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埃利奥就发现自己错了。
当天晚上,当他准备睡觉的时候,塔赫走了进来。
男孩的眼中出现了迷茫和激动。
埃利奥揉了揉眼睛,“有事吗?”
男孩赤裸的上身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出了脆弱的美丽,鼓起的肌肉上青色的纹身像活物般随着火光而跳动。他不过十五六岁,虽然五官深邃,但过长的头发和细腻的皮肤却让他有了一种中性的魅力。接着,男孩脱下了裹着自己双腿的亚麻布,他跪在埃利奥身边,用火热的眼睛看着面前的男人,说:“请您教我如何去爱。”
男孩臣服地低下头,吻上埃利奥的手,这时候,埃利奥才反应过来男孩说的是什么。他几乎跳了起来,“不!不!别这样,穿好你的衣服,塔赫!”
“您不愿意碰我?是我不讨您的喜欢吗?我承认,我是太壮实了,但我是干净的,我没有被人触碰过。”男孩有些受伤。
“你他妈的给我劝劝他!”一拳打在旁边忍不住大笑的乌松身上,埃利奥的脸都绿了。
“人家这么有诚意,你可不能辜负他啊,导师先生!”乌松哈哈大笑道。
“我知道,你们这两个混蛋!你们故意的是不是!我会找你们算账的!”埃利奥接着回过头,把毯子裹到了男孩身上,说,“现在拿起你的衣服出去,我并不是厌恶你,而是我们那里不允许同性之间有这种行为,如果你尊敬你的导师,现在就乖乖地回去睡觉!”
塔赫看着埃利奥的脸色,识趣地站起来离开了。
埃利奥坐在床垫上,说:“我敢说我这辈子都没有受到过如此大的惊吓!”
“哈哈哈,那孩子可真够大胆的,我看到你脸都绿了,这可真好笑啊!”
一拳砸向了乌松,埃利奥说:“说过我会找你算账的吧!就是现在,尤纳斯,你这个混蛋!”
乌松很轻松地就躲开了埃利奥的拳头,接着两人就扭打在了一起。
听到吵闹声,阿尔托走了进来:“你们这是干什么?”
看到阿尔托,埃利奥利索地爬了起来,完全不像个坡脚的人,他一拳打在了阿尔托腹部,“你他妈的早就知道了是吧,你必须给我付出代价!”
“啊——”阿尔托被打了一拳,也不甘心地回击,他绊倒了埃利奥,用体重压着他,于是,这三个男人就完全扭打在了一起,几乎把帐篷弄塌。
半夜,三个气喘吁吁的男人躺在一旁狼藉中,他们脸上都挂了彩,但却每个人都傻乎乎地笑着。
“好久没这么痛快地打过架了。”阿尔托说。
“嗯,不过再来一次可不行,我感到我真的老了。”乌松笑着摸了摸发痛的嘴角。
埃利奥笑着看着两个东倒西歪的朋友,虽然脸上也受了伤,但他从没觉得如此幸福过,幸福地几乎无法掩饰脸上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远方的家乡9
又是一个晴天。
说实话以前我讨厌晴天,太过强烈的光线直照得人睁不开眼,就好像非要融化你的血肉把你的秘密暴露出来似的。相较而言,我喜欢阴天,带着淡蓝的五十度灰,那才是真正的温柔,让我想起坐在图书馆里的日子。
我生下来就和上帝犯了冲。听说我受洗的时候一爪子拍掉了神父的眼镜,我想那神父一定诅咒过我。
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教堂,我想,如果阿尔托他们把我弄到镇子里的话,以我对自己的了解,我一定会成天到教堂看着圣母像,一边咒骂她一边向她请求宽恕。
现在,我的腿又开始疼了,我知道是上帝那个混蛋又要用下雨来折磨我了。在我喜欢阴天的时候,他非要放晴,而我现在瘸了的时候,他就给我下雨,该死!这两天每天傍晚都要下一场,这是存心要我难受!
现在,我的腿瘸了,走起路来显得可笑之极,我讨厌那些同情的眼光,说道这里,我不得不说,我喜欢康妮,是的,我非常喜欢修格的妻子,我想娶了康妮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康妮从来不可怜我,她走的那么快,一双蜜色的长腿简直停不下来,她从来都不等我,也从来不回头看我有没有被落下,感谢上帝,我在她身后那悲惨的模样我可不想让任何人看到。
哎,其实我是不想活的,活着有什么意义吗?我已经忍受了太多,只要我活下去,那么接下来的每一天对我而言都是折磨。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开心过,自打生下来,我那严厉的父母就在我身后鞭笞,奶奶总是给我讲着不切实际的励志童话。如果能够选择,我宁可自己生下来就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明白,那也就什么都不必去思考了。
我曾经策划着再自杀一次。用什么呢?我身上所有的尖锐物品都被没收了,身上只套着一件没有带子的衬衫,连我裤子的腰带都是用草绳编的。这没什么,我想,你们阻止不了我去死,阻止不了我像个史诗中的英雄那样自我了结,我会找到机会的!
但是,我的朋友却很残忍,他们找了个小男孩跟着我,那愚蠢透顶的傻小子怎么知道什么叫做悲剧英雄?他成天跟着我,也不说话,就那么直直地盯着我,看得我毛骨悚然,难道你就不能像个正常的孩子那样去玩吗?
然后就是,他们剥夺了我的隐私。我现在每天都要跟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这让我感到尴尬,每天早上醒来都要面对一个男人的胸膛,晚上入睡的时候都要看着一个男人在我面前宽衣解带,你明白那种感受吗?
哎,我其实还是不想活的,只是暂时找不到方法自我了结。
想想我这辈子都干了些什么吧!被诬陷、被开除、被殴打、被欺骗,我想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位人物是被自己的人民从阳台上扔下来的吧?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呢?
其实,在我至今为止的整个人生中,最让我痛苦的是所罗门容格里尔斯这个人。他接近我,诱惑我,然后以高姿态在我面前羞辱我,这是我人生中遭受的最大的背叛。也许背叛我的并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一种名为命运的东西。
我知道自己什么德行,我真的太过高傲了,如果我是个聪明的人的话,我应该像条哈巴狗一样对着那个家伙摇摇尾巴,然后跟着他回到首都,在他的光芒下谋得一份好职位。
但我对自己说,我不是狗。
人可以向命运妥协,但绝不能屈服。从法院到军队,再到税务局,我忍受了太多的折磨,有时候你不得不背弃自己的良心,为了那么一点薪水,你可以忍受被人嘲笑,可以忍受被人欺骗,但我之所以能够忍受,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个人,我的脊梁骨还在!并且,只要我活着的一天,我就会一直作为一个人活下去!
你可以把我打倒在地,你可以往我身上吐口水,你也可以逼我说出违心的话,但总有那么一些东西,就算是死我也要去维护!
算了,在世人面前我就是个笑话。现在远在首都的那个小贱人一定会感叹:“当初我请你跟我走,你不走,现在你看看你,简直被人笑掉大牙。”
哎,那该死的小贱人,我曾经是那么崇拜他,现在,我再也无法触碰到他了。
如果你要问我,这辈子最想要的是什么?我会回答你,我想要好好的过日子,想要凭自己的奋斗过上普通人的幸福生活,我希望我所珍视的东西不要被别人随意的践踏,仅此而已,你会相信吗?你一定不相信,难道我就为了这个去闹革命?我会对你说,是的。就连革命这件事情都不是我所选择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命运推到我面前的,我从来都没有过选择的机会。
现在,下雨了,比往常早了那么一点,那蠢得要死的孩子又跑过来了,哎,今天也没能找到办法自我了结,或许,明天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远方的家乡10
八月到了,矫健的马儿在起伏的翠绿色山谷中奔驰,安德科人也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雨季,同时也是对神明献祭的节日。
精壮的男子赤裸着上身,背上带着五颜六色的羽箭,他们脸上涂抹着青石磨成的颜料,追寻着山谷间的猎物。
在这之中,有两个肤色稍浅的男人,他们也如同山谷里的孩子般,脸上和身上涂抹着狰狞的图案,在一只獐鹿的身后追逐。
不久,红发的男人张满了弓,一只如同他头发一样火红的箭飞了出去,接着,獐鹿倒在了地上。
红发的男人催马奔跑过去,接着把獐鹿扛到了马背上。
“你的打猎技巧真是让我佩服啊!”乌松看着他说。
“当然,你这个炮兵出生的家伙只会画画图,写写报告,我们步兵可是要实打实的拼命呢!”红发的男人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接着拔出腰间的匕首,割下獐鹿的耳朵甩了甩血渍,递给了灰色马上的男人。
“什么?”乌松接过那柔软的毛茸茸的耳朵问。
“这是传统,如果你希望一个人交好运的话,就把猎物的耳朵割下来给他。”阿尔托说着跨上了马。
“你可真是越来越会讨人欢心了,修格,结了婚后你变了很多。”乌松把獐鹿耳朵放进马鞍上挂着的小袋子里,“如果我是女孩子,也一定会为你倾倒的。”
“闭嘴,秃子,”阿尔托叫到,“我有康妮就够了,其他女孩子我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没想到你还是这么专一的一个人呢。”
“哎,结婚后我就不多想别的了,我只想着和康妮还有哈维一起过平静的生活,其他什么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了,我就想这样跟着他们过一辈子。”阿尔托抬起头看着天空中巨大的雨积云说,“看来今晚会下雨。”接着,他回过头问乌松:“你呢?”
被问道的人耸了耸肩膀,“我不知道,也许会跟着你在这里,也许会出去。”
阿尔托转过头,用灰绿色的眼睛看着举棋不定的朋友:“其实你和埃利奥在这里也挺好的,至少你们不会受伤害,等过段时间,我把康妮的妹妹们介绍给你们认识,你们就待在这里吧,我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