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爱豆芽
第 1 章
我一直记得那个早晨。
其实真的是一个毫无特别之处的早晨。
太阳并没有从西边升起,卖早餐的大叔也没有因为我长的帅又笑容可掬而给我打个折扣。一切都和这之前的每一天没有什么分别,但却让我很多年以后想起来,都有一种恍如昨日的感觉。
或许,只是因为,那一天,那一个早晨,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非常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从此,我的人生与我之前的设想越离越远。
记得那一天早自习过后,我像平时一样;照例是到校门口买早餐。
刚走到校门口,一阵尘土扑面而来,就在这时一辆车“嘎”的一下,停在了我面前不远的地方;一个人从那辆车上走了下来。
我一向自认为并没有所谓的仇富心理,但是当我好不容易从漫天的尘土里眼开眼睛看清从那辆很拉风的宝马上用一个很拽的动作走下来的人时,仍是不自觉的撇了撇嘴角。
那个人我认识;确切的说,是这所学校可能还找不到不认识他的。因为他是这所学校的名人;高三班的沈连乔。
其实我也是这所学校的名人;因为我的成绩非常非常的好,好到让一部分人咬牙切齿的份上。
也难怪,如果无论你怎么努力,都无法撼动另一个人年级第一的位置的话,估计你也会想拿把刀将他杀了干净。
话题扯远了,再来说这个沈连乔,他出名倒和学习成绩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而是因为他有个有钱的老爸。
他是这个学校财神爷;中天集团主席沈亦天的独子;中天未来的掌门人。
这种人;搁从前叫纨绔子弟;而现在;就叫二世祖。
而这个沈连乔;简直就可以算是二世祖这个名词的最好解释。
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惹是生非,斗鸡走狗,等等诸如此类的词完全都是为沈连乔量身打造的。
当然,还有一样基本所有的二世祖都有的特点:爱拈花惹草。
这一点说好听点可以谓之风流,通俗点其实就是好色。
此人一直绯闻满天飞,自高一至高三,女朋友走马灯般的换。
据我的青梅竹马小胖同学的最新数据显示,此人数已达19。5;直逼20这个大关。(为什么还有半个,那是因为那个女生一直在倒追沈连乔,但沈连乔还未在公开场合明确表态过,所以暂时只能算他的半个女友。)
虽然我一直不待见他,但却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的确有让女孩子疯狂的资本。
除了家世一流,他的人也长得非常好看,即使以我这么挑剔的眼光;都很难找出缺点来。
套用我家楼下小卖部的李婶形容我的原话来形容他就是〃这孩子长的真好;鼻子是鼻子眼是眼。挑不出一点错来。〃
当然,我也长得非常好看,用小胖的话说就是帅到惨绝人寰,但却不得不承认少了一点他的那种气质。
可能因为我个子稍矮了一点,而且有点瘦,还有就是让小胖羡慕不已偏偏却是我最痛恨的一点,长得有点秀气。
不要误会,只是秀气,不是女气。
至少从我记事起,还没有被人认为女生的记录。
又跑题了,还是来说沈连乔吧。
这个人除了以上两点,还出手大方,搞得一帮人与他称兄道弟,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无事献殷勤。
而且他还很会哄女孩子(什么,你问我怎么连这个也知道。废话,如果你有个校园百事通,万事包打听的极品八卦男和你青梅竹马又恰好住你上铺,这些消息你不想知道都困难。)加上帮狐朋狗友在一边当那绿叶来陪衬他这朵萝卜花,自然极大的满足了女孩子心中那点小小的虚荣心。
每个和他在一起的女孩子都以为会是他的最爱,结果最后全部都会无奈的打上“曾经”这个标签。
他的花心众所周知,偏偏那些女生却执迷不悟,前仆后继的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真不明白那些人是怎么想的。
当然,我更不知道那个沈亦天是怎么想的。我只知道,如果沈连乔是我的儿子,我宁愿亲手掐死他,也不会放他这样在外面丢人现眼。
不知道是不是我撇嘴的动作被沈连乔看见了,沈连乔竟直直的向我这边走过来。
“孟倾城,你等等。”
我有点诧异,但本着和平共处的基本原则,这个人我暂时还不想得罪他。
所以我还是很合作的停下了脚步。
我和这个人算起来平时并没有交集,不过假如误差率精确到千分位的话,这个说法也有失偏颇,毕竟在我领奖的时候,他有在下面观礼.而他在教导处挨训的时候,我也是经常在一边旁听。而且我曾经非常有幸的亲眼目睹过一次他打架时的风采;真的是怎一个强字了得,以一敌三还能打个平手,虽然全身多处挂彩,但也算是蛮有英雄气概了。
可怜的是我还因此奉献了一条手帕,他竟然一直也没想过还我,难怪人家都说越是有钱的人越抠门。
“有何贵干?”我面无表情的说。难道他良心发现,想起“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个至理名言,要还我手帕?
“果然人如其名。”沈连乔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没头没脑而且轻佻的说。
神经病!我在心里骂了一句,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冷冷的看着他。
不过当我看清他的校服竟然穿反了的时候,差点没当场笑出声来。
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起床晚,赶时间没看清了。
“孟倾城,有件事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沈连乔说到这里忽然停下来。
我本来还在考虑要不要提醒他一下,见他说的如此认真,心中小小的紧张了一把,立即将这件事给忘的一干二净。
脑中飞快的回顾了近段时间的生活内容,在确认绝对绝对没有哪里开罪这个校园一霸后,总算稍稍安下心来。
“从今天开始,我要追你。”
什么?
我没有听错吧!
我相信自己的眼睛绝对睁到了极限。
如果不是东方的太阳正红艳艳的照着,我真的要怀疑自己还在梦中。
还好我很快就从震惊清醒过来,虽然我一直坚持和平共处,但绝不会任人欺辱。
“沈连乔,如果你还没睡醒,我建议你回家继续。要不然,我就建议你去看一下眼科。二院的张院长我倒是认识,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下。”说完,我也懒得再理他,头也不回的继续向校门口走。
“我认真的,很快你就知道。”沈连乔也不拦我,在后面闲闲的开口道。
一大早碰到个神经病,晦气!我第二次在心里骂道。
忽然我想到那件反穿的校服,立即回头给他抛了个大大的媚眼。我相信绝对是笑的百媚横生,杀伤力十足。
“沈连乔,我再免费提醒你一下,你的校服…穿反了。”
看到他狼狈的神态,我吹了个口哨,满意的走出校门口。
快要上课了,我狼吞虎咽的将最后半个包子塞到嘴里,鼓着腮帮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教室。
第一节是老班的课,被他发现我迟到,耳根又是半天不得清净了。
刚冲到门口,我连气都来不及喘一口就猛的一个急刹,在惯性的作用下,差点来了个狗啃泥。
使劲的甩了甩头,终于认清并没有看错,坐在应该是我的位子的旁边的那个人真的是沈连乔。
难道是走错教室了?
我后退了两步,看了看教室上挂的班级牌,明明白白的写着“高三(一)班”几个大字。
“孟倾城,快上课了,还不进来。”沈连乔大声的说,脸上的笑容看在我眼里,非常的嚣张,非常的可恶。
我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咬牙切齿的说: “你怎么在这里?”
“美人,怎么这么快就忘了?我说了我要追你的嘛,所以从今天起,我会和你一个班,而且是你同桌。”还好他知道压低声音,否则我立即就要翻脸了。
“神经病!”这三个字我总算是真正骂了出来。
“恋爱中的人都是疯子,这三个字我就当是你对我的鼓励。”
我气结,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扭过头不再看他。
“你生气的样子很好看。”沈连乔凑到他耳边,小声的说。
我只觉得耳边一热,手被沈连乔快速的攥了一下,只恨的牙痒痒,刚想转过头去狠狠瞪他一眼,想起他刚刚的话,又忍了下来,直气的脸都红了起来。
“你脸红的样子也好看!”沈连乔又好死不死的凑到我耳边,还朝我耳中吹了一口气。
我这人最大的弱点就是怕痒,被他这么一吹,立即打了个激灵。
他好像很满意我的反应,笑的更是暧昧。
“想不到你这么敏感。”声音刻意的压的很低,却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我转过头瞪着他,眼睛里都快要喷出火来。
“我也免费的提醒你一下,你的嘴上没擦干净。”他奸奸的笑着。
我立即条件反射般的伸手在嘴旁胡乱的擦了一把,脸刷的一下就红。
“这么好骗,真笨!”
被他耍了!!
他妈的,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你有完没完!”
“没有”
“你倒底想搞什么鬼?”
“追你!”
“你没张眼睛啊,本人是男的!”
“知道,但我还是要追你!”
“神经病!〃
“多谢鼓励!”
几个回合下来,我不得不感叹有些人的脸皮的确是比长城还要厚些,不由的心中再一次同情起那个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的沈亦天。
生子如此,家门不幸啊!
我在心中替那个沈亦天惋惜了一番;正考虑要不要出手帮他教训一下这个不长进的东西;我们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走了进来。
我心中暗自得意;想着等班主任看到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家伙;一定会将他请出去吧。
可惜;天不遂人愿;他虽然看了沈连乔这个不速之客很久;却没有任何异议;直接宣布上课。
我一下子明白他调动班级这件事;班主任应该是知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