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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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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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到後来,戴志上了C大,戴父戴母难得在亲戚面前得意了一番,脸上有光,渐渐有些出於对儿子关怀的表现。戴志只觉无奈 : 说是补偿? 来得太迟,事实上父母从来没有什麽对他不住的事,这十多廿年的供书教学,衣食住行,是他欠父母。说是关怀? 这却是挟著利益的关怀,彷佛一个马主见那原来无用的马匹一朝进步、赢了几场赛事,他就奖它几块红萝卜。说是可怜他? 他戴志远远未到需要别人可怜的地步。
  他跟父母的关系应最接近於马主与马匹的关系。戴志不由自主从汤碗夹起一块红萝卜,一入口便烂,应带有一阵清甜,咬烂了却一口是渣。
  戴母将双手的水随意抹在睡衣上,就出来吃饭。她望了戴志一眼,低吼 :「男孩子,还在发育,怎麽吃那麽慢,喝碗汤也要喝老半天! 快喝完那两口,拿只碗过来,我进去盛饭!」
  戴志闻言,骨碌骨碌灌完那半碗汤,刚把碗交到戴母手中,她又一阵旋风似入了厨房。不过十来秒就出来,将一碗高得似小山的白饭重重放在戴志面前。
  老爸老妈都是不苟言笑的人物,戴志很少见他们与对方讲多过十句话,有时想想,他们到底还有没有做爱呢? 戴志记得他看过一本小说,里面讲到一对中年夫妇竟然十年未做过爱。可是,这房子小,隔壁有什麽动静,那薄薄的墙板又能挡著什麽? 碰著那些时候,戴志跟戴书就自动自觉在黑夜里摸索收音机或MP3(注五),塞著耳朵,什麽也听不著,大觉训天光。
  起初是戴书先羞怯地跟戴志说这难处,那时阿书大约十一二岁,年少,也初识人事。戴志便省下两个月的零用钱,买了个便宜的MP3,随便找个藉口就送给戴书,她就傻傻地视作宝贝,用了几年,那MP3都残得有毛病了,还是固执地用著。自戴志有了性生活後,他忽然明白为什麽相顾无言的父母还能够做爱。因为做爱不一定需要感情,只需要激情。一旦尚有欲望,就有索求。
  饭桌上,单只是阿书像开笼雀似的跟戴母说话,说学校的小事、讲她这天在C大的见闻,当然没提过龙风牵此人。戴志间或搭几句嘴,戴母面对吱喳如小麻雀的女儿,那风韵犹存的脸上挂了温柔的浅笑,也不再凶巴巴像只恶母鸡。戴父则一迳子沉默,饭倒是吃得多,不够十五分钟,又去添饭。吃完饭,戴父的惯例是再饮一碗汤,并以一家之主的威严说几句话。
  他先问问戴书在学校的测验成绩如何,她如实报告了,戴父难掩骄傲,说了声好。然後,他问戴志下星期要不要带点食物回宿舍,戴志说 :「不用了,那些即食面、罐头还未吃完。我有时也会跟朋友去饭堂吃饭,很便宜,十多廿元就一大碟了。」他没说的是,由於他每星期有两三天都是在陈心那儿过的,所以陈心会津贴他几顿饭的钱,这样计下来,他省下不少钱。
  陈心的钱也不是平白钻出来的,他读研究生,每月也有一笔政府发放的资助金,閒时也会做些短期兼职,替人写一下稿,所以他基本上已经自立门户,不必再靠父亲。陈父仍会每月定期往陈心陈秋的户口入一笔生活费,陈心便叫陈秋一并用上他那份,不用省。说来好笑,明明陈心长得一副吃软饭的样子,可事实却是他包养了戴志。
  戴志没尊严,饭都端到嘴边,为什麽不吃? 难得有个傻子肯请自己去商场里的餐厅吃好菜,任吃不怒,他为何要回绝? C大的饭不难吃也不好吃,吃太多也会厌倦,谁不想转转口味,只碍於没钱。陈心肯出钱,论荷包是够大够厚,论皮相又绝对出色,戴志就当是一买一卖,吃完饭付出一点「体力劳动」,多运动,身体好,他没损失。原来人只要放弃自我、放弃自尊,什麽也不在乎不多想,就活得轻松自在。
  生活满足。可是,就算是多麽美丽的画,也有留白,生活亦是如此。戴志生活里的留白,多被他用酒精填满。他既喜欢酒,又怕酒。酒令他迷失——太迷失,迷失得失去了伪装的本能,总是弄得一脸眼泪鼻涕,他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眼泪。男人之家,学什麽女人流眼泪。戴书却说过 :「有什麽问题? 人伤心便会流泪,男人难道不是人? 男人伤心时为何不能哭?」
  「阿书,你不明白,这都是男人的事。」像陈心,他就从来没哭过了。
  「那你拿几个橙回去。我今天在街市见这些橙很大只,那生果档老板见我是熟客,肯平三元卖给我,我就买了十个回来,你拿五个回去宿舍,自己吃不完就请同房吃! 你到底是要对著他一年的,关系要打好点,你这傻仔既不要蚀底(注六),也不要得失了别人,知道吗!」戴母还在吃饭,抽空叮咛戴志几句。
  注一 : 青头仔,处男也。
  注二 : 痴线,骂人神经病也。
  注三 : 一阵,这里是指「等一会儿」。
  注四 : 今日咁好餸,直译即「今天的菜真丰富」。
  注五 : MP3就是随身听,习惯上讲到「3」时是说”three”的。现在MP3已经很少人用了。
  注六 : 蚀底,指吃亏。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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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47 (美攻强受)

  …五更~
  …本天最後一更罗,下一个四/五更应该是月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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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志唯唯诺诺,多过十分钟,全家就吃完饭了。兄妹俩收拾桌子,一同入厨房洗碗。戴书刚升上中一时,老妈叫她去洗碗,说女孩子是应当做些家务。戴书不敢逆母命,就洗了一星期。戴志看她刚上中一,读的又是精英班,不时有补课补习,功课又多,每天均疲惫不堪,他便跟老妈子说 :「阿妈,现在时代变了,有没有听过男主内、女主外? 看,我们阿书人聪明,说不定日後是女强人,嫁个贤良淑德的好男人,自己出外打拼,让男人做家事,那麽阿书又何须年纪轻轻就做家务? 要不,让我也帮阿书……」
  老妈一巴掌打上戴志的脸颊,打得已不算大力,她那天赌马输了钱,本来就面有不善,戴志只怨自己蠢,不先看母亲面色才跟她说这等无聊之事。老妈子柳眉倒竖,那涂了点唇膏的嘴张张合合,吐著恶言,骂儿子书又读不好,学什麽人讲时代不同,还讲什麽男主内,都是歪理。
  戴书看大哥为自己受了罪,内心不安,也挺身而出,壮著胆子说 :「妈……一笔还一笔,大哥又不是讲成绩,你就别用成绩作藉口来骂他。」
  「这里几时轮到你出声? 哼? 碗呢? 今天的碗洗完没? 两兄妹都是一担担(注一),都是讨债鬼,专来吸我的血,专来激我,恨不得气死我你兄妹俩就好过了是不是! 哼?」
  戴志护妹心切,忙不迭摇头,说 :「没的事没的事,碗未洗,我们现在就入去洗。阿书,乖,别再说了,入厨房洗碗……」
  戴书没被人打,但眼眶里滚著泪花。她仰脸,死死睁大眼睛,把眼泪往肚里吞,冷静下来了,再开水,却把未抹洗洁精的碗往清水底下冲,自然冲不去油腻。戴志关了水龙头,说 :「阿书,今天阿哥有空,陪你一起洗碗。诺,百洁布就只有一块,我先用百洁布跟洗洁精擦擦碗,你负责冲水跟抹碗。老哥想过了,我又读不成书,只会跑,有什麽用? 难道有一天就跑到去鸟巢,难道有一天就跑入国家队玩奥运吗? 我看啊,我还是及早学做家务,转型做个贤良淑德的男人,日後嫁个女强人,替她生儿育女打点家务料理孩子……」
  戴书喷笑,以手肘撞了戴志腰侧一记,说 :「白痴,哪有人未成年就以食拖鞋饭(注二)为梦想的! 要吃软饭还得看本钱,你以为你这些人吃得起! 傻瓜,我又没跟你抱怨过说不喜欢洗碗,你还多事强出头。脸……痛吗?」
  戴志说 :「不哭了? 不哭就好。我皮粗肉厚,由小被人打到大,你都忘了吗? 三天打一巴,五天就一顿拳脚摺凳侍候,不然我哪来的身强力壮! 还真不是作假,被人打多了,好像高也高得快点! 大概是因为被人打完後超累的,要多吃几碗饭补偿一番,哈哈!」
  戴书那猫眼儿还是潮红的,含怨带嗔的瞟了戴志一眼,说 :「我哭,并不是因为刚刚被阿妈骂,而是因为你无缘无故捱打。从小开始我就没有被他们打过,可我见著你捱打,每次也会觉得很内疚。想上前跟你一起捱打,我又不敢,说到底,我就是怕痛、又自私。我只敢趁爸妈进了房之後,拿个药箱替你贴胶布、洗伤口,然後弄点很简单的甜点给你吃,我手艺又不好。」
  戴志素来知妹妹是口硬心软,料不到她竟会感到内疚。他一时失去了耍嘴皮子的能力,只默默低头洗碗,戴书也没再说过一句话。自那天开始,他们每晚都一起洗碗,幸而老妈子没说什麽。老爸只顾在外面赚钱,家里的事一概不管,大概只知道戴书年年考头十名,戴志年年考倒数十名。可他从不吝赞扬戴志的跑步成绩,戴志也只有这一点能为家中父母添上一点面子。这是他的价值,以前他不敢想像有一天他的腿太多旧伤、不能再跑了,他要如何在家里立足。幸好现在他已上了大学,一笔过还清多年来的读书债,让父母满意了,如此一来,跑步与否已不再重要,所以戴志离开中学後就没有再跑……
  「你下星期想吃什麽?」戴书问得突兀,刚才沉思的戴志想了几秒才反应过来,舔著嘴唇说 :「蛋糕! 对了,就做小蛋糕,小小的一口一个,加点杏仁碎吧,风烟不喜欢吃太甜。我呢,就想吃巧克力口味的。」
  「他又不嗜甜。」戴书轻叹。
  「是吗? 我每次都请他吃你做的甜品,他总会吃五六块,说挺不错的。他一早就知道我是你哥,自然知道那甜品是你做的,而他又肯吃,证明他并不讨厌。」戴志关了水龙头,拿了另一块乾抹布,陪戴书抹净碗碟的水。
  戴书拧眉,以质疑的目光看了戴志几眼,思疑他是不是专讲谎话哄自己开心。戴志以前曾多少妒恨妹妹与生俱来的才能,可上了大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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