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既然本官在此说出来了,自然有证据为莎老板洗刷冤屈了。”连尚大人都不得不佩服这位莎老板了。
好似预料到自己的书店将来会有一天出现这样的境况,早早的在自己这边放好了物证,这算是有先见之明吧,也怪不得能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的书了。
“那不妨请尚大人拿出证据来吧。”
“来人,将之前准备好的拿上来。”一句令下,只见一人端着一些东西放到了尚大人的桌子上。
莎小可看着端上来的东西,自信一笑,看着这些来的人中几个表情不善的样子,小可心里冷笑,果然。。。。
“大家一定对这些东西很好奇吧,那我也就明说了,这些都是莎老板为自己的书申请的专利,听莎老板称是为著作权,著作权你们应该不懂吧,其实本官也不怎么懂,不如请莎老板解释一下吧。”
“所谓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也就是说我写的小说由本人所写,别人盗用我的小说便是侵犯了我的著作权。”莎小可接口。
“那么本官案前所放的便是莎老板为自己的书所申请的,由于在莎公子在印刷那些书之前在本官这边先做了调查,没有人出过莎公子的书,是已由本官盖章证明这些书都是有莎公子自己所写,不存在抄袭之事。”说完,尚大人再一次佩服莎小可。
“哼!就算能证明那些书不是抄袭的,那莎老板又如何证明莎老板所出的书中有错字这等低级错误?”一个年龄稍大,有着现代人所称的啤酒肚,一副暴发户的样子。
“呵呵,这个简单,莎某所出的书都有一个防盗的,就是害怕一些牟利的商人为了陷害而设计的,只要买到书的百姓自己看看便能找到,若是在我莎氏所出的书中找到一个错字,莎某不但让其换书,还会赔偿100两作为他找出错字的报答。”莎小可对自己的所说的话及其的自信,不,应该是说小可对自己的团队极其自信。
“不知莎老板如何能辨别?”尚大人开口,比较这个也是有趣的事情,省的自家娘子以后买到是有错字的。
不过尚大人这一问到时问出了很多在场百姓的心声了,比较谁都不喜欢自己买的书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这个容易辨别,一:莎某出写的书在最下面能看到一个头像,当然普通的手段是看不出来的,只要将其中一个放在太阳下,斜着看便能看清,顺便一页,因为莎某的书每一页的最下面都会有那个头像。
二:不知道你们在场的人有没有仔细观察过每本书的最后一页是不是有一个你们看不懂的名字?这个名字也是防盗之一,一本正着看是看不出来的,一定要反着看,将那一个翻过来,放在有光的地方,便能看到,那几个字是不才莎某的名字。”
莎小可简单的将正版和盗版的区别解释了一下,想当初想这个防盗的东西可是费了自己很多脑细胞,想到了又在想如何将计划实施,反正关于防盗就是各种头疼,不过很好不是,总算那些头疼没有白疼,那些努力也没有白费。
“哈哈,莎公子果然高明,在场的不管你有没有买莎老板的书,都可以去看看这些。相信之前说出的谣言都可以不攻自破了。”恩恩,等这里结束一定要好好和娘子大人说说,诶。。说了,这娘子大人又开始各种说这位莎公子了,尚大人吐槽。
“既然真相已经大白,那么没是什么事情大家就可以走了。退堂~~”尚大人一声喊下,那边立马做出反应,而尚大人也早早走了。
公堂之上只剩下几个人,正当莎小可准备走的时候,忽然一个声音响起,小可转眼一看,钱老板?
“莎公子果然是个人才啊,这等事情也能被莎公子处理的如此圆满,不过按莎老板谨慎的性格,为何纸张问题疏漏了?相信莎老板也是一个爽快之人,至于之前莎老板说是的赔偿只是,钱某还是算了,不知可否和莎老板成为朋友呢?”这钱老板也是一个爽快之人,心里认定了这莎老板是个可交之人。
“哈哈。。当然,当然。”
※※※※
“小姐,看来这个莎公子还是蛮有一套的。”公堂之上的对峙,锦瑟她们都在暗地里观察着,弦儿真是觉得自己小看了这个书呆子了。
“恩。”虽然相信那呆子能解决,却没想到这呆子在很早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了。
“小姐,看来这事情告一段落了。不知道小姐接下来会如何打算?”
时间过的真的很快,离上次去皇宫已经也就久了,小姐真的狠得下心对皇上不闻不问,太子也没有赶回来,欧阳霸天的动作也越来越快,诶。。。真是。
“没什么打算,等太子到了再说,再有欧阳霸天那边盯紧一点。”
“小姐。。。”真的不明白小姐在想什么。
“你们先下去吧,一会某人估计要来了。”锦瑟对小可还是很了解的,事情已经解决了,那剩下的便是来和自己耗了。
“是,小姐。”
不得不说,锦瑟对着小可真的很了解,这蝶儿和弦儿前脚刚走,后脚,这小可便到了。
“锦锦。。。”小可没推开房门,锦瑟便听到了小可的叫唤。
没听到回答,小可也不敢进门,诶。。。锦瑟到底要不理自己到何时啊?不过没关系,店铺的事情都处理好了,自己可是有的时间和锦瑟磨,但是。。。不知道锦瑟给不给自己机会啊。
屋里一直没有啥声音,小可叹口气,现在好怀念锦瑟的体香,那柔软的身体,那怀念的声音,嗷~~可是现在一切都是泡影啊,现在连门都进不去,小可很想用45度那哀怨的眼神去看锦瑟,好得到某人的宽容大量。
“锦锦,你到底怎么样才能让我进门啊?”哀怨的声音从小可嘴里里冒出,传进了锦瑟那灵敏的耳朵。
怎么样?其实真没想过,不过要是自己不说,这呆子会怎么样做呢?敌不动,我不动,就看看这呆子会想到什么样的方法,走进这房门吧。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人家来晚了,不好意思。。
☆、温泉上
现在的小可很闲;闲得只能看着眼前的花盆发呆来打发时间,双手托腮;眼神呆滞。
诶。。。泄气般的叹了一口气,转头看了一眼紧锁的房间,又转过头来准备继续发呆。
你说为嘛锦锦可以不理自己这么久呢?不就因为那次嘛!锦锦是不是因为被自己吃得不高兴了,才用这个惩罚自己的呢?但是这个跨度也太大了点吧?
是不是只要自己被锦锦给吃回来;这紧锁的房门就能让自己踏入了
吃自己?这么想着;原本呆滞的眼神忽然变得神采奕奕;而那双眼里透着精光,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向书房走去。
啊?你问为什么要拍拍屁股上的灰尘?
很简单;谁叫某可为了能时刻关注到锦瑟的门是否有打开的迹象,便一直坐在锦瑟的房门前;大早上的就坐在锦瑟的门前发呆;吃饭的时间便叫蝶儿给锦瑟送饭菜的时候,顺便把自己那份带过来,这样就会感觉自己是和锦锦一起吃饭,虽然一个在门里一个在门外,不过能感觉到便是好的。
晚上坐到锦瑟房间的灯息了,小可也便回去了,有时候小可真心觉得锦锦狠心,舍得让自己在这边寂寞的等待。
有时候又发疯的想会不会在自己等的是很来个雨天什么的,这样就能好好体会体会那些电视剧里面的言情剧情,什么男主角在雨下淋浴,而女主则是在那边看着,一边看一边心疼,然后最后抵不过心里的心疼,冲上去抱住男主角,然后两个人一起进屋什么什么的。
小可胡思乱想的认为要是下雨天了,锦锦会不会也会心疼自己,让自己进屋呢?
不过天公不作美,小可这个卑微的不能卑微的下雨思想,最终老天爷没有满足她,而是还很眷顾她的,这两天,天也不热了,还很凉爽,所以难道不是老天都眷顾?或者说连老天爷都觉得锦瑟是对的,联合着要惩罚小可呢?
果然,人要悲剧,连老天爷会放把火的,真是可怜的悲剧可!
小可来到书店的时候,觉得自己应该是脑抽了,没事来到书房折腾这些干嘛。
其实小可来到书房的目的真的是单纯的不能再单纯,猥琐得不能再猥琐了。
何谓单纯?所谓可氏单纯便是立即写一本书来哄咱们锦瑟女王,让她消消气,进而可以稍稍开个门缝让自己进去,然后自己就可以向锦瑟伸出狼爪。
那又何为猥琐呢?所谓猥琐也与刚刚那本想写的书有关,咳咳,咱们莎公子写的是何书达到了猥琐程度呢?这本书可不是和以前的书一样是单纯的小说情节。
那么是什么情节呢?其实不难猜,刚刚小可想到了什么?
想让锦瑟女王吃了自己,那么咱们锦瑟女王知道不知道这吃的步骤呢?依照小可上次的经验告诉,小可猜她家的锦女王一定肯定不知道,即便有过一次经验又如何,她家女王毕竟是受着的,所以这步骤什么的还是很欠缺的不是。
好吧,为了能让锦女王更快捷的吃了自己来消气,小可才想到写那么一本书来教教咱们的女王大人。
只是不知道咱们莎公子所著的书会不会成为以后她悔恨懊恼的东西呢?我们便只能看未来了。
额。。。俗话说计划赶不上变化,也有一句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所以小可以为写这么一本书能让锦瑟不生气而忘了自己的处境的话还真是白目到了极点,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