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vs公务员 by 李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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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猫vs公务员 by 李葳-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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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儿子。」
  「咦?你有儿子啊?我以为你未婚耶!」
  「嗯……应该说是我的养子吧……帮一位故友抚养的。
  」 
  女法官啧啧地摇头说:「好好喔!不用自己生,就可以养个这么可爱的小孩子。他有混血吧?皮肤好白喔!可是你一个大男人照顾一个孩子,很辛苦吧?
  」 
  纯一笑笑,着眼愉快地说:「不会。阿两很成熟懂事,照顾他一点儿都不辛苦。况且他脑袋聪明,人又能干,什么事都很快就学会了,比我还厉害好几倍呢!上次他煮了锅牛肉汤,味道可以媲美五星级饭店大厨,手艺棒极了!
  」 
  女法官听完后,不由得失笑。「苏书记是标准的傻老爸呢!你和你养子的感情一定很好,听你那种炫耀的口吻就知道了。你儿子现在多大岁数了?」
  「快十八了。」
  后天是阿雨的生日。纯一想到「生日」二字,一颗心又跌回谷底。
  「十八岁啊?看这张照片我以为还很小呢!那他现在一定是个大帅哥,有很多小女孩追吧?
  」   照理说,应该是这样没错。可是……
  纯一!我爱你!
  纯一迄今依旧怀疑自己是在作梦吧?阿雨怎么会对他说这种话呢?什么喜欢、爱、要或不要的……
  不是纯一,我不要。
  我要的人只有你一个!要是纯一不喜欢我,要拒绝我的话,那就一并把我赶出这个家吧!不然我一定会忍不住偷袭你的!
  这算不算是威胁?
  时雨说在他满十八岁生日的那天,自己得给他一个答案。接受或拒绝,只有两条路可走。接受,那自己就得和时雨发生……这万万使不得!拒绝,时雨就会离开这个家……才十八岁,时雨打算去哪里呢?
  纯一的思绪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在这问题上打转,到现在还是没办法找到答案,因为这根本是无解的。他怎么舍得让阿雨在外头「流浪」呢?要赶他出门,不等于是割下自己的心头肉吗?话说回来,他也不可能接纳阿雨的「胡涂之爱」。
  他当然喜欢阿两,当然爱阿雨。
  可是这种爱是无关什么欲望的,只是很单纯的,像父亲、像朋友、像哥哥一样地喜欢着阿雨、关爱着阿雨,希望阿雨能得到最好的一切。
  在我心目中,能配得上我家阿雨的,可绝不是我这种年纪一大把,没有魅力又普通的欧吉桑啊!
  对方应该要是个如同公主般高贵、美丽、有气质又优雅的女性!
  时雨的眼光怎么会这么糟糕?竟会看上一个在别人眼中一文不值的「老男人」?纯一不是对自已毫无自信,可是在他眼中就像天使一样可爱的养子,完全和自己不搭轧、不相称,也不可能在「一起」的!这可不是什么自卑心造就出来的评价。纯一相信在街头随便作个调查,一百个人里头有九十九个人会同意自己的看法,而唯一一个无法表示意见的,大概是瞎子。
  纯一不知道哪里出了错,但他可以肯定,时雨绝对是「弄错了」!
  「怎么了?」看见纯一脸上忽然少了笑容,女法官好奇地扬起眉头。
  「有什么问题吗?」
  想听听别人的意见,因此纯一出声道:「林法官,方便问妳一个私人问题吗?」 
  「什么私人问题?警告你,不许问三围、年龄!」女法官俏皮地一笑。
  「不、不,不是那么私人的问题。」纯一红了脸,慌张地摇头。
  「你问吧!不方便讲的,我就当没听到。」过去就对纯一有丝好感的女法官,大方地摊开双手说。
  「……要是妳被一个男人追求……妳虽然喜欢他,但是有种种理由不能接受他的追求,又不能直接拒绝他的话,妳会怎么做呢?」
  「好个错综复杂的难题。」女法官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喜欢,却不能接受,还不能直接拒绝……剩下的就只有一条路了嘛!」
  「哪条路?」纯一宛如攀住救生圈的溺水者,张大一双期望的眼。
  「让对方知难而退啊!好比有意无意地让他看到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暗示他我有了喜欢的对象,或是故意找他商量,要怎么去向另一个男人告白?差不多就是这些花样了吧。随机应变、伺机而动。」
  顿了顿,女法官眨眨眼。「可是我提醒你,这种方法得做到天衣无缝才行。否则不管你再怎么喜欢对方、不想伤害对方,当真相被揭穿时,对方一定会非常受伤的。
  」   「……原来……如此啊!」
  纯一还真的没考虑到这种方法。别说被追的经验了,他连追人的经验都没有。想当然耳,他也不曾遇过需要「拒绝别人」,或是「被别人拒绝」的状况了。
  「苏书记,你晓得一名女性要鼓起勇气倒追男生,需要多大的勇气吗?」双手抱胸,女法官做着最后的叮咛说:「既然人家都这么有诚意,我不赞成你用间接的方式去面对。可以的话,坦白说出拒绝的理由,才是爱情战场上应有的礼貌哟!
  」   「是,谢谢妳的宝贵意见。」认真地点头,纯一感激地说。
  苦笑着,女法官看出纯一压根儿没听出自己的暗中刺探,竟爽快地承认了自己是「烦恼」的主角。她立刻放弃与纯一发展「进一步」关系的想法。这么迟钝的男人,实在太棘手了,亏那个无名女子还有勇气追求这个木讷到不行的苏书记!
  真是遗憾,女法官本来颇喜欢他温柔和善的长相,以及悠闲缓慢的步调。在这个男人野心勃勃、女人发愤图强的年代,可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这种彷佛从徐志摩的康桥诗中跳出来的「复古式」好男人了。
  「不要忘记把传票发出去喔!」挥挥手,她潇洒地离开。
  纯一坐在恢复宁静的办公室内(大部分的人都出去吃午餐了),捧着脑袋瓜努力地思考着,要如何让阿雨「知难而退」的方法。
  对了!
  「那个」应该不错吧?
  欢欣地击掌跳起的纯一,并没有把女法官好心的最后叮咛给听进去。
  ☆★☆
  「我回来了。」
  拎着公文包,腋下挟着一个纸袋的纯一,心情愉快地打开自家大门。在院子当中爬树的爬树、打滚的打滚,三三两两纷纷聚集到脚边的猫咪们,开始轮流磨蹭着他的裤脚,用胖胖的小身躯撞他。
  「小小,这纸袋不是装吃的东西,你不要再抓了。妞妞,下去,不要爬到我的裤管上啦!
  」 
  左闪右躲着猫咪们的群起围攻,当纯一跨过小小五坪的院子时,通往客厅的落地窗兼出入口也被顺势推开,时雨系着围裙,表情嘲讽地看着他说:「你今天不『加班』啦?
  」   纯一心虚地闪开他的眼神,嗫嚅地说:「今天的案子比较少。
  」   「……快进来洗手吃饭了。
  」 
  抛下这句话后,高大的养子一转身又回到厨房去了。纯一大大地松了口气。好险,阿雨的心情似乎挺不错的。在自己连连以「加班」为借口,躲避好几天不回家吃晚饭,且刻意拖到半夜三更才回家,减少和儿子碰面的机会之后,纯一以为阿雨会对他大发雷霆的说。
  很好、很好。
  纯一增加了点自信的小眼睛,在镜片后闪闪发亮。
  只要阿雨不发脾气,等会儿自己祭出的法宝,应该也会管用吧?不,它一定得管用才行!否则纯一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处理这次的家庭风暴。
  「纯一,你还在拖拖拉拉什么?」
  「没有啊!」
  慌慌张张地脱下皮鞋,纯一小心翼翼地把纸袋藏在公文包后,打算等到晚餐过后再来施行他的「让阿雨知难而退」大计划。
  时雨没料到纯一会乖乖回家吃饭。
  依照纯一的鸵鸟习性,他评估纯一会躲上个数天,直到不得不面对自己的时刻到来为止。说是这么说,时雨每天还是习惯性地煮了两人份的菜肴。今天不需一个人吃光两份晚餐,他当然很高兴,决定「放过纯一一次」,不打算跟纯一计较这几天被冷落的「小事」。
  刚到这个家的时候,时雨最头痛的问题,就是「吃饭时间」。那时候的自己才上小学低年级,根本不可能进厨房拿菜刀,只好坐在客厅看着纯一慢慢地、悠哉地洗米、煮饭、炒菜。其它人家是几点吃晚饭的,时雨没一一去调查,但他相信班上的同学里,大概没有人能和他比晚。
  好一点的情况,八点半;糟糕一点的情况,九点。
  对一个四点多就放学的小男孩而言,九点根本是该上床睡觉的时间了吧?逼不得已,在自己上小学中年级时,时雨已经练就出一身的「基本厨艺」。约定好在不使用火的范围下,先帮纯一洗好菜、切好、分类,也把米放进电子锅里面炊煮,让纯一能缩减「煮晚餐」的时间,改善纯一的「超慢速」料理。
  从最初的两人三脚,一丁点、一丁点的帮忙,到现在这个家的大部分家事都被时雨一手包办了。在外人眼中,还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照顾谁呢?
  「阿雨,晚餐后,帮我打开DVD。」   
  对于电器近乎「白痴」的纯一,很难得地在餐桌上提出要求。时雨扬起一眉,啜口汤说:「你要看电影?」
  「嗯,你要不要一起看?这是人家跟我推荐的一流好片,保证精彩。」  
  「不要,我还有功课要做。」又不是周末假日,看什么电影?
  「喔,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失望地垮下肩膀,扒了口饭,纯一失望的表情就像是嘴巴叼着的骨头,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头的小狗儿。
  堂堂三十好几的大男人,却能保有「杀人级」的可爱表情,这是如何办到的?!时雨忍不住叹口气说:「你想看就看,干么一定要我陪? 」  
  镜片后的眼睛眨了眨,接着成一直线,笑说:「我就是想和阿雨一起看啊!」   内心的时雨,倒地不起。
  「……好啦、好啦,陪你看就是了。你快点吃饭吧! 」 
  「嗯!」
  兴高采烈的养父,高兴地埋头苦「吃」起来,丝毫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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