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观主义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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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主义的花朵-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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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愿意去幼儿园我已经忘了,反正是不愿意。被强行放到幼儿园以后,我谁也不理,整日抱着自己的小枕头在院当中站着,到了晚上,又是整夜地哭,闹得所有的老师孩子都别想睡觉,威胁恐吓和好言相劝一盖无效。如此闹了三个星期,我被幼儿园开除了。据说我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被这个叫艺大幼儿园的文化部幼儿园开除的孩子,不管父母怎么恳求保证,他们坚决不要了!

  我成功了,回到了父母身边。但我的嗓子彻底哭坏,直到现在还是一幅哑嗓,外带慢性咽炎。

  我小时候是大院里著名的健康宝宝,又白又胖,两个脸蛋永远塞着小苹果似的圆,人送外号“磁娃娃”。再看看我现在,瘦得一阵风就能吹走,为什么?——两岁起身心就受到这么大的创伤,长大以后的情况可想而知,在与生活中一件又一件不如意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中,我从一个白胖宝宝一点一点地憔悴了下去。

  有时候我妈还会说:小时候脾气可真坏,幸好长大变了。变了吗?我可不这么想,人说三岁看老,我的脾气依然很坏,依然任性得惊人,对于我认定的事情依然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把南墙撞塌也不回头,倒要看看我和南墙谁更硬,生命不息撞墙不止,撞死了算!
开广告公司的同学在北影的摄影棚拍广告,我去文学部交了剧本大纲出来,跑去逛荡了一圈。布光的时候,男演员和沙拉酱的英国代表在那儿用英语交谈,说起话来手舞足蹈,他个头本来就大,站在场地中间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叫他关键,说拍过什么什么电视连续剧,我很少看电视也就无从知晓。

  后来大家一起去吃夜宵,他坐到了我旁边。

 
  我看得出,他的过分多话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他的故事要不是那么冗长的话本来已经做到了。但他表达能力不强,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该多说,什么地方该少说,在启承转合的地方也控制失当。我出于礼貌勉强没有打哈欠,不过他的目的还是达到了,我们算是熟悉了起来。

  那以后的周未他打了多次电话请我出去喝咖啡,我都拒绝了。

  那阵子我心灰意冷,对男人缺乏兴趣,一个给我无关感觉的男人就更不必说。但我是个有教养的、虚伪的知识份子,我的拒绝说得婉转动听。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使他一直不肯放弃,我们从一开始就缺乏了解。

  关键是我见过的最能在电话里闲扯的人,电话打上两三个小时算是稀疏平常,我想这是长期住剧组养成的习惯。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总是听电话听得耳朵生疼,对付无聊他是挺有一手,我甚至怀疑他是否会感到乏味无聊。说起来他倒是个有生活热情的人,做的意大利肉酱面和中国醋溜白菜一样美味可口,杂乱无章的教育和经历使他保持着每早必喝蒸馏咖啡和每餐必吃大蒜的毫不搭界的习惯,用中文表达的时候错误百出,英语则说得十分流利。(他去了美国五年,想济身好莱坞,结果可想而知。)他是个山东大汉,长得又高又壮,按通常标准是个漂亮小伙子,只是那是种与我无关的漂亮,总的来说他这整个人都与我很不搭调,我也从没把和他的事当真。

  他为何迷恋上我,有一阵子颇令我费解,他以前交往的姑娘都是年轻的女演员,他热情的天性倒很能讨她们的欢心。后来,我把他对我的热情归结为我对他刻意拉开距离而造成的反作用,在我们交往的时间里我对他一直是个难以捉摸的人,我从未让他在我们的关系中做过主。说到底不过是种征服欲,因为他野性实足,这欲望也就格外无法控制。

  说起来关键天性善良,对别人也很宽厚大方,他是个凭本能生活的人,恶与善的界限就变得十分模糊。他时常做出一副有教养的样子,但那只是个假招子。如果他对你好,你倒是可以相信那完全出于真心,而不是礼貌和教养,他不懂那一套。这就是他最初令我感到有趣的地方--他是一个穿着西装的野人。

  他有许多我闻所未闻的传奇经历,做过两次牢,一次越狱成功,倒过汽车,偷过古画,甚至在国外抢过东西,他的犯罪经历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没有任何道德界限会使他畏首畏尾。关键运气奇佳,他的犯罪经历并没把他送进过牢房,他做牢都是为讨女人欢心而惹下的麻烦。他对待女人总是很痴情,但凭我自己的经验,他对女人的好,有股独断专行的味道,不是女人喜欢的方式。总的来说,他不懂得女人,也不关心她们到底想什么,到底要什么,就是说他要为一切做主。

  “你是个肤浅的人。”我曾经当面这么告诉过他,他当时只是笑。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在掩饰尴尬,不在意也是很有可能的,他这个人盲目自信,而且那时我既然已经和他上了床,他可能认为不必为这种话费神。

  但是这对我却不一样--我可以和一个肤浅的人上床,却不能忍受他表现肤浅。他在众人面前每说出一句蠢话,我便马上无地自容,远远地躲到一边假装根本不认识他。因此我们少有的几次出行,总是闹得不欢而散。

  我不准备再这样胡闹下去,要求和他分手。

  他本该是我生活里被一带而过的男人,为了无法忍受这种侮辱,他不惜一切代价,使尽一切手段要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还真的做到了--在我说要分手的时候,他雇了人要来砍掉我的一只手。因为我跟他说,我现在只想用双手写作,不想和男人来往。

  那天上午,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电话,说他接了一笔钱要来向我讨一笔债。我马上听出了那男人的山东口音,对关键竟会做出如此无聊的事难以置信。

  “这是我们俩之间的事,你告诉关键我没有做过任何可指摘的事,我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陪着他,在他没钱的时候借他钱!他没有任何权利如此对待我!”

  那陌生男人听起来不善言辞,一时不知该如何应答:“关键,我不认识什么关键,我只认钱。”

  “你不认识,你不是山东人吗?”

  男人喃喃着,不知该答是,还是不是。

  后来,关键的朋友向我证实那是一个打自山东的长途,他确实请了人。如果他想找一个为了几千块可以跺掉人手的人他是容易找到的。据说我的义正辞严,让那家伙打了退堂鼓。

  三天以后,因为我居然对恐吓电话置之不理,不肯向他求饶。关键在酒后砸了广告公司的一间办公室,以此迫使他的朋友不得不打电话把我叫去。

  一幕丑剧,丢人现眼,无地自容,让我深深感到做人的失败。如果可以永远不见他,我情愿少活几年。老大不小了,真该好好检点自己的行为,否则不想见的人越来越多,为此每人减掉我几年寿命,我只能年纪轻轻就完蛋了。
 俗话总是对的,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果然。我一看见徐晨晃着他的大脑袋,笑眯眯地冲我走过来就知道完了。

  “丑闻啊,丑闻!”他在我耳边悄悄说。

  “别烦我。”

 
  我热情地和一娱记打着招呼走开了。没过一会儿,徐晨又绕到了我旁边,嬉皮笑脸地看着我,让我对戏剧现象的评述就此打住。

  “你到底想说什么?”

  “丢人!”他一言以蔽之,“找的什么衰人啊。四流男演员,档次太低。”

  “至少也是三流!”

  “反正丢人。”

  “只许你丢人,我怎么就不能偶尔丢丢人呢?”

  “你也承认丢人了?”

  我眼珠朝天,不承认也不行啊。

  “以后别干这种事,我是说真的。”

  “喂,我也有正当的性要求。”

  “当然,但是你是女的,在男女关系中始终还是弱者。”

  我现在不打算和他讨论这个。

  “真的,不安全。”他恳切地说,“如果你真的需要,可以告诉我,看在咱们多年友情的份上,我还真愿意帮这个忙。”

  “多谢你了。”

  “不客气,英语说You're wele。”

  “见你的鬼吧。”

  “英语说Go to hell。”他用快乐的调子在我背后大声说。

  可以跟你上床的人有很多,但是可以跟你交谈的人很少,而既能上床,又能交谈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Eurythmics,韵律操,他们是80现代初英国最棒的电子合成器流行乐组合。主唱女歌手Annie Lenox编写演唱了《惊情四百年》的主题曲,尽诉Dracula伯爵寻觅爱妻四百年的《吸血鬼恋曲》(Love Song For A Vampire)。〃Loneliness; Hopelessness to search the end of time,For there is in all the world no great love than mine。〃孤寂,绝望,寻觅到时间的尽头,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够超越我的爱。“歌手出身在苏格兰,钢琴和长笛。

已经六个月了,陈天没有再打过电话,我也没有。他没对我说过什么,我也没有。发生了什么事?没有,还是没有。

  有一次,陈天谈剧本的时候跟我说:“我想你也同意,爱情是一种折磨。”

  我自然同意。

 
  “得看到这种折磨在这个人身上的份量。”

  公司的老黄一直坐在对面,面带笑意,不时抬头看看我们。老黄走出去的时候,陈天的手指划过我的手背。是的,爱情是一种折磨。

  我越来越感到陈天离我的生活十分遥远,我开始倾向于把他对我的感情理解为对年轻女孩的一时迷恋,而我呢,不过是被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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