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过几封纸包,兰斯洛凑近一闻,果然,虽然味道已经变淡,但依旧可以分辨出来,是某种山草药。纸包封口隐然有胭脂香气,看来,这应该是团扇主人当年服用的药草吧!
兰斯洛回望所来之处,在重重梅林的尽头,是一座独立式楼阁,恰好可以眺望整个梅林,那么,是不是在许久许久之前,有一名深闺少女,长年缠绵于病榻,对镜感伤年华。在百般寂寥之下,她望着园中的梅花坠落,猜想自己来日无多,提笔填词。
那份寂寞、无奈,这时想来,真是想想也觉得凄凉,而那女孩却“只有月相怜”。
兰斯洛把玩着团扇,在梅树下伫立不语。有一种很哀伤、很哀伤的感觉,无声地洒遍了他的精神大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当他注视团扇,想象一个妙龄女子,在药炉烛火下,静卧病榻,苍白着脸,举帕轻咳的景象,突然间,一抹紫影在脑际划过,跟着,胸口整个痛起来。
“怎么回事,旧伤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突然又发作起来,真他娘的。”兰斯洛抚着胸口,皱起了眉头。下山之后,与苍月草相会之前,自己的胸口,曾经受了莫名其妙的伤,伤愈,结了近寸长的伤疤,而后,每当夜阑人静,往往胸口就会有莫名的隐痛,跟着,便是极剧烈的头痛。
“可恶,又来了,下次见着阿草那臭女人,一定要她彻底检查一次,不能再用风湿的烂理由搪塞过去了。”头又开始做痛,兰斯洛忍不住呻吟出声。
他非常厌恶这个时刻,不光是为了快要裂开的头痛,更是因为在头痛之馀,有另外一种想落泪的冲动,重新涌上心头。就像现在。
兰斯洛深深吸了口气,把那份感觉压抑下去。此刻他心情大坏,而刀既然已经拿了,就该早点离开这里,该做的事还很多呢。
把东西放入瓷瓮,重新埋好,兰斯洛便欲离去,方要举步,瞥见地上散乱的梅花瓣,心中一动,打个哈哈:“人说礼尚往来,今天本大爷从你这边把刀拿走,总也该留点什么做补偿,可别给人家说,兰斯洛大爷欺压妇孺。”
他这么说,一半是因为心情恶劣之馀,很想开些玩笑自我消遣,另外一半,却是有些异想天开,想说人家寂寞已久,自己既然从她“坟上”取走刀子,总得另外留个什么东西陪陪她才是。
在怀中左掏右找,寻不出个适当的对象,他个性豪迈,素来不爱细小玩物,现在突然说要找,一时之间也还真变不出来。翻了几翻之后,忽然眼前一亮,喜道:“有了。”
从怀中掏出一块丝绢,样式很是美观,送给女孩子正合适。兰斯洛挑了根较细的树枝,把丝绢缚在枝头上,笑道:“你是深闺怨妇,本大爷是无德浪子,说来也算是一对,这帕子是不是算作定情礼物呢?”
哈哈一笑,迈开步子,觅路出园了。
微风轻轻拂过枝梢,吹弄手绢,沙沙声响,如初雪般的梅花瓣,重新又洒遍了一地。暗香袭人,冷光疏枝中,似乎有一道素白身影,在梅树下若隐若现。
“唉……”一声低语,合在风中轻轻响起,不知是风声,抑或是叹息?
兰斯洛来到了一所废弃的大屋前,这所大屋位置偏僻,又因主人搬走已久,故而以荒废了好长的一段时日,雪特人口耳相传,往往成为了在暹罗城中的栖身所。
在入城之前,有雪提供了这场所,作为四人入城后,暂时的歇脚处,哪想到事隔不到几个时辰,当初约定的伙伴已经死散零星了。
步进内堂,荒置的厅堂内散发着一股霉味,四周死寂,仅有远方偶尔传来的风吹声,地上狼籍一片,看来不知是几天之前,另有他人在此生火煮食过,这屋子是雪特人常用的聚会所,那么来此的应该也是雪特人吧!
此情此境,兰斯洛格外感受到孤单,他本就是个爱热闹的人,这时却连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想到入城以来事事不顺,刚结交的几个朋友也遭遇横祸,不由得仰天长叹。
“咦!是兰斯洛大哥吗?”兰斯洛叹息未毕,左首方桌下的干草堆中,突然窜出一人,长发布衣,面目清隽,却不是源五郎是谁。他一把抓住兰斯洛,高兴的拉住兰斯洛直摇晃,喜道:“太好了,太好了,还能看到大哥,真的是太好了……”
兰斯洛乍逢故友,也是大喜过望,一时间什么隔阂都给忘了,握着源五郎的手,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看他身上绑了好几条绷带,显然在掩护自己逃走时受了伤,又想起在危难之时,这人不顾自身安危,只是一个劲儿掩护自己逃走,兰斯洛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好一会儿,兰斯洛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患难见真情,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源五郎似乎也极为感动,清了清嗓子,道:“当初是大哥助我脱离火坑,小弟欠大哥的太多,根本都还不完,这点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
兰斯洛道:“自家兄弟,说什么欠不欠的。”又道:“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其它人呢?”
在兰斯洛推想,花次郎武功最高,最有希望杀出重围,而源五郎和有雪这两人几乎是不会武功,在那情形中等若是九死一生,而今源五郎在此,那其它两人呢?
源五郎黯然道:“是花二哥拼了死命救我出重围的,那时候情况危急,他一个人打二十个,身中十八刀,浑身是血,还拼了命掩护我,唉……可怜的花二哥,我离开时最后一眼,只看到他被团团围住,恐怕凶多吉少了。”
兰斯洛听得目瞪口呆,很想说:“打死都想不到那阴阳怪气的家伙这么有义气。”但是又觉此话不便出口,于是改问道:“那有雪呢?他也逃出来了吗?”
源五郎迟疑道:“那时候场面很混乱,烟雾又浓,我们与有雪大哥失散了,不知道他……”
话声未落,门口传来一声呻吟,两人一齐望去,只闻门口血腥味大盛,一个血红色的肥胖身影,跌跌撞撞的摔了进来。
“哇!鬼啊。”
“哇!血人李煜来了。”
兰斯洛、源五郎惊叫声中,那道人影已经跌倒在地,呻吟出声。
“哎呀……”
源五郎惊道:“咦!大哥,是有雪大哥啊。”
兰斯洛亦是一惊,再一看,果然便是有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是血,弄得跟个血人似的。
“有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哎!我……我身中八十三刀,那些……守备兵一定看我是雪特人,特别多砍的。”
有雪躺在地上,低声呻吟,声音有气无力,奄奄一息。
兰斯洛胸中一阵激动,将有雪抱入怀中,悲痛道:“都是为了掩护我,你才变成这样的,有雪,你真是个顶天立地的雪特汉子。”
源五郎道:“大哥,您的衣服……”
兰斯洛道:“没关系,他是我们的兄弟,染上兄弟的鲜血,是一件光荣的事。五郎,能有这样的兄弟,你应该觉得骄傲。”
源五郎应道:“是,大哥,小弟非常骄傲。”
“是……是大哥吗……?”有雪勉力睁开眼睛,神光涣散,已是入气少,出气多,他喘息道:“能……能掩护……您……平安……平安脱险,我……我……已经……已经……”
兰斯洛心中悲痛,虽然觉得有雪的身体尚温,说话的中气也还颇足,但想来也是回光反照之象。这雪特人尽管爱贪小便宜了些,想不到却是这样的忠肝义胆,自己能有这样的兄弟,也不枉在人间走这一遭了。
看他满身鲜血尚未凝结,显然创口是既多且深,他一个逃跑的雪特人都身中八十三刀了,那深处敌阵,与敌人坚持到最后一刻的花次郎,岂不是被砍的血肉横飞,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兰斯洛望向源五郎,源五郎会意,叹道:“花二哥武功高强,又是吉人天相,我想,我想他会没事的……”
兰斯洛听得直摇头,在那种情形下,能有多吉人天相,至多不过是粉身碎骨变成大卸八块而已。
“是啊!几位好兄弟,个个都吉人天相,百灵庇佑,我区区花次郎蒙其庇荫,又怎么能不逢凶化吉呢?”
夕阳照映下,花次郎无声地出现在门口,眸子里神光慑人,原本的醉意一扫而空,一头长发随风飘动,看上去很是有种教人怦然心动的神采。
他缓步踱进来,一双剑目先是与源五郎别有深意地对看了一眼,继而望向兰斯洛,笑道:“兰斯洛大侠无恙否?”
兰斯洛给他瞧得一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人和早上的那个醉鬼有什么关连, 唯诺道:“你……你不是给砍了十八刀,身陷重围吗?”
“哦,我那么糟糕吗?”瞧了源五郎一眼,后者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花次郎笑道:“大概是我体质特殊,好的快吧!”
说罢,不待兰斯洛发问,迳自对地上的有雪道:“有雪大侠平时定是喜欢小鸡小鸭这类的动物了?”
兰斯洛听不懂这天外飞来一语,道:“什么?”
“不是吗?”花次郎冷笑道:“不然为什么喜欢在身上涂满鸡血、鸭血来装睡呢?小心感冒啊。”
兰斯洛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狂怒,怒喝声中,一拳就往有雪身上打去,要活活扁死这假死偷生的雪特人。没等他打到,有雪已经翻身逃开,对着花次郎嚷嚷道:“你个死花次郎,扯老子的后腿,老子可跟你没完没了……咦!你的身上为什么有油腻味?”
花次郎一笑,淡然道:“吃了肥鸡烧鸭,当然有油腻味。”
“肥鸡烧鸭?”有雪一愣,怪叫道:“哇!你这家伙真没良心,不但扯我的后腿,还吃我辛苦偷来的鸡腿,来来来,我们斗三百回合分个输赢,我要打的你连猪腿都做不成……”
话没说完,已经被兰斯洛扑倒在地,霹哩啪啦地就是五个巴掌。
花次郎晒道:“我是看你人不在,鸡鸭又快被烧焦了,这才好心代劳,你这雪特人真是不识好人心。”转向源五郎,嘿声笑道:“五郎兄弟好厉害的高脚啊,顷刻间跑得不见踪影,累得花某事后搜遍了暹罗的大街小巷,把什么苍蝇蚊子通通赶上了天空。”
源五郎报以微笑,欠身一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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