-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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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夺□子不是君子所为,也不得不做出笑脸,赞扬陆明旸英雄救美实在令我等钦佩不已。
  
  陆明旸从不自诩为君子,所以并不为此而对宋仰秋感到愧疚,事实上他能夺走温宛梨,是因为温宛梨不爱宋仰秋,而不是因为其他。
  
  如果温宛梨对自己不抱有同样的感情,那他不会去抢,抢到手也没用,但现在他很满足,因为温宛梨爱着他,并且属于他。
  
  “你在笑什么呢?”温宛梨包着包子,不经意看到他的笑,奇怪的道。
  
  肉包懒洋洋的趴在门槛上,晒着暖烘烘的阳光,打了个哈欠,鄙视的瞥了陆明旸一眼:那用问吗?这男人肯定又在想什么猥琐的事。
  
  肉包虽然是只猫,但和陆明旸有一种很诡异的相通之处,比如他们都爱睡懒觉都很贪吃都很喜欢扮无辜,也比如肉包有时候简直就是陆明旸肚子里的蛔虫,温宛梨不明白的事,它全都明白。
  
  “我在笑——”陆明旸悠悠的拉长了尾音,意味深长的看着温宛梨,直盯得她脸泛红晕才好整以暇的接下去,“笑我陆明旸好福气娶了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媳妇’。”他特别加重了“媳妇”二字,硬生生逗的温宛梨连耳朵也红成桃花。
  
  “谁、谁是你媳妇?”温宛梨结结巴巴的反驳,瞪了他一眼,不似生气反倒像娇嗔,让陆明旸很是受用。
  
  陆明旸摊开一张包子皮,很豪迈的添了两匙的肉馅,然后很努力的把鼓鼓的包子皮捏起来,一边挑眉向温宛梨斜斜的飞去一眼,“当然是你,我的好宛梨。”
  
  温宛梨的脸瞬间红的媲美院子里的木芙蓉,白皙脸颊上渐次加深的红晕就像那层层醉红的花瓣,“我、我又没有答应……嫁给你。”
  
  陆明旸闻言,马上促狭的眨眨眼,“原来你是怪我手脚太慢了,没问题,我待会就去准备,明天就拜堂成亲。”
  
  肉包眼皮子一撩,翻了个白眼,就知道这男人心里都是些龌鹾的念头。
  
  这个无赖,温宛梨敢怒不敢言,低低地哼了一声,继续包她的包子,一低头却看见他手里那个异常“圆润丰满”的包子,一时哭笑不得,“你怎么加了那么多馅?”这样子要怎么收口?
  
  说到这个,陆明旸就郁闷不已,“馅多比较好吃。”
  
  温宛梨无奈的摇摇头,走过来接手他的烂摊子,“那适当加多一点就够了,不然收不了口,而且放进锅里蒸的时候容易崩开……”
  
  听着温宛梨像教训小孩一样唠唠叨叨,陆明旸愤愤不平的摸了摸脸,颇觉没面子,想他陆明旸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为何偏偏就栽在这上头呢?
  
  温宛梨见状马上开口阻止,“哎,你别擦——”
  
  “怎么了?”陆明旸不明所以。
  
  温宛梨叹气,“你手上都是面粉。”这么一擦,连脸上也遭遇了。
  
  “在哪里?”陆明旸反射性的又伸手去摸脸。
  
  “你别动!”再让他擦下去就变花脸猫了,“我帮你。”她在一旁的木盆子里洗干净手,示意他把头低下来。
  
  陆明旸顺从的低下头,然后感到温宛梨微凉的手指落到自己脸上,还带着犹湿的水汽,像清晨一瓣沾了露水的花,轻轻的落下来,泛起一点被挑动而起的痒。
  
  “宛梨……”他低低开口,温宛梨游移的手指刚好在他的嘴边,他薄唇一动,忽然含住了那纤细的食指。
  
  “呀!”温宛梨惊呼,脸色通红,只觉手指陷入了火热潮湿的包围,本能的想抽手,陆明旸却不肯放,温宛梨渐渐像醉了酒,脸上氤氲出胭脂的色泽,白玉般的耳朵,也红艳艳的仿佛要滴出血来。
  
  陆明旸并没有做出什么惊骇的举动,他只是仔仔细细的把温宛梨手指上的粉末舔干净,灼热柔软的舌头缠绕着逐渐发热的指尖,略微粗糙的舌面慢慢滑过敏感的皮肤,引起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栗。
  
  温宛梨头脑昏眩,眼前仿佛笼罩着粉红的薄雾,唯有陆明旸近在咫尺的眼眸分外清晰,漆黑明亮像倒映在水里的月光,泛着细碎的粼粼波光,一闪一闪,晃动人心。
  
  “好了,舔干净了。”头昏目眩中,陆明旸响亮的声音忽然传进耳里,温宛梨一愣,迷雾拨开,看见了陆明旸笑的分外无辜又分外恶劣的脸,“宛梨,你的脸好红,你在想什么?”
  
  这个、这个无赖!温宛梨整个人陡然间像只烫熟的虾子,恼羞不已,恨恨的咬住嘴唇,转过身去生火,决定今天要把所有好吃的都让给肉包,可恶的男人!
  
  陆明旸眯眼看着温宛梨红了一截的脖子,在心里得意大笑:她还是跟从前一样,那么好骗,不过以后有他护着她,就不会再给别人给欺负了去,因为这是他的女人。
  
  嗯,是的,他的女人他的宛梨。陆明旸心满意足的勾起唇角。
  
  俗话说乐极生悲,陆明旸的报应很快就来了——温宛梨葵水来了,肚子不舒服,于是操持家务的重任就落到了陆明旸身上。
  
  陆明旸先是手忙脚乱的在厨房捣弄了半个时辰,给温宛梨送上一碗热腾腾的红糖水;然后给肉包喂食,这小子恃宠而骄,一定要好鱼好肉的伺候着,不然就给他甩脸色。
  
  接着就打扫屋子,给院子里的芙蓉花浇水,陆明旸一边拎着小水壶,一边暗叹自己沦落了,由江湖一流杀手变成打杂小家丁。
  
  扫地浇花、劈柴挑水这些都是小事一桩,最让陆明旸为难的是洗衣服——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为女人洗衣服没什么大不了,以堂堂陆公子的三尺厚脸皮当然也不会为此而感到尴尬害羞,他为难的是他从来没洗过女人的衣服。
  
  所以当他对着几件轻薄柔软的仿佛一碰就碎的罗裙绸衫,只觉头大如牛目光呆滞,不知从何下手。
  
  陆明旸愣了半晌,终于一咬牙,把手探进洗衣盆里,他就不信这个邪!
  
  所以说人有时候要学会低头,不要轻易尝试没有做过的事情,但陆明旸字典里没有“认输”这两个字,所以他很勇敢的尝试了,然后很壮烈的失败了。
  
  “撕拉”,很干脆的一声,一条罗裙在陆公子的魔掌摧残下变成了破布。
  
  陆明旸立马傻眼,他根本就还没用力啊!
  
  温宛梨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暖暖的棉被,肚子里也暖暖的,因为刚刚喝下了一碗热热的红糖水。
  
  想不到他还懂得煮这个,温宛梨抱着被子微笑,带着羞涩和甜蜜,但慢慢的那笑容就变了味,染上了不可避免的黯然:陆明旸聪明睿智武功高强,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本不该被局限在小小的青木镇,他的天空应该是整个天下。
  
  即使现在他愿意为她洗手作羹汤,但也许有一天,当他觉得青木镇变成一个太狭小的牢笼,他就会头也不回的飞走,像一只鹰,而她不过是一只没见过世面的小麻雀,不管怎样追赶,也永远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被岁月和阅历所隔开的距离。
  
  “喵。”正当温宛梨黯然神伤,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肉包忽然对着窗外叫起来,那窗外就是院子,陆明旸正在那里洗衣。
  
  如果温宛梨懂得“猫语”,必定能听得出肉包叫声里的幸灾乐祸,因为焦头烂额手足无措的陆明旸取悦了它。
  
  温宛梨披衣下床,走到窗边一看,不禁脸上烧红:他、他怎么把她的衣服也拿出来洗?!
  
  温宛梨红着脸奔出房门,想把属于自己的衣物夺回来,一走近却有点目瞪口呆,“你……你怎么把我的衣裳洗破了?”
  
  陆明旸做贼心虚,连忙把那撕破的罗裙往身后藏,还力图狡辩,“我还没有用力呢,它就破了,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他睁大眼看她,非常无辜又冤枉的样子。
  
  他那个样子完全没有聪明睿智叱咤风云的气势,反倒像一个做坏事被母亲捉到把柄还不想承认的顽皮小男孩,温宛梨本来还感到尴尬,现在却只想笑。
  
  陆明旸眼尖,瞄到她忍俊不禁,顿觉没面子,低声嘀咕:“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你们女人的衣裳华而不实……”所以才一撕就破,好看不经用。
  
  温宛梨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清亮的眸子里盈满了豁然开朗的笑意。
  
  谁说这个男人遥不可及?他不就在这里,就在她的眼前,跟所有平凡的男人一样,狼狈又可爱?
  
  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他,她的陆明旸。
  
  
…………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了happy的长评(激动三分钟,然后冷静下来想说点话)
happy理解的基本没有错,梨儿爱上陆明旸、嫁给宋仰秋、离开宋家,那都是被她的生活阅历和
思想所局限的,她能想到的是她自己,最多考虑到亲近几个人的感受,她就只是一个小女人,心
很小懂得也很少,没有顾全大局的成熟,她只是跟随自己的感觉走,爱就是爱了恨就是恨了,也许
很自私,但那不也是人类很理所当然的事情吗?我们第一反应总是想到自己怎么办自己会怎样,然后
才是别人。这种自私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并且她不是故意的,她无心伤害任何人,
所以宋仰秋和老夫人可以原谅她的行为。(谢谢happy,每当我发现用心看文的人都好开心,矫情的说,那就是幸福啊幸福)
谢谢每一位愿意收藏专栏的筒子,鞠躬~




近墨者黑
  

  几天后,温宛梨和陆明旸成了亲,只请了最亲近的几个人,没有宣扬没有铺张,安安静静的拜了堂,然后像世间所有平凡的夫妻一样,开始了他们柴米油盐的生活。
  
  陆明旸并没有多么正式的求婚,他只是在某个午后,抱着肉包懒洋洋的看着她揉面团,然后忽然说出一句:“宛梨,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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