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有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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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有鬼呢-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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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我失望。”任酮用一种大佬给属下下达命令的腔调,语重心长的送我一句。

我挺胸收腹,用力点了下脑袋。

不用他说,我也不会让他失望。

我现在处于追求他的初级阶段,自然怎么让他满意怎么来。

追求人都得这样。

很久之前,我就从八点档你死我活的爱情剧里面研究出了爱情的精髓,就是顺着贴着赖着。

以前我没有用过,那是我懒得用。但是,现在我决定要充分利用所学,将任酮在短期内拿下。

金仲在我们回到科里半个多小时后,才被送了进来。

送过来的人说,他们在半路遇上了堵车。车子一停下来,金仲就发疯了。

也不知道金仲哪根神经被刺激到了,突然像疯狗一样对着押他的两个警察乱咬,把其中一个的耳朵差点儿咬掉,另一个的腮帮子上被咬了好小且深的洞出来。

因为两个警察受伤了,所以车子半途转了弯,先把那两个警察送进了附近的医院。

押他进来的其中一位胖警察,一边可劲儿的抽面巾纸擦脸上的汗,一边愤怒的嚷着:“他简直就是个疯狗,差点儿连我也咬了。他就是个疯子,肯定是疯子,脑子根本不正常。正常人,不可能像那杂碎一样杀那么多人,更不可能还缝起来。我跟你说啊,你看见他的眼神了么?和他妈得了羊癫疯的蛇一样,又冷又癫。要我说,赶紧毙了他是正事儿。”

我嗯嗯哦哦的应和了几声,递给他一杯开水。

胖警察接过水后,乐了,“嘿,你能能耐的,竟然能进这里面来。”

他将西瓜一样圆的脑袋朝我面前凑,贼头贼脑的问我:“这里面待遇怎么样?听说休假特别多,工资也高。”

“我刚来,很多事儿不知道呢。”我敷衍他。

将金仲送进审讯室的三个大块头警察,朝我们走了过来。见胖警察在和我说话,这三个就像大猴子附体一样,朝着胖警察挤眉弄眼,还唔唔哦哦拖腔拉调儿的发出促狭声。

我简单的和他们问了好,就一股脑儿的扎进审讯室,想赶紧看看金仲的模样。

刚刚,他们押金仲进来的时候,在金仲嘴里捆了破布,脑袋上蒙了个黑色的塑料袋。

我唯一能看见的是金仲的两个鼻孔。因为他们在金仲鼻孔那地方撕了两个洞出来,供金仲呼吸。

看到金仲容貌的瞬间,我有种强烈的预感,金仲不是凶手。

凶手不可能是金仲这类型的。

第177章 尸脚四

金仲的长相很脏。

他外表很邋遢,但长相也透着股脏劲儿,给人一种垃圾堆叠物成精了的感觉,由内脏到外。

他留着蘑菇云形状的卷发,长了张不规则形状的脸。脸型上宽下窄,两腮肥厚强韧,但却搭配了个又尖又长的下巴。

那下巴就像是后来按上去的,像是鞋拔子头上多了块没削好的尖木头似的,让人见了就想帮他拔掉。

他的肤色黑灰斑驳不均,像是褪光毛的老鼠皮,因为褪毛的时间长短不同,所以造成皮肤颜色不均匀。

他的额头极短,和未开化的山顶洞人相似;那浓郁粗黑几乎连成一线的眉毛,离发际线只有短短两指的距离;眼睛闭着,睫毛很短,像是刻意剪过;鼻子上细窄下扁宽,鼻头颜色暗黑;鼻子中间很塌,上面隐隐有个浅色的疤痕,应该是在年幼时遭受过重击,导致鼻骨塌陷,以至于现在成了这畸形的模样;人中那里没有凹陷,却有三颗连成正三角形的小痣;嘴巴很小,揪揪的小鸟儿嘴,位置很不端正,并不在脸的中间线上,而是歪向右边。

巨大的脸巨粗的脖子,下面连接着一个上长下短粗壮的身体,他整体的形象,像是刚进化好的类人猿。

“金仲。”我看了任酮一眼,然后小声叫了金仲一声。

金仲抖了抖身体,猛然佝偻起背,像是喘不上气似的,重重喘息了几声。

喘息声停下,他眼皮抽筋儿似的抖动了一会儿,慢慢将眼睛睁开一条缝,眼珠子在眼皮和睫毛的遮掩下,左闪右避的闪视着我们。

“金仲。”我又叫了金仲一声。

金仲左边嘴角,抽筋似的剧烈抻动了两下,随后缓慢的扯出一个笑。

他的笑很羞涩,羞涩到了极点,让人根本不敢触碰。像是浮在半空的烟圈,轻轻一碰,就会立马碎散。

“金仲。”我继续叫他。

“我,我,我,叫叫,金仲。”金仲说话的语气像是孩子。

他很紧张,嘴巴颤抖的厉害,鼻翼也不停的呼张着,十分可怜的模样。

任酮不喜欢浪费时间,直接询问金仲,“金仲,是不是你杀了地下室那些女人 ?'…'”

我把手伸到桌子下面,悄悄推了任酮一把,让任酮不要说话这么严肃,这会吓到金仲这种类型的神经病,会让他因为害怕而变的癫狂。

果然,我刚推完任酮,金仲就发狂了。

他猛然蹦了起来,将锁在一起的双手高高举起,嘴巴眼睛同时瞪大,嗷嗷嗷叫着用力朝任酮砸了过来。

任酮闪的很快。

但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桌子被金仲弄倒了,我被压在了桌子底下。桌子边直接卡在了我肚子上,疼的我差点儿断了气。

任酮侧掌击在金仲的后脖子上,将金仲打晕了,然后把我从桌子底下解救了出来。

我弯腰捂着肚子,好一阵子,才缓过这股疼劲儿。

“你有没有搞错啊,你没看出来他精神不稳定吗?你这么问他,他肯定得发疯啊。”我根本直不起腰,抬着脑袋瞅着任酮,抱怨着。

任酮微微挑起左边眉梢,“我没那么多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我脑袋里面神经一跳,明白了任酮的意思,“敢情刚才一进来,你也看出来金仲不是凶手了,所以才这么刺激他啊。”

用力拍了下凳子,我气愤的指责他,“那你也不该这样刺激他啊,他这种类型的,你得顺着哄他,才能问出来想问的。这样的,你越是刺激他,他越疯的厉害,你一辈子都别想问出想知道的。”

紧接着,我问任酮,“你怎么看出来他不是凶手的?”

我看出金仲不是凶手,是因为金仲太脏了。

凶手把地窖设计的那么干净,并且能让那个地方像是阵形一样,唤醒人心底对洁净的狂烈需求。

想要让环境造成这样强烈的感染力,那凶手势必是个干净的人,一个干净到极点的人。如果他邋遢,他只是刻意弄出干净的环境,那我们绝对不会受到影响,因为缺乏那种感染力。

这样的人,就算到了猪圈里头,和猪住在一起,也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像是不沾纤尘的仙子似的。

而金仲,完全不符合这个形象。

他的头发,是胡乱剪的。他的指甲,残次不齐,明摆着是用牙啃出来的。指甲里藏污纳垢,估计很长时间没有清理过。

仅凭外貌,我只是初步确定,金仲不是凶手。

等金仲睁开眼睛,我就完全确定,金仲绝对不是凶手。

因为他不具备这类凶手的独特眼神。

好思佳里面那两个冷静型的病态精神分裂,他们即使不犯病的时候,眼里也有着一种独特的冷静。那种冷静很残酷,和普通人眼神里所表达出的冷静完全不一样。他们的眼神,是很难掩饰,也很难模仿的。

而那类冷血无情的杀人狂,他们的眼神也和普通人不一样,即使他们想装作一样,也不可能。

我曾在好思佳的一些书上见过这些人的照片。

他们的眼神是冷漠的,带着一种奇怪的无机质感和戾气。作为普通人,无法从他们的眼神里感觉到任何情绪,无法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金仲不具备上述两种眼神。他的眼神是富有感情的,并且能让我产生互动和共鸣。

他怯懦躲闪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害怕。他发狂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伤心和愤怒。

他是个有精神病的疯子,但绝不是我们要找的凶手。

任酮回答我:“他的长相和我做的人物侧写完全不一样。”

人物侧写,是办案人员的专用词儿,办案人员会根据犯罪场景和犯罪手法,根据经验和科学的论断方式,将人物的形象提前拟定出来。这就叫人物侧写。

很多专案科,都会有一位专门的侧写人员。

我们科没有,因为大家都具有这方面才能。

当然,除了我。

我没去系统的学习这些,也没有让我去学,所以到现在,我都对于人物侧写都稀里糊涂的。

第178章 尸脚五

任酮认为,金仲是凶手的辅助者,在情感上被凶手所控制。

凶手负责切割,而辅助者金仲在凶手的命令下,对尸体进行缝合,并且将愤怒发泄在尸体身上。

“金仲这类精神病,只要诱导得当,很容易被控制。”我同意任酮的猜测,并说出看法,因为我曾见识过驯服这类型精神病的过程。

好思佳那个摧残了我两年多的杜好成专家,最擅长对付这类病人。

他会一边温柔的对待他们,一边严厉的建立威信,让这些人服从他,就如同服从自己的父母。

杜好成的这个办法,百试百中。

因为这类精神病,百分之九十九的发病原因,是因为幼年遭受了来自亲人的非人虐待。他们憎恨虐待他们的亲人,但又渴望从他们那里得到关爱。

杜好成摸透这类精神病的心理,恰到好处的对待他们,让他们依赖他服从他但却又畏惧他。

他深谙这类精神病患者的内心,能从深处击溃他们的心防,并辅助重建。

如果他不做精神病医生,完全可以去做邪教教主,因为他太擅长揣摩人心,连精神病都能控制得当。

我讨厌他。

我非常讨厌他。

尽管他非常厉害。

我讨厌他总是千方百计的想研究控制我。他不像是在救我,而像是在千方百计把我打造成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一个他亲手打造出来的能分裂出多重人格的精神病。

廖泽那边来了电话,说点数尸体过后,发现多了一只右脚。

他正要带着这些尸体去进行化验,找出那只多余的右脚。

那只多余的右脚,很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

“多余的右脚,七,七,多余的右脚。”我把伸直腿,把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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