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们确实很可爱。
乔靖夫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一日
《吸血鬼猎人日志Ⅲ杀人鬼绘卷》
作者:乔靖夫
1888年
伦敦
Journal of the Vampire Hunter
根据斯拉夫地区的吉普赛人传说,男性吸血鬼——当地语称吸血鬼为「穆洛」(Mullo)——拥有强烈的性欲,能令人类女性(东正教或穆斯林教士的家人除外)怀孕,所诞下的婴孩称为「达姆拜尔」(Dhampir)。多数的「达姆拜尔」出生时全身无骨,身体如水母般柔软,故此夭折率极高。
侥幸生存及成长的「达姆拜尔」继承了父亲的超凡力量,并天生具有感应吸血鬼所在的异能,是世上最强的吸血鬼猎人。「达姆拜尔」曾活跃于塞尔维亚及南斯拉夫其他地区,猎杀吸血鬼以赚取可观的酬金。
「达姆拜尔」进行的驱魔仪轨极其怪异,吹奏尖锐刺耳的哨曲、裸身四处奔跑、与无形敌人激烈搏斗(吉普赛人相信吸血鬼拥有隐身能力)。他们又使用各种意想不到的辅助器物:以衬衣袖充当望远镜,侦察吸血鬼所在;把墓碑碎片杵成粉末并撒在靴里,令吸血鬼无法听见其足音……依照记载,最后一次公开的「达姆拜尔」驱魔仪式于一九五六年在南斯拉夫科索沃省举行。
杀人鬼登场
八月三十一日 凌晨三时二十分 东端区
玛莉·安·妮歌尔丝(Mary Anne Nichols)打了一个寒颤。她拉紧浅棕色的外套,尽量靠在白教堂路的左旁步行,躲避那整夜没有停止过的大雨。
在玛莉的记忆中,这是伦敦最寒冷、最潮湿的一个夏季。在这种天气下,码头那边却接连发生了两次火灾。早前天空还被火光映得暗红,现在又恢复一片漆黑,再也分不出头顶上究竟是积云还是火场制造的烟雾。
玛莉的眼珠布满红丝——是因为疲倦,也因为酒醉。今夜她已干了三次,现在原本可以好好在旅馆安睡。可是三次卖春的钱都已变成肚子里的酒精。
玛莉踢着铺石路上的一块凸起,几乎仆倒,幸好及时扶着墙壁。她仰头凝视一盏煤气街灯。
她记得小时候很喜欢看街道煤气灯点亮的情景。因为听太多鬼故事的关系,那时候她很害怕黑暗,于是每天黄昏时分,她非得走到街上看点灯不可。只有看见整齐排列的灯光把街道角落照亮,小玛莉才安心回家。
现在四十三岁的玛莉却专挑最夜的时分走在最暗的街道上。只有黑暗能够掩饰她那头已变灰的棕发,和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失去五颗牙齿的嘴巴。只有在黑暗中,她仍然娇媚的嗓音才能勾起嫖客的性欲。
她不再需要灯光。灯光只为仍然相信希望的人而存在。整个东端区的人,包括玛莉,都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希望」。
东端区并不是伦敦的一部分。东端区是另一个国家——一个只有奴隶与罪犯的国家。酗酒、偷盗、行乞就是这个国家的宪法。这个奇异的国度只不过刚好座落在全世界最先进的城市内而已。
玛莉离开白教堂路,从狭小的桥梁越过铁道,走到较宽阔的杜尔华街。看来她今夜的运气耗尽了,还没有遇上半个人影。这么冷的雨夜,她可不想在街上睡。
经过巴克斯巷的路口时,她习惯性地朝里面张望了一下,心里并不抱什么期待。
玛莉停下脚步。她看见巴克斯巷里头好像有人影。巷道太暗了。两旁的两层小屋没有一扇亮灯的窗户。唯一的光源就是玛莉所站巷口处那盏煤气灯。
玛莉再仔细看看。确实有一个人,戴着一顶绅士礼帽。
玛莉脱下软帽,整理一下湿发,再把软帽戴回去,又拍去外套上的水珠。其实这些都不必要。这么黑暗的巷道里,对方只能够用手代替眼睛——这正是玛莉所渴望的。
「先生……」玛莉手掌扶着墙壁,小心地走进暗巷里,慢慢向那男人接近。她尽量把声音放轻,好使自己显得年轻一点。
「……要找乐子吗?」
玛莉说得很直接。这个时间,这种天气,这样的地方,除了找流莺,没有其他可能。
男人并没有回答,只把脸转了过来,身体却一动不动。
「先生,我只要五便士……」玛莉走到男人跟前。平日她只收两、三便士,甚至只要一条面包。但是面前的男人有点不同。衣服没有透出汗臭,举止十分沉静,看来不是住在区里的人。
玛莉已在盘算:有了五便士,可以再去喝一杯,然后才回旅馆睡个好觉……
……看来我的好运还没有用完……
男人仍然没有回应。玛莉不想错过这生意。她轻轻握住男人的左手,把他拉到墙边。玛莉发觉男人的手掌冰冷得很。
「很冷吧……来,让我给你一点温暖……」她把男人的手掌放到自己脸颊上,然后双手把裙裾拉高。冷风吹拂裸裎的下体。她极力忍耐着。
男人的手掌在玛莉的左颊上来回抚摸。
「哈哈……怎么样?再摸低一点也可以……可是真干之前要先付钱……」
玛莉突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对方正在凝视自己。在这种黑暗中应该是不可能的……
男人的手掌沿着玛莉的脸颊滑下,停留在她喉颈上。
玛莉颈部的皮肤感觉到:男人的手指好像在渐渐变长。
她恐惧地放开裙裾,双手举起,欲抓住男人的手臂。这是她一生中最后一个有意识的动作。
◇◇◇◇
根据《泰晤士报》的报导,玛莉·安·妮歌尔丝的尸体多处被残酷切割:从左耳以下约一英寸的颈侧处开始直至右颚骨下,一道全长八英寸的刀口把喉颈完全割破;下腹部左、右两边皆有切割伤口,呈锯齿状,深及内脏;右腹侧由肋骨底下至盘骨之间被破开;子宫被刺伤两处……
◇◇◇◇
玛莉·安·妮歌尔丝被杀八天后(九月八日)的早上六时,在距离巴克斯巷不足半哩的汉巴利街二十九号发现另一具尸体,喉颈被切割至几乎身首分离,腹部同样被切开,小肠被掏出摆放在尸体外。法医断定凶器异常锋利,刃身狭窄,约六至八英寸长。
第二死者身份确定为安妮·查普蔓(Annie Chapman),与玛莉·安·妮歌尔丝互不认识,唯一相似之处是同样卖春维生。
苏格兰警场与伦敦市警察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一只前所未见的怪物。
◇◇◇◇
九月二十七日,中央新闻社收到一封日期九月二十五日、疑为凶手亲笔的信函。
信末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
1999年
伦敦
N.拜诺恩之日记 Ⅰ
十二月十八日
……那是十分熟悉的风景。我却无法想起它的名字,也无法确定自己过去是否曾经到过这地方。
宁静晴朗的下午。在没有半丝云的明澄天空下,草坡反射着阳光。我站立在山坡高处向下眺望。粗石砌造的矮墙连结成纵横线,把辽阔的草坡分割成一个个巨大的、不规则的长方形。矮墙只高及膝盖,恐怕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但仍然显得坚实。我不知道人们建起这些矮墙是为了什么,也许是用作分隔耕种的区域吧。
草间的野花只有白色和黄色两种。为什么呢?为什么没有别的颜色……
我记得草坡上方应该有几幢疏落的屋子。可是我看不见。没有牧牛。没有狗。也没有人。完全的寂静。没有虫鸣声。风也柔和得不带声音。
我尝试在草坡上踏几下。皮靴踏在长草之间发出轻微的磨擦声。
我忽然想到:也许这儿并不是我记忆中到过的那地方。也许这儿只是按照那地方制作的一座原物比例风景模型……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记得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我问站在身边的慧娜。她微笑摇摇头。
慧娜美丽极了——比我过去见过任何时候的她都要美丽。阳光穿过她薄得透明的白色纱裙,让我看见她纤细得令人心碎的身体。
啊,慧娜。
我伸出左手触摸她的脸颊。那是我怀想已久的美妙触感。柔软而温暖的皮肤教我的指头震颤。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逃避我的手掌。可是我清楚看见,她的微笑变得僵硬了。
「慧娜,你仍然害怕我吗?不用怕。我永远不会伤害你……」
我的手掌顺着她脸颊而下,拈着她尖细的下巴。我把嘴巴凑向她颜色很浅的唇瓣。她的嘴唇微微开启。我感觉到她吐出的暖气吹动我的髭须。
我的左手继续滑下,想抚摸她的肩膊,却在她的颈项上停住了。
为什么手掌不听使唤?不行……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手掌,我也无法控制我的手臂。不,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整个身体。
我的手指渐渐收紧,掐着慧娜的咽喉。她凝视着我。当中没有怨恨,也没有怜悯,只是冷冰冰的、毫无感情的凝视。
我感觉到慧娜的皮肤在我的手掌下迅速变冷。我想嚎叫,但没法发出半点声音。五根指头继续深陷进她的喉颈皮肤里。
慧娜最后一丝生命终于从我的指缝间溜走,那优雅的唇瓣再没有吐出气息。我该死的左手却仍然不肯放开她的尸体。指爪的力量继续违背我的意志渐渐加强……
最后是一种我十分熟悉的声音——肌肉破裂的声音。
当醒过来时,发现胸前衣襟湿透了。起初我错觉那是慧娜的鲜血。
是我自己的眼泪。
◇◇◇◇
「Why don't you just go to the BLOODY HELL?You BLOOD BASTARD!」
昨天在繁忙的街道上,一个流浪汉这样咒骂。
当然他骂的并不是我,也不是街上任何一个人。他只是无意识地挥舞着七百毫升容量的啤酒罐,朝着空气不断重复这句子。
我的脑袋却久久无法摆脱这句话。
Bastard。没错。我是个「Bloody Bastard」。
◇◇◇◇
我把公寓的窗帘拨开一角,朝下面观看。那个红、黄色的「Fish & Chips」霓虹招牌一明一灭地四射霓光,把周围一切都变得像圣诞树。
我努力回想最后一个愉快的圣诞节是哪一年的事。我放弃了。
从沾满雪和水珠的玻璃窗上,我看见自己的倒影。也许因为头发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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