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她抿着嘴,一脸甜甜的笑。
我们边吃东西,又边聊了一些她工作上的事。昨晚在酒吧,她只留给我一个英文名——Rain。她的原名叫金鑫,父亲是韩国人,母亲是中国人,难怪这么漂亮,原来是个混血儿。两年前,父亲过世后,母亲带她回到上海,现在在一家汽车运动公司做活动部执行助理。她讲了一些在工作中的趣事,也道了一些工作上的不如意,她觉得似乎市场部的总监总在和她作对,可却不知道原因。
“总监嘛,总在监视人,很正常。”我说。“来,就当这块炸猪排是那个总监,吃掉它!”
“好。”她竟然一口就把一整块猪排塞到嘴里,看来她受了那个总监不少的气。
吃过饭,大概12点半,约会当然不能这么草草结束。
本来我的计划是根据她的衣着来决定路线。如果是颜色明快并且休闲的衣服,我们就去郊外,租两辆自行车去骑赏大自然的美景;如果是较为正式的服装,就去咖啡馆,叫上一桌不同种类的咖啡,给她讲讲咖啡文化;如果是可爱的服装,那就去游乐园。
“你多久没回去韩国了?”我问。
“自从来上海,就没回去过了。”她的眼神有些放空,显然在回忆着什么。
“准备好去下一个地方了吗?”
“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这要问你。”
“啊?”她一脸的迷茫。“为什么问我?”
“因为我不知道你在韩国的时候住哪儿?”
“啊?”她更惊讶了。
“搭三点前的班机,天黑前就能到首尔,我们再搭明天的晚班回来,不耽误你休息好周一上班。我看得出你很怀念故乡,所以就算为了你自己,请别拒绝我。”
我打给孬孬帮我定了两小时后最近的一班飞机,然后便载她回家取了护照后直奔机场。飞机晚点,两点四十我们搭上飞机,因为经济舱满了,所以订的头等舱,这一路上,金鑫反复念叨的一句话,就是“太贵了”。
四点五十,飞机在首尔降落。有些阴天,灰蒙蒙的。出了机场,孬孬帮我租的车已经等在那里了。沿汉江一直西行,不出一小时,便来到金鑫的家乡——江华郡。
第三章 江华岛回忆
开在江华大桥上,车窗是半敞着的,越靠近江华岛,越能闻到空气中夹带的咸味儿。这让我想到了韩国的海带汤。我们来到金鑫出生的村子,她说这里还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化。我邀请她为我导游,她说要带我去一个她最喜欢的地方,我问是什么地方,她笑而不答。一路上,遇到不少熟人,热情地打招呼。
“到了。”她兴高采烈地说。那欢欣雀跃地劲儿,就像小学生听到下课铃一般。
我四周环顾了一下,和刚刚一路走过的地方没什么不同,平房挨平房,然后还是平房,倒是很干净的一个农村。我以采风的思路更细心地观察了一下,加上金鑫所冲的方向,最终我们的视线交汇在一点,一个与周围环境很不搭的小木棚。
“这里是你家?”我猜测地问。
“曾经是,”她的眼角有些湿润。“妈妈临走前卖给隔壁的朴大叔了。”
“那个小木棚”我故意将“棚”字拉得很长,以便她可以接过话去。
“是我和爸爸一起搭的。”她抿着嘴微笑,但眼角依然没干。“看,上面还有我画得画。”
我们来到木棚跟前,这是一个很简易的木棚,由五根木柱支撑,头顶上铺列着木板,很整齐,几乎不透光。棚子的一面靠着砖墙,墙上有汽车、楼房、还有三个人,这就是她的粉笔画。
“这三个人,是你画得你和爸爸、妈妈吗?”画非常糟糕,但能看得出发型,短发的一定是爸爸,长发的是妈妈,个子最小的是她自己。
“恩。”她骄傲地仰起脸,看来她没意识到自己的画很差。回忆是没道理的,你看不出那些普通东西的美丽,只是因为你不了解那背后的故事。
我发现了中间的一根木柱上,有很多划痕,很整齐,应该是刀划的。下面还有数字,从低到高排列着。“这是你的身高吗?”我问。
“恩,”她用手摸着那些划痕。“这都是爸爸帮我划的,最上面的一道是我十五岁的时候。那之后爸爸到城里打工,就没再划过了。”她每每提到爸爸,都会有一丝感伤,那不该出现在她脸上的忧郁。
她带我爬上木棚,我们依靠着坐下。感谢这小小的面积,使我们有了这接触最近的一刻。此时天已经黑下来,天上的星星若隐若现,这是在城市中不容易看到的景色。我故意提一些关于小时候的话题,诱她不自觉地讲起童年。她说她的小时候,是和男孩子一样长大的,从没留过长发,还要经常帮家里干农活儿。村里多数是男孩,她也常和他们一起玩耍,甚至不穿上衣一起下河捉鱼。十三岁之前,没有小伙伴注意到她是女孩。初中毕业后,被父亲接到城里读高中。刚到高中时,因为乡下口音被同学们嘲笑过,她用了一年的时间跟着电视新闻学标准话。高二那年,第一次被男生当着全班同学追求而气哭,她说为什么哭,自己也不知道。高中毕业时,她以全校最高分考入汉城大学。
看来她又忘了阿淼的嘱咐,一直讲个不停。不过我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大概五点钟,她已经讲到大学毕业了,正是汉城改名首尔的那一年。名为“金鑫”的故事暂告一段落,她看着远处渐渐泛起的亮光,兴奋地跳起来,喊着:“太阳要出来了,这里的日出是全世界最美的。”说真的,我此时更担心木棚被她跳塌掉。
终于,太阳慢慢爬上半空,带着羞涩的红。我拍过太多日出,这里的日出不足以让我心动,但我还是习惯性地掏出相机,拍下这美妙的一刻,不只有日出,还有她。
下了木棚,我叫住金鑫:“来,站到这里。”
“干什么?”她带着疑问,但还是按我说的,站到木柱旁边。
我掏出钥匙,抵着她的头顶,在木柱上划下深深的一道。又在划痕的下面,刻上25的数字。“呦,长高了不少嘛。”
她回头看着木柱,低着头,声音颤抖的说了声“谢谢你。”
太阳此时已经完全升起来,由红色变成黄色。我们迎着阳光,驾车来到东幕海滩。这几年来我养成一个习惯,但凡是有海的地方,便一定要去看。我脱掉鞋,走在海边的泥滩上,软软的,浅浅地陷进去,感觉很舒服。远远望去,天是蓝的,海是蓝的,连心都变成了蓝的。一直都在叫其他人的英文名,忘了介绍自己的,我叫Blue。我实在太喜欢蓝了,那完美的颜色。
“看,”金鑫忽然高兴地叫起来。“是大眼蟹!好久没见到了。”
我顺着她的手指方向看去,是一个混在泥里的笨拙却可爱的小螃蟹。金鑫蹲下去,用手指去敲打蟹盖儿,很童趣的一幅画面,可惜相机在车里,不能及时拍下来。
不知道怎么的,我忽然也童心大发,想做一件很幼稚的事。我趁金鑫不注意,绕到她背后,准备把她抱起来,丢到海里。可谁知,我刚把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就被她很大力地抓住,身体一轻,就被扔了出去。
我仰面摔倒在泥滩上,一时还没反映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见金鑫嘟着嘴笑,得意地站在我头顶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说:“哼,我可是跆拳道黑带二段。”
我摇了摇头,说:“我就不信我不能把你丢到海里。”说完,马上跳起来,去抓她。“啊——!”金鑫边笑边叫地跑,我则老鹰捉小鸡似地穷追不舍,但这只小鸡跑得还真快。不过最终我还是成功地抱起她,丢到了海里。我从没想过,这么幼稚的事会是我做出来的,但是真的很开心。
“谢谢你请我回家。”金鑫边擦干头发边说。
“这句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不过这是我的荣幸。”我笑着说。“对不起啊,让你全身都湿透了,才想起来没有可以换的衣服。”
“呵呵,没关系。正好,”她好像想到什么。“你请我回家,那么也该让我好好招待你一番。”
“哦?好啊,恭敬不如从命。”
“我先请你穿衣服吧!”
“穿衣服?”我有点摸不到头脑。
原来她说的是一家工艺品店,很多游客都会来这里买纪念品。这家店很有乡土气息,有很多漂亮、精致的工艺品。最里面的一面墙,则挂满了手工的仿传统服饰。
我指着整面墙的衣服,问:“你说的,就是请我穿这个?”
“嘻嘻。”她狠狠地点点头。
我挑了件蓝白相间的衣服,她挑了件橘色的。换了衣服,我们的被关注度一下提高了不少,回头率超高。一位路人,还非要热情地帮我们拍照片。
我们吃过午饭,便开车返回首尔,等两点的飞机。
“”我不会韩语,不知道这人说的什么。我们在机场的商店里遇到一对男女,说话的是那个男的。看起来他认识金鑫,而且很熟。我对这个男,我不知道该叫他男人还是男孩,年龄看起来也不小了,穿着一件豹纹背心,一头黄毛,一个耳朵上还穿了密密麻麻的耳环。
我刻意走开,拿起一个商品,假装看着,同时在偷瞄他们。男人在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金鑫则只听着,一脸很不自然的笑。说着,男人还刻意把身边的女人搂到身边,这个女人倒是和她很配,红色的爆炸头。他似乎越说越兴奋,同时还不停地摸着自己的手表、项链、戒指。即使听不懂他的话,我也能感到他在炫富。
我看到金鑫忍耐得很辛苦,可对面的家伙还不知趣地滔滔不绝。我走过去:“快到时间了,我们走吧。”
难得有人解围,金鑫会意了我的意思,马上和对方道别。
“等等,我不会韩语,”我说。“你帮我问问他,手上的表很漂亮,在哪里买的?”
“啊?”金鑫一脸的迷茫,但还是帮我翻译了给他。
有人愿意听自己炫富,他当然乐不得呢。
金鑫告诉我:“他的表是百达翡丽(PatekPhilippe),在明洞买的。”
“哦,”我顿了一下。“麻烦帮我跟他说,表仿得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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