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J大二年级的纪腾腾,是这个校园里一道明亮的风景线,也是别人仰望羡慕的高度。
这一年,我的表妹林沫沫,举行一场个人小提琴演奏,我被邀是她背后的舞蹈员。于是,我拾起了阔别两年舞台的舞蹈,拾起了从小练到大的圆舞曲。
排练很辛苦,但是我却不在乎,在纪腾腾的世界里,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没有到不了的高度。
直到,这个下雨的傍晚,我遇到第一个,比纪腾腾还高高在上的人。
雷声过后,细雨一场。
下课铃声响起,有的同学甚至比老师还先迈出教室,陆陆续续里,校园上的人越来越多的离开,花花绿绿的伞成了一个美丽的世界,如同河里的河灯一样,缓缓移动。
走廊里站了不少的同学,抱着书的,埋怨着的,打电话的,发短信的,听音乐的……直到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看着手表上的时间,想着要给沫沫一个电话,今天的排练我得迟到了。
信号不是很好,走了几步站在走廊下最接近台阶的地方,再两步就要淋到雨了。
手机刚刚开始拨,就听到了身后的人声,突然一阵小声的喧哗,然后又寂静了。电话无人接听,沫沫应该在独自排练,我一转身就看到了面前的程逸枫。
原来,我是无比熟悉这喧哗的,也是无比熟悉这寂静的。
他和我一样,低调的出现在这个校园里,在别人的眼中是富二代,学习成绩好,话不多,但是为人和善,我知道这是相处之道,也知道真正有背景的人,才会这样为人处事。
我们点头相交,身后的同学样看着我们,小声的议论着,但是我听到了。
“真是金童玉女啊……”
“果真是BBS上最登对的俊男美女……”
心里小小的喜悦了一下,我知道,我是个俗人,从第一天知道这个校园里有个他里,会不知不觉的聆听他的事情,会不知不觉的寻找他的身影。
内心里面的那种自傲,那种清高,把灵魂都一点点的在拆除。
其实他不知道,这不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从我十六岁的时候,已经开始懂得如同在宴会里脱颖而出,也知道如何去看待一个人。
是的,一个人,喜欢的一个人,将来的那个人。
在我的世界里,是一个浑浊的圈子。
圈子里的人不缺乏最优秀的、最合适的、最门当户对的。
当然,不用我多说,大家都应该明白,这是每个圈子里的潜规则。
我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可以爱的话,我一定会努力爱、用力爱、深深爱。
如果没有遇到,毕业后,我会和常飞越联姻,这不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这只是一个过程。因为纪家需要,也因为,我无法逃开这个圈子。
就像你与你自己的父母,无论有多大的分歧,无论闹得多么不可开交,哪怕要脱离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了,那么亲爱的,你仍然逃不开自己身上流着他们给予的血脉。
很早以前我就告诉自己,如果逃不开,我就理所当然的去幸福别人给予的幸福。
但是,程逸枫出现了,比我期待中的还要早两年,让我不由自主的沦陷。
“看,那不是余曼吗?”
顺着这个声音,我们都看过去。
余曼,我的好朋友,也是一个宿舍的室友,郑鹏程拿着雨伞来接她,两个人在宽大的水泥道上离开,原来只是所有风景里面最普通的伞,遮掩了他们身上的所有光彩,可是她的笑声那样的好听,被收起的雨伞让郑鹏程拿在手里,而一身白裙的她就像一朵盛开的洁白百合,在淋沥的小雨下格外的清丽眩目。
她脱下了鞋子,两手提着自己的裙摆,旁若无人的往面前的郑鹏程身上踢着水玩。郑鹏程一边躲,一边也配合着她玩的肆无忌惮。
他们在雨中的玩闹中,天空突然停止了落雨,彩虹也在天际形成一道风景,我微微的一转头,看到了程逸枫好看的侧脸,他的眼睛直直的看着那个正和郑鹏程相并走远的白色身影,弯了弯嘴角,裂开一个弧度。
那个晚上,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到达舞馆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排练的,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家的。
平时注重仪表的自己,回到家的时候抱着整整一大盘的意大利面用叉子叉着往嘴巴里不停的吃,那一天唯一的感觉就是饿,一种从未有过的饿,完全不顾及身体、身材的暴饮暴食的饿让我想着那个不可以言语表述的风景,那种流光溢色,那种不安,极度想要放纵。
我知道,我看中这个男人了。这个让我会努力爱、用力爱、深深爱的男人。
第二天,我就拿到了程逸枫最完整的资料,呵呵,整个J市令人闻风丧胆的黑帮首领程殿的长公子。
我心里的一根弦突然就断裂了,断裂的声音不是一瞬间,而是一首曲子,圆舞曲,悠扬绵长。
悦耳的声音里,我仿佛看到了与他一起平起平坐的高度,不必仰望,只需要平视。
当然,这也是彼此最容易到达的方向。
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势力,政界与黑道本就有着黑幕下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且,光明的背后并不是黑暗,正义的背面并不是邪恶,所以,爱的背面并不是绝望与惨烈。
回到宿舍后,我开始与室友们聊天的方向转移到了平时并不开口的八卦倾向,当然,主流的焦点无外乎是我想听到的那个信息。
余曼与我一成不变的友谊里还是有了破绽。
她不再像其它的室友那样聊到程逸枫的时候,泰然自若,甚至偷偷的回避这个人。
原本就平静安宁的她,一直就像一朵紫藤花一样,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喜欢白色的裙子,紫色的衣物,平静得,就像是沙漠里毫不起眼的一粒细沙子。
当然,在纪腾腾的眼里,这世界的男男女女,除了程逸枫,都只是一粒沙子。
沙子余曼接下来的一段时光都在躲躲藏藏,要不就是泡在图书馆里不到熄灯不回宿舍,要不就是一下课就冲到宿舍叫外卖,或者让室友带回来,并且,接二连三的接到鲜花和礼物。
我笑着和她打趣,一定是郑鹏程的大手笔,她却面上羞涩、不安、无奈的说,不是他。
我有些纳闷,这两年来,郑鹏程虽说在国外读医学,但是一有时间、假期都是毫不犹豫的归国看她,两小无猜的他们在世交的关系,当然,余曼也透露,两家的长辈都希望他们将来能结为连理。
我知道她是富家小姐的女儿,对于这种门当户对下的联姻,早就见怪不怪了。我甚至还知道,以余曼的性格,反叛的机率不大。
可是,就算我能算到开头,也算不到结尾。
假如那个人是程逸枫,不管一个人的性情多么的逆来顺受,也会有反弹。
当她告诉我,送花和礼物的那个人是程逸枫时,仁慈的上帝,那一刻,我聋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一直不开心,而余曼却是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这样的她出现在我的面前,不再是一粒细小的沙子,而是沙漠里的一株仙人掌。
我们一起走在校园里大道上的时间少了,一起吃饭的时间少了,偶尔看到她的时候,都是在笑着看短信,打电话,小小的梨涡里面都盛满了幸福,月牙的眼睛都泛滥着白月光。
我是纪腾腾啊,这样美丽、优雅,成功、万千宠爱集一身的纪腾腾啊。
程逸枫,你与余曼相遇的那一天,是我先站在你的面前的,可是为什么,你却把视线轻晚的移向了纪腾腾之外的别外?
我无意对余曼越来越好,许多时候看着她,内心里面涌上来千千万万的无奈,茫然,发呆共同交织。
我送她许多美丽的、昂贵的东西,这种不由自主的好就像看中了别人的东西,想要用自己更多的好东西,与她交换。
许多时候,总是躺在床上,一个人睁着眼睛,把自己暗恋的心情拿出来透气,才不会这样沉重的让自己负担不起。
可是那样优雅、俊美、笑得幸福的程逸枫越是让我想征服,越是没有力气去攀登。时间流逝的从来没有这样缓慢过,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每一刻都是心痛与无可奈何和无言开口的痛。
沫沫的演出终究还是被我搞砸了,情绪不佳,注意力不集中,排练频繁出错,让她担心不己的换了人选。
我开始审视自己的生活,友情已经不再如从前那样的单纯,演出也出了错乱,站在已经设计好的舞台上,我独自一人看着台下整齐排练的座椅,空无一人。
五光十色,缤纷多彩的灯光下,只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黑暗的,模糊的,孤独的……
那个晚上,我才发现自己丢失了许多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比如快乐,比如自信,比如方向……
最后的时候,我打开了音乐,缓缓的起舞,一场自己最熟悉的舞,就算自己失去了心神也可以随着音乐一直跳下去的舞,让我在音乐停止的时候决定,我要站得更高,我要亮得更炫,我要所有的人都把目光转移在我的身上,当然,一定要包括他。
回到家中的时候,纪典优,我的弟弟告诉我,最近的股票动荡方向显示应该是有人在幕后操纵,让我把手中的尽早处理。看着那些红黄绿交织的版图里,我头脑一热就点击了“余氏集团”。
当然,这无不是一次机会。
趁着股票的动荡,我打电话吩咐下去,暗中对余氏进行了收购。
收购情况相当的顺乎,几天下来我就已经掌握了了余氏近百分之三十,并且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和惶恐。
再收购百分之五,我就可以明正言顺的进入余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