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之我是威克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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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之我是威克汉姆-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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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简回到,伊丽莎白抢先开口:“妈妈!我并不稀罕去那儿。既然简被邀请去尼日斐做客,你应该替她感到高兴才是!”
 “好吧。”班纳特太太显然高兴不起来,在她的坚持下,简骑着马去了尼日斐。
简走了不久,就下起大雨来。让几位班纳特小姐担心不已,生怕简染上感冒。班纳特太太却是为自己的英明高兴不已。
 “这样子简就得在尼日斐花园过夜了!”
当第二天小厮又送来信,班府都知道简生病了,伊丽莎白立刻动身,要独自一人去尼日斐。班纳特太太没有阻拦。在心底她可是得意到了极点:这样子她的两个女儿会在尼日斐待上好几天,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达西仔细阅读了第二遍,才放下手中的资料。
 “乔治。威克汉姆,二十六岁,故籍德比郡,就读于剑桥大学法律系,后投身军旅。。。。。。”
 粉饰得可真够好的!达西冷哼,他可清楚,那家伙读了整整五年的法律!中间绝大部分时间,对方毫无疑问都是在玩乐中混过。
 “入伍训练中表现出色,升下士。后于第三次反法同盟中表现优异,屡建功勋,升上尉。后入皇家陆军学校进修,成绩优异,完成学业后升少校。现供职于麦里屯二级作战指挥部。”
屡建功勋。。。。。。达西默念这几个字,思考着。第三次反法同盟,联军的表现,他还算是清楚的。是什么重要的功勋,会让对方有那么大幅的升衔,还能让军队这样保密?
桌上这份资料是他托政府里某位弄出来,算是非常详细了。看这样的履历,随便放在某个二十六岁军官身上,达西都会认为对方是个前途光明的年轻人,唯独不会是乔治。威克汉姆!唯独不会是这个家伙!达西又回想起当初舞会上,对方平静的眼神,仿若无事的神态,一如他过去那样善于伪装。
那家伙,根本就没有改变,反而更加狡猾了!达西分析出了这样一个结果,感觉很不舒服,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般。
 “咚咚!”传来几下敲门声。
 “进来。”
 彬格莱探了大半个身子进来:“达西,你可没忘掉和弗斯脱上校去打猎的约定吧?”
达西挑眉:“你不用继续陪着那位班纳特小姐?”
 彬格莱干咳了一声,回答道:“不是有她的妹妹一直在陪着她?所以就不需要我啦。”
达西点了下头,把东西锁进抽屉中,跟着彬格莱骑马出了尼日斐花园。
在麦里屯西北边是一大片树林和灌木丛,紧靠着西边又是大片的平原,确实是个狩猎的好地方。
达西和彬格莱策马到那里,弗斯脱上校已经等候多时。在他身边有两位军官,蓄着胡子的那位佩戴上校军衔,大概是新到麦里屯的军官。另一位骑着枣红色的高头大马,笔挺的身姿,金色的碎发,显得英气逼人,他赫然就是。。。。。。

 



第14章 幼狼
 打猎?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正好出去散散心,再加上华金这个刚到的校友,三个好汉一个帮,促进友谊这种事嘛,威克汉姆答应了弗斯脱上校。
可等彬格莱和达西到来,威克汉姆就郁闷了。看到一脸泰然的弗斯脱上校,他还是怀疑,这不会是上校故意的吧?
他可不会心虚!威克汉姆索性跟着上去,主动打了个招呼。
达西没什么表情。很快打猎开始了。
十一月份的乡下,草木枯萎,却仍旧是个打猎的好时候。
 “只要还没下雪,就有不少动物会出来搜寻食物,甚至比平常还要多。”弗斯脱上校说得没错,他们一行人仅在树林边缘,就已经猎到两只野兔。
 “我们分头行动吧。”即将踏入森林的时候,弗斯脱上校又建议道,“这片树林不算大,基本不会有大型猛兽出没,注意安全就好了。过阵子,我们就在树林对面集合。”
众人都同意了。
达西扫了眼正在装填子弹的威克汉姆,双腿夹紧马肚子,沿着中间一条小路进入了树林。
林地里积了厚厚一层落叶,加上前几天的雨水,底下都已经腐烂了,这样的路并不好走。但达西座下是一匹血统优良的阿拉伯战马,缓慢而平稳地前行在这样的林地上,倒也显得游刃有余。
 “簌簌!”突然从左前方传来声响。
达西警觉地举起猎枪,指向那个方向。一溜黑影急速窜过去,居然是一只黑褐掺杂的狼灌,个子不大,估计还没成年。
达西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它前侧约一英尺处,把它惊得疯狂向前逃窜。
达西果断下马向前追去,跑出四五十米,不出意料失去了猎物的踪迹。他只得回头上马,继续向前搜寻。
接下来一阵子,达西没发现什么动静,偶尔远处会传来声枪响,大概是某个人发现了猎物。直到战马嘶啸了两声,并且不再向前,达西一惊,才发现前方的灌木缝中趴着一只土狼。
土狼显得非常狡猾,在达西把猎枪指向它之前,居然一直趴在那儿,没有丝毫的动静。
出乎意料的是,它没有掉头逃跑,反而往一侧窜去。“砰”,躲开一枪后,它直接朝达西冲过来。
 “砰!”
土狼趔趄了几步,倒了下去。
达西没有放松警惕,把手枪放回去后,又赶紧往猎枪里填装子弹。
 “呜呜。”一小团白色的东西跑到死去的土狼跟前,拱了几下,又发出咽呜的声音。
达西把刚举起的猎枪放了下去。
只是一个幼狼,难怪土狼刚才没有逃开,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吗?
达西没有把死去的土狼充作战利品的打算,正要催着战马向前,突然又一声枪响。
 “为什么要开枪?”达西转身,冷冷地盯着十米开外的威克汉姆。
这是达西第一次主动开口,却让威克汉姆很不爽,自己为什么要管这种闲事?难道他傻了,居然主动上门给对方找骂?而且,难怪以前的自己会不喜欢跟这种人相处,果真是不好说话。
既然感到不舒服,他就索性揄揶起对方来:“狼可是种记仇的动物,有些狼会一直记着仇人,过个几年再慢慢找机会报复。达西先生既然这样有善心,是我多管闲事了。”
达西低头看了看倒在土狼旁边的幼狼,哼了声:“那也是我的事情。何况,人比狼更会记仇。”言罢,调转方向,骑着马走开去了。
什么意思?威克汉姆回味了下最后一句话。不会是在说我吧?好像,只有这个解释最合理。。。。。。威克汉姆摸了下鼻子,感觉很冤,他可不会傻到去得罪一个有钱有权有势又冷静深沉的家伙。。。。。。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众人陆陆续续到达树林另一面。
 “真是收获颇丰啊!”威克汉姆看到彬格莱马背后的袋子胀鼓鼓的,不由地感叹了句。心里却腹诽,这货带什么猎犬,根本就是作弊嘛!
毫无疑问,一行中唯一带着猎犬的彬格莱收获最多。其他人也猎到不少野物,加起来倒也不少。
 彬格莱显得兴致高昂,热情对众人道:“有这么多收获,我想尼日斐的厨师一定能做出一桌地道的野味,你们是否愿意去我那里做客?”
众人纷纷表示同意。威克汉姆耸了下肩,最后一个答应,暗中撇了眼达西,对方依旧是毫无表情。
。。。。。。自己太敏感了吧,不就是一次做客,何况尼日斐的主人又不是他。

尼日斐花园是麦里屯及周围一片地域上,最豪华,最有气派的建筑。然而包绕着它的大片漂亮花圃和树林,又让它丝毫不显得庸俗。
到尼日斐的时候,差不多快五点了。仆人们利索地接过一大堆猎物,在彬格莱的吩咐下,厨师和厨娘们会以最快的速度,弄上一桌美味的晚餐,好好款待到来的贵客。
达西称有事情处理,直接回到了书房里。彬格莱则急切地去看望卧在病床上的简,结果,居然只有彬格莱小姐一人在客厅里接待三位客人。
威克汉姆很快感觉到了彬格莱小姐的不正常,她打量自己的眼光,貌似很诡异,他有什么值得对方如此看待的?
考虑到她是达西的朋友,达西不可能不解释舞会上那事的原因,所以最大的可能,嗯,是她在猜测自己跟达西间有什么样的恩怨?果然,彬格莱小姐假装作饶有兴趣,打探起威克汉姆的过去来。
 “威克汉姆少校,听说你才二十六岁,在你这个年纪,可真是年轻有为!”
 “彬格莱小姐过奖了,弗斯脱上校才三十出头,恐怕年轻有为更适合他呢。”
华金上校笑着插了句:“我就明显不适合这个词啦,我可已经是四十出头了。”
 彬格莱小姐笑了笑,等众人停下来,接着问道:“不知道威克汉姆少校是哪里人。”
 “英国。。。。。。好吧,英格兰,呵呵,是德比郡。”话虽然这样说,威克汉姆心里很郁闷,他能说他是中国人吗?
 彬格莱小姐勉强笑了笑:“您可真会开玩笑。德比郡,居然是跟达西一个地方的。”
威克汉姆露出惊讶的表情:“哦?那可真是巧合!”
在威克汉姆滴水不漏的回答中,彬格莱小姐既要兼顾其他两位客人,自然没有得到什么答案。
 “韦翰,我猜她是看上你了。”趁着彬格莱小姐去找赫斯脱夫妇的空档,华金低声打趣道。
威克汉姆郁闷地回答:“为什么不是你呢?都说女人的心如大海般深沉,也许她可是故意在你面前表现呢!”
 “哈哈,别开玩笑啦,虽然我妻子去世多年,而且我的条件不比你差,但我很少想过这种事情啦。”
威克汉姆耸肩:“很少,也不是没有过嘛,我看你刚才的样子,明显就是有。我觉得,你们间还真非常有可能。”
弗斯脱上校非常有兴趣地听着两位同事相互打趣,时不时还微笑着说上两句。
华金是威克汉姆在皇家陆军学校的校友,典型属于大器晚成的那种。虽然他已经四十出头,却喜欢跟人开玩笑,算是威克汉姆的好损友。
过了阵子,彬格莱先生从二楼走下来。
 “抱歉,刚才我有些事情要处理。”彬格莱先生说得诚恳,却不知道他的姐姐已经把他扔下客人跑开的原因,用抱怨的语气说得七七八八。
 “理解,非常理解。”威克汉姆很久没有显露的劣根性有些复苏的迹象,一本正经道,“彬格莱先生毕竟有重要的事情去做。”
华金非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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