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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桐生和秦太太也没有错。秦桐生拼了大半辈子的命,风里来雨里去的,吃尽了多少苦头,挣下千万家业,他不是为了别人,而仅仅是为了秦太太和秦伟。他为秦伟付出了那么多的牺牲,他有权力要求秦伟按照他的意愿早日成家立业,继承家业。以柳一的家庭和品貌,她并没有辱没秦伟。非但没有辱没,简直还是秦伟的福份。她知书达理,沉稳端庄,温柔美丽,而且她家庭在政商两界的复杂背景,对秦伟的前途和事业大有帮助。秦太太也没有错。桐生和秦伟这两个男人,就是秦太太生命里的全部内容。秦伟是她生她养的,世界上没有谁比她更有资格拥有秦伟、要求秦伟了。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父母,如果秦伟竟然为了一个男人而背叛他们,天理都不会容许的。
跟柳一相比,我算什么。是的,我高大、英俊、秀美、忧郁、聪明、才华横溢,但这些算个卵。这个社会上,连女性的美的现实意义,都只不过是供男人淫乐、泄欲,附带着生儿育女,
男性美简直是一种恶心和耻辱的东西。我们的传统观念认为,男人不应该是美的。对男人价值的评价,从来就只有两个指标,一是工作的能力,二是性的能力。这两个都和男性美风牛马不相及。美丽的男人,只配充当面首、小白脸一类让人不齿的角色。我孤苦伶仃,不名一文,家里还有一大群穷亲戚指望着我早日将他们救出水深火热的火坑。我没有可供插入的阴道,没有可供爱精的卵子,没有孕育胎儿的子宫,没有可供哺乳的乳房,我永远不可能为秦伟生育一个孩子来传宗接代,在这些意义上评价,我是没有用的。我和柳一,分属男人和女人,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就像玫瑰的红色和黄金的重量,分属不同的范式,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一样。
但秦伟,为什么要痴迷玫瑰的鲜红,而不要黄金的重量!
我有心理准备。我知道秦伟心里动摇不已、举棋不定。只要他还决定跟我在一起,我就要过好每一天,体贴入微地爱他。而一旦他决绝地离开我
,迎娶柳一、或者别的女人为妻,我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他。我绝不哭闹,
也绝不怨恨,我知道他作出任何一个决定,都会无比艰难。他够苦的了,我不愿意再增加他的苦。我那么爱他,他的一切决定我都会同意,哪怕他决定要离开我,我也同意。我的头上悬着一把达摩克利之剑,肯定要掉下来的,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的。但是我不恐惧,不惊惶。每一天都有可能是我的世界末日,但只要这剑多一天不掉下来,我就偷得多一天的快乐和幸福。我不会再去另找爱情。如果我和秦伟之间,这种四年时间朝夕相处培养的爱情,这种深到生命内核的爱情,这种默契得如共用一颗心灵的爱情,这种两个灵魂完全地互相包容、互相肯定、互相尊重、互相欣赏的爱情都不能经受现实生活的考验,那么,我也不会再奢望,在这个地球上能找到第二个愿与我一起生活、我也愿与他一起生活的爱人。
这是一场荒唐的哑剧,只有秦伟和我知道症结所在,但是我们谁也不能说破。秦桐生、秦太太、柳一,自始至终都被蒙在鼓里。而且打死他们都不会相信,我和秦伟是一对伴侣,一对夜夜恩爱、生死相连的爱侣。我、秦伟、柳一、秦桐生、秦太太,谁都没有错,但谁都在这出哑剧中被拖得心力交瘁。这是一道没有答案的难题,但是又非解开不可。我清楚地知道,到了最后,只有唯一一个不是答案的解决之道:秦伟和我,互相离开对方。
薛宝钗步步进逼,史太君、贾政、王夫人、薛姨妈、王熙凤施加的压力越来越大,贾宝玉只是一颗任人摆布的棋子,毫无招架或抵抗的能力。林黛玉越来越明白,自已不可能嫁给深爱的贾宝玉了。潇湘馆里竹影婆娑,帘栊空响,青烟寂寞。黛玉临风垂泪:“一年三百六十天,风刀霜剑严相逼”;对月思怀:“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殓花明志:“质本洁来还洁去”。在“东风无力百花残”的前夜,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当口,林黛玉仍然顽强地绽放她孤傲而幽远的清香。
第41章暴风雨前的最后美丽
我虽然预备着一个悲惨的结局,但在这个悲惨的结局到来之前,我们的生活,依然是甜蜜、欢乐而幸福的。我们仍然坚持第天的晨跑。人不能缺少运动,缺少运动的人,浑身无力,老气横秋,一点都不会有年轻人的蓬勃朝气。跑完步,顺便在林泉苑门口的小吃店上买早餐,豆浆、鸡蛋、包子、油条,一应俱全。洗澡、吃早餐,然后一起上班。我们分属不同的科室,在上班的时候彼此挂念。我每次走出门口,都会往车棚那边张望。我看见他的车停在那里,心里就会感到一阵温暖。我知道他坐在办公室里。他是我的爱人,我的支柱,我力量的源泉。我的心里装着他,他的身体和我同在区政府大院里,就在我的不远处。他的音容笑貌,不断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的工作就变得津津有味。我们偶尔会见面,或者因为工作而有电话往来。在其他人看来,我们和普通的同事毫无二致,只不过我们同一所大学毕业,又一起考取公务员,同租一套房子,年龄相当,性格相仿,所以比较亲密一点。我们的冰箱里有足够一个星期的肉菜和素菜。我们在周末就拟好一个星期的菜谱。我们的午饭很简单,一荤一素一汤,连煮带吃才半个小时。晚饭稍为复杂一点。我小时候做的菜不算菜,读初中后开始住校,
再也没有下过厨,所以我不会炒菜。我就负责煮饭和洗碗。秦伟经常在家里帮他妈妈做家务,所以会炒菜。他读大学的时候吃馒头居多,毕业后跟着我,变成吃米饭了。他是本地人,从小到大,多少同学。如今同学们都出来工作了,大家联系起来,编织一张关系网,经常出去聚聚。秦伟都会叫我一起去。我有兴趣的时候偶尔去一两次,后来就不去了。他们的感情实际上已经疏远,彼此维系着,只不过是想日后互相帮助,互相借力。这是一种功利色彩的朋友,我对这个毫无兴趣。况且秦伟老带一个男人去会朋友,到底不雅观。他出去了,我就在房间里看电视,听音乐,看书,或者写点东西,心里惦记着他。他放心不下我,发短信给我,告诉我他在哪里,在干什么,几点钟就会回来。到时间我就站在阳台上等他。他的车声我太熟悉了,还没有进林泉苑的大门,我就知道是他。我看着那雪白的灯光,一路扫来,我知道我的秦伟平安地回来了,心里欣喜而激动。他远远就看见阳台上的我,按一下喇叭。他总怕冷落了一夜的我会生气,所以百般温存。其实我哪里会生他的气。
我老是设想他坐在哪里,和些什么人,说些什么话,做些什么事。他的形象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脑海,而且我知道,他的心里,同样惦记着我。
他的身体棒极了,达到了一生中的巅峰状态。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成熟,沉稳,
老练。经过四年的摸索和磨合,我们的性爱如鱼得水,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对我们而言,每个夜晚,都是“一刻值千金”的春宵,唯一的遗憾,就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了。
一到周末他就没有得躲,要回家吃饭了。他从来不敢叫我去他家,
我猜想他是拿不准秦太太有没有邀请柳一,怕我和柳一撞车。但我从来不说不问,假装糊涂。我不会做饭,他走了,
我就随便吃份快餐。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因为我确信他的心还在我的身上。这就已经足够了。“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星期六和星期天的白天,只要有空,他都会过来跟我一起玩。其实天津并没有什么玩的地方,无非是一条河,几个公园,街道,商场而已,但只要有秦伟在旁边,任何地方都会百去不厌,变成令人“乐不思蜀”的良辰美景。他如果不来,就会打电话来解释原因。我知道,有时候他是去打网球,但他的理由里面,肯定有借口和谎言。特别是他不得不陪柳一的时候。我心知肚明,
也满腔怨恨,但是我一直都假装毫不知情,更不去追究。
秋天是北方最怡人的季节,下班之后,天色尚早,我们驱车到郊外兜风。天津的环城路是出了名的宽敞、笔直,郊区以外的车辆也很少。一条宽敞的沥青公路,笔直地铺向前方,路面上白漆的车道线,越往远处,靠得越近,在目光能及的最远处,交叉成一个点。路上偶尔驶过一辆车,“嗡”的一声,旋风一般驶过去。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树木,树叶鲜艳得像一簇簇或明黄或血红的火苗。晚风吹过,落叶像满天彩蝶一般飞舞。一望无边的华北大平原,水稻正是成熟收获的季节,金红色的稻浪,映衬着湛蓝高远的天空,让人情不自禁要高声呼喊。在金一般的阳光里穿行,不热不冷的风“呼呼”地掠过,一步一境,天地间全渲染满浓艳强烈的色彩。看着太阳沉沉西斜,四面八方的地平线笼罩着浓厚的暮霭。平原上的落日特别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