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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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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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不到? 呵,」陈心嗤笑,抚及戴志的项背,掀起他的上衣,手掌贴在他灼热的皮肤上,感受那一份要烧入心里的温度。戴志的重量、温度、气味,令陈心觉得自己跟这世界又有了联系,而不再是空气里一点飞尘、或一盘放在会议室桌上的装饰用假花,他说 :「『做唔到』是一个藉口,外力将自己逼到去墙角,进退两难,人就会为了生存而逼自己去做那件所谓『不可能做到的事』。我也是这样被我妈妈逼过来的。如果我阿妈不是何清玉,我不会拿到9A。每次我不想温书,她就打我,你明白吗? 有人打自己,那是一件多幸福的事……」
  陈心的心猛地被揪紧,合上眼,眼皮底下窝藏著一股热流,却感到脸颊被一枚暖热的、软的东西贴著,睁开眼一看,戴志那张俊朗的脸庞近在咫尺。陈心摸上戴志的脸,没有女人的细滑,颇粗糙,唯独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就单只盛载著这两种壁垒分明的颜色,别无其他,而这双眼怔怔地凝视著自己。一种新的感情取代了何清玉透过木衣架、籐条或棍棒所传递给陈心的安全感。
  注一 : 挑通眼眉,指人明察秋毫。
  注二 : 痴胶线,骂人痴线,即神经病,中间的「胶」是粗口谐音字,意谓男性性器官。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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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97 (美攻强受)

  …今天鲜网突然又快了很多,好奇怪 ~_~
  …这一回是比较甜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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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哥,你真可怜……」戴志说完,闷笑著支起身子,略整衣冠,自陈心身上跨下来,边笑边摇著手 :「哈哈,不行……我说笑而已。好啦,心哥,反正从来没人想管我。大家只想从我身上得到一些东西,父母想我跑得更快、拿更多奖,使他们有面子 ; 学校要我跑得快,为校争光、破学届纪录 ; 我妹……倒对我没什麽要求,有时我很讨厌她,觉得没她就好,有时又觉得自己真是个卑鄙小人。但你却是管我这个人,你管我这、管我那,是为了什麽? 却是为了帮我得到某些东西,你令我上了中六,令我成绩突飞猛进,现在还要捧我上大学……我有什麽值得你去管我? 为什麽非得是我,而不是其他人?」
  陈心坐起身,垂下眼睛,说 :「我不知道。或者是因为我在单车径上见过你,或者是你当年跟我一起喝酒,或者是陈秋介绍你给我,或者……你跟我一样虚耗人生。我时常想 : 自己为什麽有权生存在这个世界? 为什麽我是人类,而不是一只曱甴、飞蛾、猪或狗? 我虽然是一个人,却没有活下去的热诚,必须受到外力冲击或挤压,我才因为想多吸一口气、而拚命生存。
  「就在我想不通自己为什麽要生存时,陶微风出现了,我依赖他、把他奉若神明,听他讲道,明白自己之所以生存,全赖我妈撑著,没她的话,我也许已经自杀了。陶微风後来消失了,我妈也消失了,我也合该消失……这时,我却不甘於自杀,然後你就出现了。我是那种必须依赖强人生存的人,他们逼我、改造我、使我脱胎换骨,现在我换了个岗位,」陈心握著戴志的手,淡淡地说 :「我想试著把心血投放到一个人身上,看他进步、改变,甚至将我的生命力借给那个人。这样一来,我就能体会到陶微风或我妈当时的心意,跟他们更接近。」
  「但你不可能再见到他们。」
  陈心一笑,没说话。
  之後陈心赶戴志坐到书桌旁,开始地狱式补习,轰炸了戴志五、六小时也有。直至吃饭时段,两人出去,就见林春猫著腰在门口前的地毯穿鞋子,戴志问他说 :「书kai子,一场来到,不吃个晚饭才走? 难得心哥要请客……」
  「不了,我妈等我回去食饭,今天冬至。」林春穿好鞋子,背著个黑色斜背袋,那古典细微的眼睛越过戴志与陈心的脸,瞧瞧陈秋那紧闭的门房,没说什麽,就推门离去。
  戴志送走了林春,一脸奇怪 :「秋秋也是,邀书kai子上来,又不送人出去。算了,心哥,我们也下去买东西吃,快饿死了……」
  「今天冬至,你不用回家过节? 做冬大过年。」陈心惘然地说。要不是林春说起「冬至」,他才不会记起这日子。小时候,何清玉总在冬至买半只鸡回来,还有焖冬菇、蒸鱼,有时还有茄汁虾,少不得的是一窝老火汤……但这五六年来,家里就连新年也不会放全盒,更遑论是在小小冬至里人齐地吃一顿饭。
  戴志耸耸肩,说家里不习惯过冬至。直到好几天之後,陈心才从陈秋口中听说,戴志因为冬至没回家吃饭,而被母亲狠狠骂了一顿。陈心事後问戴志为何不回去食饭,戴志傻笑说 :「看,若我回家去呢,我家有四个人,你们这里只得两人,若我留在这里,那这里有三个人,我家也有三个人——只少有我妹在嘛。三对三,多公平。」戴志这小子傻得可以,陈心无言暗笑,却将戴志揽入怀中。
  那一晚,他们买了M记。陈秋只开了一条门罅,伸手接过食物就关门。戴志私下一脸坏笑说 :「这秋秋有点古怪,我猜他跟书kai子之间八九成是发生了一点事,有空定要chok下他(注一)。」
  「无聊。」陈心笑说。
  吃过东西,陈心为戴志补一下中英文,不经不觉就到了十一点半。戴志伸伸懒腰,累得呻吟了一声 :「累得不行! 一天温书十小时,中间还做了N个练习……心哥,也亏你一个呵欠都不打,你真是神人了!」
  陈心看他一眼,收拾桌上的书,叠起来推到书桌内侧 :「才不过是那麽点时间。你今晚在这里过夜,别回去。要打个电话回家吗?」
  戴志摇摇头,忽然起身搭著陈心的肩,一脸亢奋 :「心哥,难得的冬至,今天又不冷,不如出外玩一下?」
  「玩什麽?」
  「跟我去就行。」
  结果戴志跟陈心溜了出去。他们先去了戴志家楼下,取了戴志的单车。他原来是用一条粗胶索把单车系在对著马路的铁栏杆,这时一解锁就行了。这单车很残旧,大而薄身的黑色橡胶轮胎有几块泥巴,就是那银色的铁车身也有斑斑条条的刮痕、锈迹。戴志跨上坐骑,食指卡一下车头的铃铛,示意陈心上车。陈心先是想,他一个大男生,虽然体格不及戴志,但始终跟戴志差不多高,戴志有力载得起他? 可戴志再催他,他就坐上後座。
  戴志摩拳擦掌,壮志满怀 :「开车罗,坐稳!」 
  戴志住在T中附近,这一带的石屎砖路铺得不平整,他一踩得快,便颠簸不已,陈心一脚踏在後车轮的轮轴上,一手揽著戴志瘦削的腰,险些儿没跌下来,心就一离了。
  车子由石砖路直驶入T市公园的单车径,路由粗糙而转入平坦,车速就更快得惊人了。街灯之间隔著均等的距离,发著比星星更灿亮的橙光,陈心抬头,见不著月亮与星星,天空是一片纯净的丝绒深蓝,茂盛的树冠染成一脉蓝黑,星星斑斑的白光、橙光躲藏於叶隙间,跟他们眨眼。
  虽说天气不太冷,陈心也忍不住朝手心呵一口暖气。他只穿了一件铁灰色的毛衣跟棕黑色的牛仔裤、球鞋,戴志则穿了一件连帽白色卫衣、橙色薄外套、蓝色牛仔裤跟一对原来是白色但现在染成泥灰色的球鞋。陈心怔怔地看著戴志的後脑,浓密的发常常剃得很短,但又很快长得茂盛,有时陈心伸手摸他的头发,就觉得有一根根幼刺扎在手心。戴志目不斜视,经过街灯下,他那双有神的黑眼睛便映著橙黄的灯光,如火苗,一丝丝一点点在眼眸深处静燃。陈心看著他那冻得发红的鼻头,莞尔 :「好似Ruldolph。」
  「咩鬼Ruldolph?」戴志吸吸鼻子,沙啦一声将那一管半外露的清涕吸回鼻里。他抽空擦擦鼻子,右臂往外张,狂妄大笑 :「特技! 单手踩单车!!!」
  「Ruldolph the red…nosed reindeer; had a very shiny nose…就是那首,小学时没学过吗? 我妈曾教过我唱……」陈心真想拧一下那通红的鼻子,可他怕戴志会炒车,改而摩擦手心,擦热了,贴上戴志的脸颊,手心下一片冰凉,他说 :「冷吗? 早知带个暖包出来……」
  「车,男人老狗(注二),用什麽暖包,你以为是我妹吗? 一到十一二度,就全身上下藏著无数个暖包暖袋,我也服了她! 我身上不冷,你一直揽著我,但脸上一直迎风,难免有点冰凉,冰著冰著,就麻了,人麻木了,就什麽也感觉不到,无论是冷是冰……」
  「可是对於暖与热更敏感,我的手暖不暖?」陈心轻说。
  戴志笑得欢,加速踩脚踏,他们驶过单车径,经过T市西铁站,向左拐,入了大马路旁一条仅宽两个身位的窄路,街灯比行人更多——这夜冬至,有家的人都回家过节、吃饭,唯独是他们两个傻子出来踩单车。
  「心哥,你刚才说那什麽ru…ruldolph,我也有点印象。我记起了,就是读小学时,有个好索的(注三)英文女老师教过我唱,可我只记得她波很大,教过什麽倒忘了。圣诞歌来的? Ruldolph the red…nosed rein…? Reindeer…had a…啦啦啦啦啦……」
  「…had a very shiny nose。 And if you ever saw him; you would even say it glows…」陈心低回的声音接住戴志破落的歌声。他闭上眼,记得何清玉见到他的课本,一时兴起,手舞足蹈地教陈心唱这首歌。红鼻头的驯鹿不意得到圣诞老人的青睐,著实威风一把……陈心问何清玉,为什麽外表与其他同类不同,就要被嘲笑? 何清玉说,人既不甘於默默无名,又怕上舞台,自己不敢出位,便要压制其他出色的人,务求他人与自己一样平凡……那应该在台下看表演,还是上台粉墨登场……Sorrow,人各有志……是的……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妈妈,太难明了……你现在不明白,之後就会明白,Sorrow,做人不必急,有些事不能强求,是你的,自自然然就滑进你袋里 ; 若不是你的,就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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