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色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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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色的爱-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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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伦和孬孬已经在女酒侍的陪伴下开始品酒了,有酒自欢,根本不用我来招呼,只是我怕他们一会儿会喝得烂醉如泥。亚伦的魅力我是知道的,与一个陌生女人成为熟人只需要十分钟。而此时女酒侍已经晕晕乎乎的,竟与亚伦你一杯我一杯地对饮了起来。不时聊聊酒,不时聊聊人生,好似相见恨晚。

孬孬则在一边,细细品嚼,估计在想调配新酒的方法。

“喂,你们俩,我们是来试酒的,不是来一醉方休的。”我走过去,制止道。

“这酒真不错,你也来尝尝。”亚伦把酒杯递给我。

“恩,”我尝了一口。“的确不错,翠儿,就选这一种吧。”

“这酒叫‘缘来’,是用极为稀有的葡萄品种搭配一些自然香料发酵的,是我爸爸为了纪念我妈妈而造出的。”原来这个小酒侍就是酒庄主人的女儿。

“哦,这就是‘缘来’啊,我就是冲它来的。”翠儿也是听朋友介绍过,才来这里。

“而且名字也很好,很适合用在婚礼上。”我一口气把杯里剩下的酒都喝掉。

“翠儿。”有人叫翠儿。虽然隔了6年,但这声音我还是很熟悉——安茜。

“哇,王菲?”亚伦和孬孬,连同女酒侍也一起惊讶道,并不出乎我的意料。

一袭白色长裙,婉约而利落。还是那头长发,还是那副处变不惊的脸孔。“好久不见。”她先我一步说出这句话。

“好久不见。”我望着她迷离的眼神,不禁想起了当年的温柔。

那是在我和王菲、吴琼分手后,我常到夜市喝酒,本来只是一个人。恰恰安茜也在,于是我们两个沦落在感情高速的同路人,第一次无意间凑到了一起,并燃起寂寞的火花。

我们都知道这份感情的短暂,这份感情的虚幻,但是又都情不自禁。她比我小,却像姐姐一般对我呵护万分,让我沉浸在无限温柔中,感情的伤也愈合的快了。去纽约前的日子,都是她陪我度过的。

临走那天,我们在机场道别,与平常出门前一样,拥抱、接吻,不说一句话。就这样,我离开了,再次见面就直到了今天。

“你们傻站在这儿干吗?”亚伦重重地拍了我一下。“看你俩的眼神,就像在互相意淫一样。”这家伙说话,从来都口无遮拦。

“别乱说话。”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他会意了,知趣地转身:“你们继续,我再去喝点。”

“呵呵,”安茜笑着,还是那么忧郁从容。“这人挺有意思的,说话够直白,也许我们也该像他一样。”

“也许吧。”我似乎明白,也不明白安茜的话。

“你是什么时候回国的?”

“刚回来一个月,为了参加翠儿的婚礼,完事后我还是会回纽约。”

“你们啊,”翠儿撅着嘴说。“要不是我结婚,你们谁也不回国,所以为了见你们,我才不得已出卖自己的幸福。”

“瞧这话让你说的,你就算不结婚,给我打个电话,我敢不回来看你吗?”安茜说完,和翠儿抱在了一起,两个人的眼眶都有些湿润。

选好了酒,我们准备回去。我问安茜:“你住哪儿?”

“离这里不远,虹桥的MAR。”

“我送你。”

“送什么送啊?”亚伦凑过来。“去‘有家’吧。”

“有家?”安茜问。

“是家酒吧,”我说。“你要是没什么事,就和我们一起吧。刚刚你没有试到酒,亚伦拿了两瓶,让孬孬调给你尝尝,我晚上再送你回酒店。”

“对啊,你也去吧。”翠儿说。“我就快结婚了,能泡吧的时间也不多了,就当陪陪我。”

“听名字很有趣,好,我去。”安茜答应道。“另外,阿诺,我还有事相求。”

“什么事?”我问。

“把你的手机号码给我。”

“啊?”

我疑惑着把手机号码告诉她,没过一会儿,就收到一条短信:“请你做我的男朋友,一周。”

第二十六章 男友,一周

有家里,人还是那么寂寥,而且总是陌生的面孔。好像来这里的不是客人,而是被社会摧残得伤痕累累的病人,“大医院”得排号,所以来这种“小诊所”,治好了就走。而我和亚伦,是那种病入膏肓的,治不好了。

孬孬端来四杯酒,是亚伦从女酒侍那儿不花钱骗来的那两瓶。

“味道不一样了?”我品了一口,舔了舔嘴唇。“有点咸,还有点清淡的甜,加了不是苏打水,不是七喜,是什么?”

大家都尝了尝,亚伦先猜:“红牛?力克?”

翠儿猜:“维他命?”

安茜一口气全都喝掉,然后不好意思地说:“没尝出味道,能再来一杯吗?”她这喝酒的习惯是跟我学的,喝啤酒喝出来的,没那慢性子一点点地品。

“孬孬,别卖关子了。”我说。“快说里面兑了什么?”

“提示,水果汁。”孬孬还是不肯直接告诉我们。

“颜色还是红的,难道是石榴汁?”翠儿说。

孬孬摇摇头。

“火龙果?”亚伦开始瞎猜了。

“安茜,你也猜一下,红色的水果。”我说。

“草莓?樱桃?西瓜?”她连着猜了三个。

孬孬继续摇头,我也摇头。

“我已经猜到了。”我说。“首先说这种水果与葡萄的相同之处,甜、微酸。我尝到了与葡萄不同的甜味,但酸味我忽略掉了。直到我尝到了咸,才想到它。”

“有咸味的水果,怎么可能?”翠儿不信。

“这种水果还对男人有好处,亚伦,能猜出来了吧?”我笑着说。

“番茄?”亚伦的眼睛亮了起来。我就知道他能猜到,他对各种补身的自然食品都很清楚。

“是番茄汁。”孬孬强调道。“我发现这两种味道搭配在一起特别好。我还起了新名字‘缘来诗尼’。”

“缘来诗尼?”亚伦费劲地跟着念了一遍。

“就是‘缘来是你’的谐音。”孬孬解释道。

“真有你的,想了这么个俄罗斯人说中文的调儿。”我点点头。“不过,味道值得一赞。”

“番茄哪有咸味儿?而且它不是蔬菜吗,什么时候变水果了?”翠儿边端详着酒杯边自言自语。

“快,孬孬,”亚伦举手道。“把那两瓶都给我兑了,拿上来。”

孬孬拎着酒朝吧台去了。

大家继续喝酒聊天,我则看向安茜,想着手机里的那条短信:“请你做我的男朋友,一周。”

到底什么意思?我刚想凑过去问,这时翠儿的手机响起来,是史士绅。挂掉了电话,她便起身,我送她到门口。

一辆奔驰停在门口,这种车平常可不会停在有家的外面。一个一身正装的男士站在车前,但他不像周宇那么严肃,而是十分的“慈祥”,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形容他的词。似乎比上次见面又胖了一些,这大概和他的性格有关,标准的好好先生,从能忍受翠儿的百般刁蛮就可以看出来。

“嗨,姨夫,晚上好。”我叫道。

“嘿嘿,”这声笑也很憨厚。“你还是叫我‘绅士’吧,姨夫,我听着实在别扭,嘿嘿。”绅士,是我照着他的名字起的外号。

“真不好意思,翠儿把车借给我,结果让你成了她的车夫,天天还得接送。”那辆Mini是翠儿的。

“没关系,我很乐意做这份工作。”他挠挠头,傻笑道。

“你敢不乐意?”翠儿走过来,照着史士绅的胳膊狠狠地拧了一把。

“乐意,乐意,嘿嘿。”他边揉着胳膊边说。

看着两人小打小闹的情趣,我一时间又动了想结婚的念头。不过只是一瞬间,转眼便烟消云散。

送走了这一对儿,我回到酒吧里,沙发上只剩安茜,亚伦不知了踪影。

我指了指桌上的空杯,问:“亚伦呢?”

安茜耸耸肩,说:“他喝完酒便去‘打猎’了,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哦,呵呵。”我搓了搓鼻子。

我就怕她继续问下去,可她还是问了:“‘打猎’是什么?”

“呃就是泡妞,只不过换了个说法。”我很认真地向她解释,因为我知道她不是明知故问,而是真的不知道。这种成熟过快的女孩,往往大脑的两极分化过度,一方面精明得像骗子,一方面单纯得像白痴。最让人摸不到头脑的,是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是骗子,什么时候是白痴,有时看似骗子,实则白痴;看似白痴,实则骗子。

“原来如此,看来你们常这么干。”她淡淡地一笑。

“对了,你”我想问关于短信的事。

可还没等我问出口,亚伦就一溜烟儿地跑过来。“阿诺,阿诺,快帮帮我。”

“怎么了?”我看他跑得一头大汗,于是问道。

他瞟了瞟眼睛,示意我往他身后看,原来是一位外国美女。“我要学一句英文,教教我。”亚伦的英文比较烂,不过这不耽误他泡外国妞,只是有时多加那么一两句笨拙的英文,会更有情调。

“你这次又想说什么?”

“‘你是我的大海,我是你的小河,让我进入你的身体吧’用英文怎么说?”

我被他说得直起鸡皮疙瘩,我说:“你这也太肉麻了,还暗藏下流,我说不出口。”

“求你了,求你了。”他双手合什道。

“Myriverrunstothee。Bluesea;withthouweleme?”安茜像读诗一般娓娓道来。

亚伦听得有点愣住,他看了看我。我点点头:“就这么说。”他冲安茜伸了个大拇指,然后默背了两遍,又一溜烟儿地跑向那位金发碧眼。

“做一周的男友,什么意思?”我为了避免再有人打扰,索性干脆一点问出口。

她喝了口酒,这一次没有一下喝光,“我父母也知道了翠儿结婚的消息,所以这一次也要过来参加婚礼。”

“叔叔阿姨?”我回忆了一下,我记得他们,安茜的父亲叫安强,是一家国际广告公司的制片,嘴唇下边留着一撮小胡子,我小时候叫他“日本人”;母亲叫温馨,全职家庭主妇,人如其名,给人很舒服的感觉,还做得一手好菜。“他们能来参加婚礼,这很好啊。”

“好什么,他们名义上是来参加婚礼,实际上是来探我底的。”她又喝了一口,这次喝光了。

“探你,什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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