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会有蒲公英偷偷生长。在路边的花坛里,在十一中操场后的空地上,在孤儿院破砖墙的夹缝中。
他们叫我小虾,因为十岁之前的我异常瘦小,总是佝偻着身子,像只虾米。
H城很大,孤儿院却在城市的郊区,北山的山脚下,靠着一座破落的火车站。从农村来H城的人,经常要在这里倒一次车,才能到达城区。H城坐落在北山脚下的一块盆地中,像一个巨大的模型,精致,却不真切。有时候我和小猪爬上山顶,顶着呼呼的冷风,便觉得自己是站在这个世界上最顶端的人。有好几次,小猪都缩紧大衣,紧紧地抓着我的手。大声的说:“小虾,你看!”他的声音很兴奋,充满了战士才有的无畏。于是我便放眼望去,夜色中的H城,五彩缤纷灯火斑斓。城市中高矮不齐的楼群,像甲壳虫一样的汽车。
“总有一天,我要生活在那里!”小猪的声音很豪壮,虽然整个人都冷得瑟瑟发抖。“我要穿西装!我要穿皮鞋打领带!我也会有自己的车,好大好大的房子……”我安静地听着小猪的豪言壮语,觉得有些好笑。我们已经不小了,过了愿意被人收养的年纪。学习又不好,只是做渣子的命。
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好事,总不会让你感到满意。所以,我认命。
我经常想,H城一定不是我的家。我想我的家,一定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有一次在电视上,我看到一个叫丽江的地方,我认定那个地方,一定是我的老家。
“扯淡吧你!”小猪有时候会嘲笑我,“你想哪儿是你的老家,哪儿就是老家啊?”
我不理他。他总是不懂。一个人,一定要有一个叫家乡的美丽地方,才有活下去的根基。小猪从小就和我不一样,他向前看,从不回头。而我,尚有梦想。
后来,那孩子告诉我,通过努力才能达到的,叫理想。而永远无法到达的,则是梦想。
丽江,是我的梦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以为,那是可以到达的梦想。
第一次看到那个孩子,那年我12岁。
那一天,我如往常一样挤进小市场,解馋。我在一个混沌摊前看到了他,他站在那里安静地哭着,嘴里念叨着什么蜡笔。我愣住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像女孩子一样好看,比花朵更好看。
“嘿,你是说蜡笔吗?”
他大大的眼睛,像黑葡萄一样看着我。“你看到我的蜡笔和画册了吗?”
我歪着头,努力地直起身子,“不就是一根根的那个蜡笔吗?还有一页页的画册。”
“对!对!”那孩子傻了吧唧的点头,脸上的泪珠很透明很晶莹,顺着那小小下巴,滑落。
“跟我走,我还给你!”我从小就是一个做渣子的料!我想要的东西,我总会想办法骗到。骗不到,也要抢到。一块熏肉是这样,一个小孩,也是这样。
我把他关在了后院的仓库里。那里不常有人去。我甚至都没有告诉小猪。他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我冒着挨揍的危险去给他偷好吃的东西,我偷偷地把饭省下来,用塑料袋带给他。
他却只是哭,只是哭。“我要回家!妈妈会找我。”
“你回不去了!”我恶狠狠地说,却忍不住用袖子去蹭他脸上的眼泪。“不过你可以跟我回我的老家。那个地方你听说过吗?叫丽江!”
那孩子哭的直发抖。“我不知道……我要回家……”
我拥有他的时间不到三天。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被院长老头抓进了办公室。
“仓库里的那个小孩是谁?哪来的?”
院长老头狠狠地揪着我的头发,打我的耳光,还用脚踹我的肚子。
“他是我的!”
他是我的!
后来,那孩子不见了。据说是被一对夫妇领养了。再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我为院长老头谋得了多大一笔财富。
其实,我也会感到亏欠。
希望他的新父母会对他好一些,再好一些。
十六岁那年,居然也有人愿意领养我们了。
那是个看起来就很大人物的男人。
小猪很用心地梳好了头发,抢了穿衣服最仔细的小鸡的衣服。
“很好。”那个后来的几年里,被我们称作义父的男人姿态优雅地微笑。
“答应吧!”小猪劝我,“那个人看起来很有来头,我们以后会过有钱人的日子。”
我叼着偷来的烟,感到很不安。
“你别多想。他是没有儿子,以后的财产也没有继承人。所以才要收养我们的。”小猪容光焕发的模样,“小虾,我们不会总有这样的机会。跟着这样的人,我们不怕没有出人头地的那天!”
小猪是我最好的朋友,不,我们就是没有血缘的亲兄弟!就算那真的是个火坑,我也只能和他一起去跳。
作者有话要说:纱攻看到一只帅哥。打开文档,对着小花的悲惨故事,依旧满脸傻笑。于是转换一下思路,先写小虾的番外。因为有足够的热情,反而比较容易进入……
故事进展到这,大概也就无所谓透剧了。
于是,终于……
42
42、我是一只氤氲的虾(中) 。。。
“放开他!你放开他!放开他!”
我从大人的手中挣脱出来,我听到自己嘶吼的声音好似破败的风箱,难听的渗人。
那个名叫义父的男人慢慢转头看我,目光像挑剔农贸市场上的带鱼肉质不够肥美一样。他的鼻子中喷出一声嗤笑。
我踉跄着从地上爬起来,看着他。小猪趴在地上,被男人踩住了后脖子,他看向我的眼睛中依然只是惶恐。
我看着小猪,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兄弟。双膝软了下来……
我跪下来,对着那个名叫义父的男人,脱掉了身上依旧破碎不堪的衣服。“我比他结实多了,你看,我一点赘肉都没有……”
“小虾……”小猪想从地上爬起来,却又被踩了回去。
“我先来!”我看着男人,“我比他大,让我先来!”
……
你看,人活着就是卖。为了一日三餐被人干,是卖。为了所谓前途未来被干,还是卖。那些所谓白领,为了一点破工资,每天每天不停的加班也是卖。那些女人,为了以后能有个永久的饭碗嫁了有点钱的男人,也不过是找了个长期主顾,卖。
谁高贵?谁低贱?
谁也不用瞧不起谁!
完事之后,我的全身都散架了般的疼。小猪趴在地板上哭。
“他就是个混蛋!”他说。
“我要逃走。你跟我一起吗?”我问他。
小猪的眼睛中有诧异,“为什么走?他会让我们上大学,会给我们好的工作,还有钱!”
“我不稀罕。”我舔着自己破裂的嘴唇,把自己的血液又吞回肚子里,“我宁肯去骗去抢。”
“你难道要做一辈子的下等人吗?”小猪刚才还在骂那个男人,此刻看着我的目光里却全是不解。
是的,我们不同。我们从来就不相同。
有一年的时间,我有了新名字,米暇。一年后,我终于成功的摆脱了那个名叫义父的男人。这其中,小猪究竟为我吃了多少的苦头,我可以想象。
“你真的决定了?”小猪——不,是米勒——问我。
“我有要去的地方。”我说,“我不能留在这里。”
“我明白。”米勒说,“你记着,任何你需要小猪的时候……”
我拍拍他的肩膀,拦住他的话,笑了,“我知道。不用说。”
小猪已经从胖乎乎的小男孩长成了身形高挑的米勒。但他一直都是那个小猪,我知道,不用说。
我成为小混混中的一员。我一无所有,只有烂命一条。于是我用拳头打服那些欺负我的人,如果不能受人尊敬,不如让他们害怕。
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喜欢鲜血的颜色,特别,是我自己的。
“敢卖吗?”某一天,一个猥琐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包白色的粉末。
“挣钱吗?”我抓了抓自己铁丝一样刚硬的头发,咧嘴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天意,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命运。我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个懦弱的老天不该给我忏悔的机会,可他却厚待了我。
再次见到那个孩子,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我确定就是他。小时候有些圆的小脸现在拉成了瓜子脸,白白的皮肤,黑黑的眼睛,乍一看还跟个小姑娘似地。
他蜷在破巷子的角落里,衣服很单薄很脏,断了一条腿,他在小声地哭。两个小混混过去踢他,“喂,有钱吗?”
他若是有钱,会这个样子吗?我走过去。那个黄毛正好一脚踢在他的断腿上,那孩子一声惨叫,听的我心跳都停止了半秒。
“滚开!”我一脚串糖葫芦似地踢开那两人,“这个人我罩了!”
那两人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从下颚一直蔓延到脖子上的伤疤,那是有一次我一个人单挑七个人的勋章。你说结果?哈!当然是我站着,他们全趴下!
不要命的小虾,这道上混的,谁不知道?
那两人一个屁也不敢放的走了。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我长得很帅,特嚣张特爷们儿的那种,可那孩子看到我不知怎么吓得连哭声都没有了,可是两个眼睛里却不断地往外淌水。
我有点不耐烦他这个德行。狠抽了一口烟,喷在他脸上,“没有人会可怜你。如果有人打你,你就算只剩嘴巴也要去撕烂他!”
我语重心长,那孩子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我歪着嘴瞅了他半天,那两个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就跟没拧紧的水龙头似地,一直往外漏水。妈的!这都有十年了吧,怎么还是这么没长进?
我把他带回我住的地下室。几乎花了全部的钱,才找到一个据说医术很高明的黑医把他那条腿弄明白了。
“不能瘸了吧?”我问。“老子给你钱,你要是再治不好,我可放火烧你全家!”
“不能!不能!”那医生说,“不严重,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