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问我。是呀,我为什么休学呢?我问自己。但没回答她。
“物是人非呀,半年的时间而已”玛丽若有所思,她总爱有的没的发些感慨,搞得别人心里怪不舒服的。
是呀,这半年我经历了太多事情我不由得也跟着想,虽然手上还忙个不停。
首先是爸妈因为某事要我休学。某事。
然后。
弟弟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然后。
爸妈同时得了怪病,死了。
然后。
我重新上学,一边照顾弟弟。他需要我照顾的。
然后
我痛苦地摇摇头。我想甩掉这些记忆。我不愿相信这些事情有关联。我不想去理解这些关联。
我要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你们还记得吗?过去我们还一起在后乐园搞过聚餐呢,”我努力把话题引向轻松的方向,“我和我弟弟还有你们俩,我们四个”
“当然记得,那时多开心啊”莎莎显然已坠入了幻想,这个天真的孩子。
呵呵,她们也好久没来过我家了,今天放学经过我家,她们执意要来坐坐,说是怀念我做菜的手艺,今天一定要尝尝,我怎么好拒绝呢。尽管我很不愿她们见到弟弟这样子的。
“想不到你们还记得。”玛丽会心地一笑。
当然了,我怎么可能忘记呢?那么重要的一天,对我来说。
那时天空纯净透明,没有杂质。皓月当空,和风轻拂面颊,落英缤纷。我们约好的,去后乐园,在樱花树下的草坪上铺一大块油布,上面摆满五花八门诱人的食物,其中还有我做的蛋塔,布丁,草莓饼干,酸奶巧克力,都成了当天的抢手货,被一扫而光。
我们唱歌,跳舞,在柔软的草地上疯,抱成一团滚来滚去,好玩极了。
我还记得我累得趴在弟弟身上,看着他,那么开心的笑,明眸皓齿。我最最亲爱的弟弟。
他突然附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
我好喜欢你哦姊姊。
'正文 4'
夜幕降临的时候,街上逐渐热闹起来,但没有灯火通明的景象。实际上灯这种发明在草堤镇完全是多余的。因为据说镇上的居民们在黑暗中的视力比在光下的视力好很多,就好比普通人的视力在白天比在夜晚好很多。这也是连环凶杀案迟迟没有告破的一个重要原因,外来的侦探们完全不能适应当地怪异的作息制度,以及夜晚没有灯光照明的状况。
但是他不同。白昼亦或暗夜,在他眼里没有分别。
他披着黑色的斗篷,悠然走在石子路上。人们忙忙碌碌的,谁也无暇顾及这个闲人。
他走进一家便利店,买了一包香烟,顺便问开店的大婶镇治安委员会怎么走。
在治安委员会,他见到了镇长,向镇长了解了一些情况。这些情况基本证实了他的猜想。纪录如下:
关于草堤镇的历史及居民们奇特的习俗。
为什么居民们会有昼夜颠倒的状况呢?原来在五千年前,他们的祖先本是吸血鬼。大家都知道,吸血鬼都习惯昼伏夜出,因为他们一遇见强光就会死。五千年前,吸血鬼与人类进行了一场大战,结果吸血鬼战败,很多吸血鬼被封杀,剩余的为数不多的吸血鬼逃往南方一块荒僻的地区,休养生息,定居下来,于是,便有了今天这座村镇。在定居的过程中,吸血鬼逐渐抛弃了原始的野蛮的习俗(比如吸食鲜血),最终进化成为人类。现在他们外表已与普通人无异,性情温和,安居乐业。只是保留了古老的作息时钟,但已不那么怕光,白天也是可以出外活动的。不过白天活动,就好比人类熬夜一样,并非习惯。至于他们具体的进化过程,实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还是留给有历史考据僻的大学者们去研究吧。
就本案案情与镇长的讨论。
我看这次的情况就很像吸血鬼所为。
镇长:不可能的。我们的祖先早已抛弃了那种粗鄙的习气,在我们这里是不可能有吸血鬼的。
会不会是外来的吸血鬼呢?
镇长: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但我认为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首先是在几千年前所有的吸血鬼都已聚集到了这里;其次是近百年来,没在任何地区发生过吸血鬼袭人的事件。实际上,我认为,吸血鬼那种玩意儿压根就只存在于传说中。
这样的话很多问题都说不通啊。(皱眉)你再考虑考虑,有没有其他可能呢?
镇长(摇头):除非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我们是控制得很严格的。
除非什么?
他仿佛看到了突破口。
'正文 5'
吃过晚餐,莎莎和玛丽都告辞回家了。我疲倦地往椅背上一靠,身子陷进去,起不来。
我回头看弟弟那雕塑般漂亮却毫无生气的侧脸,心中一阵悲哀:
小迪呀小迪,要怎样你才会好起来?
强打精神,忙完了手边的事,记起今天星期五了,该给弟弟洗澡了。
浴缸里放满水,帮弟弟脱了衣服,坐进去。给他搓背,手指触在他冰凉的肌肉上面,心里竟升腾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可怜的迪,那么绚烂的你,为何现在却任我摆布
某天。那次愉快的聚会后。一身汗涔涔的,命令弟弟立即去洗澡。
我们一起洗吧,姊姊。他笑着对我说。
不行。我拒绝。要是被爸爸妈妈知道
不嘛,我就要和姊姊一起洗。小孩子一样撒娇。
顿时,心底所有的温柔都被激起,我默许了。
以前也和弟弟一起洗过澡,也没有什么不妥的。我心里想。
可是这一次,不同。
当他修长结实的躯体横陈在我眼前,我才发现,他长大了,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调皮的小鬼了。像个成熟的男子了。
两个人相对而视,有些尴尬。
空气仿佛凝结了,呼吸都显得那么急促,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久。
突然间,水花四溅,我被一块巨大的岩石压了下去。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沉到湖底。
我感觉自己被燃烧的火焰包围,意识被燃得模糊且遥远。
迪,不要
有一个无力的声音,在我喉咙以外的什么地方发出,可是那火焰却将我包得更紧,严实,粘湿。
迪。迪。迪。
迪是我弟弟。我发现我是那么爱他。可是我分不清这爱,到底是一个姐姐对一个弟弟的爱,还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爱
这时,我听到屋外的脚步声和敲门声。
'正文 6'
深夜,他去了镇警局一趟,两个憨厚的警员接待了他。
憨厚,这词用在警察身上似乎不怎么好。
警员带他看了被害者的尸体,尸体形状异常惨烈,为了照顾各位观众的胃口,就不详尽描述了。
总之,通过对尸体的观察,他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百分之九十是吸血鬼(或类似的生物)干的。
那么,接下来做什么呢?他当然心中有数。
他叫警员将全镇所有居民的户籍档案调出来(事先已在治安委员会取得查阅证),他仔细地查阅筛选。由于这镇子并不是很大,人口也不会很多,这项工作也没有想象的麻烦。
当然,这是建立在充分分析案件事实的基础之上的。
其一,关于犯罪时间。几乎都发生在月圆之夜。月圆之夜是诱发吸血鬼原始本能的时候。这一方面证明确系吸血鬼所为,一方面也证明犯罪人就是本镇人,因为像这种无预谋的冲动性的暴力犯罪,犯罪人都不会离犯罪地太远的。
其二,关于犯罪地点。均发生在以洛丝女校为圆心,半径两公里的范围以内,极有可能犯罪者就在这一范围内居住。
其三,关于犯罪对象。均为十七、八岁的少女,死时被吸掉部分血液和全部脑髓,但没有被奸污的迹象。证明犯罪者不处于正常状态,心志错乱,十分残忍。即使是吸血鬼,如此残忍的手法也挺罕见(吸血鬼一般只吸血)。
其四,关于犯罪者。犯罪者尚不确定,但应将调查对象重点集中在具有直系血缘关系的兄妹或姐弟身上。因为“一代以内直系血亲通奸者,诛之”。
这样,调查范围大大缩小了。
接下来,就是按照筛选出来的名单,去逐户访问了。
'正文 7'
除非镇长说。
除非什么?他问。
除非兄妹或姐弟通奸。!?
“一代以内直系血亲通奸者,诛之”,这是我族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戒条。因为据说他们通奸生下的小孩,由于基因突变,会诱发原始的嗜血本能,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所以,这样的小孩一旦出生,都会立即被我们的宗教裁判所焚烧并埋葬,其父母也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不但小孩保不住,还要连累家人受社会鄙视唾弃。所以,到了近现代,已经没有这种状况出现了。我们的镇也长期处于风调雨顺,太平无事的状态。
起初我也考虑了近亲通奸的可能性。镇长顿一顿,接着说。但一来我们在立法上有严格的制度,司法上有严密的措施;二来道德观念上居民引以为戒,视这种行为为人生最大耻辱;况且,我们这块地方本来不大,谁能近亲通奸后神不知鬼不觉地生下孩子,再将其抚养长大,那才是怪事呢。
但世事无绝对。他说。不是吗?
'正文 8'
我听到敲门声,出去开门。很奇怪。
一个穿着黑斗篷的高大男子站在门口,微微向我欠身。
“你好,小姐。”
“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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