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带来了吗?”萧云问道,抬头看了眼有些年头的门楣,沧桑感油然而生。
“带来了,在二层关着,不过,您还是先去一层的里屋瞧瞧吧。”李佛印低声道。
“为什么?”萧云扬起如刀双眉。
“魏小姐来了,正在里屋休息,哭了好久。”李佛印没敢把情况说得太糟。
“不是说你把她藏好了吗?她怎么找到这儿来了?”萧云讶异道,心一下子紧了紧。
“她自己偷溜出来的,我四点时在一号公馆接到她,就把她带到这里来了。”李佛印解释道。
“胡闹!”萧云咧嘴骂了一句,也不知是骂李佛印,还是骂魏铜雀,甩手就快步进了里屋。
也许是担惊受怕了一个晚上,也许是真的哭累了,魏铜雀正倚在一张椅子上,安详地睡着。
萧云蹑手蹑脚走了过去,看着静谧得如同百合一样的魏铜雀,嘴角的那抹幸福笑意无处躲藏。
“小七!”魏铜雀突然喊了一声,惊醒过来,赫然看见那个在梦里挥之不去的人就站在跟前。
“作噩梦了吧?”萧云柔声道。
魏铜雀呆呆地眨了眨眼睛,似乎在分清这究竟还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等回过神来之后,猛地就崩溃了,扑到萧云的怀里哭得昏天黑地的,止也止不住。当一个女人耍赖撒泼哭闹神经病的时候,根本不是想听男人伸着长脖子又问又解释又对不起又赌咒发誓,她只是欠抱而已。萧云啥也没说,就搂着她,任由那滚烫的泪水侵蚀他的衣服。
也不知过了多久,魏铜雀的哭声渐息,变为一抽一搐,两只眼睛红得像兔子般可爱。
“哭够了吧?太傻了。”萧云微笑望着她,伸出手指,温柔地替魏铜雀拭去残余的泪水。
“刚才梦到你你没事就好。”魏铜雀低下头,不让他看见自己这副梨花带雨的残败模样。
“不是让你藏起来的吗?怎么跑这里来了?”萧云语气加重了几分。
“我人能藏起来,可心藏不住。本来苏楠姐也要跟着来的,我就没让。”魏铜雀小声道。
“好在你没让,不然我就”萧云略带威胁道。
“不然你怎样?”魏铜雀昂起头,像个视死如归的女烈士。
“不然我就担心死了。”萧云连忙改口道。
“哼。”魏铜雀扁着嘴,却不像往常那样抗拒萧云,依然由他环抱着,觉得无比温暖。
“下次别那么傻。”萧云刮了一下她挺俏的鼻子。
“我也知道你肯定没事的,但我就是控制不了想见你,想见到你安然无恙,我才能够安心。”魏铜雀轻咬嘴唇,羞涩地抬头迎上萧云那双黑亮眼睛,轻声道,“自从初三那年,邱式侵犯了我之后,我就把自己的感情锁了起来,之前不管我多么迷恋南宫青城,我也从来没跟他说过,也许他早就知道我对他的情感,所以才这么得心应手地利用我吧。听着南宫青城的话,也接触过很多男人,但我知道,没一个是我真正想要打开心扉的。”
萧云安静聆听。
“可能是一个人久了的缘故吧,慢慢变得成熟起来,不再容易相信男人的话。一个人久了,会比以前更爱父母。一个人久了,对所有的节日大多没什么期待。一个人久了,听到看到别人一对对的很甜蜜,心里多少还是会有些介意。一个人久了,会越来越理性,越来越现实。一个人久了,会上瘾的。我也以为,南宫青城之后,我不会再爱上一个男人,会一个人走下去,但你却出现了,霸道强硬、毫不讲理地闯进了我的世界。我也曾经尝试过控制我对你的情感,可是一点用都没有,爱情是毫不讲理的。”魏铜雀情锁黛眉。
萧云内心在剧烈挣扎。
“你知道吗?我姥爷在我姥姥去世后,曾经对我讲过,他说相依为命就是,当另一个人突然不在了,除了巨大的悲伤,还会迎来更巨大的恐惧。之前我一直没领会透这句话,直到昨晚。从佛印要我们秘密转移开始,我的心就一直悬着,就像上吊一样,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没根没落的,我才意识到你对我的重要性,真的像我姥爷说的那样。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苏楠姐,我认为再也没有比她更高情商的女人了,所以她得到了你最满的爱。七,我不奢求你像爱苏楠姐那样爱我,但我希望你能把我放进你的这里,好吗?”魏铜雀捂着萧云的心脏,柔情万千。
寂静,掉针可闻。
“你真是一个傻子。”萧云沉默了良久,才幽幽叹息道。
“我不是傻子,而是一个疯子,伤害了许多傻子,只为了一个骗子。”魏铜雀淡笑道。
“值吗?”萧云问道。
“值!”魏铜雀坚定点头。
当爱情猛然来袭,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此时无声胜有声,亲吻是最好的情感表达方式,四片嘴唇触碰到一起,就像雨露与花瓣。
半晌,亲嘴亲够了的萧云才离开温柔乡,从里屋出来,由李佛印引着,背起手慢慢上了二楼。
而刚被爱情滋润、坠入幸福的魏铜雀,脸上浮起了两抹悸动的红晕,好像妩媚无端的桃花妆。
李佛印领着萧云走到二楼最东边的一个房间,推门而进,里面拉着窗帘亮着台灯,如同黑夜。
中间的一张椅子上,五花大绑着一个人,严严实实的,眼睛被黑布蒙住,嘴巴也被毛巾塞住。
萧云伸手指了指被绑的那个人,李佛印心领神会,招呼两个守卫松开那个人的毛巾以及黑布。
乍遇光明,那个人的眼睛下意识眯了起来,等适应了,才缓缓睁开,看到萧云后,淡然一笑。
“我去雍福会伏击鲁若愚的计划,是不是你泄漏出去的?”萧云盯着那人,不恼不怒地问道。
“是。”那个人没作狡辩就承认了。
“为什么?”萧云猛地细眯起黑亮眼眸,就像在正午光线最强的时候,猫眯起一条线的瞳孔。
“因为我是天师会的人。”那个人嘴角浮起一个心安理得的弧度。
萧云刹那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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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唠叨几句:忙忙碌碌又一年,这本书从原来的无人问津,到现在收藏量上了600,感触良多。诚然,我的更新速度惨不忍睹,估计这也是很多人望而却步的原因之一,但请原谅我做不到职业作家那样的全神贯注,而且我的工作也决定了我很难一心二用,所以我思考此书的进程都是利用晚上。跟大部分人一样,下完班回来,当然也会懈怠一下,享受一下不多的私人时间,然后才会进入写作状态。再者,我也不拿这个当饭碗,纯粹就是爱好使然,所以我也没去宣传,也没去求荐,任由其口口相传也好,或者偶然觅得也罢,反正有人喜欢看,我就志得意满了。至于对文笔或者是情节铺排上有什么意见的,我只能说咸鱼青菜各有所爱了,正如有人喜欢郭德纲,有人喜欢赵本山,有人喜欢周立波,但你很难从中说出谁的造诣更高,只能说你喜欢谁就会认为谁是登堂入室的,p。s,我是铁杆钢丝,当然是支持郭爷了。呃,云山雾罩说了一大通,也不知各位看懂我在说啥没有,得,蛇年快要到了,希望大家有机会拿把伞去杭州西湖转转,搞不好会遇到向你借伞的白素贞,不过,她要是一开口就是“法海,你不懂爱,雷峰塔会掉下来”,那就有可能是龚神婆。最后,这书我努力在今年完本,也差不多了,不太监这也算是我弥补我更新速度上的短柄吧,祝大家伙乐乐呵呵的。)
第四十三章 开锁
金出师。
天师会最出色的间谍之一,也是天师会下属两大机构之一谍影的领导者,地位卓越。
他是1960年出世的,生于B市的一个武术世家,满族正黄旗,族姓乌扎那拉氏。1976年进入沈阳军区的王牌军队“常胜军”第39集团军,入伍三个月后,在部队大比武中脱颖而出,被挑选进了神枪连,随后因为在各大军区射击比赛中表现突出,半年内便破格提升为少尉排长,几个月后在NMG的一次军事演习中再次闪光,提拔为中尉,进入东北虎特种大队。
而当时看中他的东北虎特种大队队长,正是燕中天的儿子,燕文殊。
在燕文殊手下,金出师进步之神速,手段之高超,令人咂舌,仅仅用了一年不到的时间,已经能够轻车熟路地驾驶客机、战斗机、轻型装甲车、反坦克武器、小型水面舰艇等,至于各种枪炮,更是不在话下。而他本身的武术底子就不错,7岁开始就随着爷爷、父亲习武,进了特种部队之后,在燕文殊的打磨之下,轻松迈过七品门槛,成为一名入品的武术高手。
没过多久,他的特种兵才能就得以尽情展现,告诉世人他的火箭升迁,并不是揠苗助长。
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在老山战役之后,越共特种部队袭击了我国一个野战医院,把数百名伤员和医生护士以非人道的残酷方式杀死,这彻底激怒了华国,**立即派出了特种部队进行报复,发起了一场世上罕见、不为人知、极端残酷的特种战争。而这支精锐的特种部队,正是燕文殊领衔的东北虎特种大队,只是当时这支部队还没有番号,不过大家都习惯性地称之为“周瑜部队”。
为什么叫做“周瑜部队”呢?
因为这支部队的指挥官燕文殊是一个带着眼镜的陆军军官,儒雅斯文,而且酷爱音乐,并能自己谱曲,在军中誉为一大美谈,与三国时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周郎很相似,所以就戏称这支队伍为“周瑜部队”,只是到了后来,成立了“东北虎特种大队”,这个绰号才渐渐的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举世皆知的是,当时的越南特工全是曾经一再战胜美国特种部队的高手,他们实战经验异常丰富,极端民族主义思想使他们不怕死、敢於发动自杀性攻击;也不怕苦,能在热带丛林中趴数天不动,浑身全部被蚊子蚂蝗咬烂而仍坚持寻找对方疏忽构成的攻击机会,特别难对付。
燕文殊在接到上级命令后,立即效仿以色列人,预先制作了现场仿真环境来实施了为期一个星期的魔鬼式演练,并责成前线提供大量的情报,证明那支神秘的越军特种部队还在当地活动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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