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超神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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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超神空间- 第3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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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踏踏踏……的小声踏雪声传来。

    只见那最大的那一只獒犬走了过来,正是白子岳所附身的这一只,他走过来时,杨桐洪雪娇等人也陆续被清醒了过来。

    杨桐,洪雪娇,景雨行,永春郡主四人顿时一惊,还有身后暗中保护的几个武道宗师级的护卫,都看出了这獒犬眼神的不同,那居然有着灵性灵光,不再是畜生,当下景雨行厉声急呼道:“这是鬼仙,鬼仙附体才有的手段,阁下是谁?”

    “小辈,倒有些眼力……我来这西山只是来探望纯狐一族好友,发现你们几个跑来这打猎,还好你们几个没做什么事,哼,不然今天谁也走不出西山……莫要惊慌,你们这几个小辈还不能让我出手,杨拓和洪玄机在场还差不多。”

    “莫要挡我路,能在此地亲眼目睹并听到这两首千古雪梅绝诗诞生,而这姓洪的小子又机灵的画出了刚才的意境,这画与诗的主人都签了字,我这见证者,可不能错失了这热闹,这可是日后可流传千古的美谈佳事。”

    那白子岳所附身的獒犬,像人一般临时开了喉舌穴窍,说起了人话,话说完后,无视了众人的注目礼,来到画桌前,停了下来,獒首又细细的评赏了一遍画作,似乎刚才那若有若无的意境又浮现了。

    “好诗,好字,好画,还将刚才那种意境画进了三分,这诗画当真是想抢走啊……只是这种事却太伤风雅了,也罢,也罢,我便提笔作个见证,也不枉我来这一趟,当真是大幸事矣……”

    獒犬只有爪子,怎能握笔?但见它獒首一凝,看向桌上王道一刚刚签完字的毛笔,那笔无声息间飘浮起来,像是无形中有人握住了它,随后也在画上挨着王道一的名字,写出了它的名字,白子岳。

    “噫,这字,嘶,这字好生奇特,笔迹瘦劲,至瘦而又不失其肉,转折又见藏锋,何等雄奇!这是你的字?你所独创的字体吗?啊,是了,是了,能作出这般千古雪梅诗的人,心中自有雄奇沟壑,妙也,妙也,光是这字就不虚此行了。”

    白子岳提完字,刚想直接离去,可眼睛看到了王道一的字后, 当下就吸住了眼睛,为何?因为王道一所用的毛笔字,正是华夏最有名的宋皇宋徽宗所创的瘦筋体。

    当年宋徽宗,笔法瘦硬,初习黄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体。

    这字体‘天骨遒美,逸趣霭然’极具强烈色彩,可谓是‘如屈铁断金’。是现代书法界必学的一种书法。

    王道小学生时期学毛笔字,那是羡艳极了这种美字,可惜,他那时性格跳脱,没心思下毅力练字,长大后,又是忙于上班工作挣钱,字也就那样了,不能说丑,那也差不多了。

    一直到王道成为无限超神空间之主,修为日深后,在地球的日子里,闲时就恶补恶练回了这字体,终于在书法上的功力达到了常人难以岂及的境界,不说是大宗师级,那也差不多了,再说了大宗师级的书法家可没有像王道这样修为这么高的,元神期高人,练个字一天的功夫比凡人一年的功夫还要离谱。

    今日签名,他下意识的写下,却是用的这瘦筋体书法,让没见过这种字体的白子岳又是一阵叹服。

    白子岳的惊叹引得杨桐,景雨行一阵好奇,但因为对这未知附体鬼仙的忌惮,都暂时不敢上来,只好强按住好奇心不敢动。

    而白子岳也没有逗留多时,又看了一遍诗画,还有王道一的字,随后又回到雪地趴下,下个瞬间,这獒犬浑身一抖,一双狗眼睛已经失去了那灵光,杨桐等人知道,这鬼仙离去了,至少明面上如此,至于还有没有在附近监视那就不知道了。

    ……………………(未完待续。。)

第29章 真想抢走啊

    ……………………

    杨桐景雨行四人虽还有些担心,但白子岳的话,也引起了他们好奇,不约而同的来到赶到酒桌上,看起了这诗画,还有洪易,王道一,白子岳的签名。

    洪易离的最近,强打起精神,爬了起来,看向王道一的字。只是摇头,一个劲的摇头。

    “枉我还对自己的字颇为骄傲,今日见了道一兄的字,羞愧矣。”

    其实倒是没那么夸张,洪易的字和王道一没那么大的差距,只是他现在才十六,字才刚刚有自己的风格,已经是极是天才了,而瘦筋体那可是华夏千古美名的字体书法,又是第一次在这世界出现,所以洪易才有此叹。

    随后四人赶到。

    “嘶!!这画!这诗,还有这字!我,我已无话可说。”

    “白?白子岳,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我们居然碰到这个老怪物,居然一点事没有。太幸运了,太幸运了。”

    “看过此诗画,不得不说那位妖仙说的没错,真的将刚才那奇异的意境画出了三分,此诗,此画,合在了一起,构成了一个奇异的意境,这诗也没说错,确实是千古雪梅诗,名留千古的美事。”

    “不行,我要签字,我也是见证者,我也要签字。”

    “我也来,我也来。”

    “我先来,我先来。”……

    景雨行和杨桐甚至开始争抢起来,后面洪雪娇。永春郡主也加入了战团,最后按身份排列,先是杨桐。景雨行,永春郡主,还有洪雪娇纷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是屏气凝神,用上了自己十二万分的精神写出了自己最好状态的字迹。

    这种流传千古的事情,上面的签名字要是写的差了,那对个人而言。那就不是流传千古的美事,而是大大的丑事了。因为那亵渎了这诗,画。字,还有意境。

    等到杨桐洪雪娇等人在诗画上署了名后,天边的太阳已渐渐落下,已经是黄昏了。杨桐等四人在仆人的劝告下。不得不告辞了,今天这下午的事情太具有传奇色彩了,杨桐四人一整个下午都处于过山车一般的心态。

    先是兴奋发现纯狐窝,再尔是惊奇遇到王道一,随后是三言两语,用诗引得他们无法拒绝的坐下喝酒赏雪,还有那三只纯狐倒酒伺候,再尔是王道一的几篇诗作震惊全场。后面的雪梅一二一出,所有人都‘斯巴达’了。结果这还没完!

    众人中最不起眼的洪易也绽放出了让人不能无视的夺目举动,画出了这必将千古传闻的《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将刚刚那种文人骚客赏雪赏梅,谈雪论梅的诗情画意的意境给画出来三分!这诗画,是诸多巧合下才创作出的一幅几近入道的作品。

    连那天下闻名的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也给引了出来,附身獒犬出来,提笔留下署名,见证这一下午发生的传奇。

    虚脱了,彻底虚脱了,不指是洪易虚脱,杨桐四人也同样如此,当真是又惊又喜又恐又怕又兴奋!这要换个心脏不好的,非整晕不可。

    四人骑上马时,都感觉有些全身发软无力,这不是喝酒喝的,而是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相信他们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下午,甚至还将以这个下午为荣。

    因为他们都知道,不论他们的身份多么高贵,但在岁月流逝下都将渐渐什么都不是,而这个下午,他们是见证者,某种意义上他们已是不朽,这是再高身份的人也谋求不得的。也是文人骚客毕身所求。

    西山外,杨桐四人刚刚还一幅醉熏熏的模样,可一远离西山,刚进玉京城后不久,冷汗却直接在四人头上直流。

    “当真是大幸运,来西山本想趁着大雪猎狐,一来能让最近受宠的元妃娘娘高兴,二来也能猎来两只纯狐做皮帽,本以为能发现纯狐窝是幸事,却没想到是天大的祸事,这西山的纯狐居然和那白子岳有关系,万幸啊万幸,若非有那位海外异人,今日我等要是对那几只小狐下手,怕是我们四个谁也别想走出这西山。”

    这当然是个美妙的误会,就算没有王道一在,白子岳也是提前就在一旁守护了,也不可能让他们伤害到小菲小桑它们,白子岳自持身份,也不会向他们这些小辈出手,但是,杨桐四人不知道啊,他们自己脑补了情节,若不是王道一在这,他们必然是要强拿下那三只小狐的,那洪易在又怎么样?不过是妾生的儿子,洪雪娇可是二小姐,有她在也容不得洪易保住那三只小狐。

    “我也没想到洪易会认识这位海外异人,前些天就听下人说了他要来西山为母亲扫墓,没曾想结识到他。”

    “奇人也,当真是奇人,玉京城中那些书生文人,狂生狂士,我等也没少见,但却没一个比得上这位,我等初见他时,现在想想他的眼神,是从容不迫,没有半点波动,我等身份告明了也没见他有丝毫变化,更绝的是那一首‘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此诗一出,当真是说到我等心里去了。”

    “对,也是因为这首诗,我等才没有对那三只纯狐下手,现在想想,还是一身冷汗矣,谁能想到那白子岳与这些纯狐有瓜葛呢。”

    “哈哈哈哈……哪里管的了这么多,再给我一次选择,这次西山我还是要来,这雪梅一二诗一出,还有那幅画,我等能在其上署名,此生足矣!”景雨行疏狂一笑,极是畅快。

    “哈哈哈哈哈,我也是如此想的。”杨桐同样哈哈长笑起来,极是愉悦。

    “咯咯……你们这两个狂生,现在到说些马后炮的事情了,刚才怎么不狂呢。”永春郡主娇笑一声嗤笑着。

    “只是可惜了那幅画《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那位白子岳有句话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真想抢走那诗画,只是这种事太伤风雅了,万幸的是,我等署名成了那诗画的一部分。”

    “嘻嘻……世子确实不能这么做,那无异于焚琴煮鹤般的恶事……噫,景雨行,你也是这么想的么?”洪雪娇似笑非笑的看着景雨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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